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色》篇的位置暗含社会与自然并列的思想
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按照各种版本,都放在《时序》篇后、《才略》篇前。但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对此有怀疑,认为《物色》篇的位置放错了。如范文澜的《文心雕龙注》在《物色》篇的第一条注曰:“《文选》赋有物色类。李善注曰:‘四时所观之物色而为之赋。’又云:‘有物有文曰色,风虽无正色,然亦有声。’本篇当移在《附会篇》之下,《总术篇》之上。盖物色犹言声色,即《声律篇》以下诸篇之总名,与《附会篇》相对而统于《总术篇》,今在卷十之首,疑有误也。”[1]对范文澜先生的意见,很难苟同。他的意思是《物色篇》所论与《附会篇》所论“相对”或“相当”。《附会篇》所论的是“谋篇布局”之道,而《物色》则“犹言声色”,即论声律一类的技巧。这肯定是不对的。诚然,《物色》篇谈到了描写山水等自然风物的技巧,但其主旨不在这里,当然不应该与《附会篇》并列,更不会作为《声律篇》下面的各类技巧运用的总结而在论掌握文术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总术篇》之上。
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也认为:“按此篇宜在《练字》篇后,皆论修辞之事也。今本乃浅人改编,盖误认《时序》为时令,故以《物色》次之。”[2]是的,《物色》篇的确借论《诗经》似乎描写自然景物的技巧问题,但决不是单纯的、一般的修辞技巧问题。
又王利器《文心雕龙校证》也认为《物色》篇在《时序》篇后有问题,他说:“《序志》篇云:‘崇替于《时序》,褒贬于《才略》,怊怅于《知音》,耿介于《程器》,长怀《序志》,以驭群篇。’”彦和自道其篇次如此;《物色》正不在《时序》《才略》间。惟此篇由何处错入,则不敢决言之耳。”[3]这个论点看似从刘勰自身的说法出发,可能给人以合理的印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刘勰的《文心雕龙》是用四六句写的,字句有一定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序志》篇讲到“剖文析采”,也只举了《神思》等篇,并没有篇篇加以罗列。
周振甫的《文心雕龙今译》一书在《物色》篇的题解部分也认为:“《神思》里提到‘物以貌求,心以理应。刻镂声律,萌芽比兴。’这‘物以貌求’就是‘随物以宛转’,‘与心徘徊’就是‘心以理应’,‘情貌无遗’就是《神思》里的‘神与物游’的‘物无隐貌’。因此,《物色》是创作论中的一篇,应该列在‘刻镂声律’的《声律》前。”[4]周振甫认定《物色》属于创作论,所以觉得要把《物色》篇提到《声律》篇之前。这里的问题仍然是对《物色》主旨的理解有偏差。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物色》篇的主旨呢?《物色》篇是不是纯粹属于修辞和技巧问题呢?王运熙在《〈物色〉篇在〈文心雕龙〉的位置问题》一文中认为:“《时序》论述时代(包括政治、社会、学术思想等)与文学创作的关系,《物色》论述自然景物与文学创作的关系,正是在论述外界事物或环境与文学创作关系这一点上,有着共同之处。”[5]应该说,王运熙的论说是比较接近刘勰思想的。刘勰文艺思想的特点之一,就是他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文艺思想,另一方面又与先秦两汉的儒家文艺思想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他关注文艺与社会的关系,文艺与道德伦理的关系,但也关注文艺与自然的关系。先秦两汉儒家的文艺思想是政治化的。因为他们把文艺纳入到他们的“克己复礼”、“仁者爱人”的治国理论中。孔子儒家的基本观念是,周代早期的以“礼”治国,到了战国时期已经不行了。必须补充以“仁”的观念,从伦理道德上约束众人。他们觉得诗乐舞可以是“礼”和“仁”的具体化,可以加强“礼”和“仁”,所以他们提倡诗、乐、舞。这样他们只关注文艺与社会政治、道德伦理的关系。《左传·襄公十六年》:“晋侯与诸大夫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在当时的政治家那里,歌诗与政治密切相关。又《左传·昭公三十一年》:“《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人俱焉,是以君子贵之。”这里强调的是文艺的社会作用。孔子的文艺思想更重在“专对”、“事父”、“事君”和“修身”上面。荀子的文艺思想特别重视“乐”,因为“乐”可以“善人心”,可以“移风易俗”,是“先王导之以礼乐”的原因。把儒家文艺思想的社会性、政治性推到极致的是汉代的《诗大序》:“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可以视为儒家文艺思想的总结。刘勰的文艺思想对此有赞成的方面,所以“文之枢纽”中有《征圣》《宗经》两篇;但他从后来的曹丕的《典论·论文》中吸收了“文以气为主”,从陆机的《文赋》吸收“诗缘情而绮靡”的观念,特别是受当时正在流行的玄学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儒家文艺思想的束缚。如《原道》篇提出了文章来源于“自然之道”的思想,《情采》篇提出了“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的重视情辞的文学观念等。如果我们充分考虑到刘勰上述思想的情况,那么,刘勰把《物色》篇安排在《时序》篇之后,并“无误”,或者说完全没有放错。在刘勰看来,文学的本原既然是“自然之道”,那么文学创作和批评中最基本的“情”“辞”两个因素,都既于社会有关,也必然与自然有关。《时序》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紧接着《物色》篇就要强调文学与自然的关系,暗含了社会与自然并列的思想。基于这样的构想,刘勰把《物色》篇放在《时序》篇自是在情理中的,这里不存在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