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业(1 / 1)

拜占庭文明 陈志强 5067 字 1个月前

拜占廷帝国繁荣的国际贸易对国内工商业产生极大的带动作用。拜占廷内贸活动主要与谷物和日用品密切相关,粮食及其他食品交易是内贸的主要项目。7世纪中期以前,拜占廷帝国盛产粮食的农业区在埃及和西亚。阿拉伯人征服北非和西亚地区后,拜占廷粮食主要产地转移到小亚细亚,13世纪以后,色雷斯平原成为拜占廷帝国最后的粮食基地。一般情况下,食品是从海路运抵各大都市。作为中古地中海世界最大城市的君士坦丁堡,食品供应是其面临的重大问题。据现代拜占廷学家估计,君士坦丁堡人口最多时达到百万。为解决如此众多居民的口粮,市长和中央政府必须维持稳定的粮食生产和运粮航道畅通。但是,政府对国内贸易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限制商业活动的开展。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统一的商业税、包括丝绸和武器等特殊商品的垄断等方面。就全国商业而言,国际贸易集中在大城市,国内贸易分布在中小城市,各城市形成地区性贸易中心,通过定期与经常性的集市或市集与周围农村发生密切经济联系。国内贸易几乎不涉及国际贸易的交易项目,而以农副产品交换食盐、布匹、劳动工具等生活用品为主,但是,由于拜占廷农村社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闭塞的社会单位,农民对外界商品的需求比较小,能够提供给外界的农副产品也十分有限,因此国内贸易的范围虽然广泛,但数量不大,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

金融业在商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活跃的国内外商业活动也促进拜占廷金融业的兴起。在拜占廷帝国,几乎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估价计值,任何形式的财产均能够生息。国家对银行钱庄不加禁止,放贷行为也得到政府支持,正如国家参与并支持商业一样,对金融业只有规范性的要求而不加限制。查士丁尼一世时期,政府根据投资风险的程度不同确定各行业投资利率,比如,在投资风险最大的航海贸易业中,投资利息最高可达到12%,而钱庄银号的放贷利息规定为8%,私人的投资和借贷利息为6%,对最具有承担风险能力的富有者,政府规定其放贷利息为4%。显然,拜占廷人关于“风险”的概念不是单向的,而是包括投资双方承担能力在内的。但是,在计算利率时,我们必须考虑币值的变动问题。当每金镑等于100诺米斯马时,6%的利率相当每金镑可得六诺米斯马的利息,而当每金镑等于72诺米斯马时,六诺米斯马就相当8.33%的利率,同理,航海投资12%的利率也变为16.66%。然而,拜占廷货币历史即是不断贬值的过程,由于实行金本位体系的币值持续败坏,金镑纯度和重量的下降导致整个金融计算体系的混乱,进而造成投资方向转移。因为投资利率的不断攀升,一方面使偿还利息的能力普遍受到打击,促成社会对放贷业的仇恨和偏见,进而破坏了投资环境,另一方面使投资方产生极大的不稳定感,投资兴趣逐渐从工商业转向土地。这种转移不利于拜占廷工商业的持久繁荣。

拜占廷商品价格与其币值的稳定有密切关系。考古资料表明,4世纪中期至10世纪中期,拜占廷帝国钱币没有发生贬值现象,汇率稳定。货币分为金、银、铜质,每金镑等于72金诺米斯马,每诺米斯马等于12银米利阿里萨,每米利阿里萨等于12铜弗来。11世纪以后,拜占廷金币开始贬值,出现劣币和伪币,诺米斯马的重量和含金量逐渐下降。科穆宁王朝曾改革币制,发行相当于金诺米斯马的铜诺米斯马,力图扭转币货贬值的局面,遭到失败,最终只是延缓了贬值的速度。13世纪初以后,拜占廷金币迅速贬值,帕列奥列格王朝的金诺米斯马只相当足值诺米斯马的1/6,丧失了国际货币的地位。货币贬值伴随物价上涨,14世纪君士坦丁堡的谷物价格相当8世纪谷物价格的两倍。[ 此节资料出自S. Runciman, Byzantine Civilization [M],London, 1933, 1959.一书有关部分。]

拜占廷政府对工商业的实际控制是通过行会实现的。拜占廷行会与西欧后来出现的自治行会不同,具有官方行会性质,称为“公共行会”,源于晚期罗马帝国时代的官方行会,其成员最初是固定职业的行会成员的后裔。行会分别管理官办工商业和私人工商业。按照官办工商业行会习惯法,拜占廷行会成员世代从事同种职业,不许退出行会,其后代子孙和家产(主要指动产)永远归属行会。这种规定显然是防止行会生产技术水平降低和从国家作坊流传到民间,进而维持国家对工商业的长期垄断。但是,行会成员的自然增加经常会造成行会内部劳动力过剩,为此426年的法律允许部分行会成员退职受聘于私人作坊,但是其子孙和动产仍然属于行会。查士丁尼法典也明确指出紫色丝绸官服的印染工匠超员,应将他们分散到其他大城市的作坊。7世纪的法律对进入行会作了严格限制,禁止未成年人或手艺尚未成熟的人进入行会,并同时将“等额顶替”作为行会成员子弟入会的重要条件。行会手艺一般是在家庭成员内世代相传,保持较高的水平,很少有将手艺外传的例子。这样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行会成员享受较高的待遇,他们有时被视为拜占廷工匠中的贵族。

拜占廷行会组织结构在数百年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行会的最高首脑是城市市长,他向国库派遣官员专门管理行会事务,并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督官和技术检查官。由于行会管理的官办手工业劳动几乎都集中在一起,相当近代欧洲出现的手工工场,所以管理相对集中。根据考古发掘,我们知道在君士坦丁堡皇宫外院中设有丝绸作坊,负责生产丝绸成衣,并染色;棉布纺织和裁缝作坊也集中在皇宫里,负责生产各色布衣;金银加工和珠宝加工在巨大的皇宫内院占有一席之地。7世纪以前,手工业的相当部分分散在各行省首府,由省长直接控制,产品上缴给皇帝。7世纪以后,拜占廷手工业逐渐集中到君士坦丁堡,其原因是阿拉伯人和其他民族入侵破坏了地方手工业生存的条件,而军区制改革也迫使除武器生产之外的地方手工业工匠向首都集中。至10世纪,拜占廷帝国设在各地的铸币厂逐步取消,地方丝绸工场也转移到首都。

6世纪以后,拜占廷帝国私营工商业蓬勃发展,私营手工业中的行会也由政府派员管理,他们按照日趋精细的行业分工进行具体监督。以私营丝织业为例,在君士坦丁堡即有抽丝行会、丝织行会、丝绸印染行会、丝绸成衣行会、进口丝织品行会等五个行会。这些行会与官办工商业行会的分工区别在于,官办丝绸业行会经营的是上等优质产品,私营行会只经营二等一般产品,这种品质的丝绸是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此外,私营工商业行会成员不是世袭工匠,法律不限制任何人进入行会,只要他符合行会的要求即有资格申请。一般情况下,入会需有本行会成员介绍,并缴纳会费,入会者当为自由人,禁止奴隶入会。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经营范围,拜占廷帝国立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查士丁尼为垄断丝绸贸易,在立法中严禁私营作坊从事高级丝绸服装的制做和买卖,违法者处斩。但是,300年后利奥四世立法即改变了查士丁尼的垄断政策,允许私营丝绸行业经营“小块”高级丝绸。10世纪初的《市政法》甚至同意私营丝绸行会印染由官办丝绸行会专营的紫色丝绸,但是禁止私人工匠制做成衣。

拜占廷行会的作用比西欧行会更大,操作制度更具体。每个行会按本行业的需要统一购置原料,而后在本行会成员中平均分配。取得原料的工匠在自己的作坊里独立劳动,技术和产品规格是统一的,由于原料是固定的因此产量也是固定的,行业内部几乎没有竞争。私营工商业产品由生产者个人按照政府的统一牌价进行交易。为了杜绝行业内竞争,行会对工匠们的劳动时间和强度也作了规定。例如,面包师和屠夫行会分别规定了他们每天开始工作和关门的时间,面包和各类肉的价格也有统一的规定,即使在粮食紧缺和大饥荒年代,面包和肉类的价格也被压得很低,不允许任何囤积食品的行为。这种强制性的经济立法显然带有稳定社会秩序的政治目的。任何违反行会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其中包括开除会籍、强制停业,如果因报复而犯有纵火罪将受残废肢体的惩罚。行会作为城市劳工组织还负责从事某些公共劳役,如航运行会有义务进行海上紧急救援。行会法还规定禁止解雇工匠,但是许可自动迁徙,同时为防止偷懒行为,规定任何有能力工作的行会成员必须工作,否则将被安排参加公共劳役,参加政府组织的公共工程或慈善机构的义务劳动。行会制度在拜占廷大中城市里存在到14世纪末,在稳定拜占廷工商业生产和消费方面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使城市经济关系得到调整,部分地保证城市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 国际商业贸易

拜占廷帝国经济生活最突出的特点是其繁荣的商业贸易和城市手工业。在中古世界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象君士坦丁堡那样具有得天独厚的商业地理优势,她处于东西、南北多条商路的交汇点,扼守东、西交通陆桥和南北航道要冲。在15世纪末世界新航路开通以前,中古世界贸易主要是指亚欧非三洲的物产交换,拜占廷帝国因其地理位置而占据其中的主要份额,获得无与伦比的商业利益。繁荣的商业贸易需要相对安定的外部环境,拜占廷帝国中央集权制国家基本上能够提供这样的环境,因此,商业在君士坦丁堡获得突出的发展,而君士坦丁堡也因活跃的商业贸易而繁华。在公元初的几百年间,罗马帝国商人开辟了东、西交通商路,从印度进口香料、香草和珍贵木料,从中国进口丝绸和生丝,向东方出口玻璃和宝石,如《魏略》所记:罗马帝国“又常利得中国丝,解以为胡绫,……大秦(指罗马帝国-作者注)多金、银、铜、铁、铅、锡、白马、……大贝、车渠、玛瑙、南金、翠爵、……符采玉、明月珠、夜光璧、真百珠、琥珀、珊瑚、赤白黑绿青绀縹红紫十种琉璃。”[ 《三国志》卷三十《魏志》(上海古籍书店本)。]拜占廷帝国继承古代活跃的商业传统,积极发展内外贸易。

当时,东、西交通已经开辟,形成多条商路,其中最著名的是陆上的“丝绸之路”和海上的“香料之路”。丝绸之路东起中国西安和洛阳,经过河西走廊,沿塔里木盆地南北两侧向西,翻越帕米尔高原山口,经过中亚地区达到里海东南岸,再分两路向西,一路直抵地中海东岸重要城市安条克,另一路经黑海南岸小亚西亚地区到达君士坦丁堡。在丝绸之路主干线南北两侧分布多条陆路,或相互连通构成交通网,或出孟加拉湾、波斯湾与海上商路连通,或北出天山、里海和黑海进入俄罗斯平原。海上香料之路以中国东南沿海大港口为出发点,首先向南绕过马六甲海峡,向西进入孟加拉湾,这里的港口与中国西南商路相通,再沿近海航道绕过印度次大陆,进入阿拉伯海,而后分两路或从波斯湾上岸逆幼发拉底河而上到达安条克,或从东非沿红海和尼罗河向北进入地中海。这些商路均首先汇集于拜占廷帝国境内各口岸,使君士坦丁堡等一批东地中海城市成为东方货物的集散地和交易市场。

拜占廷政府始终重视发展国际贸易,一方面开拓海外市场,鼓励本国商人积极开展外贸活动,保护本国商人在海外的商业利益,维护各条海陆商路的畅通,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国际商业贸易的制度,完善海关体系,创造良好的国际商贸环境。例如在丝绸贸易中,拜占廷人为了打破波斯商人的垄断和高额关税,积极发展红海进入印度洋的海路交通和通过黑海、里海、咸海北部的陆路交通,并与阿克苏姆王国和突厥人就此谈判。6世纪是拜占廷帝国东方贸易迅速发展的时期,丝绸原料通过传统的商路源源不断运抵拜占廷帝国设在幼发拉底河中下游流域的尼西比和达拉海关站,然后运往君士坦丁堡、提列和贝鲁图斯的丝绸加工厂制做成高级服装。而从海路运来的印度香料和燃料则在埃及上岸,贩运到地中海沿岸城市。当时的拜占廷商人哥斯马斯(6世纪上半叶)即根据其常年从事东方贸易的经历撰写了著名的《基督教国家风土记》,由于他自称到过印度而被称作“去过印度的航海家”。在这本书中,哥斯马斯认为大地是扁平的,其东部的尽头是印度,而中国“这一丝绸之国位于印度最偏僻的地方,地处那些进入印度洋的人们的左侧……这一被称为秦尼扎的丝绸之国左边由海洋所环绕……运载丝绸的车队要由陆路旅行,相继经过各个地区,时间不长就到达了波斯,而通向波斯的海路要漫长得多……在秦尼扎以远,就再也既不能航行也不能居住了……印度大陆的其它部分由发运丝绸的秦尼斯坦所占据,在此之外就再没有其它地区了,因为东部由大洋所环抱。”[ 戈岱司编,耿昇译,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M],中华书局,1987,第100-101页。哥斯马斯的绰号被许多人译作“印度水手”, 耿昇翻译为“印度航海家”,均有偏差,容易产生误解,最好译为“去过印度的航海家”。]这本书论述东方地理和贸易,详细描写锡兰(今斯里兰卡)作为东方货物的集散地的情况,中国的丝绸、印度的棉织物和麝香、东南亚的芦荟、丁香和紫檀香木、南亚群岛的胡椒、孟买的青铜器、锡兰的宝石等东方物产均可在此买到,可见当时东方贸易物种之丰富。他准确描述的波斯商人控制中国丝绸贸易的情况在《后汉书》等中国古籍中得到印证,《后汉书》记载:(罗马)“王常欲通使于汉,而安息(波斯)欲以汉缯綵与之交市,故遮阂不得自达。”[ 《后汉书》卷一一八《西域传》七八(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拜占廷帝国为开展直接对中国的丝绸贸易,积极发展与红海进入印度洋出口处的阿克苏姆王国的友好关系,使拜占廷商船在其首都阿都利斯停靠,由此将丝货运送到位于西奈半岛的犹大比拜占廷海关。拜占廷帝国在此设有海关大臣,据记载,他每年出访印度以西各基督教商业据点。而拜占廷商人的足迹遍及中亚、锡兰和东非沿岸,有的地区甚至建立拜占廷商人特区。由于拜占廷金币长期享受国际货币的信誉,因此,其使用范围远及中国西域,《隋书·食货志》记载:“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 《隋书·食货志》卷二四。(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这对拜占廷国际贸易活动大有裨益。在红海和印度洋航海贸易中,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商人对拜占廷人帮助极大,因此,在后来与波斯人斗争中,拜占廷人与该民族结为盟友。依靠埃塞俄比亚人帮助,拜占廷商人深入非洲内地,以各种手工制品换取黄金。

查士丁尼一世时代,拜占廷帝国与波斯帝国的冲突更加激烈,丝绸贸易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来自中国的生丝供不应求,拜占廷帝国各地丝织作坊停工待料。为解决燃眉之急,查士丁尼支持僧侣从中国学习育蚕技术,当时的作家普罗柯比记下这一重要事件:“到了这个时代,某些来自印度的僧侣们深知查士丁尼皇帝以何等热情努力阻止罗马人购买波斯丝绸,他们便前来求见皇帝,并且向他许诺承担制造丝绸,以便今后避免罗马人再往他们的宿敌波斯人中或其他民族中采购这种商品了。他们声称自己曾在一个叫作赛林达的地方生活过一段时间,而赛林达又位于许多印度部族居住地以北。他们曾非常仔细地研究过罗马人地区制造丝绸的可行办法。由于皇帝以一连串问题追问他们,询问他们所讲的是否真实,所以僧人们解释说,丝是由某种小虫所造,上天赋了它们这种本领,被迫为此而操劳。他们还补充说,绝对不可能从赛林达地区运来活虫,但却很方便也很容易生养这种虫子;这种虫子的种子是由许多虫卵组成的;在产卵之后很久,人们再用厩肥将卵种覆盖起来,在一个足够的短期内加热,这样就会导致小动物们的诞生。听到这番讲述以后,皇帝便向这些人许诺将来一定会得到特别厚待恩宠,并鼓励他们通过实验来证实自己的所说。为此目的,这些僧人返回了赛林达,并且从那里把一批蚕卵带到拜占廷。以我们上述的方法炮制,他们果然成功地将蚕卵孵化成虫,并且用桑叶来喂养幼虫。从此之后,罗马人中也开始生产丝绸了。”[ Procopios, History of the Wars, Secret History and Building [M], trans. ed. and abridged A. Cameron, New York 1967.V,p.226.另见戈岱司编,耿昇译,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M],中华书局,1987,第96-97页。]查士丁尼王朝诸帝十分重视丝绸生产,帝国在君士坦丁堡和伯罗奔尼撒半岛建立国家作坊,在气候比较温暖的莫利亚等地建立育蚕基地,拜占廷帝国因此迅速发展成为西方第一个丝织业大国,在地中海世界丝绸贸易中占据垄断地位。

7世纪中期,伊斯兰教势力兴起,哈里发国家的军事扩张使东地中海沿岸地区遭到巨大破坏,以安条克为中心的叙利亚和以亚历山大为中心的埃及地区的国际贸易陷于停顿,两地的地中海国际贸易中心地位从此迅速丧失。拜占廷商人乘机大力开展君士坦丁堡国际商贸活动,将上述两大中心区的商人吸引到拜占廷首都。当叙利亚对地中海各地的商业航海一度停止后,拜占廷人积极打通经黑海向东的商路,此后,又恢复了红海航道。8世纪时,经过小亚细亚陆路和从特拉比仲德上船经黑海通向东方的陆路商道再次恢复,包括丝绸在内的远东物产源源不断运抵君士坦丁堡,使该城很快进入最繁荣的时期。丝织业也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贵重的高级丝织物生产技术迅速提高,进而执地中海丝织业之牛耳,垄断该项贸易。当时的记载称,阿拉伯人、斯拉夫人、匈奴人等纷纷前往拜占廷帝国购买丝织品,有些特殊丝织物,如混合金银丝线的丝织挂毯还返销中国。

拜占廷帝国对外商业发展在9-10世纪期间达到最高峰。拜占廷商人将活动的重心逐渐转移到黑海,他们在黑海和多瑙河沿岸地区建立许多货站,在经营传统的东方货物交易的同时,注重大宗谷物贸易,因为阿拉伯人对北非和西亚地区的占领,使拜占廷帝国丧失了传统的谷物生产地,进而改变了传统的谷物贸易结构,促使拜占廷人发展小亚细亚谷物生产基地。远东地区的商品继续通过黑海进入拜占廷帝国,少量的东方奢侈品通过阿拉伯人控制下的中亚和红海贩运而来。阿拉伯人虽然使巴格达和埃及重新繁荣起来,但是,他们担心无孔不入的拜占廷商人参与竞争,故而限制对拜占廷人的贸易。这使黑海国际商业,特别是拜占廷城市特拉比仲德获得更有利的发展条件,它迅速发展成为东方贸易的主要集散地。拜占廷人收复安条克后,重新恢复了东地中海航线,东方物产得以更快到达地中海,与此有关的城市,如巴格达、塞琉西亚、阿勒伯等很快繁华起来。在君士坦丁堡巨大的国际商场里,人们可以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物产,例如罗斯平原的毛皮、干鱼和奴隶,波罗的海的琥珀,日耳曼人的毛皮和金属,它们通过拜占廷第二大城市塞萨洛尼基转运进口。拜占廷帝国在亚平宁半岛的主要商业口岸在意大利南部的巴里,拜占廷商人在此集散从东方转运的货物,贸易范围遍及西欧。但是,拜占廷人在西地中海的商业势力很快就遭到新兴的意大利航海城市的排挤,比萨和热那亚首先发展成为拜占廷商人的竞争对手,而后威尼斯加入竞争行列。

11世纪是拜占廷帝国国际商业衰落的开端。首先,位于亚得里亚海北岸的威尼斯摆脱了拜占廷帝国的控制,大力发展海上贸易和船队,逐渐夺取亚得里亚海制海权。他们不顾拜占廷政府一再禁止与阿拉伯人从事贸易的法律,开拓海外市场,侵蚀拜占廷商人占有的商业份额,并将发展商业的重点放在加强商船队建设方面,最终取代了拜占廷帝国在亚得里亚海的霸主地位。皇帝瓦西里二世为改善与威尼斯人的关系和获得威尼斯舰队的帮助,给予他们某些商业特权,例如减少海关税等。此后,威尼斯商人以廉价的西欧武器、木材、粗布和奴隶等为主要商品,顺利打入东地中海贸易区。1071年塞尔柱突厥人打败拜占廷人后,拜占廷帝国在小亚细亚沿海地区的商业据点逐步丧失,粮食供应再度引发帝国社会危机。与此同时,诺曼人从西地中海进攻拜占廷帝国,夺取提比斯、科林斯等主要丝织工业中心,将大批丝织工匠和养蚕技师带到西西里,建立起西地中海的丝织业中心。诺曼人对拜占廷丝织业的致命破坏在于,一方面摧毁了拜占廷帝国的丝织业技术力量和设备,另一方面打破了拜占廷人对丝织业生产和贸易的垄断,使其原有的商业优势尽行丧失。

十字军东侵战争,特别是第四次十字军战争破坏了君士坦丁堡的国际贸易市场,彻底改变了地中海贸易格局。东方商品不再大批集中到特拉比仲德和君士坦丁堡,也很少经过突厥人占领的小亚细亚地区,而改道拉丁骑士占领的叙利亚各港口,再由意大利商船转运到西方,过去由拜占廷帝国控制的海关关税几乎全部落入意大利航海共和国国库。重视商业利益的威尼斯人在第四次十字军占领君士坦丁堡后瓜分拜占廷帝国遗产过程中完全控制东地中海重要航道和主要商站,从而奠定其称霸东地中海的商业基础。直到帕列奥列格王朝统治时期,为米哈伊尔八世重新控制君士坦丁堡提供军事援助的热那亚人在拜占廷人的帮助下获得黑海商业主动权,在与威尼斯人争夺黑海国际贸易份额的斗争中占了上风,并得到与威尼斯商人同样享有的各项商业特权,其中包括在君士坦丁堡北部黄金角湾畔建立配拉商业殖民区。拜占廷商人逐渐被排挤出黑海国际贸易的舞台,他们在塔曼半岛的马特拉卡港和克里米亚半岛的鲁西阿(今刻赤)保留的商站很快就被意大利商人取代,因为,拜占廷帝国政府对国内外商人采取的双重税收标准使他们在竞争中败下阵来。君士坦丁堡国际市场迅速缩小,而配拉商业特区却迅速繁荣,虽然拜占廷帝国具有传统特色的手工业作坊继续生产奢侈品和各类贵金属工艺品以及武器,但是这些商品不再在拜占廷人的市场上出售,而是在意大利人商号中交易。黄金角湾北侧意大利人的码头一派繁忙,其对岸拜占廷人的港口几近荒凉,只是在配拉各港口泊位尽数被占满而船只又急待进港时才临时停靠拜占廷人的码头。

意大利人在东地中海和黑海国际贸易中迅速兴起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拜占廷帝国将航海通道和贸易特权拱手让出是其中重要因素。拜占廷人于1261年恢复对君士坦丁堡的控制以后,没有积极收回被第四次十字军骑士,特别是威尼斯人夺取的海上交通要冲和多项贸易特权,相反,为制衡威尼斯人而向热那亚人出让更多商业特权,致使本国业已遭到严重打击的国际贸易商人再次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其对外商业再度陷入衰退。例如,意大利商人只需缴纳4%的关税,而拜占廷商人需缴纳10%的关税。而在意大利人经济特权区配拉市场上,意大利人采取维护本国商人利益的政策使拜占廷商人难觅立足之地,同时,为意大利商人提供服务的各海上交通据点在强迫拜占廷人“留下买路钱”时毫不手软。塞萨洛尼基比君士坦丁堡保持着更繁荣更长久的商业活动,这个巴尔干半岛的出海口似乎仍由拜占廷人控制,但是,进出该港口的航道却控制在意大利人手中。在拜占廷人的东方飞地特拉比仲德也是如此,那里继续经营来自波斯和高加索等地的中亚物产,市场比较繁荣,但是,意大利人通过航海运输千方百计掠夺走其中一半利润。

拜占廷政府利用过境贸易和征收关税曾使国家获得过极大的经济利益,这也是其保持长期繁荣的城市生活的重要因素。拜占廷人曾长期在达达尼尔海峡上的阿比都斯海关和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的伊埃龙海关征收10%的海路进口关税,而在君士坦丁堡海关征收同样比例的出口关税。通关商品都加盖拜占廷帝国政府印玺。11世纪以前,大量的关税收入不仅用于政府各项消费,还被用来改善君士坦丁堡的市场环境,资助发展地方手工业,甚至在本国工商业与外国人竞争中给予保护性补贴,使得拜占廷国际贸易和相关手工业的发展处于良性循环的有利地位。但是,11世纪以后,政府不仅入不敷出,不能帮助本国工商业在国际竞争中取胜,而且由于其关税政策置本国商人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加速本国工商业的衰败。

与国际贸易直接相关联的手工业是拜占廷帝国的传统经济部门,贵重奢侈品和铠甲武器一直是其特色产品。生产这类商品的作坊主要分布在君士坦丁堡等大中城市里,最大的皇家作坊雇佣了许多工人,在行会的统一管理下,分工精细,产品的技术含量很高,例如高级丝织品和锦缎、金银丝线的官服、基督教教堂使用的金银器皿、珐琅质圣骨盒、象牙雕刻和宝石镶嵌饰品都是拜占廷工匠的特色产品,行销世界各地。盛产葡萄的巴尔干半岛是葡萄酒生产基地,传自古希腊的葡萄酒种类繁多,口感奇妙,赋有国际声誉,主要出口到北方各民族地区。武器生产的最大特点是做工精细,因为用于出口的武器大多是君主和酋长们的饰物。这些产品为拜占廷本国手工业在国际竞争中占得重要一席。但是,为了保持上述产品的价格,拜占廷政府对相关生产实行严格的限制政策,有些产品甚至禁止上市,如紫色的丝织官服就在被禁止买卖之列,这类产品只用作皇帝的赠物。968年,意大利使节带出君士坦丁堡的丝绸成衣因未能提供皇帝赠赐的证明书而被海关没收。7世纪以前,拜占廷帝国在地中海东岸和埃及亚历山大均设有手工业中心,各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享誉世界,但是11世纪以后,拜占廷手工业迅速衰败,至帕列奥列格王朝时期,出口的商品极为有限,数量很少。

外国商人在君士坦丁堡经商期间,受到拜占廷政府的严格监督和周到照顾,他们到达君士坦丁堡或其他城市后,都要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到,取得一般为期三个月的居留期。在此期间,他们必须在为外国商人划定的市场和固定摊位出售商品,如果其商品在三个月期限内不能全部销售,可以交由拜占廷政府的专业商号统一代理出售,所得卖货收入由君士坦丁堡市长出面管理,等该商人再次到来时归还。拜占廷政府对外国商人的商业活动有明确的立法规定和限制,市场上有国家官员随时检查,以防止违法行为。当意大利商人和罗斯商人先后获得商业特权后,拜占廷帝国严格的管理系统遭到破坏,而混乱的管理加快了其国际商业经济衰败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