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荷兰公使的欧登科在其回忆录中对比了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北京。
1894年的北京有“看起来没有尽头的又宽又直的大道,道路两旁是平房。绿树偶尔从房顶上探出来,往远处眺望,可以看见柔和的蓝色天际线。大道中间的部分高于两边,但最多只能两辆二轮车在尘土飞扬中并排通过。大道两边的部分大约比中间低两英尺,布满了又脏又臭的死水洼或烂泥坑。在大道与路旁的房屋之间,仅留有狭窄的人行道,而映入眼帘的是林林总总的货摊、搭建的棚子或吃饭喝茶用的长桌子,垃圾在这儿堆积,各色吃食也在这儿贩卖。也是在这儿,说书人对着嘴巴微张、听得入迷的人讲关于爱和忠心、勇气与神秘的故事……在这儿,人们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找不到一丝欧洲的痕迹”。
而1938年的北平则“完全变了样子,街道变化太大以致于很难想象它们44年前的样子。……所有的商店都进行了现代化改造,装上了大大的玻璃窗子,房子也重建成西式或半西式风格。道路被修整得很平坦,也铺上了碎石。死水洼不见了,货摊和帐篷遵守严格的规章被清除了。穿着西式制服的警察指挥着交通,驴车也被汗水淋漓的车夫所拉的人力车、小马车和成千上万的汽车取代”[53]。
图6.4 1900年左右的崇文门大街
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东交民巷使馆区刚刚建起来的时候,很多老北京人觉得它很突兀,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突兀”感逐渐消失,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人们“习惯成自然”,而是因为北京其他城区的市政设施也日趋现代化,东交民巷也就和整个城市“融为一体”了。
一、“破”和“立”
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和《辛丑条约》的签订,对于东交民巷使馆区和北京市政建设来说,都是一个转折的时刻。
义和团的暴力行为使东交民巷的建筑和设施遭到破坏。为了让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的《辛丑条约》,赋予了列强在使馆区驻兵和自主管理的权力。重建之后的东交民巷使馆区“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自己的电灯设施。道路铺设得很好,为了纪念那些在庚子事件中曾经用生命保卫使馆和外国人的人,有的街道以他们的名字命名,比如拉布鲁斯路(Rue Labrousse)。警察们执行巡逻任务,有时也充当消防兵。使馆区的重建大多用的是庚子赔款,因此,使馆区被建造得又干净又有秩序。最终,外交官们在北京的生活方式无异于他们本国的文明”[54]。
《北平市政与使馆区》(Peiping Municipality and the Diplomatic Quarter)的作者杜肯(Robert Moore Duncan)指出,“正是在这清朝皇室外逃而外国军队占领北京的时候,北京市政机构和体制的建设迈出了最初的、实验性的几步”[55]。占领北京后不久,列强便将北京划分成几个区,每个区由一个国家负责管理和警卫。一些官员、士绅和商人与列强合作,先后在各管区内设立了安民公所等机构,以维持公共秩序。列强军队撤出北京后,北京的治安管理权重回清政府手中,遂解散安民公所而成立善后协巡总局。善后协巡总局是“第一个负责首都市政管理事物的政府机构”[56],建立的目的“原本是要‘仿照各国巡捕章程’经办的,但在实际上,协巡局的办理并未能有效地吸收、消化外国警察制度的精粹,而往往机械地搬用某些名称和设施,其结果也只能事与愿违,无法兑现”[57]。因此,1902年,清政府裁撤了善后协巡总局,改而筹办内城工巡局,其下设事务处、巡查处、守卫处、待质所、军装库、图表处、文案处、发审处、支应处、马号、司狱科、消防队、巡捕队等机构[58]。1905年,循内城机制,外城亦设工巡局。不久,内、外城工巡局合并,称为内外城巡警总厅,管理内外城一切警务。1909年,又分段设立巡警派出所,内外城共设立派出所300多处。内外城巡警总厅隶属于民政部,“由于北京警察接管了前市行政管理机构的许多责任,它的职责范围要比西方警察广泛得多。北京警察负责人口普查、公共工程、消防、救济贫困、公众健康、公共卫生及社会治安等”[59]。
民国建立后,内务部取代了民政部,内外城巡警总厅亦更名为京师警察厅。1914年6月,京都市政公所成立。“市政公所负责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如道路和沟渠的建造和维修。京师警察厅集中负责维持秩序、征收捐税、人口调查、消防和商业管理。”[60]北京市政管理大体走上了现代化的轨道。
晚清民国时期,东交民巷使馆区的建立及其独立于北京市政管理之外和北京市政的现代化看起来是主题相悖的历史事实,但实际上,这两项历史事实却同为一个历史事件产生的结果。
二、使馆区的示范作用
晚清民国时期,东交民巷使馆区可谓是西方现代市政建设的“样板”,使馆区蕴含的欧美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和市政建设科技,在北京城市改造的过程中激发了中国人的想象力,为北京市政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这种示范作用在道路修建和维护方面表现得最明显,因为“在道路维护领域,中国市政官员可以学习使馆区的做法而不必考虑可能会违背中国的政治体制。比如,在财务管理问题上,无论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的工作进行得多么有效,也很少或几乎不能给中国的市政官员留下印象,因为并不存在可比较或借鉴的实践基础。但在道路维护问题上,所有的记录都清晰明了,让人很难忽视。中国城市的道路条件越是接近使馆区,我们越能说,在市政管理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使馆区的存在给整个社区带来了好处”[61]。
在道路重修以前,北京的道路除了少量石板路和碎石路,大多为土路,人们形象地将其描述为“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与中国城市中柏油道路相对较少不同,使馆区的道路条件是优越的,使馆区内总共9公里的道路几乎都铺设良好。使馆区几乎也可以声称,它是北平范围内连人行道也铺设良好的唯一地方(王府井大街的人行道亦整修得很好)。从建筑上说,使馆区截然不同于其周围环境,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使馆区的道路条件在任何天气情况下都要比北京城的其他部分要好得多”[62]。在使馆区的示范作用下,1920年和1928年,北京市政当局先后将西长安街和王府井大街修成了柏油大马路。到1929年,北京共修筑了96.7公里长的碎石路和8.27公里长的柏油路[63]。虽然这些新修的道路多集中在使馆区附近、繁华地段或富人居住区,但从整体上来说,北京的道路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在这一过程中,使馆区也力所能及地给北京市政当局提供了技术援助,比如,北京工务局可以向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租用蒸汽压路机[64]。
图6.5 泥泞的遂安伯胡同[65]
摄影者:甘博
图6.6 北京街头的清洁工[66]
摄影者:甘博
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相较于使馆区的井然有序,直到20世纪20年代初,北京城内“交通仍不受控制,小汽车甚至自行车的行车规则没有被充分地理解,行人伤亡不计其数”[67]。后来,北京市政当局也照着使馆区的样子,制定了各种道路规章,在十字路口安排警察指挥交通,禁止没有橡胶车轮的车辆在马路上通行等。
在下水道建设和管理方面,使馆区在整个北京城也居于领先地位。由于使馆区内外的下水道相连,北京(北平)市工务局与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经常就下水道修整问题进行互动与合作。比如,1935年2月19日,北平市工务局去函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查本市御河南段暗沟,自御河桥至南水关一段,为内城各水道之尾闾,关系至为重要。现查全市水道之整理,本局正在筹划进行,拟于施测菖蒲河之先,将该段暗沟之修整情形,以及原计划之断面坡度等,详细调查……惟该段暗沟,系在贵署管界以内,本局拟即派员前往勘查,请由贵署约定日期,并派员帮同办理”。同一天,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就回复,“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礼拜四)上午九时在本署会见,即希于是日派员前来本署,以便派员帮同办理”。[68]
晚清民国时期,东交民巷使馆区的各国建筑,对北京建筑风貌的转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馆区的西式建筑群建成之后,虽然也有欧美人士说,“作为一个艺术家,我不能原谅我的白种人同胞把北京使馆区修整得如此丑陋和平庸。相对于北京的古老,他们的现代性如此面目可憎,虽然古老不得不让位给现代性。北京的大多数房屋,即使是最小最贫穷的屋子,也有些许线条和颜色的优美,但几乎每一栋使馆区的欧式建筑,都显得庸俗”[69],但当时崇新崇洋已经成了风尚,北京城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凡公私营建,皆崇尚洋式”,兴建了一批西式建筑,如1910年修建的大理院,为欧洲文艺复兴式建筑,是清末官府修建西式建筑的开始。此后财政部大楼、国会会场、前门邮局等西式建筑也陆续建成。张复合在《北京近代建筑史》一书中考察了北京近代建筑的历史源流,东交民巷使馆区建筑群开启的“洋风”在20世纪10年代影响最大,这种影响至少持续到了1937年(见图6.7)。
图6.7 北京近代建筑历史源流图[70]
在城市规划方面,北京市政当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使馆区的模式。1914年,京都市政公所考虑到“旧日都市沿袭既久,阛圚骈繁,多历年所。而欲开辟市区,以为全市模范。改作匪易,整理亦难。则惟有选择相当之地,以资展拓。使马路错综、若何修筑市房、建造若何规定以及市肆品物、公共卫生,无不力求完备,垂示模型。俾市民观感,仿是程式,渐次推行,不数年间,得使首都气象有整齐划一之观,市闼规模具振刷日新之象,亦觇国之要务,岂仅昭美观瞻已也”,因此,决定兴建香厂新市区,“南抵先农坛,北至虎坊桥大街,西达虎坊路,东尽留学路。区为十四路,经纬纵横,各建马路,络绎兴修,以利交通。其区内旧有街道,尚未整理者,则分年赓续行之。路旁基地,编列号次,招商租领。凡有建筑,规定年限,限制程式,以示美观”[71]。从“新辟香厂街市图”(见图6.8)上,我们可以看到,在两条主干道的交口设置了街心圆环,街区的南部紧靠着城南公园。兴修和整理了沟渠等排水设施,安装了新式交通警察岗亭和路灯,路面铺设沥青,人行道水泥砖墁地,引进德国洋槐作为道路两侧的行道树。香厂新市区的规划或多或少能够看到使馆区规划布局的影子。
图6.8 新辟香厂街市图[72]
以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使馆区也走在前面。晚清民国时期,使馆区的西南部、靠近前门的一段城墙,一直由美国使馆控制并将之修整,作为外国人散步或锻炼。在北京出生并长大的美国人葛乐士回忆,“城墙上建成了一个公园,有长凳还有一簇簇的花”[73],但是中国人禁止入内,除非是“带着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74]。立德夫人(Mrs.Archibald Little)说,这段城墙“不仅仅提供了深远的、大部分都是美丽的视野,而且避免了墙下街道上的种种不愉快。因此各国公使馆的人员都乐于登墙散步了——当然了,有许多国家的人从来不会仅仅为了愉悦而散步——在这儿约会并各自完成傍晚的健身运动”[75]。在北京居住过的澳大利亚女作家玛丽·冈特写到,“在这城墙上,外国人在夏日黄昏的凉风中锻炼和散步,或者享受冬日午间的阳光。也是在这儿,各国的士兵相互遇见。北京城内再找不到像这样人们可以舒适地散步的地方,也许因为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就压根儿没有‘锻炼的愉悦’的概念”[76]。
甘博指出,中国人缺乏有益健康的娱乐。“有组织的娱乐是高度商业化的,并且常常与妓院相关。而无组织的娱乐往往涉及赌博。而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事实,那就是男女性之间几乎没有社会交往。这个状况现在依然普遍。体育运动是唯一的非商业化却有组织的娱乐,但体育运动几乎只在学生范围内进行。”[77]并且,“过去北京没有与西方城市的公园或娱乐中心相对应的地方”[78]。科考探险家安得思也证实,“除了使馆区外,北京的其他地方几乎看不见绿草地,所有的景物都是黄褐色。我花园里的石头和树都很美,于是我决定修建一块草坪。我花了大约两百美元买草皮,它们长势很好,除了些许杂草妨碍了整体的光滑。在去西山度周末之前,我演示给一个园丁看,告诉他怎么用手拔杂草。据说他对养花很在行,但养草就在他能力范围之外了。当我星期一回来的时候,他很骄傲地展示给我看我昂贵的草坪,每一根草都被连根拔走了!”[79]
北京没有市民公园的情况随着京都市政公所的出现发生了改变。京都市政公所建立不久,便开始号召建立公园,他们认为外国“每一市村,大小必有一两处公园,为休息的定所,以此来活泼精神,操练身体”,而北京“市民终日往来于十丈红尘之中,没有一个散心的去处,就好比住在龌龊的屋子里不准出门一般,又如同从前有科场的时候入了号桶子似的,请问难过不难过呀?所以公园之对于都市,决非花园之对于私人可比,简直说罢,是市民衣食住之外,一件不可缺的要素”[80]。1915年年底,在市政公所的主持下,“北京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近代公园”[81]、由明清时的社稷坛改造成的中央公园(1928年后称中山公园)向公众开放。其后,先农坛公园、北海公园等也先后被开辟出来并向市民开放。
中央公园内“种植了花草树木,铺设了大路小径,开设了餐馆茶馆,运动场、台球厅、射艺室都投入了运营。公园内还有充足的地方可供游人休憩和野餐。公园餐厅甚至可以为婚礼庆典和豪华宴会承办丰盛的酒席。原有的大殿改造为教育部中央图书馆阅览室、内务部卫生知识展览室,甚至用来展览北京样板监狱囚犯所生产的产品”[82]。美国人乔治·凯特在《丰腴年代》一书中描写了其在中央公园看到的景象。“下午晚些时候,尤其是当牡丹花盛开的时候(牡丹花是公园吸引人之处之一),苗条的中国姑娘们(本地名媛),习惯在家人的簇拥下散步于公园之中,展示她们动人的风姿,虽然她们身穿的上海丝绸并不动人。她们脚踏着平板拖鞋,多少有点影响画面的美丽,但她们常常像羚羊一样纤瘦而优雅。”[83]
民国时期,东交民巷使馆区对北京市政现代化的示范作用还体现在其他一些市政建设上。比如,在北京电力、电灯事业的建立和发展方面,使馆区的北京电灯公司先于京师华商电灯有限公司成立,虽然后者“标志着电气化正式从清朝皇室和外国人居住区扩展到商业和市民社会”[84]。
对于市政逐步现代化后北京城市风貌的改变,裴丽珠曾评论,“当旅游者骤然经历了社会变革——尤其是从封建的过去变为民主的现在——他很容易为过去事物的美丽而新事物的丑陋感到遗憾,但他必须承认,某些现代发明使他的生活舒适了无数倍。单单新修的街道就改变了这个城市的整个面貌,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说,改变了城市生活的面貌”[85]。
北京应该呈现怎样的城市风貌,当时的中外人士就有争议,这当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在市政建设中平衡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幸运的是,北京市政当局1928年后采纳众议,基本停止了拆毁古建筑,虽然皇城墙已所剩无几。北平市民朱辉在写给北平市政府的《建设北平意见书》中强调:“即其无保存价值之旧建筑,若无预定较善之改设计划,须严厉禁止拆改。试观军阀时代,任意拆毁旧紫禁城墙、先农坛围墙,迄未见有预定计划之实行,前车可鉴,故拆改无保存价值之旧建筑,须以有无较善之预定计划为条件。”[86]市政府赞同朱辉的意见,并在批语中指出“从前军阀时代,重在敛财,可谓毫无意识”,现在要重视古迹,不得无故拆卸。
1928年以后,北平终于有了较为系统、科学的市政规划。由于首都南迁,市政府把北平定位为文化与旅游城市,这就势必得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保护,北京的古代建筑否极泰来,刹住了被连续损毁的势头,紫禁城、内外城城墙、大量的胡同和四合院得以保留。
北平市工务局拟定了“本市工务部分之初期建设计划”,其中的“本维护古迹原则修复本市古建筑物”计划,一是对西直门箭楼、朝阳门城楼、东直门城楼、东便门东南角楼等加以修缮;二是对原来皇城的各个城门进行修缮。建筑工程师段毓灵对这项计划进行了审核,认为“所列西直门箭楼,东便门东南角楼,损坏情形最甚,朝阳门城楼,东直门城楼次之,均应即时加以修理,否则倾圮日甚,不仅修理费用更巨,亦且危险堪虞,似应令饬该局讯即详细查勘,妥拟修复计划。……各皇墙之门楼,损坏情形尚不甚重,拟饬局先行派工查补渗漏,油饰似可暂行从缓”[87]。
北平市政府肯定了工务局计划书中“本维护古迹原则修复本市古建筑物”的意义。“近代建设,以科学之进步,日趋完美,而通都大邑之建筑物,遂美足以代表一国之文化。本市为数百年来之旧都,现存公共建筑物,无不具有历史上之价值,惟年久失修,多呈窳败之状,亟应及时修治,以美市容而保古物。”[88]
最终列入修复计划的古建工程主要有以下几项,“连属于城墙者,有各城楼,各箭楼,如西直门箭楼,东半部楼顶,几全塌陷。十九年,曾经本局勘估,约计八千余元,以市库不裕,迄未动工。又如东便门东南角楼,楼顶塌陷,甚于西直门箭楼,非局部修缮,所能恢复旧观。此外如朝阳门城楼,东直门城楼等处无不损坏日甚,倘不早加修理,必为西直门箭楼及东南角楼之续。……连属于旧皇城者,有各门楼。如西安门,地安门,东西长安门,东西三座门,及新华门之类,亦应检查损坏情形,修补油饰”[89]。
1935年,为了加强对北平市名胜古迹的保护,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还专门设立了故都文物整理委员会,隶属于行政院,执行机关为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简称文整处)。1935年3月7日,北平市政府公布了《北平市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组织章程》,对于文整处的职能、机构设置以及运作方法等做了详细规定。“北平市政府为执行旧都文物整理事宜设立文物整理实施处,办理关于市内文物整理之各项设计及工程,并其他关系文物之编辑宣传事务。本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一人,由市长委任处长,综合处理全处事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副处长辅助处长监督所属职员、管理全处事务。本处为求实施工程之适宜,得委托本市工务局或建筑厂商分别办理建筑修建及道路各工程。本处关于建筑工程得聘任专家或学术团体为技术顾问;本处设置审查委员会若干人,凡关于整理旧都文物之计划及其他重要事项,得由指定委员会审查。”[90]
文整处负责具体事务的副处长由工务局局长兼任,这就有利于协调市政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在现代化建设热潮中及时、妥善地保护文物古迹。
在文整处的文物修缮计划(与工务局计划基本一致)中,有关城墙和城楼修缮的部分,第一期建筑工程中的甲部分——东南角楼及西直门箭楼——委托基泰建筑公司代办,而乙部分——天安门、地安门,西安门、端门、东西阙门、内城城垣——则委托工务局代办。[91]工务局将地安门和西安门修缮工程进行招标,结果,地安门的翻修油饰由天顺建筑厂承做,而西安门的修缮工程则是由中和木厂负责。[92]1936年3月至1937年4月,北平市工务局还完成了文整处交给代办的新华门和皇墙角楼的修缮工程。[93]
文整处的设立,使得北平市文物古迹的保存和修缮更加科学、规范。由于文整处聘请相关专家作为顾问,而且与工务局会同进行古建筑的各项规划、修缮工程,这就有利于古建筑的存续和保护。
1928年以后,市政府改善市区交通状况也能够兼顾现代与传统,主要采取多开城门的办法,以保持内城、外城城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北平市工务局拟定的“本市工务部分之初期建设计划”,包含“添辟城门”的内容。拟在宣武、崇文两门增辟城洞、架设平桥以增加交通流量。市政府肯定了实施该计划的必要性,指出“现查本市外三及外四两区,地面辽阔,人口稀少,商工各业,最为衰落,考其原因,地势较为偏僻,与内城交通,稍有隔膜,动须绕经崇文及宣武两门,其不便利为何如也。兹拟在崇文门以东,沟沿头南口及宣武门以西,南沟沿南口,各辟一门;并建筑木梁砖桥,横跨于护城河上。此后交通既便,荒僻之区,自能逐渐繁荣。且可利用新洞,运除内城积存渣土,填垫外三区洼地,于市政前途似尚不无裨益”[94]。
令人遗憾的是,1950年以后,增开门洞这一既改善交通状况,又保存文物古迹的科学方法被官方废止,而代之以拆除内城、外城城墙以修二环路和环线地铁。失去了城墙,北京的各处文物古迹就跟断线的珍珠一样四处散落,不复为美轮美奂的项链了。
三、东交民巷的市政建设与中外互动
从原始档案材料看,东交民巷的市政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与沟渠的修筑。1916年,内务部土木工程处对东交民巷西口与宗人府的夹道至东方门的马路进行拓宽、翻修,并将其中几处石路予以拆除。拆除了东交民巷西口至富贵街西口石路,该段路加宽至三丈六尺;拆除富贵街东口至西口一段石路,并于西口加宽;翻修富贵街西口至东单牌楼一段马路并加宽六尺;加宽翻修富贵街西口至宗人府西北角、宗人府西北角至皇墙角、皇墙角至东方门三段道路。以上六段路的修筑中,共拆除旧路二百九十一方六尺三寸,加宽翻修马路九百五十二方五尺。[95]
马路拓宽翻修后,均于两旁砌筑缸砖人行便道,共修筑缸砖人行道七百三十三方零七寸。缸砖人行道的修筑方法为先将原路刨起,筑打素土与灰土后,于上面、侧面砌缸砖,再用水泥抹缝。
1916年,东交民巷开始大规模修筑沟渠,以利排水。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户部街南口瑞金大楼至东方门东、西两面,以及东方门至原有马路南、北两面四段内修造沟渠,共长一千零二十三丈二尺。做法为刨槽、筑土、砌青砖箭头式沟底。同时,每隔二十丈挖一道过街暗沟,暗沟两头安生铁篦;每五丈做一个漏井,上面做一个生铁井盖和两个铁钩篦。1937年,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在东交民巷东口修筑地沟,接通崇文门内大街公沟以利排水。该项工程由事务公署工程师会同北平工务局人员勘查后再动工。“职等会同查勘该署在东交民巷东口迤南兵营内,修砌砖旋暗沟一道……须掘动油路……方可接通崇内公沟。”[96]该暗沟宽四公寸、深八公寸,挖掘崇文门内大街油路7.6平方公尺后修成。地沟筑成后得以连接公沟,便于东交民巷的排水与公共卫生。
自来水供应。1908年,京师自来水公司成立,最初供水并没有覆盖东交民巷。为扩大经营范围、增加销售利润,自来水公司与外交使团进行接触。外交使团对于使馆区的生活用水和消防问题也很关心。双方达成协议,1909年京师自来水公司正式向东交民巷使馆区供水。
1911年2月20日,德国瑞记洋行与京师自来水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瑞记洋行担任自来水公司与使馆区的中介,代理账款收缴、设备安装、用户合同订立变更等各项用水事宜。同时,瑞记洋行与外交使团签订协议,瑞记洋行须根据后者拟定的计划供水。自来水公司付给瑞记洋行代理酬劳,即售水收入的10%和设备出售收入(水表、水管及装配零件等)的5%。另外,瑞记洋行有义务替东交民巷中拖欠账款的用户认缴费用。外交使团若有损害自来水公司的行为,瑞记洋行应负责任。
东交民巷共安有12个消防龙头以防火灾,打开时每分钟出水130加仑 。消防龙头的钥匙由东交民巷巡警房收存管理。救火时水龙头打开的时长由自来水公司与巡警房各自进行统计,并据此来计算流量与费用。
使馆区内日常生活用水的售价为每千加仑1英镑,消防或清洗街道用水的售价为每千加仑0.5英镑,两项售价均高于使馆区外。日常用水的计费有两种方案可供客户选择,一是按水表所计流量计价;二是包月计价,即每月按固定水价缴费。各用户分别根据其住宅面积、人员数目及用水需求等情况,选择经济适用的方案。帛利宅、大丰洋行、美国使馆等均选用按表计费,而中法银行、照相公司等选择包月方案。其中选择按表计费时,用户可选择租表或买表,租价每月1.5元,水表售价为54元。包月方案须由自来水公司派人前往勘测,统计用户房内的人数和安装水嘴的个数,估算每月所需水量。因此各处包月费并不一致,如美国洗衣房水价每月45元,中法银行每月6元[97]。
图6.9 1919—1936年东交民巷水费及其所占自来水公司总收入份额[98]
在自来水的设备安装和修理过程中,“各使馆及兵营住房等处如用大小楼管等件,应由该代理人带同公司之工人前往估价,该价由公司开华文单,交该代表人照译洋单,送交该用户议明,将价款收清,再行安设照办”[99]。使馆区总供水设备需要修理时,为方便用户起见,自来水公司往往将修理时间选择在夜间,并于维修前发布通知,告知主顾们提前自行储备所需用水。
敷文牌楼的整修。1935年,旧都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委托工务局代办东交民巷口敷文牌楼的修建工程。该工程分为重建和油饰彩画两部分。工务局又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将此项工程交由建筑厂商承办。招标的结果为:公和祥木厂与聚合木厂分别承办重建工程和油饰彩画工程。随后,工务局与公和祥木厂、聚合木厂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载明了付款方法、开工完工期限、图样规范、施工方法和工料要求等,另就施工安全、保固责任、监工与查工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规定。
东交民巷敷文牌楼的重建始于1935年9月底,于1935年12月底完工。拆下原有牌楼后,新牌楼照正阳门五牌楼的做法,用钢筋混凝土重筑,水泥选用启新、马牌等国货。工程分四期完成:第一期,柱脚槽沟出清;第二期,修造水泥混凝土柱子至牌楼的小额枋底部;第三期,水泥混凝土完工;第四期,瓦木石等工全部完竣。该牌楼的水泥混凝土、柱子及额枋内均安装了电线暗管。牌楼油饰彩画工程施工时间为1936年6月底到该年8月,分两期完工。先铲除牌楼上的旧油漆,再反复刷新油漆,最后画上彩画。两项工程竣工后,工务局负责修复了路面。
因为牌楼整修工程的施工地点有一部分位于使馆界内,且地处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所以施工期间,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派遣巡警前往协助维持交通安全,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厂商也采取措施防止碎渣的滑落,并在牌楼周围设置指路牌,留出通行便道以利车马。施工人员白天悬挂红旗、夜晚悬挂红灯以提示行人。该地段电线密集,有碍施工,如牌楼顶檐下就有一根电话总线,电话局等相关部门也给予协助,临时予以移除。
北平市政府对牌楼工程的质量检查较严格,完工部分都须经过政府人员的验收,符合标准才予拨款,因此厂商被多次要求完善工程。文整处和工务局就查验公和祥木厂完成工程质量情况多次信函往来,其中一封信中有云:“兹据该商函称,夹杆石已经修理完毕,并请将保证金发还等语。查该项夹杆石难以略加修整,然尚有未尽之处,并由助理员路鉴云检查报告,该东西二牌楼所有头停瓦陇灰皮有松软,大脊垂脊亦有灰浆脱落等情,拟请批示该商将牌楼派工妥慎修理后,由文整处派员验收后再行发还保证金。”[100]
东交民巷的市政建设并不都由外交使团独立完成,许多市政工程都有赖于中方的合作。就现存档案资料来看,华洋市政互动围绕着管理权限、项目审批、技术提供和费用收支等方面展开。东交民巷内外的华洋市政协商与互动,主要有以下三种。
中外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商互动。中外行政部门间的互动多围绕东交民巷的管理权限展开。东交民巷某些地段毗连使馆界外,因此外交使团并不能自行独立完成跨界基础设施项目,凡是涉及跨界的工程就必须由中外两方行政部门在包括施工方、建设方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等问题上共同商议,以达成一致意见。互动的双方分别为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与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 。
举例而言,东交民巷敷文牌楼的重建及油饰工程,主动提议者是中方。因敷文牌楼位于东交民巷领事馆区内,依约应经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同意,然而工务局在并未知照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就率先提出由该公署派遣巡警协助施工,这就触及了东交民巷的行政管辖权限,中外冲突由此引发。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在答复工务局的函件中提出了解决方案,“贵局函开拟改建东交民巷敷文牌楼请于施工期间饬警随时协助等因。查该牌楼系在保卫界内,照章应先期函商本公署得到同意后方能办理。兹查此举原为市容壮观起见,只得通融照准。请即派员来署接洽以便开工。但嗣后如遇在保卫界内再有上项情事,必须预先与本公署商得同意”[101]。随后,油饰牌楼工程也得到了该公署所派巡警的协助。在动工期间,施工材料的堆积给牌楼周围地段的交通带来了不便,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要求工务局对该现象进行处理,互动再一次在两个行政机构之间产生。工务局做了回复,“当已饬令承揽厂商公和祥于该牌楼南边务须留出通行便道,不得阻碍交通”[102]。
再举一例,东交民巷东口暗沟工程,提议者是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但修砌此段暗沟需要掘动崇文门大街路面,该路面由北平市工务局管辖,因此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必须经过工务局的同意才能动工,双方互动由此产生。“贵署先后函,以拟在东交民巷东口修砌暗沟一道以资曳水,刨掘崇文门内大街油路,请予同意并允纳油路修复工料费等因。兹本修砌暗沟,有益公共卫生,自应准予办理,业经本局派员,会同贵属工程师狄利,重勘完竣。”[103]
从上述中外行政部门的信函往来中,我们可以看出,东交民巷的一些市政建设项目,中方如果觉得契合本市需要,工务局就率先做了决定,并未忌惮东交民巷的特殊性。概因1928年东交民巷变为领事馆区之后,其政治外交地位与权威性也随之下降。
东交民巷行政部门与华商之间也有频繁互动。由于华商公司得到了东交民巷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华商在进行工程建设或经营业务时涉及了外方的管辖权,双方即有互动产生。华商在东交民巷的市政活动集修造、经营、维护及售后服务为一体,在使馆区的运营具有长期性与自主性的特点。这些华商不受北京当局的严格辖控,可以不经过市政府直接与使馆区有关机构进行互动。下面我们就以京师自来水公司为例说明。
该公司在经营东交民巷自来水业务时,如安装水管及消防用水龙头等都需要挖掘使馆区的马路或墙面。通过瑞记洋行与使馆区某客户商定好时间后,自来水公司还必须通报专管路政、警政的东交民巷巡捕总局,经其批准方可动工。工毕,自来水公司还需负责修复所掘路面。“径启者,东交民巷境内六国饭店现添安水管,兹拟由该饭店后门迤东中法银行迤西路南便道刨道少许安管。定于明早八点钟施工,工竣即由敝公司将该路照旧修复。用特函送,即祈查照准予施工为荷。”[104]巡捕总局若对使馆区某个公用设备提出维修与安装的要求,也必须通知自来水公司前往完成,如1917年10月使馆界巡捕总局致函自来水公司,要求其修理向外渗水的两座消防用水龙头。
1917年前后,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影响,使馆区各国多不愿让德国瑞记洋行代理其售水事宜。各国使馆径直与京师自来水公司就水费及设备安装维修等事项进行沟通。例如,美国公使裴克就因美国使馆内的供水故障直接致函自来水公司,“近日本署自来水时常无水可用……即希贵公司从速查明示知”[105]。
中外商家之间的互动。本文主要论述京师自来水公司与瑞记洋行之间的互动,两者的互动主要涉及以下四种情况:用水合同的订立与变更;账款的催缴与核对;费用纠纷的反映与处理;安装维修与看表计数的安排。其中,账款的催缴核对与费用纠纷的处理在两者互动中占了较大比例。
双方经常围绕账款的催缴核对互发信函,出现这种状况有多种原因:双方记账方式不一;一方误算水费;华洋文字翻译出现错误;账目誊抄时发生遗漏和笔误;瑞记洋行偶尔赖账。“致本京瑞记洋行,云管价一节,查此项管价自由敝公司随时誊帐送交,贵行由贵执事对明签字盖章。此项所开之六百五十一元六角九分,即系该帐内总数。来函谓无从查核,实感诧异。”[106]
瑞记洋行为自来水公司代收水费账款的情况可举1914、1915 两年为例。
表6.11 1914—1915年瑞记洋行为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水料费 (单位:元)[107]
双方互动的另一大内容是处理用户缴费纠纷。一些用户以水表计数不对、包月费用不当、设备出现故障、时间计算错误等为由,拒绝按账单付费。自来水公司只得通知瑞记洋行出面代为交涉。有时用户与自来水公司各执己见,瑞记洋行无从办理,两者间需来回多次信函才能解决。例如,就俄使馆包月费用进行协商,双方就来回致函9次以上;就东城观音寺洋人住宅水费是否包含在海关包月费用内,双方来回致函6次以上。瑞记洋行并不总是积极维护自来水公司的利益,有时在信函中流露出消极的情绪,扯皮推诿的现象在瑞记洋行代理的后期更为显著,致使自来水公司有时不得不直接致函瑞记洋行天津总行要求处理此事。“东交民巷使馆每月用水各事委托贵京行办理已有年所。自华洋经理易人,遇事不甚接洽,迩来收取水价往往积至数月不能交款……贵京行负有责任,前经函请,并不与伊理论,仅以该使蛮横二字答复,希图了事。窃惟此事,缘起实由贵前任华洋经理极意招揽始克有成,虽由京行办理,而遇事皆与总行直接。”[108]
从京师自来水公司与瑞记洋行的互动中,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在经营地位上是平等的,然而这种平等并非总能带来公正的结果。瑞记洋行责任心的不足、自来水公司处理纠纷能力的不足都是互动中经常暴露出来的问题。涉及部分用户的费用纠纷往往还是以自来水公司做出让步结束。
东交民巷市政方面的中外协商与互动,总体来说还是顺畅的,互动双方可说是“双赢”。沟通比较有成效,就保证了东交民巷的各项市政举措能够顺利运行。东交民巷既是使馆区,又是北京城区的一部分,这就使得中外两方人士都希望这一区域市政情况趋好。
东交民巷地处北京闹市区,但却是西方城市文明在古都的窗口。它先进的市政建设与科学管理一度成为北京市政的典范。从某种程度上说,北京市政的发展与城市的现代化是随着中国外交的现代化而发生的。在中国纳入国际外交体系的进程中,西方文明也随之被引入中国,对城市建设与市民生活产生了显著影响。清末民初的多数北京市民认识到了东交民巷使馆区市政方面的先进性,并对其进行了正面评价。相较于政治、外交等抽象理念,事关百姓日常生活的西方物质文明更容易被北京各个阶层的人士所接受。
1912—1937年,针对东交民巷的市政建设,中外双方虽有争取管理权限的行为,但还是进行了良性互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操作。随着东交民巷外交地位与功能的减弱,北京市政当局对该区域有了日益增大的影响力。这一历史时期中外双方在东交民巷互动的多样性既折射出了中外势力在古都北京的消长变化,也见证了北京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