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作为一个革命家、政论家、新闻记者和出版家、杰出的爱国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早已为广大群众所熟知。他同时也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工作者,不少同志对这点似乎还知之不多。本文就想从这个角度对韬奋的科学管理思想作一介绍。
韬奋1922年进入中华职业教育社,1926年接编《生活》周刊,1932年创办生活书店,并担任总经理。此后,一直在领导岗位上工作,有丰富的实际管理经验。1938年,生活书店由于大发展,创办了一个内刊《店务通讯》,以利于联系散在全国的分店,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从第21期开始,韬奋每期发表一篇“每周谈话”,其内容大多是谈“关于事业的管理与职业的修养”的。后来,应同志们的要求,韬奋从中选择了40多篇编成《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一书。它是韬奋科学管理思想的集中体现,是由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科学理论。不仅在当时闪现着科学管理思想的光芒,而且就是在现在,也不失为很好的参考借鉴教材,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继承并发扬光大。
韬奋的科学管理思想十分丰富,其中对于我们今天仍具有巨大现实指导意义的,我以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集体管理”的思想
韬奋认为,“参加任何事业,都离不开管理”。而科学的合理的管理应该是“集体的管理”,也就是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它与一般的所谓管理不同,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的管理,多数人是被管理者,而是“全体同事都是管理者,同时全体同事都是被管理者”。这话听起来很玄,似乎等于白说,但是韬奋在生活书店却是认真地加以贯彻的。
生活书店组织上有总经理、经理、各部科主任等高低职务之分,但在施行管理时,并非是一级压一级,“谁官大就听谁的”,而是体现了一种“集体管理”的原则。一方面,通过不同的组织让全体职工都有参加管理的机会和可能。“它让全体同仁(须在正式任职半年以后)公举理事参加理事会,共同商量关于营业的事情;让全体同仁公举人事委员参加人事委员会,共同商量关于人事方面的待遇及奖惩等事情;让全体同仁公举监察委员参加监察委员会,其主要任务在查阅账目;让全体同事组织自治会,共同处理关于同仁的卫生、娱乐及教育等问题。”各个委员会经过充分的酝酿提出较详尽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一旦被正式通过或认可,全体同事,当然也包括总负责人和各级负责人就都有遵守的义务,如果有人违反了规章制度,不管是谁,委员会都有权加以纠正。当出现规章制度中所没有规定的情形时,各委员会也有讨论提出动议的权力和责任。这样,就在事实上承认了全体同仁地位的平等,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集体的管理也不是大民主,或无政府状态。韬奋强调“民主是有轨道的,不是个人的‘自由行动’——无论在执行者和受行者两方面都是这样”。因此他特别重视“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就是说,各级负责人不得借口“集体领导”而放弃自己的责任,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就要大胆地抓,大胆地干。
韬奋认为,实行“集体的管理”表面上麻烦,实际上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他说: 这种管理法,“有时候,从时间的经济方面看起来,似乎不无缺点,因为由负责人简单地下一个命令就干,是简便而迅速得多,遇事要‘集思广益’,经过‘民主’的程序才‘集中’起来,往往不免多费一些时间,这在工作的效率上似乎是不无缺憾。但是,我们要知道,一个事业办得好,不是只靠一个人或少数人,要靠全体同事‘群策群力’来共同努力的。要达到‘同心协力’的目的,要使得全体同事都能自觉地重视并遵守‘民主的纪律’,虽略费一些时间,多忍一些麻烦的手续,在工作的效率上反而可以多收得较高的效率。比之彼此隔阂,甚至误会丛生,无形中影响到奋发的工作情绪,两相比较,孰得孰失,还是很显然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韬奋强调集体的管理,是真正把群众当作主人,是真诚地希望干部群众一起努力把事业搞好的。这种思想,与那些只在需要时才想到群众或为了某种个人目的而“运动”群众的管理,是有天壤之别的。
二、 “为公择人”的思想
毛泽东同志的着名公式是:“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管理是要靠人去做的。集体管理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干部来进行管理。因此,选用什么样的干部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选择干部问题上,韬奋提出了“为公择人”的有名口号,他认为“事业的发展要靠人才”,而“主持事业最重要的是在用人”,作为一个领导者,必须“有知人之明,有用人之能”。而用人的“最主要的基本态度是大公无私,是非明辨”。
所谓“大公无私”,首先在选择干部时要完全从干部本身的德、才、能各方面来考虑,要因事找人,而不能因人设事。对于被用的人,要根据客观事实给予正确评价和恰当任用,“这样才能使真有特长的同事不致埋没,也不致使并无特长的同事却加重了责任,使他负荷不了。”韬奋对于那种“乱点鸳鸯谱”式的用干部政策和有些人“无所不长”、随便什么职务都欣欣然去赴任的做法十分反感。他认为干部既要“愿干”,还要“能干”,就是说,既要有接受职务的勇气,也要有干好职务的本事。一个人不管有没有专长,似乎随便什么工作都能胜任,从被任命者来说,接受或许可说是一项美德,但对任命者来说,却是不负责任的。当然,干部是可以培养和改变的。如果一时没有合适的人,挑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干部加以培养,也是可取和可行的。
其次是要杜绝安插私人的恶劣风气。早在1930年,韬奋就在一篇文章中痛斥“引用私人,不管实力”的做法。指出,这样做,不仅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也会把事业干得乱七八糟。因为,这样的“任意安插私人,才能的适合与否,职务的需要与否,都非所计,只要是他的亲戚,或是亲戚的亲戚,舅老爷也好,兄老爷、弟老爷也好,都有弹冠相庆的机会。就是实职无可安插,也可随意派充有名无实的秘书之类的虚职,可以不必办事而每月坐享千元或数百元的薪水”。另外,因为安插的是私人,遇事便不能秉公而断,就容易碍于“情面”而做出违反原则的事来:“别人做的错误的事情,在舅老爷表老爷做了,便不算错误。这样一来,事实不在乎,理智可撇开,所存在的只是私人的感情作用。”很显然,这种安插私人的做法,一方面造成一批庸碌之辈尸位素餐,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另一方面又容易造成赏罚不明的情形,其最终结果都会挫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损害事业的发展。
这么说,领导干部的亲戚就不能做事吗?不是的。韬奋说得很清楚:“亲戚里面不见得就绝对没有人才,但我以为果有真才实学能够努力奋斗的人,不怕无处谋发展,安插亲戚实弊多于利,尤其因为痛心于狐亲狗戚之充斥于官僚社会,甚至蔓延于其他事业,我们不得不‘矫枉过正’。”他所说的“矫枉过正”,一是绝对不介绍自己的亲戚进自己的单位,二是订出明确的回避制度,规定部、科的负责人不得在本部科内任用自己的亲戚,包括兄弟、姐妹、夫妻等,直系亲属还不得管理钱钞。在以营私为合法的旧社会,韬奋的这些思想闪现着耀眼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光辉。今天,我们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应该更有条件实行韬奋的这些主张,并且有可能做得更好。
“为公择人”,还有一个“择”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这是比不安插私人还要难的问题。韬奋要“择”的,不是唯唯诺诺的庸碌之辈,而是“有创造力的人才”。他说:“事业上最需要的是有创造力的人才。你说什么,他能照你所说的做去,做得很好,这固然已经是一件很大的帮助,但是有的同事能补充你的不足,能做出比你期望的更好,那是更大的帮助。你提出原则,他能很细密地替你定出很切实而具体的方案;你提出困难的问题,他能很灵敏地替你想出切实而具体的解决的办法”,这样的干部就是有创造力的人才。韬奋认为,这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另外,他还要求干部“对于事业的意义该有特别深刻的认识”,“对于工作技术应有特别熟练的能力”,还要有“高度的奋斗精神,努力精神,吃苦精神,牺牲精神(牺牲小我以保卫团体,不是牺牲团体利小我),共患难的精神”。事实上,要物色到这样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干部是不容易的,但是,本着这种精神去物色却是完全必要的。
韬奋“为公择人”的办法也值得我们借鉴。他把世界上的用人制度分为三种:“分赃制度”、“保荐制度”、“考试制度”,他认为考试制度是比较公平的。因为它“一方面可选用真才,一方面可使职务因安定而效率随之增加,同时并可减少奔竞钻营的恶劣风气”。韬奋所说的考试,并不是像科举时代一样单纯考做文章,而是包括思想、文化、身体等全面的考试,不仅有笔试,而且还要面试。这样,就保证了招收人员的基本素质。但是,仅仅考试也难以完全看准一个人,所以韬奋还使之与试用制度相配套: 对于招考进来的人,要经过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合格则留,不合仍可退。正是这种严格的制度使生活书店汇集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为我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比较起来,我们今天用人方面的制度似乎是过于“凝固”,比韬奋的思想反而后退了。这是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