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谈及过商人与顾客已不再是“你赢我输”或“你输我赢”的关系,而应建立一种双赢关系。这种双赢关系,其实也适合用在你与竞争对手之间。
真正成功的经营者懂得,根本不必要在意竞争对手。做生意只要赚了钱就可以,又何必打败对方。
英国的“水晶杯”公司和“细瓷”公司是竞争的老对手了。他们分别推出的水晶玻璃高脚杯和细瓷餐具都是高档的名牌餐具。在西方许多家庭的餐桌上,都习惯同时摆上这两种餐具,让它们相映成趣。"同行是冤家",这两家公司怒目而视,水火不容。但是,后来他们却经过协商,决定联合推销。“水晶杯”公司利用细瓷餐具多年在日本市场的信誉,通过联合销售活动,将其产品打人日本等国市场;而“细瓷”公司则利用“水晶杯”50%的产品销在美国的优势,使细瓷餐具跻身于美国家庭与饭店餐桌上。结果,联合推销使双方都大幅度提高了销售额。
在商战中,竞争是自然法则。但是竞争双方不光是你消我长、我枯你荣、势不两立的对手,也有可能成为配合互助、相得益彰的合作伙伴。通过竞争,击败对手,独占市场,就能获得最大的利润。但是竞争并不是万能的。有时双方势均力敌,争斗不已,只会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而双方达成一定的默契,发挥各自的优点,共同开发经营,就能双方利益共沾,皆大欢喜。可见,竞争与合作,适时而用,都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