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天宝中两京童谣①(1 / 1)

天宝中两京童谣①

不怕上兰单,②

唯愁答辩难。③

无钱求案典,④

生死任都官。⑤

——《广神异录》

【注释】

①天宝——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时为公元742~755年。两京——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以后,把京城长安和东都洛阳合称为“两京”。

②兰单——过去有多种解释,迄无定论。这里似以作“锒铛”解为妥。“兰单”与“锒铛”音近,口语传唱时易于相混。

③答辩——指在审判时为自己辩解。

④案典——办案的典吏,指直接审理案件的下级官吏。

⑤都官——都城的大官,指负责决审的京官。

【赏析】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唐朝的藩镇重臣安禄山反叛,十二月攻陷东京洛阳,次年六月,又攻陷西京长安。风流天子唐玄宗仓皇逃命,躲到四川避难,留在南京的一些官吏见大势己去,纷纷向安禄山、史思明的伪“燕”政权投降,因而得以继续保持他们头上的乌纱帽。其中包括有左相、许国公陈希烈,中书令张垍,大理卿张均以及达奚珣等数百人。陈希烈、张垍还担任伪宰相。安史之乱基本平息后,至德二年(757年)十月,肃宗一面派人到四川请玄宗回京,一面追究投降官吏的罪责。陈希烈等三百余人自知罪责难逃,只得“免冠徒跣,朝堂待罪”。肃宗下令成立了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三个部门组成的“三司狱”,由中丞崔器负责审讯。十二月,这些人被囚禁在杨国忠的旧宅受审。崔器是个“性阴刻乐祸,残忍寡恩”的家伙,对这般降官极尽侮辱掠夺之能事。尽管他们**产倾家,仍没能逃脱可悲的下场。崔器原来判决全部投降的官员要一律处死,肃宗也几乎同意,后来因为三司使、梁国公李岘上奏,得以改为分六等定罪,“多所原宥”达奚珣等十八人处斩,陈希烈等十人“赐自尽”,张均因为父亲张洗与肃宗“有旧恩”,免死,被流放到广东合浦。其他降官也受到不同的处分。

童谣在反映这一历史事件时,借降官之口,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写出了他们系狱受审时的矛盾、惶惑、心虚、恐惧及无可奈何的心理。“不怕上兰单,唯愁答辩难。”写出了他们害怕心理上的折磨超过害怕肉体上的折磨的心态。投降有罪,锒铛入狱,这是意料之中的,他们有思想准备,不大害怕;但法庭上的答辩却使他们犯愁,不知如何启口是好。这里有这么几种心态:一种是推客观,认为投降是不得己的。《旧唐书·崔器传》记载,崔器在病重的时候,恍惚中见到达奚珣的冤魂对他叩头大叫:“我不自由!”左右问是怎么回事,崔说,达曾经向他诉说冤情,他没有答应。从这则带有迷信色彩的记载可以看出,当时是有人认为投降是被迫的。一种是谴责自己,觉得无颜自辩的。还有人可说是介乎二者之间,一方面承认有罪,另方面总想找点客观理由来为自己辩护,以求从宽发落。

“无钱求案典,生死任都官。”隐约透露出在这场审讯中执法官的徇私以及被审者无可奈何的心理状态。这些被收审的官吏大约已经抄家,没有钱向案典们行贿了,因此,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减轻罪责的途径也被堵死了。旧社会有句俗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现在,降官们既无“理”,又无“钱”,当然遭遇要更惨了。“生死任都官”,既可看作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写照,也可认为是对审判官贪赃枉法的一种激愤语。童谣这种刻画人物心理的描绘是细腻而曲折的,在同类歌谣中似不多见。

在形式上,童谣采用五言绝句,句式整齐,音韵铿锵,富有唐诗明快流畅的特点。

也有人认为:这首童谣早在安史之乱以前就已流行,并非审判降官的产物。它的主题是生动地说明了封建社会里打官司的不公平,有钱的可以颠倒黑白,穷苦的则无话可说,只能听任都官的摆布。姑作一说而存之于此。

【今译】

不怕入狱身锒铛,只愁理亏答辩难。新贫无钱求案吏,生死如何随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