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契约”。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一经签订契约,不论发生任何问题,决不毁约。
犹太人认为“契约”是上帝的约定,他们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也和神所定的契约相同,绝不可以毁约。”既然“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那么每一次立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
犹太人由于普遍重信守约,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诺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
犹太人信守合约几乎可以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做生意时,犹太人从来都是丝毫不让,分厘必赚,但若是在契约面前,他们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这对他们而言,是非常自然、毫不怀疑的事。
有一个犹太商人和雇工订了契约,规定雇工为商人工作,每一周发一次工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雇工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领取与工资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和犹太商人结账。
过了一周,雇工气呼呼地跑到商人跟前说:“商店老板说,不给现款就不能拿东西,所以,还是请你付给我们现款吧。”
过了一会,商店老板又跑来结账了,说:“你的雇工已经取走了这些东西,请付钱吧。”
犹太商人一听,给弄糊涂了,经过反复调查,确认是雇工从中做了手脚,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付了商店老板的钱。因为唯有他同时向双方作了许诺,而商店老板和该雇工并没有雇佣关系。既然有了约定,就要遵守。虽然吃了亏,也只能怪自己当时疏忽轻信了雇工。
有一位出口商与犹太商人签订了1万箱蘑菇罐头契约,契约规定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万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契约多了50%,但犹太商人拒绝收货。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契约重量不收钱,而犹太商人仍不同意,并要求索赔。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的全部损失,还要把货物另做处理。
犹太商人看似不通情理,但事实并不那么简单。首先因为犹太人极为注重契约,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在于契约。他们一旦签订契约不管发生任何困难,也绝不毁约。当然他们也要求签约对方严格履行契约,不容许对契约不严谨和宽容。相反,谁不履行契约,就会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是绝不会允许的,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不留情地提出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