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责任制政府到自治领(1 / 1)

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在19世纪中期取得胜利的同时,也得到了极广泛的传播。当1839年达勒姆伯爵提出给予殖民地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将责任制政府作为解决殖民地各种矛盾的途径时,英国统治阶级集团决策圈中几乎没有人能够认同并接受它,即使最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也认为其无异于让殖民地与帝国相脱离而拒绝予以考虑。

然而,曾几何时,仅仅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殖民地自治权已经得到普遍认可,责任制政府也在各主要殖民地建立。自由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标新立异的理论,它已成为英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在英国日益扩展壮大的社会实践,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原则,即所谓“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也不再只是少数自由主义政治家的主张,而是成为整个英国统治阶级认同的信条。

为了赢得选民的支持和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也为了适应无法控制的形势,19世纪中期的托利党和辉格党甚至竞相高举自由主义的旗帜,1867年,保守党第二号人物迪斯雷利在解释保守党政府为什么决定采用“议会改革法案”时,说过一句颇具政治智慧的话:“要在辉格党人洗澡的时候赶上去,穿上他们的衣服走开。”[104]

自由主义在殖民地问题上的进展甚至比在国内政治中更为突出。

这是因为,在帝国与殖民地的关系中,英国人从来是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的。在几百年重商主义传统的熏陶下,英国人习惯于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光,“把殖民地看作市场、消费者、空旷的土地,或者至多是有英国的海权控制着的战略区域”[105],在英国实际上没有人对殖民地抱有普通的殖民者对母国所抱的那种感情。如果说维持帝国的统一曾经是必须坚守的传统,那么一旦坚冰被打破,不列颠民现出来,承认“殖民地人是他们自身利益最好的评判者”,承认殖民地人民拥有自治的权利很快成为新的传统。

1861年,约翰·密尔在他的《代议制政府》中,对重大调整之后的英帝国与殖民地关系现状作了堪称权威的阐述:

大不列颠目前在理论上公然宣布并在实践上忠实遵守的政策的一项确定的原则是,它的属于欧洲种族的殖民地和母国同等地享有最充分的内部自治。这些殖民地被允许对我们所给予它们的已经是很得人心的宪法作任何它们认为适当的修改,借以制定它们自己的自由的代议制宪法。每个殖民地有按照高度民主原则组成的它们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进行统治。英国国王和议会的否决权,尽管名义上保留,实际上仅仅对关系到帝国而不唯独关系到该殖民地的问题才行使(而且很少行使)。[106]

约翰·密尔(John Mill 1806—1873)是詹姆斯·密尔之子,19世纪中期英国影响最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边沁功利主义学派的继承者和领袖。菲尔德豪斯认为他“天生是个功利主义者和激进派,其大部分著作都是试图综合、宣传哲学激进派和自由主义者的基本宗旨”[107]。

约翰·密尔极力倡导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认为个人自由越多越好,而政府干预越少越好,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不仅是个人幸福所系,而且是社会进步、人类福祉的主要因素之一。[108]

《代议制政府》被公认为是关于议会民主制度的经典性著作,约翰·密尔对帝国与殖民地问题的阐述,集中在该书“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一章中,通观全篇,人们不难感受到作者对自由与自治原则下新帝国关系的肯定与赞赏。

按照约翰·密尔的观点,国内的政治和社会自由与殖民地的自由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给予“属于它自己血统和语言的远离的人民”以英国式代议制度,才是“完全实现了政府的真正原则”。[109]

亚当·斯密在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自由大声疾呼时,虽然意识到英国不会自动放弃对殖民地的一切统治权,认为“即使最爱作非非之想的人,也不会认真希望这种建议能被人采纳”,但对未来英国与殖民地的关系还是小心翼翼地表示了一种美好的愿望,希望能出现古希腊母邦与其殖民地那样的一方有“父母之爱”,另一方有“孝敬之心”的理想境界,认为如果“殖民地和母国,就像好朋友(般)的分离,那么几乎为近来的不和所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就会很快地恢复。他们不仅会长此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定的商约,而且将在战争上,贸易上赞助我们,不再作骚扰捣乱的人民,却将成为我们最忠实、最亲切、最宽宏的同盟”[110]。

应当说,亚当·斯密所表达的愿望在各殖民地建立了责任制政府,地方自治的原则得到确认之后基本上得以实现,但却大大打了折扣,这不仅表现在贸易上分离后的殖民地并没有如他所设想的那样“赞助”母国,也表现在他所追求的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自然感情”上。

英国的确是和平地与殖民地实现了分离,让殖民地自己管理内部的全部事务,但分离后彼此的关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一种既有向心也有离心的变化。务实的英国人似乎有些矫枉过正,在解除对殖民地事务控制权之后,无论是英国统治阶层,还是报刊舆论,出现了将殖民地看作对母国毫无用处的包袱这样一种情绪与心态。

而殖民地人似乎很满足已获得的自由,并没有如一些人所预言的那样,进一步走向完全独立,相反却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表现出对母国的依赖,他们不仅希望能继续享受母国提供的关税优惠,更希望始终由母国承担殖民地的防卫及开支,乐得将外交和防务交给英国来处理。

这种与殖民政策改革之前正好相反的变化,伴随着北美各自治殖民地走向加拿大自治领的全部历史过程,英国人和殖民地人的帝国观念同时处在一种难以避免的磨合之中。

对于19世纪40年代—50年代英国将自治权利授予各殖民地的历史过程,《剑桥英帝国史》的作者认为,这是英国所作的一种慷慨行为:“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迅速、慷慨的权力转移。”[111]

事实上,尽管当时的英国政治家们都认识到,让移民殖民地获得自由既是大势所趋,又可以使英国从对殖民地的责任中解放出来,是一种最符合英国利益的“双重解放”[112]。

但毕竟这是对多少年来固有的帝国关系的彻底颠覆,因此,完全放弃对移民殖民地的控制,在许多英国人心中所产生的反应是复杂而微妙的。

另一方面,随着旧殖民制度的消失,人们不可避免地会问,在自由贸易的时代,既然能与其他国家以更好的条件进行贸易,维持殖民地的目的是什么?帝国的价值又在哪里?整个19世纪中期,英国人常感到近乎不知所措的困惑。

1851年4月的《爱丁堡评论》,对自由贸易时代殖民地的价值发出了诘问:

在过去,殖民地是我们主要的和最可靠的商业渠道,而商业是我们的生命线,我们强迫他们只与我们贸易,只购买我们供应给他们的东西,只卖给我们殖民地土地上的所有出产。我们的殖民地是不能摆脱我们的顾客,是只能向我们出售商品的零售商。……而现在这个我们为之建立、统治、保卫、珍视殖民地的目标已经放弃,那么为什么我们还继续承担维持殖民地的代价呢?[113]

当建立责任制政府不久的加拿大人开始行使关税自主权,向母国的机器工业产品征收高额关税时,英国人对殖民地人的不满达到了顶点。

英国统治阶级集团之所以授予加拿大等殖民地责任制政府,最根本的考虑就是避免殖民地出现更大的冲突,其次是减轻英国政府的责任及纳税人的负担,而现在殖民地竟对母国竖起了关税壁垒,丝毫不顾及长期在英国市场享受优惠关税的事实,这使许多支持自由贸易的英国政治家们难以接受。

实际上,英国人在给予殖民地责任制政府时,并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令人恼怒和尴尬的局面。格雷曾在1846年说:英国政府并不打算放弃“始终拥有的制定殖民地与母国贸易规则的权力和权威,(因为)它最导向帝国的福祉与繁荣”[114]。在《达勒姆报告》中,决定殖民地政府形式、对外关系、殖民地与母国、其他殖民地及外国的贸易政策、公共土地处理等权力,都是属于帝国政府的。

英国的大臣们一向认为,由母国立法机构来规定殖民地贸易是帝国的一个伟大原则,帝国对殖民地贸易政策的控制权无可怀疑,殖民地建立了责任制政府并不意味着同时也获得了决定贸易政策的自由,因此不放弃这一权利可以说是当时英国政府的底线。然而,在逻辑与理论上,责任制政府的建立必然会影响并最终结束英国对殖民地贸易政策的控制,这是不以英国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加拿大人曾经十分安然地享受帝国的优惠关税。按照加拿大历史学家格莱兹布鲁克的观点:“甚至到了比较发达的时期,英属北美各省仍然集中生产主要出口物品,仍然对旧帝国的好处缅怀不已。在19世纪上半叶,各省都认为,重商主义就意味着最惠国待遇。木材和小麦可以按照最有利的税率输入英伦诸岛,这抵销了《航海条例》的种种限制和帝国对殖民地关税的控制而有余。”[115]

英国通过一系列自由贸易法案之后,殖民地不再享受优惠关税,这使对母国市场严重依赖的北美殖民地经济遭受沉重打击,殖民地人愤怒而恐慌,感到英国明显宁愿偏向那些已背弃并恶待它的孩子,而不是依然保持忠诚的儿女,许多效忠英国的托利党人甚至公开宣布要同美国合并。额尔金总督对加拿大人的强烈不满深有体验:“我相信,当前在商业阶级中间,与美国合并将会过得更好这个信念,几乎是普遍的。”[116]

但是危机总要过去,困境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生机。加拿大人对英国废除《谷物法》和终止殖民地优惠关税的反击,首先是解除自己对母国产品的优惠义务,1846年加拿大议会决定不再给予英国机器制造品5%到7%的关税优惠。接着是转向美国寻找新市场,通过承认美国在英属北美渔场的捕鱼权和圣劳伦斯河航行权的让步,加拿大从“1854年互惠条约”中得到了最大的实惠。

此时正值美国向西部迅速扩张时期,对谷物特别是加拿大木材的需求日益增大。美国广阔的市场刺激了北美各殖民地经济的迅猛发展,条约签订后,加拿大省一半的贸易,沿海各省2/3的贸易都转向了美国,1850年各殖民地与美国的贸易总额为1460万美元,1854年当年就增加到3280万美元,十年后更增加到5610万美元。[117]

为了保护殖民地的机器制造业,1859年加拿大宣布对自己能够生产的机器制成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这实际上就是要阻止“世界工厂”英国机器制成品的进入,这使英国制造业阶级极为不满。

除了利益上的损失外,英国人还不愿接受自由贸易原则被殖民地拒绝这样一个事实。他们一直相信取得自治权的殖民地理所当然地会和英国一样实行自由贸易,1846年英国议会之所以同意加拿大停止给英国优惠关税,即是出于这一考虑,而现在殖民地却出人意料地走向了保护关税。

因此,时任殖民大臣的纽卡斯尔公爵以否定了自由贸易原则为由提出强烈抗议,但加拿大财政部长高尔特爵士(Sir Galt)的态度十分强硬,认为帝国无权对自治政府的关税进行干预:“如果帝国政府的意见要优先于加拿大人民的意见,那么自治政府就将被完全消灭而不再存在。”[118]最后,纽卡斯尔公爵不得不遗憾地作出让步,承认殖民地的自治原则必须超越自由贸易的信条。

这次冲突后,虽然英国未正式承认殖民地对贸易政策的控制,但实际上英国政府已不可能在违背殖民地人民意愿情况下强迫实施它的贸易政策。纽卡斯尔公爵1864年在议会发言说:“不能劝告女王陛下对这样的法案不予批准,除非她的顾问们准备去承担管理殖民地事务而不顾殖民地居民意见的责任。”[119]

在1861年出版的《代议制政府》中,约翰·密尔已将贸易政策决定权和自由处置公共土地权,作为殖民地自治的特征:“每个殖民地因此对它本身的事务具有甚至作为最松散的联邦成员所能具有的充分的权利;并且比在美国宪法下享有的权利充分得多,它们甚至可以自由地对从母国进口的商品随意抽税。”[120]

责任制政府的建立,广阔新市场的获得,使北美各殖民地经济在50年代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商业革命”时期;关税自主权的掌握,使殖民地实际上获得了与英国平起平坐的机会;各省经济特别是铁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省际贸易,为统一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与需求;60年代美国与英国关系的紧张,加强了殖民地人民对美国领土扩张野心的担忧与焦虑,唤醒了他们团结与联合的愿望。所有这些内部条件和外部压力结合在一起,不断推动着北美殖民地向民族国家的方向迈进,推动着加拿大民族的融合。

然而,北美殖民地人民实现大联合的道路并不平坦。

达勒姆曾经将上加拿大人纷争不已的原因,主要归咎于地域广阔人口高度分散造成的缺乏交流,认为应当有一个将殖民地各个分离部分联系起来、让人们在情感和行动上习惯于遵从的大中心,殖民地不同部分的居民应当有惯常的相互交往,“这种交往能使人民实现统一、团结,否则的话,殖民地就会有许多小的地方中心,各个中心就会有自己独特的、也许相互抵触的情感和利益”[121]。

达勒姆的这一观点显然极有眼光,但在经济与社会发展都还远未成熟的情况下,要形成这样一个能使不同部分凝聚起来的中心并不容易,而整个北美殖民地要走向联合就更加艰难。因此我们在加拿大从殖民地到自治领的历史进程中,既看到了经济的大力发展和利益的逐步趋同,又看到了各殖民地内部和殖民地之间长期的矛盾与冲突。

其中,法裔加拿大人和英裔加拿大人之间种族、文化、宗教以及法律、教育、习俗上的分歧与冲突,不仅没有得到弥合反而愈演愈烈。由于1840年合并法案规定上下加拿大在联合省议会中拥有同等席位,形成了两个地区的各自为政,众多的政治派别与集团,复杂的地区间、民族间矛盾,使联合后的加拿大长期陷于政治危机之中。

也许是对冲突和危机带来的痛苦体会更加深刻的缘故,在走向联合的过程中,恰恰是加拿大人起到了积极的领跑作用,他们先在1864年7月实现“大联盟”,接着致力于建立北美联邦。在各殖民地政治家们的共同努力下,联合的力量最终占了上风,经过1864年9月夏洛特城会议(Charlottetown Conference)、10月魁北克会议(Quebec Conference),终于达成了决定英属北美殖民地未来命运的《魁北克决议》。

《魁北克决议》全文长达72项条款,决议在第一条中庄严宣布:“英属北美的最佳利益,以及现在和将来的繁荣,将由在大不列颠王室下一个联合的联盟(Federal Union)所促进,如果这一联盟按照公正的原则能够在各省实现。”[122]

最后,又经过1866年12月伦敦会议,至1867年初,《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1867)在英国议会两院顺利通过,魁北克(原东加拿大)、安大略(Ontario原西加拿大)、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四省从1867年7月起,正式组成“加拿大自治领”(the Dominion of Canada)。

为了确立帝国与自治殖民地之间的关系以及未来自治领的宪法地位,英国议会已与1865年制定了“殖民地法律有效法令”(Colonial Laws Validity Act 1865),该法令承认殖民地自治政府有权制定殖民地的宪法和法律(但不能与帝国法律相冲突)。

英属北美各省在经历了长期的斗争与磨合之后,终于基本结束殖民地的历史,取得了半独立国家的地位。

与19世纪30年代—40年代殖民地争取责任制政府时英国的被动、不情愿态度相反,60年代殖民地人建立自治联邦的努力立即得到了英国的大力支持。当魁北克会议通过的联合法案在各省的审议批准遇到阻力时,英国政府甚至要求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的总督施加影响促进联合。针对新不伦瑞克省对魁北克法案的批评立场,1865年5月,《泰晤士报》评论道:“在目前情况下,即使一个不完全的联邦,也比什么都没有好得多。”[123]

英国之所以采取如此积极主动的政策,减轻自身财政负担与遏制美国领土扩张是最基本的考虑。

英国人对殖民地防务开支的不满由来已久,随着各殖民地责任制政府的建立,这种不满在各社会阶层得到普遍支持与加强。从60年代初开始,格拉斯顿就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殖民地应当支付自己的防卫费用,因为“你不能把自由的好处与自由的义务相分离”[124]。“如果一个社会不负责它自身防卫的常规事务,它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自由的权利和自由的责任绝对是联在一起的,承担责任和享受特权同样必要。”[125] “我不认为,不担负大部分自我防卫责任的政府是完全的、真正的自治政府。”[126]

1861年,议会成立特别委员会研究殖民地军事开支问题,委员会提出的一些原则性建议,成为整个60年代英国关于殖民地防务问题的指导方针,它们包括:(1)英国军队将逐步从殖民地撤出,集中保卫帝国的心脏;(2)遥远的属地将由帝国海军保卫,另外尽可能依靠当地的努力;(3)为帝国目标而维持的属地,防卫开支由英国承担,其他殖民地则由它们自己支付。

委员会指出,根据历史传统,英国在17和18世纪从未担当过殖民地的地方防卫,英国独自承担了保卫帝国交通线、保护殖民地和英国自身不受外部侵略的责任,并不要求殖民地担负任何保卫帝国的开支,也不期望他们在一场欧洲战争中援助英国,因此殖民地理应负责地方防卫的支出。[127]

1862年,英国下院一致决议:“行使自治政府权利的殖民地,应当承担起主要的责任,既提供它们自己内部的秩序和安全,也应当援助殖民地的外部防卫。”[128]

1846年,英国花在殖民地防卫上的开支高达400万英镑,因此各阶层人士对殖民地防卫的巨大花费抱怨不断。英国人普遍认为,从商业观点来看,这项支出对大不列颠是一笔坏交易。按照传统说法,殖民地为母国的机器制成品提供了市场,为母国的工厂提供了原材料,因此值得去保卫。但是美国独立后英美间商业贸易日益繁荣的事实,证实了亚当·斯密当年的预言:独立了的殖民地要比附属的殖民地更有价值。1844年英国对美国的出口达到800万英镑,等于同期英国向所有殖民地出口的总额,英国在殖民地付出了每年400万英镑的代价,而英国驻美国的领事馆每年开支只需1.5万英镑,巨大反差所显示的含义不言而喻。

一些最激进的自由贸易论者认为,由于这笔巨大的开支,殖民地事实上正在剥削母国。1848年曼彻斯特学派领袖科布登说:“这些殖民地居民生活得要比英格兰人民中的大部分好,他们生活中的舒适要比英国的纳税人多得多。”[129] 1850年,斯宾塞从学理上论证了花在殖民地上的开支是不正当的,是保护移居国外者而牺牲了母国人民的利益。[130]

在当时的各种牢骚不满中,迪斯雷利的“磨石”说最为人们所熟知。1852年,针对新斯科舍省与美国发生的大西洋沿岸捕鱼权争端,迪斯雷利抱怨道:“这些讨厌的、将在几年之后全部独立的殖民地,就像是围在我们脖子上的一块磨石。”[131]

怎样才能缓解帝国的财政负担?曼彻斯特学派曾经主张放弃帝国,让殖民地像“成熟的桃子”一样与母国“自愿分离”。但包括许多政治家在内的大多数人认为,削减用于殖民地的防务开支,让殖民地自我防卫是个有效的途径。1863年,曼彻斯特学派的重要成员戈尔德温·史密斯(Goldwin Smith 1823—1910)在《帝国》一书中写道:“为什么这些自由的社区不能支付他们全部的军事费用?他们已经得到了自治政府的全部权力,为什么不承担全部自我防卫的责任?”[132] 1850年,“殖民地改革协会”在英国建立,其主要宗旨就是“将母国从殖民地地方政府的全部花费中解放出来,除了在外国对帝国的战争中保卫殖民地免受侵略的开支”[133]。

整个19世纪中期,尽管存在着批评与反驳,殖民地应当自我防卫的观点不断成长壮大,到60年代加拿大人争取建立自治联邦时,这一思想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为两党的政治家所接受,可以说,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无论自由党还是保守党,都不愿将大量金钱花费在保卫海外殖民地的军队上。由于英美之间关系的紧张,美国内战期间,英国在北美的防务负担明显加重,引起国内普遍不满,摆脱防卫殖民地的责任遂成为一个政治因素。因此,自由党的帕默斯顿内阁(1859—1866)与保守党的德比内阁(1866—1868),对北美殖民地的联合运动一致采取了积极支持、鼓励推进的政策,希望联合后的联邦政府能够承担起保卫自己的责任,从而减轻英国的财政负担。

抵御遏制美国的领土兼并是英国积极促成殖民地联合的另一个重要目的。与美国的关系始终是英国统治阶级集团外交政策的重点,1812—1814年战争之后,两国曾经有一段相对和谐的时期,但随着美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令人瞩目的西进运动,美国领土扩张对英国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从30年代起英国政界和社会舆论中,对英属北美各省可能被美国兼并的忧虑越来越强烈,包括达勒姆、罗素在内的许多政治家,不断呼吁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联合以抑制美国的扩张。事实上达勒姆在他的报告中已经提出了这一思想:

如果我们希望防止(美国)影响的扩大,只有通过培育北美殖民地人民自己的某种民族性,通过将那些小的不重要的社区提升为一个具有某些民族重要目标的社会,通过给它们的居民一个国家。这样他们就会不愿被一个更强大的(国家)所吸收同化。[134]

十年以后,1849年10月的《泰晤士报》表达了英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那种对美国兼并威胁的恐惧:

通过巩固这三个英属北美省份去发明这样一个政府——不管它是王家的、帝国的还是共和的——难道是不可能的吗?它将在我们和离我们最近但也是最可怕的对手之间,竖起一座巨大的防浪堤。[135]

在总体上,英国人抱着一种复杂的矛盾心理看待与美国的关系:既担心美国的扩张损害自己的利益,又害怕卷入直接冲突以致发生战争。迪斯雷利在1852年的德比短期内阁中任财政大臣,他之所以将殖民地比作“磨石”,除了把英国不得不防卫北美殖民地当作沉重负担外,还把这种纠纷看作对英美和平关系的一个威胁,实际上正是这种矛盾心理的反映。

1846年英美《俄勒冈条约》(Oregon Treaty,1846),也同样是英国人矛盾心理的产物。根据1818年协定,英属北美与美国之间的边界沿着北纬49度线向西部延伸,俄勒冈地区归两国共有。到40年代美国移民进入该地区,与英国的哈德逊湾公司发生冲突,美国人宣布“或者是54度50分,或者是战争”!但双方并未打起来:英国担心战争会使加拿大遭受危险,美国人也正忙于美墨战争,于是便有了妥协的《俄勒冈条约》,该条约将北纬49度线一直延伸到太平洋作为两国在北美大陆边界线,俄勒冈被一分为二,温哥华岛保留给了英国。

进入19世纪50年代后,双方在北美远西部的争夺又起。英国的加拿大、新斯科舍以及沿海几个殖民地,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广袤的西部未开发区域属于英国主要经营毛皮贸易的哈得逊湾公司,随着50年代在西部发现了金矿,美国移民大批涌入,直接威胁到英国的控制权,英国人对美国的警觉与敌意再次升起。

格拉斯顿的朋友约翰·戈德利(J.Godley 1814—1861),是个对帝国和殖民地充满热情的人,1854年,正值英国陷于克里米亚战争之时,他在一封信中写道:“那个政治家一定是个瞎子,看不到给文明世界的未来蒙上阴影的最大危险,在于美国的巨大力量与发展,在于它与其极丰富的物质资源相结合的无限能量和过度野心。对于英格兰来说,在这个过分自负的家伙自己的大陆上,竖起不列颠北美这样一个敌手,要比抑制俄国的势力有价值和重要得多。……另一方面,如果英属北美各省依然各自为政,那么他们必定会被那个庞然大物似的共和国一个接一个地吃掉。”[136]

为了遏制美国的扩张势力和吞并野心,英国先是于1858年在西部以温哥华为基础建立了不列颠哥伦比亚殖民地(British Columbia),又鼓励加拿大向西部拓展,让哈德逊湾公司将西部土地转让给加拿大。但美国扩张的威胁始终没有解除,因为西部土地面积太大,新建立的皇家殖民地距离东部殖民地太遥远。

美国内战爆发后,边境的局势骤然紧张,由于英国的亲南方立场,双方关系明显恶化,一系列突发性事件又使关系更趋于紧张: 1861年的“特伦特号事件”(The Trent Crisis)[137]、 1864年在加拿大避难的美国南方人越过边界向美国领土发动袭击、1865年美国声明终止1854年“互惠条约”、1866年美国芬尼亚党人越过边界进攻加拿大、1866年美国国会有人提出批准英属北美加入美国的议案。

所有这些事件汇成一股巨大的压力,使保卫英属北美领土、阻止美国在东部的入侵和在西部的蚕食成为当务之急。

英国政治家们和殖民地人民同样意识到,只有各殖民地组成强大的联邦,才有可能对西部实行有效统治,遏制住美国的领土扩张。因此,英国对北美各殖民地的联合运动表现出特别的热心,甚至原先不赞成立即联合的殖民地官员,例如新斯科舍总督诺曼底侯爵(2nd Marquess Normandy 1819—1890),进入60年代后也开始转变立场,1865年他在信中写道:“现在美国已经从一个纯粹的商业国,变成一个军事的、好战的、具有侵略性的国家。……我确信,英属北美获得安全的唯一办法就是各省的联盟、跨大陆铁路、强大的地方防御、英格兰的援助,以及对扬基佬的蔑视。”[138]

殖民大臣卡德韦尔子爵(Viscount Cardwell 1813—1885)在给沿海省总督的信中指出:英属北美各省彼此分离对于防卫是无能为力的,只有诸省将其人力、资源联合起来,才能为帝国防卫作好充分准备。[139]

在英国政府鼓励政策的引导下,自治领于1867年成立后,对西部的开发得到迅速加强:1869年加拿大以30万英镑从哈得逊湾公司手中得到鲁珀特地区(Rupert Land)和西北地区(North West Territory)的所有权;1870年原属鲁珀特地区的红河居民区建立马尼托巴省并加入联邦;1871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入联邦;1873年爱德华王子岛加入联邦。

加拿大从地处东部的小联邦迅速跨越北美大陆,完成了“从海洋到海洋”的扩张。英国也按照预期计划从北美撤出驻军,只保留了分别设在大西洋岸和太平洋岸的两个海军基地,实现了削减帝国防务开支、让殖民地人自我防卫的目的。

与此同时,建立联邦之后的加拿大,领土与统治权达到除阿拉斯加之外的半个北美大陆,实力迅速得到提升,这反而为美加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来自美利坚合众国的威胁曾让英国人和北美殖民地人长期神经紧张,现在终于消失。

英帝国第一个自治领在1867年的出现,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它标志着殖民地自治已无可辩驳地成为帝国的一个原则,成为19世纪自由英帝国的重要特征。责任制政府的建立和自治原则的推广,缓解了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矛盾,减轻了英国的财政与防卫负担,加强了帝国的凝聚力,出人意料地取得了母国和殖民地“双赢”的结果。

在德比第三次保守党内阁(1866—1868)中任印度事务大臣的索尔兹伯里侯爵(3rd Marquess of Salisbury 1830—1903)不无感慨地说:过去,从开普到新西兰,从主教到酒店侍者,到处能听到反对唐宁街政策的愤怒声音,而现在都已了无踪影。[140]

索尔兹伯里的议论多少有些绝对,责任制政府与自治原则在当时适用的对象,只是少数由英国人或欧洲人组成的白人移民殖民地,并不包括西印度群岛、印度等有色人种殖民地。按照英国政府的标准,这些殖民地“或是太小,或是太穷,或主要被非欧洲人居住,像直布罗陀要塞和罪犯殖民地一样,都不大可能具备建立责任制政府管理自己事务的资格”[141]。但他的话的确部分反映了责任制政府在移民殖民地普遍实现后,英国与殖民地关系明显改善的事实。

1883年,第一代英帝国史学家约翰·西利这样评价新的帝国关系:“当殖民地的利益与母国不同时,就像长大成人的儿女,英国采取的是古希腊式的制度——给予殖民地完全的独立,但用永久的联盟拴住它。”[142]

自由主义改造了英帝国,实现了从斯密、伯克到达勒姆、额尔金,从殖民地改革家到自由主义思想家、政治家几代英国人的理想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