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大音乐家万宝常(节录)(1 / 1)

豕蹄内外 郭沫若 2730 字 3个月前

近来因为对于隋唐时代的音乐稍稍有所涉猎,知道了隋代有一位不幸的大音乐家万宝常。他是一位卓越的演奏家而兼乐理家,但不幸不仅他的物质的生涯数奇到了万分,一生陷于奴隶的境遇不能解脱而终至于饿死,竟连他的乐理论也都为当世有权势的文化强盗所剽窃,几乎遭了淹没。在隔了一千三百多年后的今天,对于这位可以尊敬的艺术家,我相信除掉少数研究中国音乐史的专门学者而外,恐怕连晓得他的名字的人都不会有好几个。而那些少数研究音乐史的学者们关于他的生涯与学艺恐怕也没有人去细心搜讨过。我对于万宝常的物质生活之数奇怀着无上的同情,对于他的精神生产之湮灭尤其感着无上的义愤。我感受着了一种迫切的冲动,觉得非把这位不幸的古人介绍出来不可。

我尽力追求了他的踪迹。凡是于他有关的事项以及和他有关的人们,如王琳、祖珽、郑译等的事迹,就我所能接近的材料,大都检查了一遍。他的形象在我的意识中算刻画了出来。但他的形象逐渐在膨胀,就像要把我的意识本身都挤消了的光景。

使我认识了万宝常,使我具着情热要来介绍他,让现代人给以再认识,我是应该感谢编纂了《隋书》的唐初的那几位大家,便是魏徵、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颜师古、孔颖达、李淳风诸人。他们在《隋书·艺术传》(古所谓“艺术”是方技之意,和今语不同)中替万宝常立了传,又在《乐志》和《律历志》中揭载了他的学艺的梗概。他们对于万宝常是怀着相当的敬意的。特别是《万宝常传》,那是由同情所酝酿出来的文章,不知道是这几位中哪一位的手笔。那篇传文也被收在了李延寿的《北史·艺术传》中,但稍稍有所省略。——《隋书·本传》六百九十九字,《北史》短五十字。在《隋书》的编纂上李延寿本也是参与过的人,但他所参与的是几种志书,《艺术传》的文字,大约是出于转录吧。然而他对于万宝常所怀抱的同情和敬意,似乎还要更浓厚一点。这由两书传后的论赞可以见到。

“宝常声律动应宫商之和,虽不足远拟古人,皆一时之妙也。”(《隋书》)

“宝常声律之奇,足以追踪牙(伯牙)、旷(师旷),各一时之妙也。”(《北史》)

但这些都是枝叶的问题,最好还是单刀直入地请来先读一遍《隋书》的《艺术传》。

“万宝常不知何许人也。父大通,从梁将王琳归于齐。后复谋返江南,事泄,伏诛。由是宝常被配为乐户。因而妙达钟律,遍工八音,造玉磬以献于齐。又尝与人方食,论及声调,时无乐器,宝常因取前食器及杂物以箸扣之。品其高下,宫商毕备,谐于丝竹。大为时人所赏。然历周洎隋,俱不得调。”

“开皇初,沛国公郑译等定乐,初为黄钟调(乃黄钟宫调之意)。宝常虽为伶人,译等每召与议,然言多不用。后译乐成奏之。上召宝常问其可否。宝常曰:‘此亡国之音,岂陛下之所宜闻?’上不悦。宝常因极言乐声哀怨**放,非雅正之音,请以水尺为律以调乐音,上从之。宝常奉诏,遂造诸乐器,其声率下郑译调二律。并撰《乐谱》六十四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声。时人以《周礼》有旋宫之义,自汉、魏已来知音不能通,见宝常特创其事,皆哂之。至是试令为之,应手成曲,无所碍滞。见者莫不惊叹。于是损益乐器,不可胜记。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太常善声者多排毁之。又太子洗马苏夔以钟律自命,尤忌宝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乐者皆附之,而短宝常数诣公卿怨望。苏威因诘宝常所为何所传受。有一沙门谓宝常曰:‘上雅好符瑞,有言徵祥者,上皆悦之。先生当言就胡僧受学,云是佛家菩萨所传音律,则上必悦。先生所为可以行矣。’宝常然之,遂如其言以答威。威怒曰:‘胡僧所传乃是四夷之乐,非中国所宜行也。’其事遂寝。”

“宝常尝听太常所奏乐,泫然而泣。人问其故。宝常曰:‘乐声**厉而哀,天下不久相杀将尽。’时四海全盛,闻其言者皆谓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

“宝常贫无子,其妻因其卧疾,遂窃其资物而逃。宝常饥馁,无人赡遗,竟饿而死。将死也,取其所著书而焚之,曰:‘何用此为?’见者于火中探得数卷,见行于世。时论哀之。”

“开皇之世有郑译、何妥、卢贲、苏夔、萧吉并讨论坟籍,撰著乐书,皆为当世所用,至于天然识乐,不及宝常远矣。安马驹、曹妙达、王长通、郭令乐等,能造曲,为一时之妙,又习郑声。而宝常所为皆归于雅。此辈虽公议不附宝常,然皆心服,谓以为神。”

我们请细细地读这篇传文,可以见到执笔的人和编纂《隋书》的人对于宝常确实是怀有相当的同情的。然他们的同情却还没有达到十分浓厚的饱和点。离万宝常本不甚远的他们,在所编录的传文中所缺佚的事项却是不少。例如万宝常的生地,他的年龄,他所著书的名目等等,或则以“不知”了之,或则全然出以疏略。到了现在,那在唐初还“行于世”的万宝常遗著,竟连名目都无从查考了。但关于万宝常的生地和年龄,根据种种外围的资料还可以推考出一个大概。

在知道万宝常幼年时代的动静上,有两位人物的身世是重要的线索,第一个是王琳,其次是祖珽。

王琳也是很值得同情的一位古人,在李百药的《北齐书》中有他的传,李延寿的《南史》把它转录了,是列在梁臣的部分的。他本是梁末的一员勇将而兼重臣,平侯景有功,做过湘州、衡州、广州等地的刺史。陈霸先篡梁的时候,他据着衡、湘一带和陈抗衡,有意保存梁室的宗绪。陈文帝的天嘉元年(齐废帝乾明元年,560),他领率着自己的全军往长江下游攻陈,但在江中遇风,弄得来全军覆没,他才投归了北齐。在天嘉五年,陈将吴明彻伐齐,齐朝用了王琳去参与抗御的军事,但又不肯给以兵力而多所牵掣,终竟使他被困失援,为吴明彻所擒而身首异地。传上说他是“会稽山阴人”,说他的“麾下万人多是江淮群盗”,说他深得士卒和民众的欢心,“死时年四十八,哭者声如雷”,“田夫野老知与不知莫不为之歔欷流泪”。《梁书》的《王僧辩传》上也说到跟着他同归北齐在做着竟陵(今湖北天门县)郡守的僧辩的长子王,听到他的死耗,便跑出郡城南,登上一座高丘,“号哭一恸而绝”。还有在齐的他的故吏朱场,有一封致陈尚书仆射徐陵求琳首级的信,是情辞恳切的一篇四六文,载在《王琳传》中。陈国就因他的信把王琳的头首送回了寿阳,权葬在八公山侧。“义故会葬者数千人”。后来又有扬州人茅知胜等五人把他的棺材偷送到齐国的都城去了。

万宝常的父亲万大通是跟着王琳降北的,当然也是王琳的死党,说不定会是会稽附近的人,或者怕还是“江淮群盗”之一吧?他之谋返江南当在王琳死后。王琳之死当齐河清三年(天统前一年,564),至齐灭亡仅仅十三年,算自王琳降齐起也仅仅十八年,而万宝常在齐已有过造献玉磬的事,然则万宝常不当生于齐,他本生在江南而跟着他父亲降北,是可以推知的。他跟着他父亲降北的时候年纪还很幼小,这儿在《隋书·音乐志》上另有一段记事可以证明。

“有识音人万宝常修《洛阳旧曲》,言幼学音律,师于祖孝徵,知其上代修调古乐。”

祖孝徵便是祖珽,《北齐书》和《北史》上都有传。他也是一位超等的奇人。传上说他“天性聪明,事无难学,凡诸技艺无不措怀。文章之外又善音律。解四夷语及阴阳占候。医药之术尤其所长”。说他有奇怪的盗癖(这大约是可信的),又说他**纵好利,权势的欲望也很熏炽。(这恐怕有几分冤枉。)他两次被配为流囚,在第二次上更被人把两眼熏瞎了。但他后来却做到了盲目的宰相。晚年被谪贬为北徐州刺史,便死在那儿。传上虽然说他特长于医药,但他的音乐是有家传的,他的父亲祖莹做过北魏的太常卿,曾经典造过洛阳的钟石管弦,三年而成,《魏书》和《北史》中有传,《魏书·乐志》上也有关于造乐的记载。祖孝徵的音乐学识和万宝常所修的《洛阳旧曲》,便是渊源于这儿的。在这儿不妨再从《隋书·音乐志》上引出一段文字来以当注释,同时也可以见到当时的外来音乐的势力。

“齐神武霸迹肇创,迁都于邺(今河南临漳县),犹曰人臣,故咸遵魏典。及文宣初禅,尚未改旧章。……其后将有创革,尚乐典御祖珽自言旧在洛下,晓知旧乐。上书曰:‘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杂以《簸逻回歌》。初用八佾,作皇始之舞。至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逊之伎,宾嘉大礼皆杂用焉。此声所兴,盖苻坚之末,吕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乐(案乃龟兹乐,详《隋志》),因又改变,杂以秦声,所谓“秦汉乐”也。至永熙中,录尚书长孙承业共臣先人太常卿莹等斟酌缮修,戎华兼采,至于钟律,焕然大备。自古相袭,损益可知,今之创制,请以为准。’珽因采魏安丰王延明及信都芳等所著乐说而定正声,始具宫悬之器,仍杂西凉之曲,乐名《广成》,而舞不立号,所谓《洛阳旧乐》者也。”

根据这些资料可以知道万宝常的音乐是学于北齐的祖珽,而学习的时候年纪尚“幼”,那么万宝常入齐时的年龄恐怕不过四五岁的光景吧。他的学音乐大约是在他父亲生前。在祖珽第二次被配甲坊之后,他们师弟之间当有相遇的机会。我们如想象到一位天才的盲目音乐家教导着一位同样有天才的八九岁的童子,是值得令人玩味的一幅情景。本来音乐的学习是以幼年为适当的,因为绝对音的认识只有在年幼时才锐敏,在十岁以后便有游移而不能准确。万宝常的音识特别锐敏,由《本传》上那段敲打食器而成宫商的插话便可以想见。这种本领,不从幼时着手,是不能得到的。据“齐法”,“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通典》一六四刑二)万大通伏诛后,其子宝常即被配为乐户,是知他所受的刑罚与强盗等,但不知道他的妻——万宝常的母亲——是怎样。假如在当时还生存,自然是同被配为了乐户的。

要之,万宝常是生在江南,在四五岁时随着他的父亲降北,学音乐是在降北以后,当在他十岁以前。他的父亲死时,他的年龄怕也不过十岁,他从此便成为了奴隶。一位十岁左右的童子失掉了故乡,失掉了故国,失掉了父母亲戚,孤单地在异乡中过度着奴隶生活,这是怎样艰难的一种境遇呢?然而他的音乐的天才却没有因此而受窒息。怕真的也是艰难玉成了他吧?在一切都丧失了,一切都被人剥夺了的他,到底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自行安慰?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系念,可以作为凭借,让他那孤苦的生涯在严酷如沙漠、如冻苔原的这个虚伪世界上维持着?音乐!音乐!音乐!这在他会是生命的同义语,生命的生命!

他的奴隶生涯终身没有得到解脱。尽管他在音乐上的成就,在隋开皇时代便是大臣宰相乃至至尊的天子都不能够抹杀,作乐时要征求他的意见,然而奴隶终竟是奴隶,“历周泊隋俱不得调”。

北周灭齐后的年代很短,仅仅四年。隋的开皇乐议,据《隋书·音乐志》是从二年(582)开始。由郑译、牛弘、辛彦之、何妥、苏夔等“各立朋党”,纷纷讨论,闹了七八年,才龙头蛇尾地告了终结。万宝常用水尺律造器,据《隋书·律历志》是在开皇十年(590)。开皇十年以后便不再见万宝常的名字了,大约他的饿死便是在开皇十一二年前后。因为他倾倒了毕生的心血所造成的乐器,为当时的权贵者所忌而遭了寝置,他于劳瘁之余更加以悲愤,是有得病的可能的。他病了,他的妻便拐带了家财而逃。那逃不当是简单的逃,必然还有奸通的情事在其背面。那么在他卧病时,他的妻必然还相当地年轻而有姿首,这也足证他当死在开皇十一二年,便是“四海全盛”的时候。在那时万宝常还不上四十岁,他的妻大约是三十以往,也还是杨柳正春风的。

万宝常患的究竟是什么病虽然无由确知,但既说是“卧疾”,当然不是外伤;既说是“饿而死”,当然不是病的胃肠。病到将死还可以起来烧书,而意识也很清明,当然不是瘟热和癫狂。我揣想他的病怕是属于呼吸系统的,或者怕就是肺结核吧。以他之专精于音乐而又贫苦劳顿,他当然冷落了他的夫人。以他之音乐奴隶的身份,他当然没有本领去满足她的物质欲望。他所有的“资物”竟以一个女人便能窃取而逃,当然也是没有多少的。但其中或者怕有他所倚以为生命的乐器(我相信是琵琶)吧?那在他,怕比失掉了一个老婆还要贵重吧?他的夫人逃走了,他能够起来烧书。他假如高兴时,也尽可以起来烧饭。大约米已经是没有了,买米的钱也是没有了。没有钱,没有米,他不肯去向人赊借,与其说是邻人的无情,宁可说是万宝常的不妥协。是的,不妥协!不妥协,可以说是等于万宝常。他的尊严的自我,就在至尊的天子之前都是不肯屈抑的,难道为了几个钱,几粒米,便要去向人低头吗?他的先生祖珽在齐做到宰相,而他也没有得到解放,在这儿也可以得到说明。

他的夫人逃走了,我相信他对她不会是怎样地怀恨,即使那夫人是他所爱的人,——这很有可能。因为非由父母之命,是他自己以伶人的资格找来的伴侣。——她才丢了他,跟着别人逃跑了,他也不见得会怎样地怀恨。他所恨的当是忌刻他,排毁他,剽窃他的学说,使他一生陷于奴隶境遇,不准他吐气扬眉的那些权贵者,那些文化强盗,那些嫉才妒能而假充内行的有毒的臭虾蟆!是那些东西压制了他,使他贫困,使他生了病,使他连一个老婆都不能够保持,或甚至连自己最爱的一架乐器都不能够保持。在有那些强盗、臭虾蟆盘据着的世界中,他不愿意让自己的生命再来苟活,不愿意让自己所生出的精神上的儿子再来苟活,他宁肯饿死甚且至于烧书,不就是这种心事的表白,不就是对于这种强盗世界的他所能够做到的最积极的抗议吗?“何用此为?”——这如意译出来,便是:这个丑恶的卑劣的世界既不能够根本推翻,就让自己的一切从这个世界上绝灭。

193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