魂魄的旅程(1 / 1)

地下秦朝 张卫星 1219 字 2个月前

灵魂的观念应该在所有的文明中都存在。它源自还处于蒙昧时代的人们的万物有灵观念。无论身份高低贵贱,人们相信灵魂伴随着每个人。这种观念本来与生人世界息息相关,也自然延续到死后的世界。灵魂,也可笼统地以神灵、魂灵称之,它最大的特点是无往不在、无处不去。灵魂世界最重要的法则是灵魂因受到子孙后代的祭祀而具有活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死后世界的关注促使其进一步思索魂灵的相关问题。

春秋中期,郑国出现了伯有的鬼杀人的传言。早期的思想家子产系统解释了鬼与魂魄。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1]

子产认为,在魂的观念外,魄也很重要。二者都依托于人。但魄属形,魂属气。子产解释了身体及魂魄组合的关系,虽然回避了鬼与魂魄的关系,其实也暗示了它们是一回事。这说明,早期人们认为鬼与魂魄其实是不分的。

春秋晚期,“怪、力、乱、神”泛滥,孔子则希望通过教化来恢复礼乐制度,实现周礼下的社会秩序化。表面上,他避而不谈鬼神生死之事,说: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未知生,焉知死?[2]

但是,为了实现教化社会的理想,他还是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他的说法是:

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3]

总体上,这时候人们相信,人由精神和肉体两部分组成,精神分为魂与魄,魂魄使人具有生命力,魂魄可以分离。人活着的时候,三者是统一的;人一旦死亡,魂魄与肉身就呈分离状态。所以人的生死与魂魄、鬼神的活动密切相关。魂是与精神体验与智力活动相应的一种力量,魄则更多地与身体的活动有关。

魂魄通常在人死亡时与肉体分离,亲属会尽快地为死者招回魂魄。传统的士以上的贵族这时都会举行复礼。

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4]

这种仪式就是由一个人拿着死者的爵弁(一种礼服,将上衣下裳缝在一起)搭在其左肩上,从正堂东山墙的梯子上到屋顶的中脊处,面向北,挥动爵弁服,同时口中大声呼唤“某某,你回来吧!”连声呼叫三遍,然后将爵弁服扔到堂屋前。另一个人马上将扔下的爵弁服拾起,立刻进到屋子里覆盖到死者的身上。这其实是人们挽救死者的最后一次努力,如果成功的话,死者的魂魄会凭依在衣服里再次回到死者的身体,人就可以复活了。但是,这只是一个例行的仪式,死者的魂魄不会再回来,而是去到另一个世界了。

同时,人们还设想,死后魂魄二者也会分离。二者不是一般地分离,而是魂气上天,形魄入地,进入不同的世界。魂与气有关系,魂附于气。魄则与形体相关,身体越强健,魄也越旺盛。大概比子产解释伯有魂魄晚二十多年,吴国公子季札又对魂魄做了一些解释。在旅途中,季札的儿子去世,因为季札是通晓周礼的贵族,孔子去现场参加了葬礼。在葬礼上,他看到季札之子的墓葬坑深不至于泉,以身上所穿衣服下葬。埋葬后墓上设了隐隐高出地面的封土。封住墓葬后,季札向右方环绕着封土哭号三遍,边哭边说:“骨肉归复于土,这是命啊!你的魂气可以无处不在,无处不往!”

传统上,死者的魂灵主要是在宗庙里接受后人的祭祀,那里是魂灵最重要的寄居地。基于此,才形成了祭祀礼,支持、维系宗法社会的运作。除了宗庙,骨肉归之的墓葬也是魂灵驻足的场所,而且还是人们想到的最重要的场所之一。

早在商代后期,商人的王陵就形成一种四出墓道、“亚”字形墓室的结构形式。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专注于其高级的规制,但是一些考古学家敏锐地指出这种结构形式隐藏了对商代四方中心的天下模式的认知。著名的考古学家张光直指出,这种形式的墓葬实际上具有通天的功能,死者通过这种形式的墓室能够到达天上。在他看来,这种形式的墓葬只是魂灵行程中最初的一站。死者的魂灵从墓葬出发,最终会到达天所在的地方,在这里魂灵的所有功能或神性得到认可,那么他就可以无往不之,就可以保佑他在人世的子子孙孙了。当然,也可以说墓葬是魂灵在人世的终点。

在墓葬、宗庙、上天三处场所中,墓葬吸引魂魄驻足的能力非常有限。但是也只有墓葬是人们有能力控制的场所,于是人们更希望墓葬承载魂灵、成为魂灵依托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因此墓葬就成了着力创造种种魂魄生活的重心。

战国之初,位于现在湖北随县的曾国,姬姓国君乙营建了一座既有中原传统又有楚文化因素的大型王陵。这座王陵的外椁内部分成了四个室,除中室放主棺外,其他的三个室分别放置不同的内容,有大型的乐器编钟、青铜礼器、漆器、青铜武器,还有陪葬者的棺。在主室与各侧室间的木椁壁上,都设有一个小门,其目的很明确,通过这扇门,魂灵可以在地下的墓内世界自由出入不同的区域。

战国后期,这种转变得到上层贵族的普遍认同,新的想法不断出现,墓葬规模不断扩大,墓葬的内容也不断增加。战国后期的王陵已开始为魂魄设有专门的建筑,到秦始皇陵时期这类建筑更为复杂和庞大,并在陵墓中占据重要地位,文献中明确称这些建筑为寝。汉代的帝陵也延续了秦始皇陵的这种制度。

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大力批评了这种愈演愈烈的风气:

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阙庭、为宫室、造宾阼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5]

这段话意思是说,世人建坟造墓,高大得像山,坟墓上种上茂密的树木,墓地修建墓阙、庭院,建筑宫室,建造东西石阶,像都邑一般。用这些向世人炫耀财富是可以的,但是用这些安葬死者却不妥。

[1]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

[2]〔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

[3]〔清〕孙希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

[4]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

[5]〔战国〕吕不韦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