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古人中有一些人是属于“述而不作”派。他们“一切以圣人的是非为是非”,毕生精力都扑在注释和阐述圣人的“要言妙道”上,洞幽发微,的确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至于自己的东西呢?对不起,没有。这些人,作为一个流派存在,倒也未尝不可;但如果大家都照此办理,事情可就有点不妙了。幸好并非如此,还有一些“述而要作”派,并不满足于前人的成绩,而主张走自己的路,“创天下之所无”,终于使我们有了几千年值得骄傲的文明历史。
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发挥这种“述而要作”的精神。经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林彪、“四人帮”造成的“一切以圣人的是非为是非”的现代迷信空气是打破了,大家已经敢于并能够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革命实际来研究和探讨新问题、新事物,提出新的见解了,出现了多少年来没有过的“述而要作”的新气象,非常令人欢欣鼓舞。但是,“述而不作”的遗风是否就此绝迹了呢?也还没有。在我们的某些出版物中,就有表现。
一是内容老。讲来讲去都是过去的东西,没有或很少新的东西。譬如讲资本主义仍旧停留在马克思的时代,讲帝国主义则还是列宁的引证材料和论断,对于今天的实际情况或者是所知甚少,不能发言,或者是知道一点,不好发言,于是便避而不谈或躲躲闪闪。这样的作品,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方面是有功的,但因为脱离实际,读者就不爱看。又譬如有些书,出来出去只是“旧注”、“校注”、“集注”或标点本,而较少看到“新注”,更少看到“新解”,体现不出解放后科研成果的发展和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是形式旧。群众说是“形式老一套,语言没味道”。譬如哲学史,不管简史、繁史,总是先时代,后人物,人物又总是先成绩,后缺点;文学史则总是先时代背景,后作家作品;作家作品总是先优点,后缺点,而且多半是你谈这几个人物、这几部作品,我也是这几个人物这几部作品,架子、格式和语言,大同小异,很少有新的突破,新的面貌。知情的同志可以理解为“撞车”,不知情的同志还以为是“抄来抄去”。当然,不是说这种史的写法就不好。想当初,它对于自“太史公”以来的二十五史那一样的体例和写法也还是一个创造呢。但是,人们欢迎敢于标新立异的“太史公”,却不满于照抄照搬、亦步亦趋的后面廿四史。为什么不可以多一点花样呢?有的同志认为,同一内容的书(譬如写南昌起义的),出了几本就是“重复浪费”,我觉得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仅是题目相同(当然,最好能够避免),而内容、写法,风格、读者对象等并不一样,那是多样化,而不是重复浪费;只有“抄来抄去”的东西,才与“重复浪费”名实相副。试想,一种外国文学名着,尚且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译本并存,一个历史题材为什么就只能写一本书?
由于林彪、“四人帮”的严重破坏,这几年我们的出版工作还带有恢复性质,重印和出版一些“老面孔”的东西是无可非议的;一些作者刚刚从现代迷信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述”得多,“作”得少,也是可以理解的。对此,决不应苛求。但是,我们的出版物要提高质量,赢得读者,就不能在此止步,而必须继续前进,一定要从“述而不作”、陈陈相因的思想中彻底解放出来,做到“述而要作”,不断地向群众提供具有“新内容、新形式、新语言”的出版物,为增添世界文化宝库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198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