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辈孤陋寡闻,以前只听说拍卖去世作家留下来的手稿,作为一种收藏品,其价值可以高得令人咋舌;另外,也还听说,有些出版商为了抢一部畅销书稿,不惜动用巨资来买断;但好像从来没有听说作家的手稿在出版之前就开拍卖会的。
因此,最近新闻界连连爆出的原稿拍卖会预计将要在深圳等地出台,而且还有某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给以高价“保底”(这不知算什么险种),还连连爆出某某作家也要拿稿子去参拍云云,真是“炒”得比天气还要热。这一切,无以名之,大概只能称之为“中国特色”的××××了。
我一方面为那些能列名拍卖会的作者们庆幸,庆幸他们终于有这样一个场所、这样一次机会,使他们的作品得到应得的高报酬,从此摆脱出版社低稿酬的“剥削”也庆幸有更多的作家会因此种拍卖会的鼓舞,从此“士别三日,便令世人刮目相看”,立时三刻创作出惊天动地席卷神州的优秀作品来。从此,纸贵不止洛阳,轰动何让港台?读者们一定会大饱眼福无疑了。不过,另一方面也为竟拍者担着杞人之忧。一部原稿,字数多少不等,事先没看过,如何知道优劣?如何判断是否畅销?就算你慧眼识货,拍到了真货色,那千字数百元以至数千元的稿费将如何摊入成本?书价打算定到何等高度?报载某“大款”拟以千字三千元的价钱(不知是否还有更“大款”到时加价)拍到某明星的一本书,算一下,如果二十万字,稿酬便是六十万元,以印十万计,每本也要摊到六元,每个印张要摊到六角,加上生产成本,这本书的定价肯定又会列入让人咋舌或“哇哇叫”的行列,不知出版社将何以自处?当然,如果“大款”买下来只是作“珍藏”用或作为将来可居的“奇货”,那就无法算经济帐了。不过,那样也就与出版无关了。
在各种热闹的原稿拍卖即将开始时,我来说了这些不合时宜的话,实在有点扫兴。但愿在这个问题上,我变成“右倾保守分子”,则幸甚。
祝原稿拍卖活动圆满成功!
(199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