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议》的商讨(之四)
存世《兰亭序》文,既不能相信为王羲之的原文,那么《兰亭序帖》更不能说是王羲之的笔迹了。
《兰亭序帖》,无论是写本或刻本,都是后来的楷书笔法,把东晋人书所仍具有的隶书笔意失掉了。这也正表明着它的时代性。
东晋人所书的砖刻,自前清中叶以来,即有不少的发现。所有的字迹都是隶书,有的还带篆书笔意。砖文大多是陶工所书,这就表明隶书在当时的普遍性。阮元首先注意到这一层,是有卓识的。(请参看《光明日报》7月30日宗白华同志:《论〈兰亭序〉的两封信》)
云南曲靖县的“爨宝子碑”发现后,继之以四川涪陵县的“杨阳神道碑”(或称“枳杨府君碑”,案“枳”乃县名,在今之涪陵附近。碑刻于晋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今又继之以南京出土的“谢鲲墓志”及王兴之夫妇与其长女王丹虎的墓志,都还保留着极其浓重的隶书笔意。
我们也知道碑刻与简牍,所用字体有正整与草率的不同,但用笔的方法是有同一的时代性或同一作者的个性的。即使把砖石之类抛开,专就字帖而言,王羲之的《豹奴帖》是章草,有名的《十七帖》是稿书,但仍带有章草笔意。这些和《兰亭序帖》是大有距离的。《十七帖》中的《青李来禽帖》是行书,颇带后来的楷法,但与《兰亭序帖》也截然不同。我们不能以王羲之“兼精诸体”为辞而掩去这个时代性的矛盾。篆书时代的人不能写隶书,隶书时代的人不能写楷书。但反过来,隶书时代的人能写篆书,楷书时代的人能写篆隶。王羲之是隶书时代的人,怎么能把隶书笔意丢尽呢?
唐玄宗时传入日本的《丧乱帖》与《孔侍中帖》,我们也看见过。那是双钩填墨本,字体颇为流媚,相传是隋以前书。仔细推敲起来,用笔与《宝子》《杨阳》及王谢墓志等尚有一脉相通之处。特别是《丧乱帖》,还有梁代徐僧权和姚怀珍押缝书的痕迹,足以证明所据以拓摹的原迹之古。其中有一两则特别好,但原迹是否王羲之亲笔或其晚年代笔者所作,无法判定。
至于清高宗所盛为赞赏的《快雪时晴帖》,与《兰亭序帖》笔意颇相近似者,在我们看来,则直是更晚时代的伪作了。
对于羲之字帖,应该分别研究,定其真伪;不好抱着一成不变的态度,认为“一真一切真,一伪一切伪”。不是这样。我们并没有意思否认所有王羲之的字帖,更没有意思推翻王羲之的地位。《兰亭序帖》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写的,它的书法价值是谁也不能抹杀的。
总之,我们一样重视字帖,于碑与帖之间并无偏袒。帖只要是真的,好的,我们总是赞扬的,碑如果是假的,坏的,我们也要揭发的。但出乎意外的是,世间重视帖学的人,却藐视碑刻,甚至视如寇仇。同样是祖国的文物,为什么要发生这样的差别呢?这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
据我所知,有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意见:传世《兰亭序》是初稿,而《临河序》则是定稿;初稿没有用,被保存了下来,故同是一篇文章,而有两种面貌。这说法倒比较圆到,看来似乎可以相安无事。然而遗憾的是:《兰亭序》在思想上既不合乎王羲之的思想,在书法上也不合乎王羲之的时代。把王羲之与《兰亭序》的关系分割开来,一分为二,各有千秋,恐怕是更能相安无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