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良玉的问题(1 / 1)

豕蹄内外 郭沫若 1289 字 3个月前

《四川日报》编辑同志:

7月21日给我的信,剪报李鉴同志《青春换得江山壮》和读者的质疑,都收读了。李鉴同志在文章中引用了我为宜宾赵一曼烈士纪念馆题的诗,关于秦良玉的问题,引起了读者的诘问。问题既是因我而引起的,你们要我“写点简单的意见答复”,我自应该接受这个任务。

请允许我把题赵烈士纪念馆的诗再录一遍:

“蜀中巾帼富英雄,石砫犹存良玉踪。

四海今歌赵一曼,万民永忆女先锋。

青春换得江山壮,碧血染将天地红。

东北西南齐仰首,珠河亿载漾东风。”

歌颂赵一曼同志,我联想到了秦良玉,这是使用了我国诗歌中“以比起兴”的传统办法。例如,周代的《诗经》一开首惯以草木虫鱼来比譬人,《楚辞》则惯以兰蕙荷芷等香草来拟贤人君子。但这并不是把草木虫鱼和人等同起来,也不是把兰蕙荷芷和贤人君子等同起来。同样,我也并没有在赵烈士和秦良玉之间画了等号。不,相差得很远!请把我的诗多看一两遍吧。我自信对于赵一曼的歌颂是到了极端的高度,而使秦良玉所演的节目则只是垫底菜而已。

那么,为什么在歌颂赵一曼同志时要联想到秦良玉呢?这个心理过程倒很简单。赵一曼是四川人,秦良玉也是四川人;赵一曼是女性,秦良玉也是女性;赵一曼在东北抗日而牺牲于珠河,秦良玉也曾到东北去抗击清兵(当时称“后金”,尚未称“清”,便宜上这样说)。她们之间有着这些相似,故使我发生了联想。

秦良玉的北上请缨抗击清兵,共有两次。一次在天启元年(1621),另一次在崇祯三年(1630)。读者来信中所提到的“吊颈鬼明思宗平台赐诗”,就是在这崇祯三年的一次。但这和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陷北京,使明思宗成为“吊颈鬼”,相隔还有十三四年。因此,要说秦良玉的北上是为打李自成,那是和史实不符的。秦良玉从来不曾和李自成打过仗。

一位女性,出于爱国热情,能够万里请缨,抗击侵略,这行动是可以令人感动的。无怪乎明思宗也就不惜“平台赐诗”,加以奖励了。诗凡四首,不妨把它们抄录在下边:

一、“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

古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

二、“蜀锦征袍手翦成,桃花马上请长缨。

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

三、“胡虏饥餐誓不辞,饮将鲜血带胭脂。

凯歌马上清吟曲,不是昭君出塞时。”

四、“凭将箕帚扫虏胡,一派欢声动地呼。

试看他年麟阁上,丹青先画美人图。”

“请长缨”,“扫虏胡”,尤其第三首的前两句——那是隐括着岳武穆的《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这些都明明表示着去抵御外侮,而非内部的“戡乱”。第二首比较好。虽仅寥寥二十八字,但把明末文恬武嬉的瘫痪状态说得相当剔透。所谓“奇男子”,在我看来,是反语。那不是激昂得出“奇”,而是腐朽得出“奇”。当然,这所指的是那些统治阶级,正在为官为宦,或者可以为官为宦的人。请看吧,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有“献上皇帝一枚”的刘良佐,有率领“大员一百五十六,马步兵三十二万八千三百”而开城迫降的大学士王锋和礼部尚书钱谦益,……这些不都是“奇”之又“奇”的“男子”吗?

和这些“奇男子”比较起来,要称秦良玉为“巾帼英雄”,似乎也还不算得怎么过分。“巾帼英雄”这个词,在一般的习惯上,和单称“英雄”,含义是有些区别的。它在一般只意味着女性中的比较杰出者。秦良玉这位有职守的女性,从她积极方面的表现看来,她在当时的女性中应该算得比较杰出,就在当时的男性中也应该算得比较杰出吧?

当然,她也有消极方面的表现。后来,崇祯十三年她在四川和农民义军的领袖之一罗汝才打过仗;崇祯十七年张献忠入蜀,她标榜着“保境安民”也和张献忠打过。这些是她最不名誉的污迹,新史学家们大多因此而否定了她。但幸而秦良玉的抗清态度是终始一贯的。她在隆武二年(1646)还接受过南明思文帝(即位于福州的唐王朱聿键)的封职。有铜印,文为“太子太保总镇关防”,背刻“隆武二年八月×日礼部造”字样,抗日战争时期犹保存于石砫,我曾经见过。这可证明她始终没有投降清朝,也证明她到晚年是同李自成的夫人高氏等,同张献忠的部将李定国等,同那批义军领袖们——在民族大难之前由起义灭明转而扶明抗清的真正的奇男女们,是站在一条战线上了。

从这具有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而能反抗侵略、死不投降这一个角度来看,我认为秦良玉这个人物是不好完全抹杀的。何况提问的读者也知道:她还是一位“土司婆娘”(他在信中这样称呼她)!在今天,我们受过党的教育,不少的同志知道用阶级观点来看历史问题,来评价历史人物,这自然是很好的学术风气。但我们也诚恳地希望:不要把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古人,更不要在衡量古人时也犯上大民族主义的毛病。秦良玉是在三百五六十年前生在我们四川偏僻地区的一位女性,看来还是少数民族,而她不仅会带兵打仗,却还长于诗文,这似乎是值得我们另眼相看的。

至于我自己在看历史问题上,或在评价历史人物上,是不是也在采用阶级观点呢?请翻阅一下我在二十年前所写的《甲申三百年祭》。在那篇文章里,可以看出我对于明末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们,李自成和张献忠等,所怀抱的究竟是怎样景仰的态度。当然,我始终是在学习着的。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毛泽东思想,最要紧的是要学习那种批判精神。无批判地肯定一切与无批判地否定一切,都不合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关于秦良玉的问题,我就简单地叙述这一点。目前暂住在秦皇岛附近海岸上,没有多少书籍可供参考,如有错误,尚请指正。

此复,顺致

敬礼

郭沫若

1962年7月31日

[附白]秦良玉在《明史》中有传,称之为“忠州人,嫁石砫宣抚使马千乘”。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她已经在带兵打仗而且“战功第一”了。估计她当时起码应该有二十岁。直到隆武二年,她已经是七十左右的老人了。传称“后献忠死,良玉竟以寿终”。张献忠死于隆武二年十二月,看来在张献忠死后,秦良玉似乎还活了好一段时期。

传又称“良玉为人饶胆智,善骑射,兼通词翰。仪度娴雅,而驭下严峻。每行军发令,戎伍肃然。所部号‘白杆兵’,为远近所惮”。“所过秋毫无犯”。军队的粮饷每每是自给的,在崇祯三年奉诏勤王时,史书上写明她是“出家财济饷”。像她这样不怕死、不爱钱的一位女将,在历史上毕竟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