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的学习,相信你已经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了不错的认识。
从本节开始,我们学习现金流量表。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对现金流量有很多不同的表达。
比如,你如果现金缺乏,可能会说我手头有点紧。在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无论何时购建固定资产、购买存货或者雇用员工,都需要股东的投入。如果股东投入不足,你可能会说企业缺资金,或者企业缺钱。
又如,当说到钱的重要性时,有人会说:“现金为王”!还有的人会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上述表达的核心词就是钱。
当然,在会计上,货币资金、钱、现金等在概念上是有一定差别的。但对于理解企业的报表,对货币资金、钱、现金等可以不进行区分。
简单地说,现金流量表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货币资金分类收支汇总表。
已经有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了,为什么还要有现金流量表呢?从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发展进程来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早就存在了:资产负债表反映了某一时间点企业的资源情况,利润表反映了企业一个时期的盈利状况。本来有这两张报表就差不多了:一个展示资源,一个展示业绩和效益。
但利润表独有的特征是只展示企业的盈利状况,不回答企业是不是赚钱的问题。
怎么回事:盈利和赚钱不是一回事?
对!企业有没有盈利,看利润表;企业有没有赚钱,要看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不仅回答了企业是不是赚钱的问题,还告诉了我们企业的钱从哪里来,又花在了什么地方。所以,现金流量表相当重要。
在这一节,我以两个企业为例讲解现金流量表对企业风险的预警作用。
1.乐视网
在给大家讲乐视网的情况之前,请大家先看一下中国证监会的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书的内容有点多,但如果你认真看下去,就会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的情节很多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021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2021〕16号),对乐视网和贾跃亭等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列举的乐视网的部分造假情节如下:
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乐视网2007年虚增收入939.95万元,虚增利润870.23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9.27%,下同);2008年虚增收入4615.52万元,虚增利润4308.25万元(136.00%);2009年虚增收入9375.76万元,虚增利润8883.18万元(186.22%);2010年虚增收入9961.80万元,虚增利润9443.42万元(126.19%);2011年虚增收入6937.65万元,虚增利润6529.13万元(39.75%);2012年虚增收入8965.33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37.04%);2013年虚增收入19 998.17万元,虚增利润19 339.69万元(78.49%);2014年虚增收入35 194.19万元,虚增成本590.38万元,虚增利润34 270.38万元(470.11%);2015年虚增收入39 922.39万元,虚减成本943.40万元,虚增利润38 295.18万元(516.32%);2016年虚增收入51 247.00万元,虚增成本3085.15万元,虚增利润43 276.33万元(131.66%)。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发行阶段,乐视网通过虚构业务及虚假回款等方式虚增业绩以满足上市发行条件,并持续到上市后
1.通过贾跃亭实际控制公司的虚构业务,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07年,乐视网通过北京亿融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构资金循环,虚增业务收入279.1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3.80万元。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乐视网通过北京通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业务收入660.80万元、606.50万元和3.9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624.46万元、573.14万元和3.77万元。2008年和2009年,乐视网通过网联万盟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业务收入568万元和115.66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36.76万元和109.30万元。2009年和2010年,乐视网通过天津世通天宇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业务收入1046.89万元和1228.1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89.31万元和1160.59万元。2008年和2009年,乐视网通过南京新墨客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构资金循环,虚增业务收入186万元和447.3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75.77万元和422.76万元。上述公司均为贾跃亭实际控制的公司。
2.通过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08年至2012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706万元、1810.85万元、2754.66万元、1286.10万元、9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667.17万元、1711.26万元、2603.16万元、1215.36万元、89.78万元。2008年和2009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35.70万元和324.5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06.23万元和306.69万元。2009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激活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657.6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621.52万元。2009年至2015年通过虚构与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18.60万元、1401万元、2131万元、1890万元、4304.64万元、1961.58万元和306.6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90.08万元、1323.94万元、2013.80万元、1786.05万元、4304.64万元、1961.58万元和306.60万元。
3.在与客户真实业务往来中,通过冒充回款等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08年至2016年,乐视网在与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通过冒充客户回款方式,分别虚增收入141.62万元、750.09万元、1509.87万元、1534.42万元、370.29万元、﹣88.64万元、﹣325.64万元、16.80万元、﹣23.70万元,合计3885.1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3.83万元、708.84万元、1426.83万元、1450.02万元、349.93万元、﹣83.77万元、﹣307.73万元、16.80万元、﹣23.70万元,合计3865.93万元。2008年至2013年,乐视网在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通过冒充客户回款方式,分别虚增收入1871.33万元、3700.07万元、2010.37万元、1569.25万元、1589.13万元、﹣361.03万元,合计10 377.0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768.76万元、3496.57万元、1899.80万元、1482.95万元、1501.73万元、﹣341.18万元,合计9806.33万元。
(二)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财务造假情况
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除利用自有资金循环和串通“走账”虚构业务收入外,还通过伪造合同、以未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边确认互换合同方式继续虚增业绩。
1.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具体如下:
2014年和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久尚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43.40万元、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43.40万元、943.40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灵集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2689.5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89.53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睦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2688.6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88.68万元。2015年和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美度美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10.49万元、127.2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10.49万元、127.24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1886.7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886.79万元。2015年至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易美广告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5849.06万元、242.4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849.06万元、242.45万元。2013年至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德荣佳益广告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207.55万元、16.13万元、968.52万元、﹣85.8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07.55万元、16.13万元、968.52万元、﹣85.83万元。2014年和2015年,乐视网通过北京学之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72.19万元和﹣740.1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72.19万元和﹣740.1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维旺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720.7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720.75万元。
2.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后续通过无形资产冲抵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虚计成本和利润。具体如下:
2015年、2016年乐视网通过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分别虚增收入2638.93万元、186.1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38.93万元、186.10万元。乐视网通过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虚构业务,2014年虚增收入和成本12.26万元和13万元,2015年虚增收入4490.57万元,相应2014年、2015年分别虚增利润﹣0.74万元、4490.57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山水文园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增收入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43.40万元。
3.继续通过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通过贾跃亭控制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广州绩鼎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46.47万元、416.88万元、3081.33万元、1741.95万元和1205.3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16.41万元、393.95万元、2911.86万元、1646.14万元和1205.31万元。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中润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389.4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89.44万元。2010年、2012年和2013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环宇移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11.30 万元、1939.57万元和592.6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83.17万元、1832.89万元和560.09万元。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方园金盛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3011.52万元和3585.0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845.89万元和3585.08万元。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迈吉伙伴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1415.09万元和465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415.09万元和4653.77万元。2013年、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圣于地(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3467.50万元、5201.8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3467.50万元、5201.89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联袂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16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163.77万元。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山西慧聪意达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4682.5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682.55万元。
4.通过第三方公司虚构业务确认收入,同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部分虚假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科联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518.8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518.87万元。2015年、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天津数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3113.21万元、5504.5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3113.21万元、5504.51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数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905.66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905.66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新疆数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622.6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622.64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中荷德昌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716.9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716.9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懿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4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443.40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瑞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1886.79万元、943.40万元和3773.5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886.79万元、943.40万元和3773.5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鸿鑫元熙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471.7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471.70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博格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60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603.77万元。
5.通过与客户签订并未实际执行的广告互换框架合同或虚构广告互换合同确认业务收入,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4年、2015年,乐视网将与北京鼎诚文众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互换框架合同确认收入,分别虚增收入377.36万元和2547.1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377.36万元和2547.17万元。2015年,乐视网将与北京博思百川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互换框架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2641.5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41.51万元。2014年、2015年,乐视网将与上海魔山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互换框架合同确认收入,分别虚增收入1264.15万元、1122.6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264.15万元、1122.64万元。2014年,乐视网将与北京光华路五号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互换框架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1358.4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58.49万元。2014年,乐视网将与上海宾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互换框架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1415.0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415.09万元。2014年,乐视网将与上海沃盟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互换框架合同未执行部分确认收入,虚增收入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43.40万元。2013年,乐视网将虚构的与北京航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资源置换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5706.9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706.91万元。2014年12月31日,乐视网虚构从航美影视购买广告资源,虚增销售费用2964.17万元,相应虚减利润2964.17万元。2016年7月31日,乐视网虚构从航美影视购买广告资源,虚增成本3085.15万元,相应虚减利润3085.15万元。2015年,乐视网将与上海悦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框架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896.2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896.23万元。2015年,乐视网将与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框架合同确认收入,虚增收入1132.0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132.08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乐视网将与广州柯圣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未执行框架合同确认收入,分别虚增收入905.66万元、2883.02万元和518.8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05.66万元、2883.02万元和518.87万元。
6.利用广告互换合同,以只计收入或虚计收入但不计成本的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4年乐视网与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互换合作协议,实际执行,但乐视网虚计收入,同时未确认成本,虚增收入622.64万元,虚减成本754.72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77.36万元。通过上述类似方式,乐视网通过与上海三众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互换合同,2014年虚增收入566.04万元,虚减成本471.70元,相应虚增利润1037.74万元,2015年虚减收入566.04万元,相应虚减利润566.04万元。乐视网通过与上海高钧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互换合同,2015年虚增收入452.83万元,虚减成本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96.23万元。乐视网通过与上海海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后业务承载主体变更为上海鸿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互换业务协议,在2014年虚减成本1132.0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132.08万元。乐视网通过与广州锋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太平洋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展互换业务,2014年虚减成本1556.6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556.60万元。
看明白了吗?企业财务造假的重灾区和主战场是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受到了牵连。
实际上,我在2017年上半年,通过对乐视网2016年以前的现金流量表的考察,就认定这个企业不管盈利能力怎么样,赚钱能力一定不行。一个赚钱能力不强的企业,哪怕这个企业的领袖再能忽悠,也是难以持续的。
那么,我当年看到了什么?
就是现金流量表。
下面是乐视网2014~2016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资料来源:乐视网各相关年度财务报告):
请注意,我当时看到这些数据后就感觉这个企业不太对劲:作为一个上市多年、市场形象逐渐往上走的企业,在2014~2016年连续三年的时间内,从整体上看,企业经营活动产生正向现金流量净额的能力几乎没有!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它的经营活动一定要有与盈利能力和市场声誉相适应的现金获取能力。而这个能力,乐视网几乎没有。
在企业经营活动不能带来正向的、有相当规模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下,企业经营活动的维系,就要靠烧钱来进行了。
问题是:你烧谁的钱?
当然是烧股东和债权人—尤其是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有关各方的钱了。
这种烧钱过日子的企业,能长久吗?
后来,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状况的信息为(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资料来源:乐视网各相关年度财务报告):
随着企业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的不断恶化,乐视网在资本市场里面的行程就迅速告一段落了。
我讲这个案例,是想告诉大家:现金流量表里同样包含企业有可能进入破产程序的重要风险信息。
2.长安汽车
我再给大家讲一讲上市公司长安汽车现金流量表中所包含的企业风险信息。
下表列示的是长安汽车2014~2020年度的部分现金流量表信息(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资料来源:长安汽车各相关年度财务报告):
从数据来看,长安汽车自2014年以来,每年都安排数十亿元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建。这种现金流出量一定会使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得到增长。为此,我又把企业这个时期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相关数据列示在表中。
数据显示,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整体上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而在建工程则充当了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后备军。
我在几年前开始关注这个企业的财报数据,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无论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何增加,利润表里的营业收入在2015年至2019年间,一直在600亿元至800亿元间徘徊,给人的感觉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加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关系不大!
我在这里并不想讨论为什么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与营业收入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也不想讨论为什么在固定资产持续不断增加与营业收入没有什么显著关系的条件下企业还持续投巨额资金进行固定资产的建设。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加长期与营业收入关系不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爆雷”是早晚的事。
果然,企业在2020年对固定资产计提了较大规模的减值损失(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资料来源:长安汽车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继续低迷,未来固定资产是不是还要计提减值损失?
实际上,企业能够走到这一步,一点也不奇怪。我们可以结合过去几年企业的现金流量结构,并考察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变化及企业营业收入的表现情况,预测企业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效应。
讨论到这里,本节就告一段落了。
本节通过两家企业的现金流量表的信息向大家展示:现金流量表里面可能蕴含着清晰的企业风险信息。
当然,企业现金流量表揭示的信息包含了更加丰富的内容,下节我们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