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随园诗话》札记(节录)(1 / 1)

豕蹄内外 郭沫若 3095 字 1个月前

评白居易

《诗话》卷一第三四则:

“宋《蓉塘诗话》讥白太傅在杭州,忆妓诗多于忆民诗。此苛论也,亦腐论也。”

又同卷第四八则:

“佟法海《吊琵琶亭》云:‘司马青衫何必湿?留将泪眼哭苍生。’一般杀风景语。”

“忆妓诗多于忆民诗”,论虽苛而未必腐。白居易与元稹,早年创为“新乐府”,本有代民立言之意。其后同遭挫折,白遁于隐逸,元逃于闺情,无复当年锐气。蓉塘与法海盖有意刺其明哲保身也。

然唐时妓女多有文采,《琵琶行》之商人妇乃琵琶名手,白居易忆之、咏之,与后世好狭邪游者不同。后世士大夫阶层之**者,每视为风流韵事,袁枚之为白居易辩护,实乃为自己辩护而已。故当其欲显示自己之高洁时,则其嘲笑白居易之论,比蓉塘更苛。

《诗话·补遗》卷四第六则:

“白居易作学士,自称家贫,求兼领户曹。上许之。守杭州时,余俸太多,存贮库中,后官亦不便领用。直至黄巢之乱,裁用为兵饷。家居后,郡僚太守犹为之造桥栽树,不已过乎?余尝读《长庆集》而嘲之曰:‘满口说归归不肯,想缘官乐是唐朝?’”

这把白居易说成了贪官污吏,不用说在显示袁太史的“三十三而致仕”(袁枚有图章刻此六字)的洁身自好。其实这倒是有点冤枉的。

“自称家贫,求兼领户曹”者,恐曹司舞弊,有亏空时,家贫不能贴补也。“余俸太多,存贮库中”,正明其并未卷入私囊。“郡僚太守犹为之造桥栽树”,正明其惠爱在人。“造桥栽树”并非坏事,且亦有益于人,与行贿不同。

袁枚以蓉塘之论为苛,而不知己之论更苛;以法海之诗为杀风景,而不知反“造桥栽树”正是大杀风景。

然而袁枚之或辩或嘲,均有所为,醉翁之意正不在酒。

谈林黛玉

《诗话》卷二第二二则:

“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

‘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明我斋诗所咏者毫无问题是林黛玉,而袁枚却称之为“校书”。这是把“红楼”当成青楼去了。看来袁枚并没有看过《红楼梦》,他只是看到明我斋的诗而加以主观臆断而已。

随园蔓草费爬梳,误把仙姬作校书。

醉眼看朱方化碧,此翁毕竟太糊涂。

诚然风物记繁华,非是秦淮旧酒家。

词客英灵应落泪,心中有妓奈何他?

论秦始皇

《诗话》卷二第六二则,引罗两峰(“扬州八怪”之一)《咏始皇》云:“焚书早种阿房火,收铁还留博浪椎。”袁枚以为“妙”。

以焚书而言,其用意在整齐思想,统一文字,在当时实有必要。然始皇所焚并不多,书多藏在官家,民间欲学书者可就官家学习,此犹今之图书馆也。其焚书最多者实为楚霸王,焚秦宫室,火三月不绝,即所谓“阿房火”也。这不知焚了多少古书!项羽乃楚国没落贵族,为楚将项燕之孙,幼时“读书不成”,故不知文物之可贵。何能归罪于始皇耶?卷五第六四则所引黄石牧说,较为公允。

“秦禁书,禁在民,不禁在官。故内府博士所藏并未亡也。自萧何不取,项羽烧阿房。而书亡矣。”

责项羽甚是,但涉及萧何则太苛。萧何安能预见阿房之火,收书而藏之?且书甚多,藏之何处?同则中所引高树程《咏萧相》诗:“英风犹想入关初,相国功勋世莫如。独恨未离刀笔吏,只收图籍不收书。”此则更加苛刻,置项羽之罪于不言,而责萧何为“刀笔吏”。文人之笔较刀尤利了。

又秦始皇收天下兵器,毁之以为钟,所收者乃铜而非铁。秦前兵率用青铜为之,秦以后始专用铁。故始皇毁兵,在中国为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之过渡。且毁兵器而为钟,不更有偃武修文、卖刀买牛之意耶?

罗两峰诗句言“收铁”,已大误。且意存幸灾乐祸,何“妙”之有!

才、学、识

《诗话》卷三第四七则:

“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而识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

今案“作史三长”出《新唐书·刘子玄传》,谓“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袁枚扩而充之,改“世罕兼之”为“缺一不可”,而适用之于诗,并谓“识最为先”,良有见地。

实则才、学、识三者,非仅作史、作诗缺一不可,即作任何艺术活动、任何建设事业,均缺一不可。非不能“兼”,乃质有不一而量有不齐耳。

“识”即今言“思想性”。“识最为先”即今言“政治第一”。误用才与学者亦有其“识”,特“识”其所“识”耳。彼反对政治第一者,在彼亦为“政治第一”,乃“反动政治第一”也。彼反对阶段斗争者,在彼亦正进行其阶级斗争,彼站在反动阶级立场而进行斗争也。

“识”,在历史转折时期则起质变。故有奴隶制时代之识,有封建制时代之识等。袁枚之“识”,封建制时代之识也。即以其《诗话》而言,故在当年虽曾风靡一世,而在今日视之,则糟粕多而菁华极少。居今日而能辨别其糟粕与菁华,则正赖有今日之识。“识最为先”,毕竟一语破的。

但袁枚是无定见的人。关于作诗,才、学、识三者孰先之论,就有三种说法。《诗话》中以“识最为先”矣,此外却还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作诗如作史也,才、学、识三者宜兼,而才为尤先。造化无才不能造万物,古圣无才不能制器尚象,诗人无才不能役典籍,运心灵,才之不可已也如是夫!”(蒋士铨〔字心余〕《忠雅堂诗集》序,在《小仓山房文集》卷二十八中,标题为《蒋心余藏园诗序》)

二、“作诗之道难于作史。何也?作史三长,才、学、识而已。诗则三者宜兼,而尤贵以情韵将之,所谓弦外之音,味外之味也。情深而韵长,不徒诗学宜然,即其人之余休后祚亦于是征焉。”(《小仓山房文集》卷二十八《钱竹初诗序》)

在“三长”之外似乎还有“情韵”,但其所解“情韵”,不外是“弦外之音,味外之味”,这又是所谓神韵加格调也。这是靠学可以得来的,故袁亦明言之曰“诗学”。是则“三长”之中又以学最为先了。

《诗话》和二序都是袁枚晚年文字。三处就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幸而只有“三长”,如果有五长或十长,那定会说得五光十色了。袁枚之无定见也,如此。

“佳士轩”

《诗话》卷十四第六十则:

“劝人知足者,……楚中戴喻让孝廉有句云:‘天地犹憾尧舜病,人生何必为其尽?’……足以醒世。

戴屡赴礼闱,不第。归颜其室曰‘佳士轩’。人问:君自命为‘佳士’乎?曰:非也。‘佳’字不成‘進’字,为欠一‘走’耳。”

今案戴诗甚艰涩,且有语病。所谓“天地犹憾”者,乃据《中庸》“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所谓“尧舜病”者,出《论语》:“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尧舜其犹病诸”,谓尧舜犹难办到。“人生何必为其尽”,乃是教人苟且偷安,甘居中游。物质生活可不求其尽,精神生活亦可不求其尽吗?尧舜办不到,就可以不必办到吗?有何教育意义而赞扬之?

所题“佳士轩”,骤看颇觉幽默。然而“進”字,从隹(音锥)不从佳;从辵(音绰)不从走。是则“佳士”之不能成为“進士”者,不仅“为欠一走”,其本身实亦非佳。

戴某不通小学(文字学),袁枚亦不通小学,故遗下此笑话之笑话。虽不足以“醒世”,然适足以醒士矣。

黄巢与李自成

《诗话·补遗》卷六第四三则:

“余不信风水之说。

人言:黄巢、李闯,俱因毁墓而败,非风水之验否?(‘否’应作‘乎’,误。)

余道:此等逆贼,虽不毁其坟,亦必败也。因口号一诗,以晓世人云:

寄语形家莫浪骄,葬经一部可全烧。

汾阳祖墓朝恩掘,依旧荣华历四朝。”

读至“逆贼”二字,便使人不愉快。回思:不如此,则不是袁枚。故“不信风水之说”可取,视黄、李为逆贼亦无足怪。特惜袁枚只活了八十一岁(1716~1797),没有可能活到今天,看到黄巢、李闯之被公认为农民起义的英雄,以证明他的“不信风水”之正确。盖于郭子仪祖墓被鱼朝恩发掘而无影响之外,又添上了黄巢、李闯王的证据。

我要感谢袁枚,读了这一则,倒使我另外得到了一首诗:

骊冢茂陵俱被掘,鞭尸戮墓几人存?

黄巢李闯终人杰,汉武秦皇与共尊。

考据家与蠹鱼

袁枚憎恨考据家,每视考据家与辞章家如水火,又尝谓“考据家不足与论诗”。甚至诋考据家为蠹鱼,徒食糟粕。《诗话·补遗》卷十第五十则:

“(费)榆村又有句云:‘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知?终日会糟粕。’

此四句可为今之崇尚考据者下一神针。”

费(指费榆村)所咏诗或许别无影射之意,但袁枚则直以蠹鱼拟考据家,这是他的一贯的偏见。所谓“今之崇尚考据者”指乾隆、嘉庆时代诸考据大家而言。平心而论,乾嘉时代考据之学颇有成绩。虽或趋于繁琐,有逃避现实之嫌,但罪不在学者,而在清廷政治的绝顶专制。聪明才智之士既无所用其力,乃逃避于考证古籍。此较之没头于八股文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者,不可同日而语。与袁枚同时而略后的焦循,有《国史儒林文苑传议》(《雕菰楼集》卷十二),论之颇为详允。欲尚论古人或研讨古史,而不从事考据,或利用清儒成绩,是舍路而不由。就稽古而言为考据,就一般而言为调查研究,未有不调查研究而能言之有物者。故考据无罪,徒考据而无批判,时代使然。姚姬传主张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兼而为之,实较袁枚为得其正鹄。

袁枚是相信“脉望”传说的人。《酉相杂俎》云“蠹鱼三食神仙字而成脉望”,即是成仙。此固不可信以为实,然亦可借以作譬。即学者必须先经过蠹鱼阶段,从复杂中去其糟粕而取其精华,然后才能达到更高的阶段。不读书,不调查研究,便能成为辞章家、著作家吗?中外古今,断无此事。

后记

《读〈随园诗话〉札记》是1961年12月12日在广东从化温泉脱稿的。《人民日报》从1962年2月28日起,陆续刊登了出来,转瞬已是半年多了。在这期间,我接到不少读者的来信,大部分是从报社转致的,我很感谢他们。

来信中有的补充了我的缺陷,有的纠正了我的错误,有的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些都是很可宝贵的收获。

例如,七十一岁的爱国侨胞韩槐准,他在新加坡侨居了四十多年,现任文史馆馆员兼故宫博物院顾问。他便补充了我的关于“椰珠”(第四十二则)的知识。他有《椰语》一文(见1945年《南洋学报》三卷一辑),蒙他惠赠,就椰树和椰珠,根据实地经验和古今文献,考证甚详。据说椰实之小者,其壳可旋为数珠,珍逾沉香。马来亚的椰实更有偶结白色椰珠者,经化验乃碳酸钙结石,价逾珍珠,但为数极少。佛徒所用的黑色牟尼珠应该是前者所串成。

例如,关于广西全州的石棺和福建武夷山的虹桥板(第四十五则),我因未曾目验,不知为何物。有中山大学古文字学研究生李瑾,寄了一篇《“悬棺葬式”疏略》来,以为都是少数民族的悬棺葬或风葬。这种习俗在国内分布很广,《楚辞·招魂》中也有所咏述。国外则印度支那半岛、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琉球群岛等地都有。其俗先将死尸盛于船棺,悬于高山绝壁,听其风化。然后将遗骨纳入罐内,置于岩穴中,穴外有栏杆或窗棂围护,名曰“鬼堂”。所说殆得其实际。

又例如,第二十七则中的宋人《栽竹诗》二句:“应筑粉墙高百尺,不容门外俗人看”,我不知道这位“宋人”为谁。有长春吉林大学中文系黄诚一寄来一文《从〈栽竹诗〉说起》。他根据清人裘君弘编的《西江诗话》揭发了这位宋人是孙侔字少述,《宋史·隐逸传》中有传。诗句略有小异,原来是“更起粉墙高千尺,莫令墙外俗人看”。妙在晏殊在当时已作了翻案:“何用粉墙高千尺,任教墙外俗人看”。看来,我要算是步了晏殊的后尘了。

像这些言之有物、匡补了我所不逮的文字,在《札记》出单行本时,我准备全录或节录作为附件,以供读者参考。

关于袁枚的生年有不同的说法,我采取了1716年说,北京大学编的《中国文学史》则作1715年。有读者写信来问:以何者为可靠?今案袁枚生于清康熙五十五年三月初二,实为1716年阳历3月25日。《中国文学史》提前了一年,可能是推算错误或笔误。

有一两位读者替袁枚抱不平,说我“吹毛求疵”,大可不必“多此一举”,我谨向这样的朋友道歉。我承认我是在“求疵”,但也并没有那么费力去“吹毛”。《随园诗话》上的毛已经不很多了,大概经过了一两百年,毛是差不多快要脱尽了。我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不客气地说,正因为有朋友不是有批判地在爱惜随园的羽毛,而是似乎有点嗜痂成癖。

更有一两位朋友在替杜甫抱不平,因为我在《札记》中有一两处提到杜甫。一处是第三十一则“泰山”,我提到年轻时杜甫的《望岳》,说他对于泰山也有点“盲目崇拜”。另一处是第四十七则《“一戎衣”解》,我提到杜甫诗句“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是沿用了“一戎衣”的误解。但我在文中已经明白交代过:“此误用已成通例,并不限于杜甫”。所谓“通例”,是把伪《古文尚书·武成篇》的伪《孔传》也包含在里面的。

但杜甫是我们的“诗圣”,他似乎已经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因此,尽管我也指责了我自己:“五十年前,我在辛亥革命后第一次新正写春联,曾有句云:‘共和三脱帽,光复一戎衣’,并无心袭杜,而错误则完全相同。”但这还不够,我在1937年抗日战争初期的《归国吟》中还有“同心同德一戎衣”句,来信的朋友为我指摘了出来,并且说,我“大概是偶尔失神”。可是,《归国吟》是在和鲁迅的原韵,故不能不用“衣”字。但在这儿的“一戎衣”是可以当作“殪戎殷”解释的。即使不作这样解释,我就再承认一次错误吧,这也不能说:我的两次错误就可以把杜甫的一次错误抵消。

来信的朋友还说:“杜甫是在著诗,不是在弄考据。”是的,我也知道。但这样说依然是著作与考据相为水火的传统观。妙在用了一个“弄”字,大有《春秋》的笔法——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苛于斧钺”也。

其实,我也是尊敬杜甫的一个人,九年前我替成都工部草堂写的一副对联可以为证:“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我也同样在称杜甫为“诗圣”。不过这种因袭的称谓是有些近于夸大的。实事求是地评价杜甫,我们倒不如更确切地说:杜甫是封建时代的一位杰出的诗人。时代不同了。前人之所以圣视杜甫,主要是因为他“每饭不忘君”。我们今天之认识杜甫杰出,是因为他能同情人民。至于他所发展和擅长的排律,所谓“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元稹《杜君(甫)墓系铭》),那在封建时代虽然是试帖诗的楷模,但在今天却没有多么高的价值了。

这样评价杜甫,并不是贬低了杜甫。指责了杜甫的错误,也并不是抹杀了杜甫的一切。人谁无错误呢?何况“圣人过多,贤人过少,要愚人才无过”。把杜甫看成人,觉得更亲切一些。如果一定要把他看成“神”,看成“圣”,那倒是把杜甫疏远了。

此外还有些不同的意见,如对于秦始皇、楚霸王、武则天等历史人物的评价。那些都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问题,我在前已写出过我自己的更详细的见解,在这里我不准备多说。

至于有些文字上或细节上的匡正,凡是应该采纳的我都采纳了。我直接改正了原文,恕不及一一叙录。

老实说,我写出这七十七则《札记》的用意,是想借此学写点短文章。我的这篇《后记》已经破格写得太长了。但是,最后还请让我再一次对于所有关心《札记》的朋友们表示感谢;错误的地方一定还多,希望朋友们不见弃,今后还能予以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