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宜人的夜晚,整个身体只有一种感觉,每个毛孔都在吸吮快乐,真奇怪,我自由地来往于自然之中,成了它的一部分。我身着衬衫,漫步在多石的湖滨,云层密布,又有风,湖边凉丝丝的,但我并没看到特别的诱人之处,自然中的一切都适合于我。牛蛙鸣叫,迎来了黑夜,微风吹拂,在湖面掀起一层涟漪,同时也吹来了三声夜鹰的乐音。桤木和白杨左右摇曳,引起我的共鸣,使我几乎喘不过气来;然而,像湖面一样,我的宁静只有涟漪,没有起伏,晚风吹起的微波恰似平静的湖面,离风暴还远着呢。尽管天色已黑,但是风仍在森林中呼啸,波浪仍在拍岸,有些动物仍在奏乐,催引别的动物入眠。彻底的宁静是绝对不可能的。最野蛮的动物还没安眠,它们还在寻找猎物;狐狸、臭鼬和兔子还漫步在田野上、森林中,无所畏惧。它们是自然的更夫,是连接生气勃勃的白昼的纽带。
等我回到家里,我发现已有客人来过了,他们留下了名片,或一束花,或一只常春树编的花环,或用铅笔在黄色的胡桃叶或棕榈叶上留下名字。难得到森林一游的人则带着一小片森林中的玩意儿,一路把玩,他们或是故意,或是偶然,玩过之后就把它们扔下了。有人砍下一枝柳枝,用它编成一枚戒指,留在我的桌上。我不在家时,有没有人造访,我一看便知,因为不是嫩枝或青草弯了,就是地上留有鞋印,一般来说,从他们留下的细微踪迹中,我还能说出他们的性别、年龄或性格,比方说,有人丢下了一朵花,有人抓了一把草又把它扔掉,甚至扔到半英里之外的铁路上,有的人则抽雪茄或烟斗,人走了烟味还不散。不瞒你说,就从游客烟斗上发出的烟味,我就知道60杆之外的公路上,有一个游客打此经过。
我们的周围有的是空间。地平线绝不会就在我们手边。茂密的森林并不就在我们门前,湖泊也是如此,我们的中间总是隔着一块空地,我们经常使用,因而对它很熟悉。我们还多少将它占用,并围起了篱笆,就好像从自然中将它取回,加以开垦。这大片大片的森林,绵延好多平方英里,人迹罕至,但是,别人遗弃的森林,我为什么要据为己有呢?我最近的邻居离我有一英里,除非从离我有半英里之外的山顶上去眺望,否则无论从哪儿看,你都看不到一所房子。我的地平线上,森林覆盖,供我独自享受;极目远眺,你会看到湖的一侧,铁路贴着小湖,湖的另一侧,篱笆连着林边的小路。但总的来说,我住的地方跟大草原一样孤独。对我来说,这儿既是新英格兰,也是亚洲或非洲。可以说,我有我自己的太阳、月亮或星星,还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小世界。到了夜晚,从未有人途经我的房前或敲我的门,仿佛我是地球上的第一个人或最后一个人;除非到了春天,经过漫长的间隔,有人会从村里来钓大头鱼——很显然,在瓦尔登湖,他们钓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天性,他们用黑夜做钩子的诱饵——但是很快他们就撤了,通常鱼篓轻轻,从而将“世界留给了黑暗与我”[1],而黑暗的核心还从未被人类的邻居亵渎过。我深信,尽管巫婆已被吊死,基督教和蜡烛也已引进,但人类对黑暗一般还是有点儿害怕。
然而,有时我感到,在大自然中无论什么事物,你都可以从中找到最甜蜜温柔、最天真动人的伴侣,就是愤世嫉俗的可怜鬼和意志极为消沉的人也不例外。只要生活在自然之中,五官健全,他们就不会感到意志消沉。对于一个健康天真的耳朵来说,风暴不过是埃俄罗斯[2]的音乐。无论何事,也不能使一个简单勇敢的人产生黑色的忧伤[3]。享受着四季带来的友谊,我相信什么都不能使生活成为一种负担。细雨绵绵,浇灌着我的豆田,使我今日无法出门,但我并不觉得忧郁、沉闷,相反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尽管下雨使我无法锄地,但下雨却比锄地本身更有价值,倘若雨下得太久,使地里的种子烂掉,低地的土豆淹死,但它仍有利于高地的草,既然它有利于草,也必然有利于我。有时候,我将自己同别人做一番比较,感到众神对我格外垂青,超过了我应得的奖赏,就好像我有一张保单和担保书在他们手上,而别人却没有,我得到了特别的指引和保护。我并不是自吹自擂,但是可能的话,倒是他们在吹捧我。我从没感到孤独,也没感到一丝一毫的寂寞在压抑着我。但是有一次,也就是我刚来森林的数周里,我怀疑了一个小时,不知道一个宁静而健康的生活是否真的少不了这个近邻。孤独是令人不快的,但是与此同时,我感到我的情绪有点不大对劲,不过我似乎预见到我能从中恢复过来。绵绵细雨中,这些思想占据了我,突然之间,我感到这样一位甜蜜友好的伴侣就存在于大自然中,存在于滴滴答答的雨声中,存在于我周围的每一个声音、每一个情景之中。这种无边无际、无可名状的友谊犹如一种气氛,一下子给我带来了勇气,使我感到有没有人做伴也就无所谓了。自此以后,我就没把这些放在心上。每一棵小小的松针都富有同情心,它们都在增长、壮大,成了我的朋友。我清晰地感到,即使是在我们通常称之为野蛮、阴郁的地方,也存在着我的宗亲,而且,跟我血缘最亲、最有人情味的并不是一个人或一个村民,从今以后,无论什么地方,我都不会感到陌生。
悲悼使哀伤的人过早地憔悴;
在生者的土地上,时日已不长,
托斯卡的美丽女儿啊。[4]
我所度过的一些最美好的时光,是在春秋之际的暴雨里,上午下午,我足不出户,哗哗的雨声不停地咆哮着,给我带来莫大的安慰;一缕暮光带来了漫长的夜晚,在此期间,许多思想有了足够的时间去生根、发展。东北雨倾盆而泻,考验着村里的每一座房子,这时,侍女们拿着拖把和桶,站在门前,防止洪水入门,我则坐在我的小屋门后,这是唯一的一道门,欣赏着它给我带来的保护。一阵猛烈的雷雨中,一道闪电击中了湖对岸的一棵高大的油松,从上向下形成了一道螺旋形的凹槽,匀称、显眼,有一英寸多深,四五英寸宽,就像你在一根拐杖上刻了个凹槽。前几天,我又经过这儿,抬眼看去,又看到了这个标记,不禁感到肃然敬畏,这个标记比以往更明显了,天空本无恶意,可是八年前,一道闪电由天而降,极其可怖,令人无法抵抗。人们常常对我说:“我本以为你在那儿会感到很孤独,想离人更近一些,尤其是下雨下雪的那些日日夜夜。”我忍不住想说我们居住的这个地球只不过是太空中的一个小点。那边的星星上,两个居民遥相居住,连它的宽度我们的工具都无法测定,你想想看,他们相距有多远?我又为什么要感到孤独呢?我们这个地球不是在银河中吗?在我看来,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并非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太空使人与人隔开,让他感到孤独?我发现,两腿无论多么用力,都无法使两颗心灵靠得更近。我们的住处最想靠近什么地方?当然不是人多的地方,什么火车站啦,邮局啦,酒吧啦,礼拜堂啦,学校啦,食品店啦,烽火山啦,五点山[5]啦,等等,这些地方人最多,是四季不断的生命之源,我们从各种经验中发现,生命的活力全都源出于此,就像柳树立在河边,树跟也向河里延伸。性格不同,这种情况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但是聪明的人要想挖掘地窖,这就是地方。……有一天晚上,在瓦尔登湖边的路上,我赶上了一位同乡,他积聚了所谓的“一笔可观的财产”——尽管我对此从未公正地发表过看法——此刻他正赶着两头牛到市场去,他问我怎么会想起放弃那么多的生活安逸。我回答说我相当喜欢这种生活,这点我很确信;我并不是开玩笑。就这样,我回家上了床,留下他在黑暗和泥泞中,小心翼翼地向布赖顿——或者说明亮城[6]——跋涉,也许到了清晨某个时刻,他就可以到那儿了。
对一个死人来说,无论何时何地,任何觉醒或复活的前景都显得无关紧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地点始终如一,那么我们的所有感官都会为之感到欢欣,这种心情用言语是无法表达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从事的只是转瞬即逝、无关宏旨的琐碎小事。实际上,它们是我们心神烦乱的原因。离万物最近的是生命形成的力量,其次离我们最近的是在不断实施中的最高法则。接下来离我们最近的是创造了我们自己的工匠,而不是我们雇用并乐于与之交谈的工人。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7]
我们是一个实验的对象,对此我颇有兴趣。难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撇开这个流言蜚语的社会,让自己的思想激励自己?孔子真诚地说过:“德不孤,必有邻。”
有了思想,我们就会神志健全,欣喜若狂。通过大脑的自觉努力,我们就能超然于行动及其后果之外;万事万物,无论好坏,都像急流一样,从我们身边穿流而过。我们并非全然笼罩在自然之中。我可能是一根顺流而下的浮木,也可能是从高空向下俯瞰的因陀罗[8]。一场戏剧表演有可能使我感动,而另一方面,与我关系更加密切的实际事件却未必令我感动。我只知道自己是个实际存在着的人;也可以说是思想与感情的舞台。我感到自己有一种双重性格,这样,我既能远离别人,也能远远地看待自己。无论我的经历多么强烈,我都感到有一部分我存在着,批评着我,仿佛这部分不是我,而只是一个旁观者,它并不分享我的经历,而只是将它加以注意,它再也不是你,也不可能是我。生命的戏剧(可能是悲剧)结束了,观众也就散场了。就观众而言,这是一种虚构,仅仅是一件想象作品。有时候,这种双重性使我们很难与人做邻居,也很难与人交朋友。
我发现,大部分时间里,独处有益于身心。与人交往,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也会使人厌烦,耗费精力。我喜欢独处。我从未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伴侣。大体而言,外出与人交往比待在家里更加令人感到孤独。一个人思想或工作时,总是孤身一人,他愿在哪儿就让他在哪儿吧。衡量孤独的不是人与人相隔的距离。挤在剑桥学院里刻苦攻读的学生,其孤独的程度不亚于沙漠里的托钵僧。农夫成天独自一人在田里锄地或在森林中砍伐树木,却并不感到一丝的孤独,因为他有活儿可干;可是等他回到家里,他却无法独自一人坐在屋子里,胡思乱想,而必须到“人群”中去消遣,照他的想法,这是为一天的孤独做补偿;因此,他弄不明白,为什么学生会成日成夜地坐在屋子里,独自一人,而不感到无聊而“忧郁”;然而他没意识到,尽管学生待在屋子里,可是他也在他的田里耕耘,在他的森林里砍伐,就像农夫一样,反过来说,他追求的消遣和交往也跟后者一样,尽管这种形式可能更为浓缩。
社交往往过分廉价。我们相聚的时间太短,还来不及学习彼此新的长处。我们一日三餐,每次都要碰面,彼此重新品尝一下那已发霉的旧乳酪,而这发霉的乳酪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得达成一套规则,人称礼仪和礼貌,这样,我们屡屡相见就能彼此宽容,不至于发生公开的冲突。我们每天晚上聚会于邮局、联谊会或围在火边;我们住得太挤,相互妨碍,彼此成为羁绊,由此一来,我想我们彼此失去了一些敬意。当然了,一切重要而热诚的交流并非次次都要见面。想想工厂里的那些女工,她们从不独处,就是做梦也不孤独[9]。如果一平方英里之内只有一个居民,就像我住的这个地方,事情就好多了。一个人的价值并不在他身处何位,我们也不用前去靠拢。
我听说一个人在森林中迷了路,又饿又累,躺在一棵大树底下,奄奄一息,由于身体虚弱,想象出了问题,感到周围全是古怪的幻象,他还以为这是真的,孤独感也没了。因此,只要身心健康有力,我们就会从一个性质相同但却更为正常、更加自然的社会中不断得到安慰,进而感到我们从不孤独。
我的家中有很多伴侣,尤其是在无人拜访的早上。先让我做几个比较,或许有的会传达我的处境。我并不比湖中大声喧笑的潜鸟孤独,也不比瓦尔登湖本身孤独。请问这个寂寞的湖有谁做伴?然而湖中出现的并不是忧愁,而是天使,那湖水跟天空一样蔚蓝。太阳是孤独的,除非在阴霾天气里,有时或许会出现两个太阳,但有一个是假的。上帝是孤独的,但是魔鬼却一点也不孤独,他看到很多伴儿,他就是一帮人。我并不比草原上的一株毛蕊花或蒲公英孤独,也不比一片豆叶、一株酢浆草、一只马蝇或一只大黄蜂孤独。我并不比密尔溪或风标孤独,也不比北极星、南风、4月的阵雨、1月的融雪或新屋里的第一只蜘蛛孤独。
漫长的冬日夜晚,森林中大雪纷飞,朔风呼啸,从前的开拓者、原先的主人偶尔还会来看看我,据说他曾挖过瓦尔登湖,并在上面铺上石子,他还沿湖栽了松树。他给我讲述往昔的逸事和新的永恒的故事;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一个欢乐的晚上,相互交往,非常开心,彼此还愉快地交换了对事物的看法,至于有没有苹果或苹果酒助兴,也就无所谓了。他是一个非常聪明、十分幽默的人,我很喜欢他,他肚子里的秘密比戈非和卫利[10]还要多;虽说人们都以为他死了,可谁也说不出他葬在哪儿。我住的周围还有一位老太太,大多数人都没见过,有时候,我喜欢到她那芳香四溢的百草园里去散步,采集一些草药,听她讲讲故事;因为她有无比的创造力,她的记忆力追溯得比神话还要早,她能告诉我每个传说的来龙去脉和所据事实,因为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她还年轻。这位老太太脸色红润,精力充沛,喜欢各种天气和季节,看来比她的孩子寿命还要长。
太阳、风雨、夏日、冬日,大自然的天真和慈善无以言说,它们永远提供这么多的健康、这么多的欢快!它们这么同情人类,一旦有人为了正当的原因而感到悲伤,整个大自然就会为之动容,太阳就会为之暗淡,风就会像人一样叹息,白云就会落泪,树木就会在仲夏之际落叶,披上丧服。难道我和大地之间就没有共通之处?难道我就不是绿叶和滋养植物的泥土的一部分?
是什么药使我们健康、宁静、满足?当然不是你我曾祖父传下的灵丹妙药,而是我们的曾祖母大自然手中的万能草药,靠着这个万能草药,她青春长驻,比她同时代的许多老帕尔[11]活得还长,衰败的脂肪更加映衬着她的健康。有时候,我们看到浅长的黑色大篷车上运着许多药瓶,那瓶子里的药水就是江湖郎中从冥河与死海里抽取、加以配制而成的,我的万能药自然不是这种药水,让我吸一口纯净的清晨空气吧。清晨的空气!如果人们喝不到源头的鲜水,那么我们就应该用瓶子装一些,拿它们到店里去卖,这样,世上那些没有得到黎明订购券的人就可以从中受益。但是不要忘了,就是在最冷的地窖里,它也只能保持到中午,而且,你得早早地把瓶塞打开,然后顺着曙光女神奥罗拉的脚步西行。我并不崇拜健康女神许革亚,她是老草药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的女儿,在纪念碑上,她的左手握着一条蛇,右手拿着一只杯子,有时蛇会喝杯子里的水;我宁愿崇拜朱庇特的侍酒者赫柏,她是朱诺[12]和野莴苣的女儿,能够使众神和人类返老还童。在这个世界上,或许她是一个最健康、最强壮、最健全的少女,她到哪儿,哪儿就是春天。
[1] 见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的诗《墓畔哀歌》。
[2] 希腊神话中的风神。
[3] 古人认为忧伤是因黑色胆汁分泌过多而成。
[4] 见詹姆斯·麦克弗逊的《奥西安》(1762)。
[5] 烽火山:在波士顿;五点山:在曼哈顿,以肮脏和腐化而出名。
[6] 在英语中,布赖顿(Brighton),谐音明亮城(Bright-town),同时Brighton又是牛的常用名,因而又有“牛城”(Cattle-town)一说。
[7] 见《中庸》。
[8] 因陀罗(Indra),又名帝释天,原为印度神话中的最高天神,他的统治地位大体相当于中国民间诸神中的“老天爷”。传说他统治一切,既是战神,又是雷神。
[9] 因当时,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些纺织厂雇用一些年轻女孩,让她们住在工厂的集体宿舍里。
[10] 戈非(William Goffe)及其岳父卫利(Edward Whalley),英王查理一世弑杀者,后逃亡美国。
[11] 帕尔(Thomas Parr),英国人,据说活了152岁(1483—1635)。
[12] 朱诺,罗马神话中的天后。据说她吃了过多的野莴苣,从而生了赫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