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讲“依法不依人”,
而我的性格也是只依于好人,不管其他。
因此,对于民选政治人物所做的种种许诺,
我也从来不要求他们兑现。
我觉得一个出家人只要无求,
自然会让人家看重。
所以在我这一生当中,
我不跑政府,不走衙门,也不做请托。
我不希望政府官员图利于私人,
只希望他们为国尽忠、为民造福就好了。
一九四九年,蒋中正先生在国共内战后退守台湾,他一心想要把台湾建设成一个“三民主义”的模范省,即所谓“美丽的宝岛”,所以实施民主“宪政”。这在历史上是一件大事,但是,要落实民主“宪政”,也要全体人民具有民主的知识和素养,展现“民主的风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提升、涵养不够,过度强调民主而没有自律、法治,也是会有缺陷的。
讲到民主“宪政”,就得讲到“选举”了。选举,是由人民当家做主,所有的候选人,谁能上台,都要通过人民的选票来决定。站在佛教的立场,还真得感谢民主时代的选举机制。因为佛教在台湾的弘传,除了过去承受西方“信教自由”的口号影响,获得赖以生存的助益;尤其台湾每到选举的时候,所有候选人要想得到选票,也都会到各个寺院烧香、拜佛、求神,寻求信众的信赖,希望获得多一些选票。这也给了佛教的发展一大助缘。
犹记得在我初到台湾的那几年,即使只是一个乡民代表或是一个村长,也可以站在台上比手画脚,好不威武赫赫,神气昂扬。但是到后来,情况改变了,这许多想要透过民意当选的政治人物,反而都是坐在台下,聆听那许多宗教人士在台上表态支持他们。甚至于到了现在,就是想要选台湾领导人的人,也得走遍台湾的大小寺院,才能获得选民的支持。可以说,佛教和民间宗教,在台湾的民主宪政史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民意代表要想得到宗教界的选票,往往都会在神佛面前,或者是信徒面前,信誓旦旦地许诺他将来要为这一间道场做出什么贡献。但是在台湾数十年的选举中,我从来不曾要民选的政府官员或民意代表承诺我们什么条件,也没有接受过他们的什么贿赂。好比最早的选举,味素、香烟、肥皂粉等赠品,我从来都没有收过,也没有一个选举人对我有这样的举措。
只记得有一次,大约是在一九六〇年的时候,高雄市市长陈武璋先生寻求连任落选,事后他的竞选总干事洪地利先生表示,要捐献给正在筹建中的寿山寺十万元台币。当时我断然拒绝,洪地利先生说:“这是选举过后结余下来的钱,如果你不要,也是白不要,不如拿来做建寺的基金吧!”尽管他出于一番好意,可我还是说:“洪先生,十万元是很大的数字,我拿了以后,在我一生的历史里,就会是一个很严重的污点,请你成全我;对于台湾选举的金钱利益,我们是不沾光的!”他听了以后,也就立刻接受我的意见了。
台湾的民意代表选举,从乡镇代表、乡镇长,县议员、县市长,到省议员、省长,乃至再往上到“立法委员”、领导人选举,我们都没有缺席过,每一次也都很热诚地参与。但是却有人因此批评佛教:“出家人也要参与政治吗?”
这句话非常地荒谬。选举,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没有被褫夺公权,他就有资格参与选举。既然每一个人都有神圣的一票,都可以选贤与能,那么你说出了家的人不能选举,难道他是被褫夺公权了吗?或者是他犯了什么法律,不够资格投选一票?
其实,出家人不但有资格投选一票,甚至依照过去太虚大师主张的“问政不干治”原则,他也可以竞选民意代表,只是不要去做警察或官员,不直接去管理百姓就好。因此,换句话说,出家人不仅可以投票,甚至于还要争取大家选他一票了。
话说回来,每次的选举,民意代表也都会来拜访我,希望获得我的支持。最初,台湾是国民党执政的年代,不用说的,我们自是投给国民党的候选人;只要党提名,我们就信任党,也不去管候选人是谁,就只管投他一票。但是后来,台湾到了政党相互竞争的年代,我们总觉得应该让好人出头,所以也就主张“选人不选党”了。
全台地方议会议长、副议长第七次联谊座谈会于高雄市举办,高雄市议会安排各县市议长、副议长等八十人参观佛陀纪念馆,于三好塔与大家会面(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可惜的是,台湾的选举风气不是很好,选举一到,不是公开的谩骂,就是私下散发黑函,甚至揭发对方的隐私,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攻击竞争的对手,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这实在是台湾民主宪政史上应该检讨的一页了。
我在全台湾每一个县市都设有道场,每当道场举办活动时,一些民选的政治人物都想和我们有些来往。其实,我是最没有政治意识的人。佛教讲“依法不依人”,而我的性格也是只依于好人,不管其他。因此,对于民选政治人物所做的种种许诺,我也从来不要求他们兑现。我觉得一个出家人只要无求,自然会让人家看重。所以在我这一生当中,我不跑政府,不走衙门,也不做请托。我不希望政府官员图利于私人,只希望他们为国尽忠、为民造福就好了。
说到不请托民意代表。在台湾,县议会里都有三五十位的议员,可是我在高雄县住了五十年,竟然连一个议员都不认识,名字也叫不出来。不过,早期台湾的省议员,我倒是都还记得不忘,甚至于最早全台湾每届的县市长,他们的名字我都耳熟能详,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年轻,记忆力好。可是在废省后,我也几乎要把省议员都忘记了,就连现在台湾各个县市的首长,我也不复过去一样,一一去记得他们的名字了。
再者,当初国际佛光会刚成立时,“立法院”的一百多位“立法委员”当中,与佛光会有所因缘往来的就有三十多位。但是,我们也从来没有要这许多民意代表帮忙我们争取什么利益,或者给予什么特殊方便。虽然如此,还是有一些有缘人,很自然地来给予佛教照顾和关怀。现在我就记忆所及,略作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