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避免不正当竞争(1 / 1)

古人云:“无奸不成商”,因此商人往往给人以“奸猾”的印象,但成功的管理者是非常重视商业道德的。被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就把商业道德视作生命。松下认为,商业道德,就是"商人应有的态度",也就是商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概括一句话,就是创造物美价廉的物品去满足社会大众的生活需要。因为商业的种类不同,商业道德的具体表现也不同。这些表现可能是细枝末节,但商业道德的根本是相通的。

“商业道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十分崇高的,但这其中也包括一些“正人君子”们看来不那么崇高的地方,那就是赚钱。松下认为,正当获利,是经营者的天职,也是商业道德的内容之一。这是毋庸讳言的,应该是理直气壮的。相反,如果不能正当获利而是亏损赤字,那才是不道德的。

松下的这种观点,基于这样的认识:经营者是利用社会大众的资金来营运的,不赢利当然就不能回报大众;同时,经营者正当利润的一部分是上缴国家的税金,不赢利当然也就无法纳税,这也是不道德的。松下的这种观点相当独特,但又相当有道理。由此而来的商业道德观,可以说是相当科学的。

在松下一生中,信守商业道德的事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而松下一生的经营中,有两位导师,他们之所以受到松下的尊崇,实质上也在于对商业道德的信守。这两位导师,一位是美国的汽车大王亨利·福特,一位是大阪商人山本武信。山本武信和松下有过炮弹型车灯的合作。当时,山本希望拿到这种新型产品在大阪的总包销权,他怕松下怀疑他月销1万只的许诺,居然把3年的全部贷款一次性地交给了松下。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和敢做敢为的气概,对松下一生经营的影响颇多。而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在汽车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的时候,便立志降低产品的价格,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这种观点,正和松下的使命感吻合,所以当他读到福特传记的时候,如遇知音,深受启发。

此后,松下一直把恪守职业道德作为自己的信条。

“商场如战场”。对于竞争,松下一向都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不过,松下所说的竞争,是堂堂正正、公公平平的竞争。只有这样的竞争,才能获得上述的效果,否则只能带来混乱和衰败。松下说:"维护业界和社会共同的利益,以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存共荣,才是竞争的真正目的。必须以公开的、公平的方法竞争,为了业界的稳定,不论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店,都绝不可只为反对而反对,不可为了想打倒对方的对抗意识而竞争,或借权力及资本和别人竞争。”

松下认为,下列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的,其后果只能是害人害己。

(1)盲目削价。这大概是几乎所有的厂商及销售商都会使用的恶性竞争手段。如果是成本降低的低定价、季节性削价等,也尚无不可。要命的是有些人视正常利润于不顾,一味地削价,以扩大销路。松下认为,这种“竞争”害人害已:一方面的削价,可能引发大家竞相削价,害了别人;如果价削到了连正常利润、甚至连微利都不能保证,就连自己也害苦了。这就违背了经营最基本的赢利原则。松下指出:“即使竞争再激烈,也不可做出那种疯狂打折、放弃合理利润的经营。它只能使企业陷入混乱,而不能促进发展。倘若经营者都这么做,产业界必然展开一场你死我活的混战,反而会阻碍生产的发展、社会的繁荣。”

(2)损害别人信誉,也是一种恶性竞争的方法。有些经营者求胜心切,便不择手段地诬蔑诋毁同行,以此来打开自己的发展之路。松下认为,这太没出息,也很是卑劣。对于对方的诽谤,也无需迎头痛击,真正坚强的话,应该是笑脸相迎。因为,诽谤者的命运与恶性削价者相比,更不堪一击,而且往往是跌倒了就无法再爬起来。

(3)资本暴力。这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常用的法子。他们依仗自己雄厚的资本,有意做出亏本的倾销或服务,以此来压倒中小企业的竞争对手,然后雄霸一方。松下以为,这是资本主义初期的产物,拿到现在来用,就有些错得离谱了。

松下认为,竞争只要是恶性的,就一定要避免。站在社会大众的立场上来看,这种竞争最终必然是有害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