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们常常诉苦说他们的头衔太多,以至无法应付,平常如我之辈则似乎“苦”于头衔太少,以至被人封了一个“爱书家”的头衔之后,便不能不一本正经地来“沙龙”里谈上几句。虽然自忖未必能称“家”,但“爱书者”倒也还是名实相副的。——其实,在外文中,“家”和“者”常常并没有多少区别。
因为是“开张”之作,自然地想起了中国的古董。恰巧手边有一本袁珂先生的《古神话选释》,看得正有兴味,作为我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也属“开张”之作之列,拿它来“开张”,大概是天生讨巧的。一翻翻到了鲧禹治水的神话。这神话小时候仿佛听到过,说是大禹的父亲鲧用堵的办法治理天下的洪水,没有成功,被天帝一怒之下杀死了,后来,他的儿子禹吸取了教训,治水时改用导的办法,使洪水东流入海,解除了人民的痛苦,获得了成功。为此,他竟“三过家门而不入”,真可谓全心全意扑在治水上。倘若当时也评劳模,一定是“全国劳模”无疑。
可是,袁珂先生所释的却全不是这么回事,一开始引的《山海经·海内经》:“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士以定九州。”袁先生说这是鲧禹治水的“提纲”,并引述许多记载加以展开。其主旨似乎在于替鲧叫屈或翻案。他认为鲧是一个与欧洲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媲美的“人物”:一个是窃天火以造福人类,一个是窃息壤以止水救民。鲧的被杀,原因不在堵水失败,而在于“不待帝命”就擅自行动,冒犯了“天帝”的权威。按照社会发展史推测,当时大概还是原始社会的初期吧,但那时,“不待帝命”的“犯上”行为就已经要付出血的代价了。同样是治水,同样是“堵”,鲧先生“不待帝命”,便只能送命;而禹少爷受帝之“命”,把天帝的宝贝碎成多少块到处去堵,终于“以定九州”,则成了功臣。乍看起来,有些叫人想不通。袁先生的解释是:洪水原本就是天帝用来惩罚为恶的世人的,就像西方的上帝耶和华所作所为一样。在这一点上,不知东西方的两个上帝是谁学谁的,但这种做法,似乎总有悖于做人(何况是“上帝”)的道德。不过,从理论上说,这种解释是圆通的。——既然如此,就不必多计较了。
也许,正因为鲧先生有着“犯上”的恶名,所以在数千年的“舆论导向”之下,就逐渐从英雄变成了“坏人”。幸好他的儿子没有受到株连,仍然受到信用,终于完成了治理洪水的任务。我想,他的成功秘诀大约就在于:他不像父亲那样拿着整块息壤用于一个地方,而是把它弄碎了,来了个遍地开花,四处堵截。大概后来有些聪明人发现了其中的破绽,于是就增加了黄龙画尾、禹凿龙门等疏导的情节。久而久之,鲧成了堵的典型,而禹则成了导的楷模,并与尧舜并列为古代的“圣人”,荣耀之极。再后来,好事者还把治水与治民结合起来,说什么“民犹水也”之类的话,直至又弄出许多人性命而仍不能罢休。
神话作为人类童年的作品,被马克思称赞为有“永久的魅力”。仅从鲧禹治水故事来看,亦是可见一斑。当我即将步出中年时来看人类童年之作,不但没有“幼稚”之感,反而处处觉得新鲜。当然,这是与袁珂先生的高明而丰富的注释分不开的。
儿子和父亲,即使做着同样的事情,但要把他们区分开来以致对立起来,仍然是可以办到的。大禹与其父的遭际就是一例。你说是可喜、可怕还是可悲?
(199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