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多次合作愉快的商业伙伴,犹太人也不会轻信对方。他们将每一次生意都当成初次。
犹太商人在生意场上,虽然诚信经商,但并非轻信别人,他们将与对方的第一次交易称作是初交。犹太商人即使与相识的朋友做生意,也不会因为上次的成功合作,而放松了对对方的关注,他们总会将每一次的交易独立看待,甚至将自己的长期合作伙伴也看作是第一次的交易,这样可以防止落入对方的圈套,从而保证每一次生意获利的可能。
犹太商人在做生意时知道怎样对待自己和别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只相信自己,其他任何人都是不能相信的,这种犹太商人不相信别人的思想几乎达到偏执。我们从《塔木德》中的这段话就能明白,“如果对方是犹太人,无论有没有契约,只要答应了,就可以信任;反之,如果对方不是犹太人,即使有契约,也不可轻信!”然而犹太商人从不违约,更不会欺骗别人,他们在和外国商人交易时,对于契约的订立条件要求十分严格,尤其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要经过细致严密的研究,不会让外国商人有漏洞可钻。在金钱问题上,犹太人一向认真对待,即使是自己的妻子,也不会完全相信。甚至有些犹太富豪,担心妻子会设法骗取他的财产,宁愿把钱花在酒吧女郎或者奢侈的生活享受上,也不愿娶个老婆。
犹太商人虽然不相信外国人履行合约时的诚意,但他们还是要与外商积极合作,建立广泛的商业联系网。他们对于订立的合约,持不轻信的态度,但为保证双方履行合约,常常要设立监督机构,聘请专家进行督促。
洛克菲勒的父亲威廉曾经说过:“我希望我的儿子们成为精明的人,所以,一有机会我就欺骗他们,我和儿子们做生意,而且每次只要能诈骗和打败他们,我就绝不留情。”
洛克菲勒童年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一次,父亲让他从高椅子上往父亲怀里跳,第一次父亲将小约翰接住了。可是当小约翰第二次纵身跳下时,父亲却突然抽回双手,让小约翰扑在地上。威廉无疑是想通过这件事告诉儿子:世界是复杂的,不要轻信任何人,每个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都可能成为你的敌人。犹太人在经商时,视商场为战场,视他人为假想敌,心里高度警惕,永不放弃戒备心。纵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也把他当外人看待,从不轻易信任,这也是犹太人防范交易风险的智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