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 / 1)

利苍就是在这样复杂的政治背景中,肩负着中央政权及刘邦本人的重托走马上任了。他上任后的情形是什么样的呢?按《史记·五宗世家》载:“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就在利苍上任的西汉初年,诸侯国王的权力相当大,在这个小朝廷里,除丞相要由汉朝中央任命外,其余所有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是王国的真正统治者,而丞相的职权只是辅佐诸侯王进行统治。虽然此时王国丞相使用的是极富权威性质和中央级规格的黄金印,但由于他所领导的官属臣僚都是诸侯王的亲信,所以他的实际权力必然受到一定的掣肘和限制。可以想象,这个时期的利苍在长沙国所发挥的作用是不明显的。而其他被派往诸侯国为丞相者的政治命运,也应该与他相似。

或许正因如此,才出现了虽有丞相监视,但王国还是不断叛乱和向汉中央政权发难的事情。继吴、楚七国叛乱之后,中央洞察到了这个缺憾,汉景帝决定改诸侯国的丞相为“相”,并规定王国朝廷的高级官吏统统由中央任命,与王国相都属于中央方面派来的人。这样,诸侯王被无形之中架空了,直接统治权完全被剥夺,而王国相虽然将金印改为银印,从外表上看,似乎职位有所降低,权力却大大加强,并成为实际上王国的最高统治者。从利苍在长沙国为丞相的时间看,由于他在高后二年死去,生前使用的应为黄金印。但从马王堆二号墓出土的三颗印章看,除一颗私章是玉质外,另外两颗爵印和官印均为铜质,显然不是原印,而是专为死者殉葬做的冥印。至于当年利苍用过的黄金印流落到何处,则难以知晓。

诱杀英布的立功者

从《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来看,利苍是在任长沙国丞相期间被封为轪侯的。也就是说,任丞相在前,封轪侯在后。那么他在长沙国任了几年丞相之后得以封侯,又是因为什么而受封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现将汉中央政权、长沙王、利苍三方面的关系表开列如下:

据上表可知,利苍在任丞相之后到封侯之前的这段时间,应在汉高祖五年至惠帝二年间。另据史料载,早在利苍出任长沙国丞相之前,就有一个叫吴郢的人担任长沙国的“柱国”,这个官职是楚遗留下来的旧头衔,其权力和丞相是相同的。从吴郢的姓氏来看,极可能是长沙王的本家或者亲信,他在死前数年被免,利苍接替。从这个空间来看,利苍上任时应在汉高祖十年左右,距他封侯的时间有三至四年的样子。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是什么特殊的功绩使他跻身于列侯的位次之中呢?尽管史料没有直接提及,但作为旁证,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发生在这个期间的淮南王英布叛乱事件。

史料中关于英布的记载比较详细,此人是六县(今安徽六安东北)人,秦王朝统治时只不过是一介庶民,且有点乡间地痞流氓的习气。关于他的传记中,史家总是不肯漏掉这样一个故事,说英布少年时,有一个算卦先生对他说:“你受刑之后就能称王。”到他壮年时,果真因为触犯大秦律法被处以黥刑(脸上刺字)。于是,英布笑着对别人说:“以前有人说我受刑以后就能称王,大概就指的今日之刑吧。”周围的人听了不禁哄堂大笑,皆把他当作马戏团的小丑或不知好歹的疯子来看待。

这次受刑之后不久,英布被押至骊山修造秦始皇的陵墓,也就在这个期间,英布结交了不少同为刑徒的豪壮之士,并瞅了个机会,率领一帮患难弟兄逃出骊山工地,流落到长江一带做了强盗。陈胜起义时,英布见天下已乱,正是英雄施展本领、实现政治抱负的大好时机,便率众投靠了番阳令吴芮,跟其一道举兵反秦。吴芮见英布威猛机智,是难得的英雄豪杰,便将女儿许配于他。

在之后天下纷乱的若干年内,英布先是转归项梁,项梁死后,又归属项羽,再后来又弃项投刘,跟随刘邦转战各地。他骁勇无比,屡建奇功,直至西汉王朝建立初年,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成了一个诸侯国的小皇帝。至此,英布当年在受刑后称王的妄言竟真的变成了现实。可惜好景不长,到了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三月,刘邦在其妻吕后的挑唆和主谋下,继谋杀了楚王韩信之后,又将梁王彭越送上了断头台。为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刘邦竟命人将彭越的尸体剁成碎块,煮成肉酱,分别派人送给各诸侯王品尝。

英布与韩信、彭越在楚汉战争中曾立下了汗马功劳,刘邦称帝后,他们三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可以说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如今当英布得知韩、彭两人先后惨死的消息,并意外地收到了彭越的肉酱这一极其血腥和暗伏杀机的“赏赐”后,不禁惊恐万状,立即部署军事力量,以备不测。恰在这时,淮南国中大夫贲赫因和英布的姬妾**之事东窗事发,深知大事不妙,便仓皇逃往长安,向刘邦诬告英布谋反。英布知道贲赫一旦逃到长安,必然将自己的军事部署和意图报告刘邦,生性多疑的刘邦自然不会放过置自己于死地的机会,必然带兵前来征讨。于是,英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屠杀了贲赫全家,起兵叛汉。

英布起兵后,先向东攻击荆国,荆王刘贾(刘邦的叔父)大败而逃,死于富陵乱军之中。英布合并了荆国军队,乘胜北上,渡过淮河,又将楚国刘交(刘邦的弟弟)的军队击溃,然后率大军向西挺进。一时,淮南国军队声势浩大,锋芒所及,无人能敌。西汉中央政权受到了极大威胁。在这危急关头,刘邦不得不强撑着病体,亲自统率大军前来征讨。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冬十月,刘邦大军跟英布军队在蕲县西面的会缶乡遭遇。刘邦见英布军锋芒甚健,不敢贸然迎战,便在庸城(今安徽宿州市蕲县集西)坚壁固守,英布也排兵布阵,欲与刘邦决一死战。刘邦打马从城中出来,望见英布所布军阵跟项羽当年的布阵很是相似,内心不免有些畏惧,便想用说服的办法劝英布罢阵息兵,但刚说了句“我平日待你不薄,你何苦要反叛呢”,英布却极不买账地说:“什么反叛,我不过也想尝尝当皇帝的味道罢了。”

刘邦听后大怒,纵兵攻击。英布军抵挡不住,向后撤退。当渡过淮河后,双方又经过几次激烈的拼杀,由于多种原因,英布再度失利,只好退到长江以南。正当英布欲寻机会重整旗鼓,再度反攻时,刚好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派人前来,声称要接他到长沙国去休整。英布想到吴臣的姐姐是自己的妻子,两家素来交好,这吴臣应是真心实意地对待自己,便怀着感激之情率部跟随说客向长沙国而去。但英布万万没有想到,当他刚走到番阳县兹乡时,就被长沙王吴臣事先埋伏在那里的兵丁杀死了。

当刘邦得知长沙王诱杀了英布后,对吴臣这种审时度势、大义灭亲的举动非常感激,同时也对上任时间不长的丞相利苍表示赞赏。很显然,使长沙王能在这关键时刻毅然站在汉中央政权这一边并采取果断措施消灭英布,是与利苍的努力分不开的。或许,正是他的因势利导和种种努力,才使长沙王最终有了这个非凡的举动。从这一点上看,利苍没有辜负中央及刘邦本人的期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长沙王以及利苍立下的功劳本应得到中央朝廷的封赏,可惜刘邦在与英布交战中不幸被流矢所伤,待次年返回长安后,因箭创复发,不久即死去。或许鉴于异姓王相继叛乱的教训,或许是出于对其妻吕后的芥蒂和防范,刘邦行将归天的弥留之际,他召集列侯群臣一同入宫,命人杀了一匹白马,一起盟誓道:“从今以后,非刘氏不得封王,非有功不得封侯。如违此约,天下共击之!”这个时候,原来分封的八个诸侯王,除长沙王外,全部被除,其封地渐渐被九个刘姓王瓜分。

刘邦去世后,太子刘盈继位,是为惠帝,尊吕后为皇太后。惠帝年刚17岁,秉性懦弱,身体不好,由其母吕后临朝称制,掌握了实权。尽管刘邦生前为刘氏天下的稳定久远,想了种种招数,做了种种限制,但历史上的吕后时代还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吕后当权,开始思虑如何为她的娘家人谋取更高更大的职位,但毕竟刘邦刚死不久,鉴于虎死威尚在的政治惯性和“白马盟誓”的遗训,这就不能不使吕后在对臣僚分封赐赏时,暂且照顾大局。于是,从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开始,中央政权对在平叛英布的战争以及其他方面立下功勋的臣僚进行封赏,并对所有的列侯重新排了位次。从《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来看,那个因和英布的姬妾通奸东窗事发,而后跑到长安告英布叛乱的贲赫,以“告反”的功劳被封了个“期思康侯,二千户”;因此时在诱杀英布中立下过功劳的长沙王吴臣已死,所以惠帝元年九月,新继位的长沙王吴浅便“以父长沙王功侯,二千户”,算是父功子享了。惠帝二年四月,长沙丞相利苍“以功封为轪侯,七百户,列120位”。此时全国的列侯有180多人,利苍这个位次算是中间偏下。

利苍死于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死时有五六十岁。从他的年龄和任职的政治背景看,应该属于正常的死亡。据《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载,有醴陵侯越(姓氏佚),于吕后四年(公元前184年)以长沙丞相封侯。从时间上推算,上距利苍之死仅隔一年,可见这个醴陵侯越就是利苍的继位者,有可能利苍是在长沙国丞相任上死去的,他在职的时间应在8—10年。

太夫人的生命历程

通过考古发掘证实,马王堆一、二号墓属于不同穴的夫妻合葬墓。一号墓的女主人无疑是二号墓主轪侯利苍的妻子。研究者在尽可能地推测出利苍生前的经历及政治活动的轨迹后,对这位长眠两千余年不朽的神奇夫人生前的经历,也应做一个基本的推测。

首先是关于这个女人的姓名。考古人员在一号墓的殉葬品中,发现一颗极其重要的上刻“妾辛追”三字的泥质印章,这当是墓主人的私章。这里的“妾”并非我们惯常认为的小老婆或姨太太,在汉代的制度中,男人称臣,女人称妾似乎是个通例,是谓:“臣妾男女贫贱之称”也。不仅如此,即是皇后在皇帝面前也自称妾。《汉书·外戚传》载皇后上疏的一段文章中,就有“诏书言服御所造,皆如竟宁前,吏诚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为不得不如前。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日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的内容。按说贵为皇后,已不再贫贱,但这里仍以妾称,大概出于谦虚之意。既然皇后在皇帝面前称妾,那么诸侯之妻也自然在位高权重的丈夫面前称妾,想来马王堆一号汉墓的主人即是如此。

“妾”字问题得到了解释,后面还有“辛追”两字需做说明。当这个印章出土时,有研究者认为墓主人姓辛,故称作辛氏。但后来有研究者给予了否定,理由是从汉代印章的制度来看,无论男女,在“臣”或“妾”的后面都只有名,而无姓。如《十钟山房印举》中所举的单面印章的例子“妾繻”“妾剽”等就是如此。双面印则更清楚,一面是“姓款”,另一面则是“妾款”。如一面是“吕因诸”,另一面则是“妾因诸”。男的也是如此,如正反两面分别为“贾宽”和“臣宽”,“高长安”与“臣长安”。虽然这些印章时代有早有晚,但在汉代的整体形式是统一的。因此,一号墓出土的印章中的“辛”字绝不是姓,称作辛氏自是不妥当的。但出于研究上的方便,将辛追两字合起来,只称其名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根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器物及墓主的装饰,专家们对辛追及利苍的出生地,曾做了属于苗族、侗族、越族和楚地等不同的推测。但这些推测中,似乎没有人注重医学研究成果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将湖南医学院等医学科研单位在解剖辛追的尸体时,发现其直肠和肝脏内积有大量血吸虫卵这一事实加以考虑,或许会认为这个女人的故乡属于楚地,也就是当今湖南北部、湖北一带的可能性最大。因为血吸虫多产生于湖泊沼泽地区,据医学部门的研究报告,血吸虫卵一般都寄生在水中的钉螺体内,当血吸虫的毛蚴在钉螺体内孵化之后,便在水中四处活动。由于这种小虫活动力极强,几乎是无孔不入,且又小得难以用肉眼看到,所以当人体浸入水中之后,很容易被其乘虚而入,借着擦伤、破皮或某个部位的空隙钻入人体之中繁衍生长,并给人的生命带来极大危害。

从史料看,湖北一带的长江、汉水流域,原与云梦泽连成一片,形成了巨大的江河湖泽地区,而这个地区自古以来就是血吸虫病颇为流行的地方。由于面积庞大,受害的病人众多,加上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的限制,几千年来总是得不到根治。这种境况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有了划时代的改变。可以想象,辛追体内的血吸虫卵,正是幼年时在这片沼泽湖泊中被感染所致。如果辛追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不是生活在此处,而是在更南端或偏东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其体内的血吸虫卵问题就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长沙国的亿万富翁

自辛追携子随夫来到临湘定居之后,身为长沙国丞相的利苍算是有了个娇妻爱子皆备的完美家庭。他们一家的住处早已**然无存,甚至连一点可供探察的线索也没有为后人留下。两千年后的考古工作者只能从马王堆三座墓葬的出土器物中,推测利苍一家当年生活的情景。

显然,这三座墓葬中的器物远不能代表利苍一家的全部财富,但仅仅是这豪华无比、精美绝伦的三千多件珍品,已经让人深感震惊和意外了。一个受封仅七百户的小侯,何以会聚敛到如此繁多精美的财物?其经济来源主要出自何处?这是一个研究和推测起来都极为烦琐的命题,似乎只有将利苍任丞相的长沙国、封侯之后的封地轪国以及汉中央政权等三个方面联系起来才能看出个眉目。

正如前文的推测,利苍是在任长沙国丞相三至四年之后才得以封侯的。在此期间,他的经济来源与封地轪国还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靠长沙国以官俸的方式供给,间或也可得到中央财政的补给。那么,他得到的官俸是多少,长沙国的经济状况又是如何呢?

有研究者曾根据《汉志》户口数字和杨守敬编撰的《前汉地理志图》所载西汉人口密度图推断,当时的黄河流域人口密度最高达每平方公里200人,一般也在50人至100人。而长沙国的人口密度则小得多,根据《汉书·地理志》所载元始二年(公元2年)长沙国的户口数字来看,这时的长沙国面积大约为71 000平方公里,人口增长到23万多人,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公里3.3人。当然,此时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约200年,按照汉初的情况看,那时长沙国的人口密度不会大于每平方公里2人的数字,这个数字当是在西汉各诸侯国中最低的。在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汉初,人的多少是该地区开发的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动力,没有人就谈不到大的开发和提高生产力。

长沙国人口密度如此之低,可见生产力与生产水平以及地区开发规模也是极其低下和迟缓的,经济状况自然也就低下和匮乏。这一点,较轪侯利苍稍晚,相当于第二代轪侯时期的贾谊,在奉皇帝之命赴长沙国作为长沙王太傅时,“既辞往行,闻长沙卑湿,自以寿不得长,又以适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而自伤。这位长沙王太傅在长沙任职的三年间,总是郁郁寡欢,并借鹏鸟之赋,一再抒发哀悼悲伤之情。当这位书生味十足的贾太傅于三年之后重返长安时,在给皇帝上奏的《治安策》中说道:“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豨兵精,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贾谊在此所说的“形势”,固然包括的方面很多,但其经济形势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正是由于经济上的贫困落后,长沙国才始终未敢背叛中央政权。想起当年长沙王吴臣不顾亲戚情面,用计诱杀自己的姐夫,淮南王英布(黥布),是与自己处于弱小地位以及对中央政权的恐惧是分不开的。

长沙国这种国匮民穷的状况似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出现转机,《东观汉记》载:“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脓溃。’”元和(公元84年—公元86年)是东汉章帝刘炟的年号,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已逾200多年,但此时长沙国的百姓贫穷得在寒冬腊月连鞋都穿不上,可以推想刚刚经过秦末之乱和楚汉战争的西汉初年的长沙国,其经济状况及人民生活水平会低下到何等程度。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利苍奉命赴长沙国任丞相。毋庸置疑的是,诸侯王的丞相是王国官僚机构中最高级的长官,王国里掌管内政的内史和掌握军政大权的中尉,都无一例外地要听命于丞相。诸侯王对王国人民的统治和剥削,也自然地通过丞相来具体执行。也就是说,此时的利苍是长沙国统治集团中仅次于长沙王的第二号人物。

由于利苍上任的头几年并未封侯,故可推断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二千石的官俸。当然,这个二千石以上的官俸,仅仅是一个公开的硬性的经济收入数字。按《汉书·高帝纪》载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的诏令说:“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颜注引臣瓒曰:“秦制,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宠之也。”这里说的七大夫即上文提到的公大夫,也就是二十等爵中第七等爵之名。看来刘邦对七等爵以上的贵族格外优待,除给他们食邑外,还命地方长官供给他们田宅。正是由于有了这道明令的庇护,从西汉初年开始,各地达官贵人四处巧取豪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不仅兼并了大片土地,还抢占修筑了大量房宅。随着这股兼并抢占之风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百姓饥寒交迫,流落街头,直到西汉末年,造成了极其尖锐的阶级矛盾冲突,并迫使中央政权加以限制。可以想象,在西汉初年出任长沙国丞相的利苍,是不会错过这个大发横财的机会的,就他显赫的地位和掌握的重权看,所抢占的田宅应不在少数,这个软性的数字,应该高于他的官俸百倍甚至千倍以上。如此一来,他家中聚敛的财富就相当可观了。

当然,以上说的是利苍只任丞相而尚未封侯之前的经济收入,当他于惠帝二年被封为轪侯之后,又无形地增加了一根强大的经济支柱。

从表面上看,利苍受封仅七百户,为数不多,位次也不高。汉初列侯封户最多者为一万六千户,最少者五百户,而以封一二千户的人数比例最大。若单从封户来看,轪侯应算个很小的侯。但列侯这个级别本身就是非常高的贵族,他是汉初二十等爵中最高的一等(第二十等),是仅次于天子、诸侯王的第三级贵族。当利苍初受封时,全国的列侯才有一百四十多人,其中不少人兼任汉中央政权重要官职,没有兼任官职的多住在长安,随时参与国家大事。只要朝廷面临重大问题,皇帝便命丞相与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等公卿共同商讨,朝廷需要人才,仍由这些人举荐。由此可见,列侯这个贵族阶层,是汉朝政权的重要支柱。正因如此,才在古代的文章中出现了“王侯”并称的词句。

利苍既封轪侯,那么他的封地自是在轪县,但这个轪县到底在哪里,他与封地的关系以及从封地中得到的财富又是多少呢?

关于轪侯的封地,文献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根据两说来印证今天的地名,一说在今河南省境,一说在今湖北省境。当初考古研究人员在编写《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简报》时,就根据史料定汉轪县“约在今湖北省浠水县兰溪镇附近”,但经过后来研究者深入细致的推理,利苍所封侯的轪县并非在湖北,而是在今河南省境内的光山县和罗山县之间。看来这个推测更可靠些。《简报》的推测是错误的。

按汉制,凡列侯所封之县改曰国,其令或长改曰相。轪侯虽封于轪国,但他在长沙国为官,家属仍居住在长沙国的首都临湘,与轪国并无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轪国的实际行政长官是轪相,轪相是中央政权任命的官吏,并非轪侯的臣属。轪相与轪侯的关系只是按期将轪国七百户的租税派吏卒运送到软侯家而已。

显然,整个轪国的总户数绝不止七百户,按《汉书·地理志》载,轪县所属之江夏郡共辖十四县,总数为56 844户,这就是说平均每个县为4060户。即使当时的轪县再小,也应当在千户以上。故汉中央政权名义上将轪县改为轪国,实际上只是将轪县缴纳租税的民户拨出七百户,让其本应上缴中央政府的租税转交于轪侯利苍一家,其余的租税仍归汉中央政权所有。

既然轪国七百户的租税归利苍一家所有,这七百户所交的租税数额又是多大呢?据《史记·货殖列传》载:“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这个记载当是西汉初期列侯封邑食税的证据。按这个证据推测,轪侯利苍封于惠帝初年,其时当是《史记》所载的食租税制度,也就是说,轪国被划出的七百户,每户要出二百钱供于轪侯利苍一家食用,算起来总数应为14万钱,这便是轪侯利苍从封国所得到的经济收入的大体数字。

但是,另据《汉书·匡衡传》载:“郡即复以四百顷付乐安国,衡遣从史之憧,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这段记载当是西汉中期以后,列侯封邑食租的证据。有史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就匡衡的食租问题考证说:“以此推之,列侯封户虽有定数,要以封界之广狭,定租入之多寡,不专以户数为定。”这个推论是有道理的,尽管史载匡衡封邑仅为647户,但在三年中却收租谷千余石,可见其中必有不专以户数为限度,而采取或明或暗的手段,巧取豪夺,以此聚敛钱财之卑劣行为。可以想象,身居王国丞相之高位,又有列侯之高爵的利苍,也决不能就此为止,必然也同一切封建王公贵爵一样横征暴敛,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达到醉生梦死、奢侈糜烂的生活目的。这一点从马王堆一、三号汉墓的出土器物中完全可以得到证实。

太夫人的生活再现

利苍在长沙国丞相位上被封为轪侯的第八年,即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死去了,死后葬入马王堆二号墓中。正如前文所言,从仅隔一年(高后四年)他的丞相职位才被醴陵侯越接替来看,利苍似是死在长沙丞相任上的,他的儿子利豨没能接替丞相之职,却承袭了轪侯的封爵。

尽管随着利苍本人死去,长沙国丞相的权位也远离了轪侯家族,但这个家族的封爵还在,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权势并未有大的损伤。就其财富而言,除了利苍一世横征暴敛、巧取豪夺得来的大批田宅与钱物外,这个家族的经济收入一定还在不断地增长,权势依然盛行,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推测的旁证就是《汉书·文帝纪》中留给后人的这句话:“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这道诏令说明在此之前的列侯妻子或母亲可以擅自征捕百姓,而且征捕必已成风,直至造成了阶级矛盾的激化,对汉政权形成了巨大威胁,所以文帝才下令禁止。按照汉制,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儿子复为列侯,则称太夫人,若儿子不再为列侯,则不能称太夫人了。作为轪侯利苍之妻的辛追,在利苍为侯的时代自然称夫人,待利苍死去,儿子利豨继为轪侯,她当是尊贵的太夫人了。可以想象,处于这种高爵、权势和制度下的辛追,除了携同他的儿子继续横征暴敛巧取豪夺之外,还擅自征捕百姓,并像周亚夫那样“取庸苦之,不予钱”等事情自然不在话下。只要看一下一号墓中殉葬品,就不难推测出这位太夫人生前过的是一种怎样的生活。

先看其家庭属员的组成。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家丞掌杂务,门大夫掌警卫,庶子掌文书。”除此之外,还有舍人、大行等属员掌管应付宾客之事。在所属五员之中,以家丞、庶子为要职,而家丞又是列侯家的总管,一切财物都由他经手负责,应算是五员之中的头号人物。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器物中,有“轪侯家丞”的封泥,则是一种史料与实物的印证。饶有兴味的是,在马王堆一、三号墓中殉葬着数百个木俑。结合史料和考古发掘来看,以俑殉代替人殉现象的最早出现,当是在奴隶社会后期。一些奴隶主感到用大量的奴隶和牛马殉葬未免耗费生产力,损失太大,于是便渐渐产生了以俑代人的殉葬办法。随着这个办法的普遍施行,俑的种类和代表的级别、地位也繁荣、规范起来。宋之前大多为木俑、铜俑、陶俑,宋、元之后,纸俑也出现了。其中有臣属俑、侍俑、奏乐俑、生产俑、杂役俑和武士俑等形形色色的俑。若把考古发掘出土的俑放在一起,足以形成一个俑的社会。

图8-22 一号墓帛画中部线描图,中间的贵妇人当是墓主辛追

马王堆一、三号墓中出土的这批木俑雕刻精细,造型生动,大量采用薄肉雕法,身体比例适当,面目端正,眉清目秀,观之栩栩如生,形同真人。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些木俑又形体大小不一,造型服饰也有区别,这说明它们之间的身份和等级有明显的差异。如在一号墓中的北边箱和南边箱内分别出土了两个身材高大,头戴高冠,身穿长袍,鞋底刻有“冠人”两字的木俑。从摆放的位置和不同的形体、装饰看,那两个高大的木俑很可能是轪侯一家的家丞,即轪侯家的大管家。身后的几十个彩绘木俑,比“冠人俑”要小一些,但身材修长、面目姣好,身着锦绣衣服,这似乎是辛追的侍女。从一号墓出土的帛画看,女主人身后跟着三个形影不离的侍女,由于特殊的身份,所以她们的形貌、穿着就非同一般。同这些侍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绝大部分彩绘立俑,形体矮小、造型重复,且一副愁眉苦脸的丑陋模样。这应代表一般的奴婢,当时称为“僮”。《史记·孝武本纪》载:“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栾)大为乐通侯,赐列侯甲第,僮千人。”也就是说二千户的侯,可以拥有一千个奴婢。轪侯家族虽不足二千户,但拥有奴婢也不在少数。这些奴婢大概有一部分从事家庭劳动,有一些从事生产劳动。轪侯家的土地极有可能让一部分奴婢参与耕种,墓中殉葬的那些丰富的粮食、蔬菜、水果和肉类大概是由她们参与耕种和饲养生产的成果。按照常理推断,轪侯家还可能设有家庭作坊,由奴婢具体操作、生产。而墓中出土的那些带铭文的工艺品,似不像是从市场购买而是由家庭作坊专门加工制造的。另外轪侯家抢占而来的大量田宅,也应由这些奴婢参与管理和经营。由于这些“僮”地位低下,正如《史记·货殖列传》中把她们当作牛、马、羊同等看待的记述一样,故这些奴婢俑都是满脸的愁苦悲伤之情。

除以上几个不同类别的俑,在一号墓中还发现了一个由23个木俑组成的“家庭歌舞团”,其中鼓瑟吹竽的管弦乐队席地而坐,站立的歌舞俑似正在引吭高歌,为主人进餐、饮酒助兴。类似这样的俑在三号墓中还有发现,一个个都生得眉清目秀,有的在翩翩起舞,有的正在奏乐,有的在打击十个一组编成的钟和磬,其身旁的竹简上书写着:河间舞者4人,郑舞者4人,楚歌者4人,河间鼓瑟者1人,郑竽瑟吹者2人,楚竽瑟吹鼓者2人,建鼓者2人,击铙者1人,击铎者1人,击磬者1人,总数为22人。这个记载和场景,除充分反映了轪侯家族歌舞升平、钟鸣鼎食的糜烂奢侈生活外,更重要的是说明了这个歌舞班子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本地的楚人,有河南的郑人,有河北的河间人,等等,其阵容颇似一个民族歌舞团。当然,这个歌舞团仅仅是轪侯家中一个小小的团体,无法代表全部。三号墓出土的3块木牍,上面记载着:“右方男子明僮凡六百七十六人。”

“右方女子明僮凡百八十人。”

“右方……竖十一人。”

这里说的明僮,是指僮的明器,即轪侯家奴婢的模拟造型。竖应指男奴一类。从这个记载看,利豨时代的轪侯家共拥有属吏、歌妓、奴婢等867人。这大概是轪侯拥有奴婢的底数。

从史料记载看,当时奴婢是一种财产,可以像牛、马、猪、狗一样任意买卖。关于买卖的价格史不多见,20世纪30年代和70年代,考古人员在甘肃居延发现了大批汉简,其中有的汉简上载:“小奴二人,直三万。大婢一人,二万”。另外考古人员还在四川郫县发现了一块汉代的石碑,碑文有“奴□、□□、□生、婢小、奴生,并五人,直廿万”的字样。可见当时未成年的奴婢每人值一万五千钱左右,成年奴婢的价格则在每人二万至四万。就轪侯家中的奴婢而言,如果按每人三万钱计算,那么867人需共花费二千六百零一万钱。这只是按一般的通价计算,如果具有特殊技能的奴婢,则价钱就要高出这个数字十倍甚至百倍。《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汉朝济北王家有一个能歌善舞的婢女,花费四百七十万钱才买到手中。当然,以上的数字只是在贫富者间“公平交易”才会出现的情景,而这种本身并不公平的“公平交易”通常也在封建贵族的权势**威下变成泡影了,像《史记·绛侯世家》记载的周亚夫“取庸苦之不予钱”等,则是极为普遍的。从三号墓出土的那个由22人组成的“民族歌舞团”分别来自不同地区看,轪侯家如此众多的奴婢当不会全部来自长沙国和周围的地区,也不会全部都是以所谓的公平交易的方式花费钱财买进轪侯家的。其中必有一部分或大部分是软侯家族利用特权从全国各地“擅征捕”而来,而轪侯家丁在擅自征捕中的**威和四方百姓的恐惧与怨苦之情,亦是不难想象。

有了广博的田产、豪华的居宅、瑰丽的衣着、精美的器物、前呼后拥的奴婢以及赏心的音乐、悦目的歌舞,那么,轪侯家族的饮食又是怎样的一种情景呢?从一号墓出土女尸的重量分析,墓主人辛追生前一定极其肥胖,从一号墓出土的帛画所画人物来看更见分明,想来这位贵夫人生前一定是吃遍了山珍海味,这一点从墓中出土的随葬食品中可得到证实。

在一号墓殉葬的48个竹笥中,有30个盛有食品,三号墓盛有食品的竹笥有40个,在这两座墓70个竹笥所盛的食品中,除了粮食、水果还有不少肉类,虽然肉的纤维组织已腐烂,经过动物学家的鉴定,这些肉属兽类分别有黄牛、绵羊、狗、猪、马、兔和梅花鹿。属禽类的有鸡、野鸡、野鸭、雁、鹧鸪、鹌鹑、鹤、天鹅、斑鸠、鹬、鸳鸯、竹鸡、火斑鸡、鹄、喜鹊、麻雀等。属鱼类的有鲤鱼、鲫鱼、鳡鱼、刺鳊鱼、银鲴鱼和鳜鱼等。三号墓有一个竹笥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两只华南兔,另一个竹笥里层层叠叠地堆放着数十只鹌鹑和竹鸡。有些小鱼用文火烤焙后,用竹签串着,放在竹笥里。一号墓有一笥鸡蛋,蛋黄、蛋白早已干缩成了薄纸片。

不知是出于当时的丧葬风俗,还是由于墓室中未立锅灶和准备柴薪的考虑,墓中殉葬的食品全是经过烹调后随葬的。在一号墓遣册上记载的36种肴馔和食品中,仅肉羹一项就有5大类24个品种,在肉羹之外还有72种食物,如“鱼肤”是从生鱼腹上剖取下来的肉,“牛脍”是牛肉切成的细丝,“濯鸡”则是把鸡放在肉汤中再行加工制成,除此还有干煎兔、清蒸仔鸡,等等,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一号墓随葬的高级锦绣丝绸衣服有6箱,总共达100多件。三号墓随葬的高级锦绣丝绸有11箱,其数量和品种都比一号墓多。这大量的锦绣,在当时是极其贵重的。据《范子计然》记载:“能绣细文出齐,上价匹二万,中万,下五千也”,即一匹好的刺绣要二万,中等的一万,差的五千。一号墓出土刺绣40件,除6件为单幅外,其余均是成件的衣服和被子。一件直裾丝绸袍子,经过量算,它的里和面要用衣料23米,一件曲裾袍子要用衣料32米,如果按每匹二万计算,则直裾袍一件价五万,曲裾袍价七万。因此,仅一号墓34件刺绣就价值二百万钱左右。估计一、二号墓随葬的锦绣丝绸价值近千万。

从上述的轪侯家的漆器、奴婢、牛马、车辆、锦绣丝绸等几项,估计其价值大约有数千万钱。如果考虑到轪侯家还有大量的良田、房产以及金银铜钱等现金,其全部财产当在一亿钱以上。《汉书·食货志》记载:“黄金重一斤直万钱。”一亿钱则合黄金一万斤。汉代一斤相当于今天零点二五八公斤,一万斤则相当于今天二千五百八十公斤,即二吨半黄金。像这样巨富的家庭,在汉代也是少见的。可以想象,享受着封建专制特权,拥有广博的田产,居住着豪贵的美宅,乘坐着气派的车辆,身穿华丽的衣着,使用着精美的器物,食饮着丰厚的美酒佳肴的墓主人,身边奴婢成群,前呼后拥。每逢宴聚之时,又钟鸣鼎食、鼓瑟吹竽,歌舞满堂,罗衣粉黛,过着何等的靡丽奢华的生活。但是,当轪侯家族正沉浸于人间天堂般的惬意与幸福之中时,死神却悄然逼近了。

无可奈何花落去

从已发掘的马王堆一、三号墓来看,一号墓的建造年代明显晚于三号墓,如果没有极为特殊的情况,便可以断定死神是先裹挟着第二代轪侯利豨进入阴界的,时间就是墓中出土的木牍上的记载,即汉文帝十二年(关于史料记载的错误后面详述)。利豨死后,轪侯的爵位由其子利彭祖袭承。

再从一、三号墓建造的年代相距不远这个考古发掘事实而推测,大概在第二代轪侯利豨死后的三年,曾享尽了人间富贵的太夫人辛追也撒手归天了。关于她的死因以及死时的年龄和具体时间等,医学界曾做过鉴定和推测,这里不再赘述。需要补充的是,这位太夫人死后残留在肠胃中的138粒半甜瓜子,有些让人怀疑甜瓜当时是否真的在中国存在。因为墓中出土了那么多的杨梅等瓜果,独不见甜瓜的存在,于是有人就做了这种瓜是从国外进口的假想,而多数研究者否认了这种假想的可能。虽然未能知道甜瓜在中国的栽培历史到底有多长,但以当时的交通条件而言,要从国外直接进口这种极易腐烂的甜瓜似是不太可能。相反的是,这种甜瓜不但不是从国外进口,很可能就产于长沙国本地,且与今天见到的盛产于三湘的甜瓜没有多大差别。

图8-23 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女尸消化管腔内残存的138粒半甜瓜子

为了证明这个推测,就在辛追的尸体被解剖,医务人员从其肠胃中取出甜瓜子后,湖南省博物馆侯良等人曾找了个花盆,将几粒从尸体中取出的甜瓜子种于盆中,每天浇水、看护,希望这几粒甜瓜子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现代人类亲口尝一尝两千年前的瓜到底是什么滋味。但这个希望最后还是落空了,当侯良等人扒出瓜子观看时,只见瓜子的尖嘴处稍微吐了点细小的芽丝,就再也不生长了。据医学界人员分析,此时瓜子中至关重要的“酶”这个基因已不存在,所以也就没有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可能了。

辛追太夫人猝死的场景以及入葬的经过后人难以知晓。可以推想的是,当这个消息传出时,整个轪侯家族以及属官、奴婢等必然十分惊慌,那个大管家也必定以丰富的经验,极其卖力地协助轪侯家的亲族人员料理后事。由于辛追死时正值盛夏,在热浪滚滚中,尸体保护尤为困难,这就要求对尸体做各种处理和尽快下葬。但如此尊贵的一位轪侯太夫人,又不能同一般的百姓那样,打制个薄棺草草埋掉了事,何况西汉一代又厚葬成风,《汉书·地理志》(卷二十八下)在叙述京都的风俗时说:“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众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过度。”京都如此。其他地区当也该大同小异。《史记·孝文本纪》载文帝遗诏说:“当今之时,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对此说得更加直接和明白。在这种风俗的影响下,轪侯家族的主政者,自然也要为这位太夫人来一个厚葬。

于是,在时间极为有限的情况下,丧葬的主持者和参与者一定是在匆匆忙忙地将尸体进行了汤浴、包裹等处理后,又异常紧张地将必需的少量殉葬品进行加工制作,再从家中的器物中挑选出一部分作为殉葬品同尸体一道送入墓中。后来的考古发掘证实,一号墓中大多数随葬品都是平时实用之物,明器较少,且制作也较粗糙,这应是由于当时时间仓促、赶工之故。至于漆绘极为精美的棺材以及那幅极具艺术水平和价值的帛画等名贵物品,显然是死者生前就有所准备的,绝非仓促可办。那保护尸体的神奇妙法更不可能是哪个人急中生智顿悟而来,必定是行内人士经过长期的摸索,集众家防腐之经验而成的。如果不是妄断,给辛追施行防腐术的行内人士,一定曾参与或闻知过第一代长沙王吴芮死后的防腐处理过程,而吴芮的尸体在下葬四百年之后仍然形同真人,辛追的尸体历两千多年而完好,当是这种防腐奇术的充分再现和发展。

当然,辛追的尸体之所以历两千多年而不腐,是与深埋和密封分不开的。而这种规模庞大、费工费时的墓坑建造,显然只有封建统治阶级才能办得到,并且是靠奴役普通劳动者才得以实现。

就墓主人所处时代的丧葬风俗而言,穿治这个坟墓所征发的民夫绝不止一百人,也不止像汉景帝在诏令中规定的三百人。据《汉书·高帝纪》载,田横死时,刘邦以王礼为其治丧,发卒两千人。汉时列侯比王仅差一等,列侯的夫人或太夫人在仪制上大体和列侯本人相同。由此可以推知,轪侯夫人辛追的治丧人数也应和田横不相上下。若抛去为其打造棺椁、运载白膏等杂务人员,直接参加挖掘墓坑的最少也应在千人左右。这样整个墓坑的穿治可在一个月左右完成。

尽管穿治墓坑的日期明显缩短,但从发掘的情况分析,这个坟墓建造的年代依然应定在墓主人死亡之前。如果待人死后再投入一千多人建造坟墓,即使在一两个月的短时间内建成,那正处于炎热夏季的尸体的保存则是一个大难题,无论当时采取怎样的防腐奇术,若在墓主死后一两个月再下葬,其尸体还能出现两千年后人们看到的新鲜模样是不可能的。不仅如此,从墓中出土的巨大棺椁看,多是用生长千年的大树制作而成的,其中72块巨大椁板,一块就重达1500公斤。如此庞大的木材在当时的长沙国很难找到,必须从很远的原始森林中砍伐运载而来。可以想象的是,仅伐木和运载一项也不是一两个月可以完成的。

关于一号墓建造的具体时间史无明证,从它晚于三号墓但二者的年代相距又不远推测,也许就在辛追年仅30多岁的儿子利豨死后,她在极度的悲痛之中,又倍感人之生死无常,自己的寿限也是日薄西山,说不定哪一刻也将撒手人寰。在这种情感与恐惧的驱使下,她开始为自己的后事做各种准备。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操办之后,坟墓建成了,棺椁打就了,待一切即将全部完工之时,这位尊贵的太夫人于文帝十五年左右死了。

三号墓的墓主究竟是谁?

二、三号墓发掘不久后,考古人员在编写《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发掘简报》时,根据墓中出土上书“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等字样的木牍推断此墓的主人“显然不是利豨”。其理由是,尽管轪侯家族在《史记》或《汉书》中均没有详细的传记,但据《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以及《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第二代轪侯利豨在位二十一年,死于文帝十六年。

这个记载,显然与三号墓出土木牍所记的十二年相隔三年。故此墓的主人,不是第二代轪侯利豨,而应是一位未继承爵位的兄弟——这个推断无论是当时参与马王堆汉墓发掘的考古人员,还是依靠发掘材料坐在斗室里查史论证的研究人员,似乎都深信不疑。

但是,马王堆明显是轪侯家族的墓地。据记载,利豨并没有离开长沙,马王堆应该有他的墓。于是,发掘领导小组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派湖南省博物馆研究员傅举有去请地质勘探队人员前来钻探,将神秘的利豨之墓弄个水落石出。

春节过后,傅举有开始带领地质勘探队钻探人员在马王堆寻找第二代轪侯利豨之墓。按傅氏的想法,如果真有遗漏的利豨之墓,就应该在其父母下首的某个位置,不太可能一个人孤零零地葬在别处。一连几天,他们把马王堆上上下下、前后左右地毯式钻过一遍,到了无处可钻时才停止工作。

钻探的结果令人大为失望,不但在一二号墓的下首未发现坟冢,整个马王堆四周,再也没有隐藏的墓葬了。傅举有只好宣布收工,带着巨大遗憾回到了博物馆。

就在整理三号墓出土的简牍时,傅举有发现遣册中,有“家丞一人”“家吏十人”,以及“美人”“才人”“谒者”“宦者”等记载。帛书整理小组的专家们认为,《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列侯……有家丞﹑门大夫﹑庶子”,《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列侯……有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三号墓主很可能就是第二代轪侯利豨。

在帛书整理小组专家的启发下,傅举有回到湖南后,潜心研究,终于在9个年头之后,得出了新的结论——马王堆三号墓的真正主人,不是利豨的某一位兄弟,就是第二代轪侯利豨本人。《史记》《汉书》的作者司马迁﹑班固在这件事情的记录上出现了失误。

根据新的研究成果推断,利豨在父亲死后袭其爵位,成为汉朝初年长沙国第二代轪侯。只是这位轪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长沙国丞相,而是长沙国武装部队最高司令官——中尉。从出土的驻军图等文物分析,这位中尉曾率部驻扎在九嶷山,与割据岭南地区的南越国赵佗大军对峙,并数次交战。因长期统兵在边塞镇守﹑作战,利豨身体受到损伤,在而立之年就突患急病死于军营之中……

傅氏的推断通过《考古》月刊1983年第2期发表后,引起考古学界、历史学界有关人员的关注,同时也引来了众多的附和之声。一篇又一篇的论文相继出现在不同的报刊杂志,争相以不同的角度和侧面,证实傅氏推断的准确。后来虽有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但总没形成大的气候,傅氏之说遂成定论。

轪侯家族的兴衰

从一号墓建造的具体时间晚于三号墓,而三号墓又晚于二号墓推断,最早死去者,乃汉初刘邦时代就封侯的长沙国丞相利苍,其次则是利苍的儿子。由于第二代轪侯利豨死得过于突然,墓葬的修建也就显得粗糙和仓促,甚至有些慌乱。这一点,无论是从墓室中短缺的白膏泥,还是棺椁的多处裂隙都可以看出来。或许正因为如此,利豨的尸体才没有保存下来。

就在利豨死后的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第三代轪侯利彭祖正式袭爵,并于景帝中元五年,在欢庆汉中央政权平定吴、楚七国之乱的凯歌声中被晋升为中央奉常,定居长安。第二年,又晋升为中央九卿之一的太常,掌管朝廷极其重要的祭祀和礼仪。

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第四代轪侯利扶出任东海郡太守。时东海郡辖38县,有35万多户,共有人口150多万。极富盐铁之利,且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利扶出任东海郡太守,说明汉中央政权对他予以重用。

正当轪侯家族的政治、经济地位日趋显赫时,利扶因“擅发卒为卫,当斩,会赦,免”。

利扶的“擅发卒为卫”,究竟是搞叛乱活动还是有其他原因,史料无载。但这个事件标志着整个轪侯家族在西汉云谲波诡的政治舞台上历经四代八十余年的表演,彻底结束了。

举世震惊的帛书与帛画

令这个家族没有想到的是,在遁迹两千年后,他们又以不同的面貌重返人间,接受现代人类的审视。经各方专家的不懈努力,到1974年5月底,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部分帛书、竹书、帛画内容,已辨别出来。

由于帛书不如竹简普及,在地下又容易腐朽,考古工作者在以往的发掘中发现的竹简较多,帛书却极少。直到这次马王堆三号汉墓的帛书出土,才让众人大开了眼界。

这批帛书都是以生丝平纹织成,其条纹细密、均匀,帛书的幅宽为48厘米左右。从字体的行文规律看,一般都是把帛横摊书写。整幅的每行约60字,有的70多字,半幅的30多字,字体大小疏密比较随便。除了个别的字用朱砂书写外,大部分用墨书写就。除少数帛画需要继续拼接外,整理人员把精力转移到对帛书内容的深入研究上来。

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帛书20多种,大约12万字。这样大批古书的发现,是晋朝咸宁五年(公元279年)河南汲县古墓里出土《竹书纪年》等大批竹简后,在近1700年的时间里只有1972年银雀山汉墓中发现的大批竹简可与其媲美。从这批帛书的内容看,只有少数几种流传下来。书的内容以古代哲学思想、历史为主,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当时自然科学方面的著作,还有各种杂书。

面对大多数久已失传的人类文化至宝,专家们惊讶地发现,有的古籍,不仅对现代人类是佚书,甚至古代两汉时期的刘向、班固等大史学家也没有见到。帛书的出土,不仅丰富了古代史的内容,订正了史书的记载,还可作为校勘某些传世古籍的有力依据。同时,在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等方面,也为后世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

整理者将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依次编号为:

(甲)1.《老子》甲本,无篇题。

2. 《老子》甲本卷后佚书之一,无篇题。

3. 《老子》甲本卷后佚书之二,无篇题。

4. 《老子》甲本卷后佚书之三,无篇题。

5. 《老子》甲本卷后佚书之四,无篇题。

(乙)1. 《老子》乙本卷前佚书之一,《经法》。

2. 《老子》乙本卷前佚书之二,《十大经》。

3. 《老子》乙本卷前佚书之三,《称》。

4. 《老子》乙本卷前佚书之四,《道原》。

5. 《老子》乙本。

(丙)1. 《周易》,无篇题。

2. 《周易》卷后佚书之一,无篇题。

3. 《周易》卷后佚书之二,《要》。

4. 《周易》卷后佚书之三,《昭力》。

5. 《周易·系辞》,无篇题。

(丁)与《战国策》有关的书一种,无篇题。

(戊)与《左传》类似的佚书一种,无篇题。

(己)关于天文星占的佚书一种,无篇题。

(庚)关于相马的佚书一种,无篇题。

(辛)关于医经方的佚书一种,无篇题。

(壬)1. 关于刑德的佚书之一,无篇题。

2. 关于刑德的佚书之二,无篇题。

3. 关于刑德的佚书之三,无篇题。

(癸)1. 关于阴阳五行的佚书之一,无篇题。

2. 关于阴阳五行的佚书之二,无篇题。

(子)导引图一幅。

(丑)地图一幅。

(寅)驻军图一幅。

(卯)街坊图一幅。

(辰)杂占。

图8-24 老子帛书

图8-25 帛书《阴阳五行》局部,此书有甲、乙两种写本,其内容根据阴阳五行学说占卜吉凶,是研究古代阴阳五行学说的极好资料

早在1700年前的西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一个叫不准的盗墓贼在河南汲县一个坟墓中盗出竹简十余万言,一时震动朝野。尽管朝廷方面派学者对这批竹简进行了整理,并编辑成《竹书纪年》,但随着日后的战乱几乎都散失殆尽。清朝末年,在中国西北地区出土的汉晋木简及敦煌藏书,则大多被帝国主义者连抢加夺地捆载而去。正因如此,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出土才显得弥足珍贵。《老子》本的发现,对研究战国至汉初法家思想的演变、探讨当时统治阶级崇尚黄老之学的阶级实质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是中华民族学术思想宝库中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

除有文字书写的帛书,马王堆汉墓出土器物中一个最大的特色,就是价值连城的帛画。

除了令学者们争论不休的《招魂图》或称《升天图》外,三号墓还出土了一卷图文并茂的彩色画。这幅画既不是山水,也不是花卉,因而更为奇特。只见在长1米、宽0.50米的画面上,用红、蓝、棕、黑诸色,分4排绘了44个人,其形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穿短衣短裤,有的穿长袍,有的光背,大部分徒手,少数手持器械。这些人都是用工笔重彩绘在绢帛上,每一个人有一个运动姿态。图画原无标题,周世荣等专家根据人物的运动姿态及所标文字内容推定,这就是古代的《导引图》。此图是中国发现的最早的一幅健身图,它为研究古老而独特的“导引”疗法的源流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资料。

图8-26 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导引图》

中国古代的导引,是呼吸运动和躯体运动相结合的一种医疗体育方法。根据《庄子·刻意》李颐注:导引就是“导气令和”“引体会柔”。这一注解比较合理地说明了组成导引这一运动的方法特点和要求。由于呼吸在此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也称为“导引行气”或“行气”。这种导引术在春秋战国时已经普及,中国最早的医药文献之一《黄帝内经》上即记载有“导引行气”的方法。

《庄子·刻意》中说:“吹嘘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为寿而已矣。此导引之士、养行之人、彭祖寿考者(彭祖得以长寿)之所好也。”后汉时崔定在《政论》中也提到“熊经鸟伸”和“吐故纳新”在强身延年方面的作用。三国时的名医华佗,把导引术总结为《五禽戏》,即“虎戏、鹿戏、熊戏、猿戏、鸟戏”。至今四川、重庆等地,还流行有《五禽图》导引方法。

有关“导引”的古代传说非常多,仅见于《云笈七签》者就有不少神仙之类的导引术式。其中彭祖导引法中说可除百病,延年益寿。彭祖为殷大夫,经夏商数代,活了七百余岁。这虽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它告诉人们,导引的起源很早,历史悠久,以及适当的运动可以使人健康和长寿。

除《导引图》外,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类似的医疗方面的书籍共有10种之多,其中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脉灸经》等。这些医书的发现不能不令人惊叹中国古代医学卓越先进的临床诊断知识水平。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帛画整理﹑研究工作告一段落后,马王堆汉墓发掘的传奇故事也随之落下了厚重而神秘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