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左右,我们向魁北克出发了。从水路走,魁北克距离此地180英里。汽船缓缓驶过水面,右手边是隆格伊和布谢维尔,左手边是Pointe aux Trembles和Bout de l’Isle。Pointe aux Trembles“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原本长满了遮天蔽日的白杨树”,而Bout de l’Isle则是“岛之尽头”的意思。我喃喃地重复着这几个名字,不仅仅是因为想记住它们,更因为这几个字念上去十分有诗意。这些名字言之凿凿,表明这里曾经生活过一些简单的人,偶尔也出现过英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千世界中的每个名字都富有独特的诗意,那是为人民大众所聆听、所吟诵的诗。除了这样一串朗朗上口的名字, 普遍意义上的诗又是什么玩意儿?于我而言,一个动听的词语就足够了,一个事物的名字很可能比事物本身更有意义。无可名状的美丽表现为人们对自然的赞誉,并将自然与他的生活相联。整个世界都在反复重申这个不为人道的事实:这里曾经生长着白杨,而且可以马上推断出,人们曾在这里看见了那些树木。若是我们不曾亵渎这些名字,我们那里和邻近的村庄也会有这样充满诗意的地名。
暮色四合,我们渐渐看不见河岸上的景色了,于是便回到船舱里。这次航行只能在夜间度过,不过我安慰自己说,我不会错过很多美景,现在河岸低矮,景物乏味,河流本身倒比河岸更有意思。我在夜间听到船已经抵达威廉?亨利、三岔河和黎塞留激流。听到客舱里有人半夜从梦中醒来,问:“侍者, 我们到哪儿了?”就好像在地球围绕着太阳公转或者一个系统围绕着它的中心点旋转的某个时刻,有人突然站起来问甲板水手:“我们到哪儿了?”
拂晓时分,我登上甲板,发现我们距离魁北克只有三四十英里了。河岸的地势渐渐高起来,岸上的景致也越来越美。河畔有“整片整片粉刷成白色的农舍”,每个旅客都会这么说。 但是,这不足以描述这个郡人口密集的现状,甚至连河畔的人口密集程度都反映不出来。他们在这里住了上百年。瑞士的自然主义旅行家卡姆曾经于1749年顺河而下,他是这样说的:“这地方真是可以称为山村,从蒙特利尔一直绵延到魁北克,足足180英里长,农舍没有超过5阿庞1 大的,有些地方例外。”即使是在1684年,洪坦也说过,这里房子之间的距离最多不超过一颗子弹的射程。不一会儿,我们陆续驶过距离魁北克8英里远的绍迪耶尔的另一边,也就是南边的河口胭脂角、新利物浦湾以及湾上的木筏和船只、西勒、沃尔夫湾和北边的亚伯拉罕高地,现在正通过钻石角,堡垒就矗立在我们面前。靠近魁北克的地方景色十分壮观。大约凌晨六点,我们靠岸了。钻石角南侧的悬崖下只有一条孤零零的街,是炸石填河填出来的。河边竖立的岩石高出水面345英尺,附近的三层楼最多只比岩石高出1/5或1/6。船还在往前划行,我们看到绝壁的标示牌高高地戳出来,指向1775年蒙哥马利遇害的地方。 以前,第一次来魁北克的人都要被海关的人员按到水里灌水,除非你接受罚款,否则就连总督都不能幸免。不过我们人太多了,就算海关没有废除这项规定,估计也顾不上把我们一个个按到水里去。
1 法国旧长度单位,约合11.5竿。
魁北克港口,我们终于到了!不过这里距离圣劳伦斯河口还有360英里。魁北克在一个方圆两英里大的盆地里,这里最深水位达28英寻,尽管是淡水,但是涨潮的时候水面会上升17到24 英尺,用一个英国旅行家的话说,它是一个“面积和深度足以容纳英国海军”的大海港。不过我倒想说,1844年,魁北克郡居民有45 000人(魁北克市和市郊居民就有43 000人)―― 其中28 000人是法裔加拿大人,8 000人是英裔,7 000人是爱尔兰人,1 500人是英国人,剩下的是苏格兰人和其他国家的人。这当中36 000人是罗马教徒。
我们从人群当中走出来,沿着狭窄的街道往前走,然后爬上一段被称作“断头梯”的木阶梯,来到另一条陡峭、狭窄的 “之”字形街道。这条街是从巨石当中炸开的,穿过一道被称为“普莱斯考特大门”的大石门,它是通往上城区的主干道。 这条通道有大炮守着,上方建了一所哨岗,有个哨兵在站岗, 其他的士兵正准备换岗。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真的是在 19世纪,而不是正穿过新版黑体印刷古书的封面上的石门。 我觉得在这个地方读傅华萨的《历代记》倒不错。这里像司各特的小说一样,充满了中世纪的怀旧感。人们来这里安居显然是为了安全感。愿他们平安!就像纽约的居民搬到威廉城堡去居住一样。这是多么适合养育孩子的地方啊!我们安然穿过大门,踏上最陡峭的街道,拐了几个弯,就来到圣路易斯老城堡的一个木台――达勒姆露台,此时我们距离堡垒顶楼还有115 英尺。从堡垒俯瞰我们登陆的码头、港口、奥尔良岛、河流和四周的乡野,视野开阔,一直延伸到远处。这里的景色太壮丽了。我们看到东北方向六七英里远的地方,通向北方的河道那高高的堤岸显然在港口这一侧凹了一处,那就是蒙特莫伦西的河口了,那条著名的大瀑布就在那后面几竿远的地方。
我们被领到鞋店,把美元换成英镑――这本来就是我们来鞋店的目的。我发现美国的硬通货很好用,只是美分兑他们的便士很吃亏,两美分才换一便士,而花两美分换来的那一便士只能买价值一美分的东西。我们硕大的美分沦落到和一堆低廉的半便士代币平等交换的地步,那些小铜币不过是因为含一些铜才偶然得以在世界上通行。我们想去堡垒里面看看,于是被带到了耶稣营房――这里一大部分公共建筑都是营房,穿过市政楼。我们没有去看营房门口站岗的哨兵,哨兵们也没有看我们,他们站在太阳底下除了阻碍空气自由流通,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作用。士兵们正在食堂里吃早餐,他们像露营一样坐在光秃秃的木桌跟前。大街上陆陆续续有士兵走过,他们提着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小锡桶,甚至还有半圆形的,好像是为了方便打包。我觉得这是他们用来盛饭的――恐怕每个人都吃那么多小面包片和黄油。他们有的在用担架和小推车运军用物资,迈着弹力十足的步子,雄赳赳地走过去。所有的行人都给他们让路,就连货车司机都停下来让他们先走――好像如果物资供应不及时就会马上打败仗似的。市区里驻扎着一个团,里面都是苏格兰高地人,我估计是皇家爱尔兰的军队。当地还有一个美国北佬团。我还没下船的时候就看到波尼亚托夫斯基将军似的脑袋和肩膀了。只见那人头上戴着一顶巨大的三角帽,抱着一杆枪,站在一座屋顶上窥视我们,就在现在我们所在的烟囱帽这里,像一幅夸张的战争漫画。不过我沿着圣路易斯街还没走出多远,谜底就揭开了:原来是一个苏格兰高地人哨兵带着三角帽在圣路易斯大门和圣约翰大门中间(这里正在进行的肯定是一场神圣的战争)的壁垒上或站或行进,两只膝盖露在外面。我们毫无畏惧地站在他跟前看着他。他的腿风吹日晒,上面都开始长毛了。我们中间有个聪明人发表高见说,一般像这样的情况腿上都会长毛,不过我倒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别看他穿着一身雄赳赳的军装,当我问他亚伯拉罕平原怎么走,他答不上来的时候,纯粹的苏格兰腔调流露出一丝窘迫。很快,我们来到在圣路易斯大门站岗的另一个哨兵跟前,他没有朝我们开枪就放我们过去了,甚至连口令都没问。随即,我们开始通过笨重的圣路易斯大门。这座笨重的、
隧道般的大门让我想起克劳狄安那首《维罗纳的老人》里面的句子,他说,从大门底下走出来本身就是旅程中相当伟大的部分――因为你可以想象自己在一本黑体印刷大部头图书封底的建筑物插画里匍匐行进。接着,有人提醒我们,我们现在置身于一座要塞。壕沟一样的道路有无数个“之”字形的迂回,我们就沿着那些“之”字形往前走,走了很久才往前走出几英寻远,要是他们想开枪,可以朝我们开上两三枪了。这个城市最伟大或者说最杰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设计风格使它对可能投来的铅弹和铁弹具有最顽强的抵抗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不管是在气象学上还是在心理学上,人们都很少认为会有来势凶猛的铅弹雨纷纷落下,除非把地方修建成这样。我们继续往前走了一英里,来到亚伯拉罕平原――我们已经见过那么多圣徒,接下来要去见见元老们了。在亚伯拉罕平原上,苏格兰高地团正在接受检阅,乐队站在一旁演奏乐曲――我觉得他们演奏的是加拿大法语国歌《泉水何其清澈》。这里曾经发生过真正的战争,此后为了纪念这场战争,每天都要打一场模拟战。 苏格兰高地人演习得非常好,就算他们的动作不够标准,但至少不像英国兵或者皇家爱尔兰兵那样挺得那么僵直。他们的步伐优雅而有弹性,像他们自己那里的马鹿,或者像在调整步伐准备下山。不过从整体上来看,他们让人觉得可悲,因为他们正在接受的训练让他们渐渐地失去了男子汉气概。我毫不怀疑这些被训练得非常好的士兵群体特别缺乏独创能力和独立精神。那些军官看上去只是穿了一身好衣服而已。士兵不离开自己的岗位,就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他的天敌正是训练他的政府。对这些人的福祉感兴趣的慈善家们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教会他们尊重自己,不管这个政府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都不接受政府的雇佣,更不要只训练少数几个,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教育。我看到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长的人,须发灰白得像只码头鼠,乖顺得没有一点儿个性,他和其余的人一起迈着整齐的步伐――那些人终将会为这种弹性十足的整齐步伐付出代价。
我们沿着高地回到堡垒,沿路摘了几朵野花。钻石角的最高处有开着花的菊苣、阔叶秋麒麟草、金凤花、刺灌木、加拿大田蓟和常春藤。我还在附近看到了白玉草。站在坡顶上,视野很开阔,这里的景致我会在其他地方详细描述。我们的护照上写着“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而且它们仿佛要将表象维护到底。我们拿着护照进入达尔豪斯门,被一个身穿军装、头戴三角帽、光着两条腿的苏格兰高地人带着穿过堡垒。他告诉我们,他来这里三年了,之前驻扎在直布罗陀。他的团部不时在爱丁堡各个大岩石中间变换落脚的地方,从这块岩石迁到那块岩石,像一只秃鹰或者别的猛禽,从这个巢穴飞到那个巢穴。我们出去的时候刚好碰到走进来的美国北佬军队,军队由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军官带领,大家都叫他要塞司令,很多平民跟在他们身边,其中有英国人也有法裔加拿大人。于是,我马上走进人群,跟在更为聪明的向导身后,又绕了堡垒一圈。 这次我和之前一样,把值钱的东西全都带上了。我看到没有人和那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司令走在一起,便贴了上去,尽管我算不上衣着考究,但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把我赶走,因为听我说话就像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衣着方面不够体面似的。或许这次来加拿大的美国北佬当中,没有人不比我穿得体面。如果我不曾享受到这种区别待遇,那就会成为一个可怜的故事。我像北欧人奥拉夫?特莱维森去英国公干的时候一样,刚好穿着一身“不顺眼的衣服”,顺便说一下,他在那里俘获了他新娘的芳心。 我们站在钻石角坡顶那门大炮跟前,这门大炮能发射32磅重的炸弹,每天都会开三次火。司令告诉我,这门大炮要运到4 英里外的奥尔良岛上去,这样就没有敌船能靠近那座岛屿了。 我看到了地下的或者应该说“炮塔”里面的士兵,之前我很有可能是从他们头顶上过去的,可是都没注意到他们。他们营房的窗户非常狭窄,是给步兵当射击孔用的,小小的铁烟囱从地面上戳出来。我们看到那里的士兵们很自在,有的穿着便服在劈柴――我瞅了一眼,想看清楚他们是用剑劈的还是用斧头劈的,他们以各种方式竭力让自己的民族和这个地方和睦相处。 每个团都有一部分人可以结婚,主要是军官们。一个自诩诙谐的英国人生下的子孙可能就是他一直屈尊对待的美国北佬,他瞧不上苏格兰高地人是因为他们光着膝盖,瞧不上美国北佬就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了。堡垒里面的岩石微微向外凸,这样弹壳落在上面会朝着四周士兵和军官营房滚下去,所以有人提议把石面变成稍稍向内凹陷的,这样相对来说没那么危险。据估计,这项工程要耗资20 000英镑。下次我盖房子的时候不妨记着,屋顶要修成能“正确”抵御炮弹的样子。
下午三点多,我们匆忙沿着苏奥美特罗街一路下行,赶往蒙特莫伦西瀑布,准备回程的时候再深入探索魁北克。蒙特莫伦西瀑布在圣劳伦斯以北8英里远的地方。路上,我们看到街上有人正在原始的木屑坑里把原木锯成厚木板,然后用普通的木锯和脚架把厚木板锯成用来铺街道的方块。这看上去太不求上进了,守着那么丰富的水力资源不去利用。这也提醒我现在我不在美国。我询问过后发现,原来这么做是因为劳动力太便宜了。我难过地想,这里的劳动力实在是太廉价了!我记得英国的旅行家沃伯顿曾经写道,在魁北克上岸后就发现这里什么东西都很便宜,只有劳动力昂贵。不过这就是新英格兰和老英格兰的不同之处了。我之前看到过狗被套上挽具,拉着装了一个大罐子牛奶的小车到处跑。他们有的对狗不管不顾,在上城区的大坡上拉完货后,休息的时候就让它睡在水槽里。看到这种动物被这么频繁而广泛地运用于货运领域,我甚是讶异。 这让我想起来狗通常都是不干活的。猫抓耗子,狗只负责欺负猫。一百年前,卡姆就看到过两只狗拉着女士坐的雪橇。他说:“路况好的话,一只中等大小的狗就可以拉一个人。”当地的老人告诉他,这里年轻力壮的马很少,陆运基本上都要靠狗。看到它们,我想起了北极的因纽特人。沙勒瓦说,第一匹马是1665年引进来的。
我们穿过圣查理斯河上方的多切斯特桥,来到一条平整宽敞的碎石路――博波尔道路。查理斯是一条小河,1535年冬天,圣劳伦斯河流的发现者卡地亚曾经把船停在这条河上过冬。我们星期三早上离开康科德,星期五早上已经在加拿大的博波尔街头散步,而几天前,这个国家给我们的感觉还像英格兰和法国一样遥远。我们现在不是在弗林特的湖边或萨德伯里的草甸散步,而是在汽车和汽船里憋了些时间后(在伯灵顿耗了半夜,在蒙特利尔待了半天之后),现在正沿着圣劳伦斯河岸,朝蒙特莫伦西瀑布和其他地方走去。我暗自想:现在我是在异国呢,赶紧多看几眼,把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这里感觉比新英格兰冷得多。我充分意识到我现在距离北极又近了4度,这个念头让我感觉冷得发抖。不知道等我回去的时候,桃子是不是已经掉光了。这里的气候让我想起了皮毛交易,加拿大的这种交易很有意思。我买了一顶没有衬里的棕榈叶薄帽,花了25美分;买了一条披在大衣外面的棕色麻布袋,价格便宜得说不出口,不过也薄得很,只有树上的叶子那么厚。这种麻布袋像橡树厅的款式,到了夏季,新英格兰满大街都是。这是典型的美国北佬式样,同行的游客有的披着它坐车,以防外套沾上灰尘。我也披着麻布袋,一则因为它看上去比我的外套体面,再则两件外套总比一件暖和,尽管其中一件又薄又脏。我从来不会穿最好的衣服出门旅行,尽管有时候也会给人看看我至少是有几件不那么廉价的衣服的――如果有哪位绅士有这种要求的话。旅行者穿得太好不明智。如果去钓鱼,我应该不会想着套上干净的衬衫假胸襟,用鞋油把皮鞋擦得油黑锃亮,就像去赴宴似的,因为真正的旅行者外出是要受累受苦的――路边有什么就吃什么。真正的旅行要干的都是脏活儿,你需要的是两条工装裤。说到把皮鞋擦黑,我马上想到把脸擦黑。我只带了一块用来保护皮革和防水的油脂,仅此而已。那些殷勤的擦鞋匠误以为我是个讲究的绅士,趁我睡着的时候把我的皮鞋拿走,可是还没等到他把鞋子擦亮就会后悔了。
事实上,我收拾行李的速度很快,因为我有一张短短的清单,上面所列的物品都是我根据自己多次外出旅行的经验判断对徒步旅行者必不可少的。每次要出发的时候,我只需要查看一下有没有漏掉什么就行,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塞了进来。同行的游客大多都带了毯质的旅行袋和手提箱。有的人每次搭便车都会一手拎着两三个手提箱,就好像我们又要冲过去抢座位似的。当我们需要匆忙赶路的时候――这种时候还不少呢,我就会看到他在人群当中左突右冲,每条手臂旁边都跟着两三个目光殷切而贪婪的家伙,他们在他肩膀和手提箱中间挤来挤去,最后他只好紧紧地把它们贴在背后,像拧到螺丝钉尽头的螺栓一样。我禁不住想,为什么非要在加拿大人面前显摆这些手提箱呢?世道这么不太平,或许你的亲侄女都因为没人陪护只能待在家里呢。如果海关的官员上船来, 让他以自己的名誉起誓里面除了穿的衣服什么都没装,我很乐意为他担保。就连大象出行的时候也不过带上一根小象鼻罢了。最完美的旅行就是不带行李的旅行。根据丰富的经验并经过深思熟虑,我总结出以下心得:对徒步旅行的人来说,最好的行李包装就是一方手帕,或者,如果他比较在乎外表,也可以用一沓牛皮纸紧紧裹着,外面的破了就撕掉,换上新的。这不管是对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来说都是个好办法,没有人知道你带回家的是脏衬衫,还以为是你买给太太的丝绸礼服呢。你可以把包裹夹在胳膊底下,包裹本身还可以随着里面的东西缩小或膨大。我不记得毯质行李包有这样的功能,它本身不是包裹的一部分。我们把自己变成了“雨伞包裹骑士”,因为,不管我们去哪里都会带上雨伞和包裹,不管是去巴黎圣母院、蒙特利尔、战神广场,还是去市政楼、主教宫殿,抑或在光着膝盖的苏格兰高地人的陪护下去堡垒,都会带上那两样东西,就好像我们随时准备改弦易辙似的。我们不会把任何特定的地方当作自己的家,反而感觉哪里有我们的雨伞和包裹,哪里就是我们的家。如果哪个城市的市长礼貌地问我们是哪儿的,那肯定会是非常有趣的一幕。我们只会说,我们当下正跟阁下您在这儿。等我们回去,那些新手就会问我们在外面吃住方不方便, 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好像我们出国旅行就是为了吃住似的,其实我们在家就可以吃住的。
我们在路上碰见许多拉着木材和石材往城里去的马车,就连长相最普通的马也比我们的马跑得快。我听说加拿大人不用马梳给马梳毛,或许它们长相普通是因为没有梳毛。另外,我还听说临近冬天的时候,马为了保暖就要积攒很多马毛。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哪怕是在仲夏看到我们的马也会以为冬天快来了。很快,我们渐渐看到在田地里劳作的女人和女孩了,她们有的独自挖土豆,有的把男人割下来的庄稼捆起来。她们脸颊红扑扑的,看上去十分健壮。就算她们从事的农事劳作让她们变得粗朴,但是在我看来,就带给人的影响而言,农事劳作比做一件四便士衬衫的裁缝活儿强,比什么都不做强――除非是咬着笔杆发呆。她们戴着宽檐帽,穿着飘逸的裙子,比那些男人和男孩赏心悦目得多。随后,我们又看到了从事各种劳作的女性,实际上,我觉得我们看到在户外劳作的女性比男性多。 回去的路上,我们在镇上看到一个姑娘,穿着将近两英尺高的靴子,正从狗身上卸下挽具。
这里的空气纯净透明得不可思议。我们走了一个小时后, 回头望去,竟然还能清晰地看到城里的景象,看到那些闪闪发亮的锡屋顶。一座十英里开外的山村看上去只有不到三四英里。我终于相信了,确实有时候看远处的景物比近处的更清晰。那些村庄确实有点儿白得耀眼,可那或许不仅是因为墙壁粉刷成了白色,还因为空气透明度很高。
我们现在终于到了博波尔村庄,尽管这个村子也只有一条路。这里的房屋离得很近,前面一律没有庭院,仿佛是按照阳光投射在道路上的角度修建的。斜阳西沉,瀑布已经不远了, 我们开始寻找住处。我们本想住在当地村民的家里,以便更好地体验风俗民情。我们最先找了一座看上去比较有希望留宿的农舍去问――其实,真没有哪一家农舍看着是有希望的。我们敲开门,他们大声地用法语叫“进来”,或许是“Entrez”, 然后我们用英语问能不能借宿。不过不出我们的意料,他们只会说法语。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找另一家去问,可是两三条小杂狗冲出来冲着我们一通狂吠,它们好像一眼就能认出外国人来,就算它们用法语叫唤,我们也不会吃惊的。我们第一句话就是用法语问对方“会说英语吗”?对方就会毫无例外地用法语回答:“不会,先生。”很快,我们发现当地的居民都是法裔加拿大人,根本没有人会说英语,事实上他们除了法语外什么语言都不会说。我们身处异国,当地的人们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后来,我们试着跟他们说法语,有时候竟然也能交流,可是大部分时候都行不通。我们问一句:“你们这儿有地方住吗?”他们就会用法语呜里哇啦说一大通,我们只能时不时听懂几个单词。一般来说,跟女人和孩子交流比跟男人更容易,彼此能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意思。就这样,我们过了一会儿就明白了,他们没有多余的床铺。
于是我们不得不问,“这里有公共的吗?”(其实我们应该说有“公共的旅馆吗?”不过他们好像从来不会听后面这个单词),他们非常详细地回答说没有旅馆,不过我们可以在刚才路过的磨坊借宿,或者他们可以把我们带到一间杂货店,几乎每栋房子的角落都有一间小杂货店。我们去拜访了公证人或者叫乡村律师,可是他既没有床铺也和其他人一样不怎么会说英语。在其中一户人家,我们还因为彼此客气闹了误会。当时主人热情地请我们进屋坐,还给我们喝了杯水,我们想着,既然喝了人家的水,也不妨尝一尝人家的盐。主人和他的妻子说他们的住处很寒酸,其实是在说他们自己住得寒酸。我们以为他们在客气,说为我们提供的住处不好,一再和他们说没关系,已经够好了。无论他们怎么解释,我们都没弄明白,直到他们带着我们从梯子爬上一间小阁楼,让我们亲眼看到一个房间里摆着他们一家子睡的几张床,我们才知道闹误会了。眼前的情景让我们真正地领略到寒酸的意思,我们赶紧一本正经地和他们道别。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一家小旅馆落脚,小旅馆的老板为帕特森家族工作。这里很多借蒙特莫伦西瀑布水势运作的磨坊都是帕特森家族的。我们现在已经能听到瀑布的水声了。我们一整个晚上都在说法语,或者应该说糟践法语, 主人和他的妻子肯定觉得十分有趣,若是我们彼此能完全理解对方的意思,估计还没那么有趣。最终,他们带我们去看旅馆最好的房间,里面的床非常高,周围还有低矮的木护栏。**铺的床单不是棉的,而是自制的深色粗亚麻布。之后我们用的床单比这个更粗糙,而且颜色跟我们的毯子差不多。房间的角落里有一个开放式的小杂货架,上面摆满了陶器,好像在向旅者炫富似的。四周挂着很多《圣经》场景画,有法国的、意大利的,还有西班牙的。女主人回来径直问我们早餐要不要喝白兰地。第二天早上,我询问他们姓名的时候,她拿下挂在墙壁上的戒酒保证书――有她的,她丈夫的,还有孩子们的。男主人名字叫让?巴蒂斯特?比奈,他的妻子叫吉纳维芙?比奈。 让?巴蒂斯特?比奈是法裔加拿大人的绰号,意为“施洗”。 早餐后,我们一路走到半英里外的瀑布那里。从这么近的距离听过去,它潺潺的水声就像漫天吹拂树叶的林风。让我们失望的是,帕特森的私人宅邸和篱笆从西侧把瀑布隔开了,我们被隔在了外面。看来帕特森不仅占用瀑布的水资源开自己的磨坊,还占用了瀑布大部分的美景,我们不得不冒昧进入。这位绅士的豪宅和庭院原本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父亲肯特公爵的宅邸。在我看来,尽管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父亲,也不该把他自己的宅邸――至少是篱笆,强行塞入这么壮美的自然景观中, 这么做真是没品位,因为这个地方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应该属于全人类。甚至有些瀑布附近都不应该允许修建磨坊和工厂,因为水不应该受造水车木匠的见识的约束。这条小河其中一道瀑布的垂直高度就有将近250英尺,而圣劳伦斯河的尼亚加拉瀑布的垂直高度只有164英尺。这道瀑布纯朴而壮丽,你所向往的美景在这里都能看到。不过我最想说的是,如今它又多了一个人为它作证,读者现今可以确定它确实是存在的。我们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往下望去,看到深渊下一块隆起的地方绿草如茵,在飞溅的水雾不断地滋润下,那片草丛湿润鲜绿得就像一片苔藓。脚下的岩石是一块石板,石板的裂缝里生出了几株蕨类和秋麒麟草。岸边长着云杉和崖柏――后者高大而且结满了果实,除了云杉,还有山杨、赤杨和结了浆果的欧洲花橛树。从圣劳伦斯到这个国家来的移民,从奥尔良岛的某个地方望过来,就能看到蒙特莫伦西瀑布飞流而下,直入大江,如同一条巨大的白练,浩浩****,气势恢宏。1542年, 罗贝尔瓦的向导让?阿方斯看到这道飞瀑后曾经描写过它,那是对魁北克景点的出色推荐。很多旅游景点都在广场上修建一道人工喷泉,而魁北克拥有这么壮丽的天然瀑布,这让它增色不少。瀑布底下的峡谷只能在落潮时进去。我们站在峡谷入口,魁北克和大瀑布的壮观景色尽收眼底。卡姆说,有时候在 8英里开外的魁北克都能隐隐约约听到瀑布的轰鸣声,那是刮东北风的信号。峡谷这边的石板很松软,很多都剥落了,而且陡峭得无法攀爬,这也是这处景致令人难忘的特色之一。 1829年的冰瀑袭击了圣劳伦斯河,形成了一座高达126英尺的冰山。有人认为这种每年一度的自然景观有助于解释冰川的形成。
我们在瀑布附近发现一种很常见的树,长得和我们那里结红果的刺灌木很像,不过树的大小和普通苹果树差不多,上面结满了红色或黄色的大果子,当地人把它叫作“颧”,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