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郑成功银币的发现说到郑氏经济政策的转变(节录)(1 / 1)

豕蹄内外 郭沫若 1885 字 1个月前

郑成功首先采用西法自铸银币这个史实被发现,则中国自铸银币的历史可以从清代的道光年间推前了将近两百年。这在中国货币史上应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从这里,我想联带着叙述到郑成功的财政经济的政策转变。

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是靠着海上贸易起家的。他和17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吉利等早有接触。他自己是天主教徒,教名尼古拉斯。他通日本文与葡萄牙文,靠着东西两洋的贸易,他积累了雄厚的财富,成为郑氏日后军事活动与政治活动的财政基础。单说他在安平的住宅就十分豪华,“开通海道直至其内,可通洋船。亭榭楼台,工巧雕琢,以至石洞花木,甲于泉郡。城外市镇繁华,贸易丛集,不亚于省城”。(见《台湾外纪》)这富丽堂皇的程度可以想见。

郑芝龙的兄弟郑芝豹,也是一位百万富翁。杨英《从征实录》中,在永历四年(1650)十月有这样一笔记事:“藩(指郑成功)督后冲镇周瑞等往围头接太夫人(指郑成功的夫人董氏酉姑),澄济伯洋船二只,助洋银十余万于太夫人。”澄济伯就是郑芝豹,他是在安平经营海上贸易的。一次赠送便是“洋银十余万”,以“洋船二只”载运,则家资之富可想。所谓“洋银”自然是指外国银币,洋银有十余万也是一个惊人的数目。

郑成功继承了他父亲的产业是有所发展的。且看《从征实录》在永历七年(1653)八月,记载着他给他父亲的回信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儿于己丑岁(1649),亦已扬帆入粤,屯田数载矣。不意乘儿远出,妄启干戈,袭破我中左(厦门旧称中左所)。**我疆土,虔刘我士民,掳辱我妇女。掠我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其余将士之财帛,百姓之钱谷,何可胜计?”

“袭破中左”是指1651年福建巡抚张学圣派总兵马得功袭破厦门一事。且看这惊人的财富吧。这是在不太长的期间积累起来的。他是靠什么方式来积累这样多的财富的呢?在同一回信中也回答了这个问题,主要还是靠海上贸易。——“夫沿海地方,我所固有者也。东西洋饷,我所自生自殖者也。”这是说得十分干脆的。

《从征实录》在永历十一年(1657)五月中又有这样的记载:“藩行令对居守户官郑宫傅察算,裕国库张恢、利民库林义等稽算东西二洋船本利息,并仁、义、礼、智、信、金、木、水、火、土各行出入银两。”由此可见郑成功有不少船只在东西两洋上做贸易经营。他的裕国库和利民库不知道是怎样分工,所谓“库”似乎类似银行。而所谓仁、义、礼、智、信、金、木、水、火、土等十行则显然是商行。这些究竟开设在什么地方,经营些什么贸易,可惜没有详细的资料来做进一步的考核。我也请教过好些专家,也没有得到解决。

但郑氏的海上贸易,毫无疑问是和陆上有密切的联系的。他们的企业是在输出中国大陆的产品而输入东西两洋的产品,在这之间赢得利润。当时的所谓“东西两洋”,东洋主要指日本,西洋主要指印度尼西亚——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据点。荷兰殖民主义者在日本也有它不可轻视的经济势力,因此郑成功便成为荷兰殖民主义者在海上贸易中的对头。从这里也就可以看出,荷兰殖民主义者为什么要和清朝联盟,从海上来威胁、搔扰乃至夹击郑氏的势力了。

从郑成功方面来说,他为什么要那么坚决地反抗清朝,也可以得到更深入的了解。他的部分动机不用说是基于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忠君爱国的封建思想,但更重要的是他的经济基础受到严重的威胁,他不能不自卫。清朝统一了中国大陆已经大大地影响了郑成功在陆上的对内贸易,特别是在1660年开始的锁海政策,起先只把邻近厦门的同安、海澄沿海八十八堡的居民内迁,后来更扩大到北自山东、南至广东五省沿海居民的内迁,在近海三十里处(或作四十里)筑界封锁,“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违令逾界者处以死刑。这是在海岸上对郑氏筑了一道万里长城。范围如此辽阔,也可借以想见郑成功在陆上的贸易是有多么大的规模。大规模锁海虽然是在郑成功东征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期中执行的,但在其前已早有酝酿。郑成功为了要保护他的财政命脉,他和清廷自然也就势难两立了。

清朝为什么要同荷兰人联盟来夹击郑氏?那也是可以理解的。那是在陆上封锁之外还想从海上也来进行封锁,以打击乃至消灭郑氏在海上的对外贸易。这样从财政基础上来夹击,对郑氏来说是具有致命性的战略。郑成功处到这样的境遇,他就被迫不能不作两面的应付了。一面要用军事力量来对付内外的敌人,另一面要从财经政策上来作长远的打算,免得遭受到内外敌人的致命性打击而一蹶不振。从这里出发,对于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意义才可以获得比较深入的了解。

郑成功在1659年南京战役失败之后回到厦门,第二年在厦门港打了一个大胜仗,把带领二十万大兵乘胜南下的内大臣兼安南将军达索打败了,并且逼得他自杀了。但尽管这样,郑成功却没有轻易地再一次举行北征,而是把矛头东向,去驱逐占领着台湾三十多年的荷兰殖民主义者。这一战略转换,为他同时代的好些抗清意志强烈的人士,如张煌言、王忠孝等,所不能理解。他们以为他是逃避,想学徐市到日本去求神仙,想学传奇中的虬髯公到扶余国去称王。郑成功排除了这些偏见,终于到台湾去完成了他的驱逐荷兰殖民主义者的事业。

他的战略转换乃至政略转换,是有双重意义的。一方面他想突破清荷联盟的军事封锁,在台湾建立一个新的军事基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想突破由海陆两面而来的经济封锁,是想从初期的商业经营转换为从事农业生产,这样来解决更基本的经济问题。这层用意,在他的《复台》一诗中是有明显的透露的。

“开辟荆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复先基。

田横尚有三千客,茹苦间关不忍离。”

开头一句很重要,他把“开辟荆榛”摆在第一位,“逐荷夷”摆在第二位,这不能单纯地解释为由于韵脚的限制。其实七绝的首句是可以不入韵的,即使要入韵,支韵很宽,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因此,郑成功到台湾,他主要的目的是从事屯垦,即是把他的财政经济从初期的海上贸易转换到农业生产上来。

这层用意,在他到达台湾后的措施上也可以得到更具体的了解。荷兰人当时在台湾的军事力量只有一千二百人,郑成功是带了四万多人去台湾的。他在1661年阳历4月末日到达鹿耳门,几天工夫便把赤嵌城拿下了。但他对于领近的热兰遮城却采取了围而不攻的办法,包围了九个月,迫使荷兰人投降了。在这期间,他在积极地进行分区屯垦,即是“开辟荆榛”的工作。他的屯垦令是五月十八日发出的,到台湾后只有一个半月。屯垦令是具有很重要的政治意义的。他在开头的叙述文字里有这样的几句话:“本藩已手辟草莱,……聿来胥宇……一劳永逸,当以己力经营,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现耕物业。”所谓“土民”是指高山族人,所谓“百姓”是指先在的汉人。和这“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现耕物业”在文字上略有变动的话,在八条屯垦令中反复说了四次,而每次都把“土民”摆在第一位。从此也可以看出郑成功对于高山族人是怎样爱护,他正兢兢业业地在执行着正确的民族政策。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屯垦令中,对于荷兰人一个字也没有提,仿佛热兰遮城已经不在他的眼里了。这就无怪乎当时的荷兰人又怕他,又佩服他;他们说“国姓爷不但是勇敢的战士,同时也是高明的政治家。”(见《被忽视的福摩萨》)

故我认为郑成功的收复台湾,在肯定他的驱逐殖民主义者的功业之余,更要看出他的重要的经济政策的转变,即是由初期的商业经营转化为农业生产。要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才能更准确、更全面地看取郑成功这位历史人物的杰出处。可惜他是死得太早了,他在1662年阳历2月1日刚好把荷兰人驱逐了,而他在当年6月23日(阴历五月初八)就病死了,仅仅活了三十九岁。如果他的寿命长一些,或许还可以做出更多的事业来。

顺便把《复台》诗中的第二句解释一下。

“十年始克复先基”为什么只说“十年”?

查郑芝龙在台湾“安设寮寨,抚慰土番”是在天启元年(1621),(见江日升《台湾外纪》)而荷兰东印度公司占领台南是在天启四年(1624),占领台北更在崇祯十五年(1642),都在郑芝龙经营台湾之后。又,天启七年(1627)闽南大饥,郑芝龙曾“招饥民数万人,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芟舍开荒土。厥田惟上上,秋成所获倍于中土。其人以衣食之余,纳租郑氏,后为红夷所夺。”(见黄宗羲《赐姓始末》)从这些史实看来,郑成功的先人基业为荷兰人所夺取决不止“十年”,为什么《复台》诗中却是说“十年始克复先基”?这应该怎么解释?

我根据“十年”这个数目向上推溯,恰巧在1651年台湾曾经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抗击荷兰殖民主义者的运动,那就是郭怀一的起义。这一起义,事前被郭怀一的兄弟郭苞所出卖,以致遭到了惨败,牺牲了将近一万人。据外国人的记载说:“这一场**,前后历时十五天,先后有四千男人,五千妇女及部分儿童被俘或被杀。”(见威廉·坎贝尔《荷兰人统治下的福摩萨》)

在这场事件中,荷兰人怀疑,郑成功可能是有联系的。现在,我们根据这句“十年始克复先基”来看,郑成功和郭怀一的起义有联系,是完全可以肯定了。由此还可以得出另一推断,郭怀一和后来向郑成功献台湾地图而劝郑成功收复台湾的义士何斌,是同郑芝龙经营台湾时共过事的人。故我们在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同时,最好不要忘记还有郭怀一和何斌这样爱国的先驱者。

196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