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1)

暑假快要到了,一向十分严格的校长变得比以往还要严厉苛刻,因为他希望全体同学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他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闲着,至少在那些年纪比较小的学生眼里是这样的。只有那些年龄最大的男孩和十八到二十岁的年轻姑娘才不会挨打。多宾斯先生的鞭子甩起来沉重有力,别看他假发底下的脑袋已经秃得发亮,可他刚到中年,身上的肌肉完全没有虚弱松弛的迹象。随着期末考的“大日子”临近,他内心的暴虐逐渐表露无遗,仿佛以惩罚学生为乐,连他们犯下的一点轻微的小错误都不放过,结果弄得年龄小的男孩们白天惶惶不可终日,到了晚上就暗中策划复仇。他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给校长捣乱的机会,可老师始终在这场较量中占据上风。每次孩子们看似报复成功,随之而来的却是更严厉的惩罚,结果他们只能更加狼狈地退出战场。但学生们不甘失败,凑在一起秘密商量,终于想出一条算无遗策的妙计。他们把制作招牌的匠人儿子拉拢入伙,将计划告诉了他,请他帮忙。这个孩子也想报复校长,因为校长寄宿在他们家,在很多事情上得罪了这孩子。校长的妻子过几天要去乡下串门,学生们准备利用这个机会实施计划,应该可以保证万无一失。另外,每逢重要的日子,老师总会喝得酩酊大醉,匠人的儿子说,期末考试那天晚上,等校长喝醉了,倒在椅子里打盹时,他就“见机行事”,把校长弄醒,催他快到学校去。

有趣的时刻终于到来了。考试那天的晚上八点,学校里灯火通明,挂着花环和彩带,校长像国王一样坐在高踞讲台中央的“宝座”上,身后是黑板,醉意正酣。他面前正中摆着六排长椅,左右两侧也各有三排长椅,座无虚席,包括全村的重要人物和学生家长。他左边的几排家长后面临时搭了个宽大的台子,台上坐了好几排年龄幼小的男孩,一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然而浑身都不自在。他们身后是呆头呆脑的高年级男生,还有一片雪白干净,身着素装的小女孩和高年级女生,衣服是讲究的细麻布或者平纹布。她们眼下肯定都在想着自己**的胳膊、身上戴的祖传饰物、头上扎的粉色和蓝色的缎带和花朵,所以明显有些局促不安。那些不参加考试的学生则坐在别的地方。

考试开始了,一个年纪很小的男孩站起来,像背诵课文一样羞怯地说:“大家可能不会想到,像我这么小的孩子会上台公开演讲……”他边说边费劲地打着手势,尽管动作准确,但非常生硬,跟机器差不多,而且还是出了小故障、运行不灵活的机器。不过,虽然他吓破了胆,总算还是全篇背完了讲话,机械地鞠了个躬,在全场的掌声中走下台。

接着,一个羞答答的小女孩口齿不清地背诵道:“玛丽有一只小羊羔……”然后行了个惹人怜爱的屈膝礼,引得观众纷纷鼓掌,小女孩红着脸高兴地坐下了。

汤姆·索亚信心十足、昂首挺胸地走上台,高声背诵起那篇名为《不自由毋宁死》的演讲,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手舞足蹈。然而背到一半就卡了壳,强烈的怯场感幽灵般附上他的身,吓得他双腿打颤,呼吸困难。虽然观众们十分同情他,但大家都一声不吭,校长早就皱起了眉头,场面非常尴尬,汤姆支吾了半天,最后悻悻地下了台,也有人为他拍了两三下巴掌,但掌声很快就消失了。

随后学生们又背诵了《站在燃烧甲板上的少年》和《亚述人来了》等等一些著名演讲篇章。接下来是朗读和拼写比赛,选读拉丁语课文的人屈指可数,他们无比自豪地完成了朗读。当天晚上的重头戏终于上演了——年轻女士们要为大家朗读自己的大作。她们轮流走上讲台,首先清清嗓子,然后捧起手稿(稿纸上系着精致的丝带),开始朗读,表情和语调都夸张极了,很不自然。文章的主题也非常老套,大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在同样场合下演讲过的,甚至颇有她们在十字军时代的女性先祖的风范,比如《论友谊》《忆往昔》《历史上的宗教》《梦境》《文化的优势》《政体比照》《忧伤》《论孝道》《心愿》等等[1]。

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是:无病呻吟、矫揉造作、堆砌辞藻、搬弄陈词滥调。此外,它们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色,也是最大的败笔:每篇文章的结尾都会照例来上一段令人难以忍受的老套说教,好像尾巴断掉一半却不自知的癞皮狗,无论见到谁都要忸怩作态地摇头摆尾。不管文章的主题如何,她们都会挖空心思地总结出一番所谓的大道理,非要给人以道德或者宗教方面的启示。虽然大家心里都知道这些完全是假大空的说教,但现今的学校里仍然流行此种文风,也许只要世界存在一天,这样的风气永远不会淘汰。在这个国家,又有哪所学校的年轻女士不会习惯性地在文章结尾加上一段说教并且深感自己责无旁贷呢?更有趣的是,你会发现,那些越是不守规矩、不信教的姑娘,写出来的文章越是虔诚,而且无一不是长篇大论。好了,这样的话就不再多说了,毕竟大实话往往是最不中听的。

让我们回到考试上来。学生朗读的第一篇作文的题目是《难道这就是生活吗》,下面从中摘录几段或许不那么让人难以忍受的:

日常的生活枯燥无味,年轻的心是多么向往欢欣鼓舞的节日!想象力忙忙碌碌,描画勾勒出一幅幅带有玫瑰色彩的浪漫画卷。追逐时尚者在幻想中成为人群的中心和众人瞩目的焦点,她体态优雅,身着雪白无瑕的长袍,在奢侈华丽的迷宫中翩翩起舞,她是最耀眼闪亮的明星,步履轻盈,传递欢乐。

在如此美妙的幻想中,时光不知不觉飞速流逝,天堂向她敞开了欢迎的大门,对这一刻她曾有过无数美好的憧憬,她心醉神驰地沉浸其中,仿佛置身仙境!美丽的风景目不暇接,一个比一个迷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却发现在美好的表象之下,一切都是虚空,曾经迷惑她灵魂的奉承,现在成了刺耳的噪声,舞场也失去了魅力,她身心疲惫地转身离开,深深体会到,世俗的乐趣无法满足灵魂的渴求!

总之就是诸如此类的词句。朗读过程中,观众频频发出满足的嗡嗡声,交头接耳地低声感叹“真美啊!”“说得太好了!”“太对了!”什么的。最后文章以一大段折磨人的说教结束,全场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上台的是个愁眉苦脸的苗条女孩,因为药吃得太多,消化不良,脸色苍白得明显,她读的是一首“诗”,看了下面节选的两段,读者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密苏里少女告别亚拉巴马

亚拉巴马,再见!我爱你!

但我要暂时与你分离,

我的心里充满了离愁别绪,

眉头紧蹙,翻滚着燃烧的回忆!

因为我曾徘徊在你鲜花遍地的树林里;

德拉波萨溪旁有我漫步和读书的足迹;

我还倾听过塔拉西奔腾的洪流,

追逐过科萨山麓的曙光。

可我现在心中充满悲伤却不觉羞愧,

回首时眼中饱含泪水也不会脸红;

因为我要离开的并非陌生的土地,

见我叹息的也不是陌生的人群。

这个州就是我的家,这里欢迎我,

如今我要离开这里的溪谷和高山,

我的眼睛、心脏和灵智都会变冷,

啊,亲爱的亚拉巴马,它们都将因你而变冷!

虽然很少有人知道“灵智”是什么意思,但这首诗依然非常令大家满意。

接着上场的是一个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姑娘,为了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先是停顿了一下,摆出一副悲惨的表情,然后庄严地诵道:

幻景

漆黑之夜,风雨交加,上帝的宝座高踞夜幕上空,一颗星星都没有;但惊雷滚滚,震耳欲聋,愤怒的闪电穿过云层,划破夜空,仿佛在嘲笑杰出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毫无用处,连肆虐的狂风也从它神秘的巢穴中钻出来,叫嚣着为闪电助威。

在如此黑暗、如此压抑、如此恐怖的时刻,我不禁为人类的命运发出哀叹!

我最亲爱的朋友、师长、安慰者和指引者——我悲哀中的欢乐,我的福分,来到我的身边。她像画家笔下的仙子、美丽的女王,来自阳光明媚的伊甸园,年轻浪漫,有着超凡脱俗的漂亮身姿,脚步轻柔无声,若不是她亲切的抚触如同魔法般令人轻颤,她也会像其他谦卑的美人那样悄悄地溜走,踪影全无。她指着外面的狂风暴雨,脸上笼罩着一层奇特的愁容,仿佛十二月披挂的严霜,催促我思考它们所代表的意义。

这一通噩梦般的长篇大论占据了差不多十页稿纸,并且不出意外地仍旧以一段毁灭性的说教结尾,足以将非长老会信徒贬损得一无是处,为此这篇作文获得了一等奖,被认为是当天晚上的最优秀作品。校长亲自为作者颁奖,然后发表了热烈的演讲。他说,这是他迄今为止听过的“最优美”的文章,就连丹尼尔·韦伯斯特[2]本人听了很可能也会赞不绝口。

顺便说一下,动不动就用“美妙”之类的字眼、将人生经历称为“人生的一页”的文章在当时极为盛行,比任何时候都要常见。

这时候校长的醉意已经发展到了让人对他产生“和蔼可亲”的错觉的程度,只见他面带亲切的笑容,把椅子推到一边,转身背朝观众,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准备考地理。可他的手不听使唤,画得一塌糊涂,观众席传出一阵阵地窃笑。他知道大家是在笑他画得不好,连忙动手修改,擦掉一些线,重新画上,结果画得更加七扭八歪,窃笑声越来越响。他索性横下一条心,对笑声充耳不闻,全神贯注地修改起画作来。改了一会儿,他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盯着他的背,以为自己这下终于画对了,不承想窃笑声再次响起,越发肆无忌惮。殊不知事出有因,原来校长的头顶上方有个阁楼,阁楼天窗正对着他的头顶,天窗里垂下一根绳子,绳子拴着一只猫的腰,把它挂在半空,猫嘴里塞了一块破布,头上也包着破布,防止它乱叫。缓缓下降的过程中,猫翘起身子用爪子去抓绳子,身子跟着摆来摆去,爪子到处乱挠,大家的笑声越来越大——猫已经来到了距离聚精会神画图的校长头顶不到六英寸的地方,而且还在继续下降。终于,猫的爪子触到了校长的假发,在绝望之中一把将它揪住,随即,猫和假发一起升上了阁楼,校长的秃头被灯光映照得光彩夺目——招牌匠的儿子偷偷地给他的脑袋涂了一层金漆!

大会就此散场,孩子们大仇得报,暑假也到来了。

[1]在本章中,这几篇假装引用的作文原封不动地来自《一个西部女士的散文和诗集》,但这些文章完完全全地模仿了女学生的写作风格,因此比任何单纯的模仿更令人称道。——作者注

[2]美国著名演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