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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见《犯罪人类学藏档》,1903年9月号。惟《研究录》中埃氏原名为Epaulow,而非Epaulard,不知孰是。

83西人称尸恋者为吸血鬼或夜叉,教我们想起关于唐将哥舒翰的一段故事。哥舒翰未达时,有爱妾裴六娘死,“翰甚悼之,既而日暮,因宿其舍,尚未葬,殡于堂奥,既无他室,翰曰:‘平生之爱,存没何间。’独宿穗帐中;夜半后,庭月皓然,翰悲叹不寐。忽见门屏间,有一物倾首而窥,进退逡巡入庭中。乃夜叉也,长丈许,著豹皮褌,锯牙被发;更有三鬼相继进……便升阶入殡所。舁衬于月中,破而取其尸,麋割肢体,环望共食之,血流于庭,衣服狼藉……”(详见唐陈劭《通幽记》及段成式《夜叉传》)这故事中的夜叉极像西洋人的吸血鬼,不过尸恋的倾向实际上和夜叉不相干,而和哥舒翰则不无关系,哥舒翰见的不是像境,便是梦境,并且是有尸恋色彩的梦境;未来将以杀人流血为能事为专业的人有这样一个梦境,也是情理内可有的事。

84清羊朱翁《耳邮》(卷四)亦载有富有代表性的一个尸恋的例子:“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青,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迫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

其他所见近乎尸恋或夹杂有其他动机的尸交行为略引于后:

赤眉吕后陵,污辱其尸,有致死者(《通鉴》)。

“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唐戴君孚《广异记》)。

“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直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苶不可治文书,其家乃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其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宋周密《齐东野语》)

“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一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启之,见女貌如生,将**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清景星构《山斋客谭》)尸体会不会动,我们不得而知,不过高氏父子都是清代名臣,其佩且以指画擅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唐代说部中有张泌《尸媚传》一种,所述多为女鬼蛊惑生人之事,姑不论其事之可能与否,要与尸恋现象截然二事,不得混为一谈。

85除上文所已引用的外,下列诸种作品也可供一般的参考:霍尔《恐惧的研究》,载《美国心理学杂志》,1897年与1899年;布赖恩《尸恋》,载《心理科学杂志》,1875年1月号。

86我国生理旧话说,女子七岁生齿,二七十四岁经至,七七四十九岁经绝;虽近刻画,但“经绝”一词,颇可沿用;英文名词是menopause,或climacteric,或change of life。

87有一位极有地位与声誉的朋友告诉译者,他的一位哥哥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位哥哥在五十岁以前是一个道学先生,主张一生不二色,对亲戚朋友中有娶妾狎娼的人,一向取深恶痛绝的态度;但五十岁以后,忽然把家里的使女勾引成奸,并且还有了孩子!

88孔子在《论语·季氏》里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中国文献里关于年龄的个别心理的观察,无疑这是最早的一种了;此种观察的大体准确,也是不容怀疑的。本节的讨论当然是属于第三个阶段,而霭氏的这几句话又不啻是“戒之在得”一语的注脚。不过以前的人似乎不大知道,在“老之将至”的阶段,也未尝没有一个“血气不定”的时期。血气既衰而又不定,“色”的刺激铄于外,而“得”的反应迫于内,于是本节所说的一种歧变现象便势所难免了。

89中国人到此年龄,男的喜欢收干女儿,女的喜欢收干儿子;尤以男的收干女儿的倾向为特别显著,几乎成为一种风气。仅仅收干女儿还算是俗不伤雅的。等而下之就是纳妾、蓄婢、狎娼、捧坤角一类的行为了。风流自赏的文人,到此特别喜欢收女弟子,例如清代的袁枚(子才),也属于这一类现象。诸如此类的行为,霭氏这一段的讨论便是一个最好的解释。

90中国以前在妾制流行的时代,这种能自制的人自所在而有。第一流,不置姬妾;这是不多的,但有。第二流是纳妾的,但遵守一些传统的规矩,例如四十无子始娶妾,或不娶旧家女为妾之类。第三流是虽有姬侍,却备而不用,甚至到了可以遣嫁的年龄,便尔放出择配。这三种人,算都是有品德的了。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说:“李资政邦直,有与韩魏公书云:‘前书戏问玉梳金篦者,侍白发翁,几欲淡死矣……’玉梳金篦,盖邦直之侍姬也。人或问命名之意,邦直笑曰:‘此欲所谓和尚置梳篦也。’又有与魏公书云:‘旧日梳篦固无恙,亦尚增添二三人,更似和尚撮头带子云。’”这可以算第三流的一个例子。极是难得。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二)说:“方恪敏公观承子襄勤公维甸,两世为尚书直隶总督,皆有名绩。恪敏五十未有子,抚浙时使人于江宁买一女子,公女兄弟送至杭州,将筮日纳室中矣,公至女兄弟所,见诗册有故友名,询之,知此女携其祖父作也。公曰:‘吾少时与此君联诗社,安得纳其孙女乎?’还其家,资助嫁之。公年六十一矣,吴太夫人旋生子,即襄勤也。”恪敏生襄勤,桐城方氏一般的世泽又极长,当时人多以为盛德之报,陈康祺记此,自亦有此意;不过以六十一岁的老人,而能悬崖勒马如此,足见体格健全与神志完整的程度要高出常人之上;此种身心的强固是必有其遗传的根据的,从这方面来解释方氏的世泽以及一般故家大族的世泽,岂不是愈于阴德果报之说?方恪敏公的例子可以说属于第二流。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载有一个比较特别的例子:“郭石洲言河南一巨室,宦成归里;年六十馀矣,强健如少壮;恒蓄幼妾三四人,至二十岁则治奁具而嫁之,皆宛然完璧,娶者多阴颂其德,人亦多乐以女鬻之。然在其家时,枕衾狎昵,与常人同;或以为但取红铅供药饵,或以为徒悦耳目,实老不能男;莫知其审也。后其家婢媪私泄之,实使女而男**耳,有老友密叩虚实,殊不自讳,曰:‘吾血气尚盛,不能绝嗜欲,御女犹可以生子,实惧为生后累;欲渔男色,又惧艾豭之事,为子孙羞,是以出此间道也。’此事奇创,古所未闻……”此例就不属于三流中的任何一流了。不过,此人性能虽已就衰,不能不以幼女做对象,而一般的血气当健旺,神志亦尚完整,才有这一番智虑,才于放浪之中尚能有一二分制裁的力量。纪氏从道德的立场,认为“此种公案,竟无以断其是非”;译者以为霭氏如果知道这例子,从性心理学的立场怕也不能不承认是一个亟切元从归纳的创例。

91译者在游学美国时,在犯罪学班上曾经单独调查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五十二岁的男子强奸了一个十二岁的幼女,被判了若干年的徒刑;译者特地到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州立监狱里访问他几次,从谈话中,又用“联想测验”(Association Test)的方法,断定他是神志不健全的。

92在刑事的案子里,这一类的例子也是不少的。译者追忆到本人幼年时所认识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是译者的一位族叔祖母的兄弟;这位族叔祖母没有后辈,和译者的家庭来往甚频,因此和她的兄弟也就相熟。他平时做人很和蔼,做事也负责,身体也旺健,据说他能用鼻子吹箫;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说的人无非是想形容他的血气之盛罢了。译者有一个时期许久没有见到他。忽然听说他犯了强奸幼女的罪名;又两三年后,所说他瘐毙在县监狱里了。这样一个例子怕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老年癫狂的发作。

93关于本节,上文所已再三引过的克拉夫特-埃平的名著和舒奥诺与韦斯二氏合著的一书均可供参考。

94但丁《神圣的喜剧》里对于地狱的可怖情景是描写得很多的,所以霭氏有此语气。

95中国人的道德观念里,对邪正、善恶一类的判断也是分得相当清楚的。但和西洋人有两三点不同。一,中国人一般的生活观念里本有经常、权变、和同等等的看法,“经常”虽属重要,“权变”也自有它的地位,“和同”虽是一个很好的生活理想,但同而不和,是要不得的,而不同而和是要得的。二,邪正善恶的观念在中国只是社会的、伦理的、人为的,而并没有宗教的裁可,所以它的绝对性并不太大。三,中国一般的自然主义向称发达,全生活性之论是道家哲学的中心,而儒家的主张,也不过欲于“率性之道”之上,加一番修养的功夫而成其为“教化”而已;因此,读书人对于一切惊奇诡异的事物,严格些的,取一个“不语”或“存而不论”的态度,而宽容些的,更承认“天地之大,何奇不有”的一个原则;译者在上文各节的注里所引的性歧变的例子不为不多,记载这些例子的人最共通的一个结语便是这个原则;在他们看来,奇则有之,怪则有之,道德的邪正的判断也时或有之,但绝对的罪孽的看法则没有。这无疑是一种广泛的自然主义的效果,在希腊以后与近代以前的西洋是找不到的。

96见沃氏所著《性的邪孽与其医学的和社会的关系》一文,载美国《医学杂志与记录》,1931年7月号。

97霭氏在这方面最详尽的讨论见《研究录》第二辑;名为第二辑,实在是关于同性恋或“性的逆转”现象的一本专书。

98希腊人并不了解同性恋是一种间性的状态,也未必观察到,同性恋的人在早年时对性的兴趣比较淡薄,所以霭氏有“撇开”的说法。霭氏于此处行文比较晦涩,译者不能不于注中略事解释,并且相信这解释大概是对的。

99这显然是指各种绝欲以至于绝育的外科手术。旧式的宫刑就是未必有效的一种手术。关于新式的绝育手术,详见译者所著《美国绝育律的现状》(《人文生物学论丛》,第十辑,《优生概论》)和《二十八年来美国加州优生绝育之经验》(《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七辑,《优生与抗战》)二文。

100见利氏所著《古希腊的**》一书,此书的英文本,译者于其出版后不久曾在英文《中国评论周报》的书报评论栏内加以介绍。利氏所说古希腊的情形大致和中国的有好几分相像。性歧变的比较难得遇见是相像的一点。同性恋的比较流行,并且很有几分凤雅的地位(参看《品花宝鉴》一类的说部),是又一点。歧变的偶然发现,认为奇异则有之,当作罪孽看待则未必,是第三点。德国性心理学家希尔虚弗尔德于七八年前旅行远东,归后写了一本游记,对中国也有相类的观感。

101关于本节,论社会态度,特别是对于同性恋,详霭氏所作《性的逆转》一文(《研究录》第二辑)。又本能派心理学家麦图格所著《变态心理学大纲》亦值得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