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学校学的是元明清文学史专业,毕业后又搞了一点《聊斋志异》研究,对王利器先生辑录的《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以下简称《史料》)倒是常不免要翻翻,翻了之后免不了还要想想,想了之后现在又忍不住要来写上几句。
《史料》分“中央法令”、“地方法令”、“社会舆论”三部分,收集了元明清三代有关查禁小说戏曲的各种资料五百多则,有禁令,有皇帝的“指示”,有大臣的奏折,有地方官的布告、文稿,有道学家的家教和规箴,真是洋洋大观。如果考虑到此书所辑录的仅限于小说戏曲,还没有包括其他方面的东西,那么,对于元明清三代禁书材料的“丰富”,倒是可以感慨一番了。
书,作为某种载体,刻印出来,本来是让人读的,结果弄成被禁被毁,其中的原因恐怕是很复杂的,简单地归之于某一点或某一个方面,说禁得对或不对,其实是不妥的。该《史料》的“出版说明”说:“封建统治阶级对小说戏曲实行禁毁的主要罪名是‘诲**’、‘诲盗’,有伤‘风化’。实际上,被禁毁的小说戏曲,主要是有关反抗封建统治、鞭挞贪官污吏和揭露封建社会黑暗腐朽的作品。”这确是历史事实,如《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西厢记》、《牡丹亭》等优秀作品,还有《笑林广记》、《荆钗记》、《浣纱记》、《子不语》等等,都未曾逃脱被禁命运。如果这些禁令完全彻底实行而且生效,那么今天的文学史、戏剧史将是另外的样子了。
但是,被禁的书中的确也有些是有伤“风化”的。譬如《金瓶梅》的被禁,罪名就是“诲**”,“丧心败德”。现在,这个官司尚未结案,仍以类似的理由不让它全文出版,似不能说毫无道理。又如清苏州府通令收毁的“**书”及江苏巡抚丁日昌下令查禁的“**词小说”一百多种,像什么《玉妃媚史》、《春灯迷史》、《隋炀艳史》、《风流艳史》之类,光从这些名目来看,就知道是害人身心的,能说都禁得不对吗?
有意思的是,《史料》还提供了这样的材料:一是禁毁书往往是越到下面越积极。元明清三代的“中央法令”,元代的禁令较少,而清代就多得多了,但较之下面的“社会舆论”,“中央”的法令往往还是比较宽。那些正人君子认为,人只要熟读圣贤之书就已足够,所有的小说、戏剧、民歌、小调等等,都应禁绝毁光。他们那种气急败坏的样子至今似乎仍可想见,仿佛天下的坏事都是“书”造成的。二是越是禁得凶的书往往越是禁不了。像《水浒》,《红楼梦》等优秀古典作品都被多次查禁销毁过,其措施之严,罪名之重,都是怪吓人的。但这些书都是越禁越吃香;而那些一般性被禁的书,大多早已从历史上消失。这里面的原因是值得深思的。
禁书有效,但有限。这是许多“舆论”感到忧虑的事。清刘廷玑先生认为,书在乎人善读与不善读,但“天下不善读书者百倍于善读书者”,于是就只能“不读”、“不存”。而明袁中道先生则认为像《金瓶梅》这种书,“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焚之亦自有存之者,非人之力所能消除”。这话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有点欠妥,但“非人力所能消除”的书确也是不少的。元明清三代,有人设想了很周密的严厉的禁毁方案,但终究效力有限。那证据就是:许多被禁的书还是流传下来了。
(199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