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现代菩萨的性格(1 / 1)

佛·法·僧 星云 1223 字 1个月前

菩萨者,即发心利益社会大众的人,经云:“欲为佛门龙象,先作众生马牛。”此即菩萨慈心悲愿的表现。因此,想学佛,须先具备菩萨的性格,也就是要修学佛道,先结人缘。肯发心与人结缘的人,就有资格称为菩萨。佛教历史上的菩萨性格是悲智双运,愿行勇猛,福慧齐修,慈悯一切。而现代菩萨要具备什么样的性格呢?

一、要有包容欢喜的“慈悲性格”

佛陀成道后,四十九年中的说法,往来恒河两岸,足迹踏遍五印度,所言所行,皆是“示教利喜”的示范。跟随佛陀学道的弟子们,如弥勒菩萨,生活丰乐,包容自在,时人称之为“当来下生欢喜佛”;寒山、拾得潇洒自然,大众赞叹他们为解脱自在。佛陀的十大弟子,人人慈悲,人人都发愿要把欢喜布满人间,尤其对当时外道门徒的包容,如:目犍连原谅外道的执杖伤害,舍利弗不计后学的批评,都为后世留下学习的典范。

这些包容欢喜的典范,都是“拔苦予乐”的慈悲性格使然。菩萨包容众生的刚强难调难伏,从不舍弃一个可以得度的众生,菩萨施与众生欢喜,让众生得到信心,对未来充满美好希望。

二、要有护法卫教的“无畏性格”

菩萨修行历经久远时间,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尤其面对人间的逆境,人事的毁辱,更要有护法卫教的大无畏性格。像提婆菩萨[1]为护教而殉难,地藏王菩萨地狱救苦等,他们都有护法卫教的无畏性格。菩萨有时固然低眉,但有时也会金刚怒目。菩萨的慈爱摄受和威力折服都是度众的无上方便,就如同母慈父严的家教。

语云:“佛法弘扬本在僧。”在佛法灯灯相传中,菩萨僧要有“佛教靠我”的信念。阐扬正法即是护法,保护佛教即是弘法,佛教的内忧外患需要发菩提心者的护卫,如中国佛教历史上的多次法难[2],都是由于菩萨们的舍命卫教,才能法轮常转,佛日增辉。这也正是历代大师所提倡的“为大法也,何惜生命”,为教忘躯,为法殉道的精神。总之,能够不畏众生难度,不惧佛道长远,就是护教的无畏性格。

三、要有实践信仰的“大乘性格”

菩萨要行解并重、福慧双修,所谓“修福不修慧,大象披璎珞;修慧不修福,罗汉应供薄”。《六度集经》云:“菩萨言行相扶,明犹日月,含怀众生,成济万物。”所以菩萨虽有慈悲、无畏的善美功德,进一步还要有大乘菩萨道的无限信愿。

菩萨实践大乘的信仰,如《华严经·净行品》云:“即断一切恶,具足众善,于诸佛法,心无所碍。”又如菩萨要有怨亲平等、善学于戒、深入经藏、具足威仪、其心谦下、具惭耻心、弃贪瞋痴、恒守正念的大乘性格。

像须达长者实践布施的性格[3];比丘为鹅身受苦,而不犯于禁戒的性格[4];《金刚经》中忍辱仙人为歌利王割截身体,不生瞋恨的性格;舍利弗以双目布施的性格[5];须大拏太子不逆人意的性格[6];这一切都是菩萨实践大乘信仰的性格。

四、要有善巧度众的“方便性格”

学菩萨行,应遍学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于度众时有善巧方便的性格,所谓“未成佛道,先结人缘”,结缘就是菩萨度众的方便性格,四摄法是菩萨的方便性格,四悉檀[7]是菩萨的方便性格。如五大菩萨各以大悲、大智、大愿、大行、大慈等方便摄受众生,同时也成就了无尽众生得度的因缘。历代的高僧大德,都有善巧方便,如民初四大高僧:虚云长老以甚深禅定,令人生信;印光大师以信函度众,印经弘化;弘一大师以书写经偈,流布法音;太虚大师以整理僧伽,复兴佛教。

经云:“慈悲为母,方便为父。”三世诸佛由是慈悲与方便,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现代菩萨的性格,除上述以外,佛光会员四句偈:“慈悲喜舍遍法界,惜福结缘利人天,禅净戒行平等忍,惭愧感恩大愿心。”这都是菩萨应当具足的性格。

【注解】

[1]提婆乃迦那提婆之略称。公元3世纪时南印度人。因系独眼,人称独眼提婆。为龙树之弟子,深解空理,屡破外道邪说,著《百论》二卷、《四百论》、《广百论》、《百字论》等。后至波咤梨城传道,然因遭忌,遂被狙击而死。

[2]中国佛教历史上曾发生多次教难,如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都曾下令毁佛,史称“三武一宗”教难。此外,明太祖令僧侣移居山林;明末清初白莲教挟信仰之名,行作乱之实,致使北方正统佛教几乎灭绝;清朝宫廷崇拜喇嘛,打压中国传统佛教;清咸丰年间,洪秀全组织拜上帝会、太平军,所到之处,毁佛殆尽;清末民初复有庙产兴学、军阀废佛。

[3]须达长者又作须达多、苏达哆,译作善授、善施、善温。为中印度舍卫城之长者,波斯匿王之大臣。其性仁慈,夙怜孤独,好行布施,人称给孤独长者。皈依佛陀后,建造祇园精舍供养佛陀。

[4]详见《大庄严论经》卷第十一。

[5]详见《大智度论》卷第十二。

[6]须大拏太子是佛陀于因位为太子修菩萨行时之名,意译作善施太子、一切与太子。据《须大拏经》载,昔叶波国王子须大拏,慈孝聪明,常行布施。凡有求其衣服、饮食、金银珍宝、车马、田宅者,太子无不施与。其后,更将二子施予婆罗门,以妃施予帝释所化之梵志而不悔。

[7]悉檀,意译作成就、宗、理等。佛陀化导众生的教法分为四个范畴,即:世界、各各为人、对治、第一义等四悉檀。《法华经玄义》卷一下,以悉檀为梵汉兼称之语。悉,即遍之义;檀,为檀那的略称,即佛陀以此四法遍施一切众生,故称四悉檀。据《大智度论》卷一所载:(一)世界悉檀,即随顺世间之法,而说因缘和合之义;亦即以世间一般之思想、语言、观念等事物,说明缘起之真理。例如:人类系由因缘和合而存在,故非为实体。以人存在本是一般世俗之见,乃说适合世俗之法以随顺众人,令凡夫喜悦而得世间之正智,故此悉檀又称乐欲悉檀。(二)各各为人悉檀,略作为人悉檀。即应众生各别之根机与能力,而说各种出世实践法,令众生生起善根,故又称生善悉檀。(三)对治悉檀,即针对众生之贪、瞋、痴等烦恼,应病而予法药。此系为灭除众生烦恼与恶业之教,以其能断众生诸恶,故又称断恶悉檀。(四)第一义悉檀,即破除一切论议语言,直接以第一义诠明诸法实相之理,令众生真正契入教法,因此又称入理悉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