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朝着村子的方向一路飞跑,恐惧得说不出话来,不时忧心忡忡地回头看上几眼,似乎担心被人跟踪,在他们眼里,路上遇到的每一个树桩子都仿佛变成了半路杀出来的敌人,吓得他们屏住呼吸。经过村子附近的几间小房子的时候,周围突然爆发出一阵狗叫,他们更是恨不得肋生双翅,赶紧逃之夭夭。
“要是我们能在累趴下之前跑到老制革厂就好了!”汤姆上气不接下气地小声说,“我快坚持不住啦!”
哈克贝利喘着粗气,没有说话。他似乎也同意汤姆的看法,于是制革厂成了两个孩子的唯一目的地,拼了命也要赶到那里去。两人盯着他们的希望和目标,专心致志地争取胜利,渐渐地,制革厂越来越近了。最后,他们终于并排冲进敞开的厂房大门,感到心满意足。两人筋疲力尽地躺倒在可供休憩的隐蔽之处,心跳逐渐恢复正常,汤姆低声问同伴:
“哈克贝利,你觉得这事的结果会怎么样呢?”
“如果罗宾逊医生死了,我猜凶手会被绞死的。”
“你真是这么想的?”
“那还用说,我明白着呢,汤姆。”
汤姆想了一会儿,然后说:
“可谁去告发凶手哇?我们吗?”
“你在说什么呀?要是我们去告发凶手,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印第安·乔没上绞架怎么办?他肯定会想办法杀死我们,肯定会!”
“我也是这么想的,哈克。”
“要告发就让莫夫·波特去告好了,假如他真有那么蠢的话,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
汤姆没说话,继续动着脑筋。过了一会儿,他低声说:
“哈克,莫夫·波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他又怎么能告发呢?”
“他怎么会不知道?”
“因为印第安·乔杀人的时候,他的头上刚好挨了一下,晕过去了,你想想,他还能看到凶手杀人吗?他还能知道什么吗?”
“哎呀,你说得没错,汤姆!”
“还有,你再想想——说不定医生一下子把他敲死了呢!”
“不,这不可能,汤姆。他当时喝酒了,我看得出来,而且他经常喝酒。这么说吧,我爸也是个酒鬼,哪怕你把整座教堂搬起来砸到他脑袋上,都没办法让他醒酒。这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所以莫夫·波特肯定也是这个德行。但要是一个人一点酒都没沾,我就不敢保证他能不能被砸死了;这个我也没法确定。”
汤姆又默默地想了一会儿,这才说:
“哈克,你能保守秘密吗?”
“汤姆,我们必须保守秘密。你也清楚,要是我们走漏了风声,而印第安那个魔鬼又没被绞死的话,他铁定会淹死我们,就像淹死两只小猫一样,容易得很。所以我们得发誓——必须发誓才行——发誓保守秘密。”
“我赞同,这个办法再好不过了。来,你举起手来,我们发誓——”
“噢,不行,这可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小姑娘平时对你随随便便发的誓不一样,因为她们到头来总是会背叛你,一生气就把你卖了——像我们今天遇到的这种大事,就得把誓言写下来,还要用血签字画押。”
汤姆完全赞成哈克贝利的建议,这种发誓的方式既深奥又隐秘,还令人生畏,非常符合眼下这种深夜老厂房里的环境和气氛。他从月光照亮的空地上捡起一块干净的松木板,又从衣袋里掏出一片“红铁矿石”,就着月光在木板上划起字来,他向下划的时候又重又慢,十分吃力,时不时地用牙齿咬住舌头,似乎这样就能使出更多的劲儿来,只有写到向上的笔画时才能轻快一点儿。他写的誓词是这样的:
哈克·费恩和汤姆·索亚今日发誓对此事保守秘密,背叛誓言者即刻倒毙,死无葬身之地。
哈克贝利对汤姆流利的文笔和庄重的措辞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立刻从自己的衣服翻领上取下一枚别针,准备戳破手指头放血,但汤姆说:
“等等!这样不行。别针是黄铜的,上面可能有铜绿。”
“铜绿是什么东西?”
“铜绿有毒,就是这么回事。你吞一点儿尝尝就知道它的厉害了。”
汤姆拿出随身带的缝衣针,抽掉上面的线,两个孩子用针刺破了各自大拇指的指肚,挤出几滴血来。汤姆挤了好几下才凑够写出姓名首字母的血,他拿小拇指当笔,蘸着血签了名,然后教哈克写下他的姓名首字母H和F,这样宣誓就完成了。他们把松木板埋在墙根底下,举行了一个阴森恐怖的仪式,念了几句咒语,据说这些咒语有给他们的舌头上锁,并且把钥匙扔掉的法力。
就在这时,一条黑影鬼鬼祟祟地从废弃厂房另一头的破洞里钻了进来,但他俩都没注意到。
“汤姆,”哈克贝利低声说,“这样一来,我们两个就不会说出秘密了吧?永远都不能?”
“当然啦,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会保密,否则就即刻倒毙——你难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
“没错,当然明白。”
他们又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会儿话,没过多久,外面传来一声悠长凄厉的狗叫——发出声音的地方离他们不到十英尺远,两个孩子吓得抱在了一起。
“它是对着我们两个之中的哪一个叫的?”哈克贝利喘着气问。
“不知道——你从这条缝里往外看看,快点!”
“不,你去看,汤姆!”
“不行——我不敢,哈克!”
“求你啦,汤姆,它又开始叫了!”
“噢,上帝,谢天谢地!”汤姆低声说,“我听得出它的声音,是‘布尔·哈滨逊[1]’。”
“噢,太好了——告诉你吧,汤姆,我刚才差点吓死了,我还以为那是一只野狗呢!”
狗又开始嚎叫起来,两个孩子的心再次猛地一沉。
“噢,上帝!不是布尔·哈滨逊!”哈克贝利小声说,“你快看看外面,汤姆!”
尽管吓得直发抖,汤姆还是畏畏缩缩地走过去,一只眼睛贴在了裂缝上,接着他用低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啊,哈克,那是一条野狗!”
“快点,汤姆,快告诉我!它到底在对着谁叫?”
“哈克,他肯定是对着我们两个人叫的——我们不是在一起吗!”
“噢,汤姆,我觉得我们完蛋了,我死了以后一定会下地狱,因为我干了许多坏事儿。”
“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经常逃学,大人不让干的事情我偏要干!我本来应该像西德那样做个好孩子的,哪怕试一下也好——可我偏不。如果这次能活下来,逃过一劫,我一定在主日学校里好好表现!”汤姆有点抽抽噎噎地说。
“你还能叫坏孩子吗?!”哈克贝利也跟着抽抽噎噎地说道,“得了吧,汤姆·索亚,跟我比起来,你算是大好人啦。唉,上帝啊,上帝啊,上帝啊,我要是能赶上你的一半就好了。”
汤姆哽咽着低声说:
“瞧,哈克,快瞧!它是背对着我们的!”
哈克伸过头去一瞧,喜出望外。
“哈,它真的背对着我们!刚才也是这样的吗?”
“没错,可我像个傻瓜,根本没去注意。噢,真是太棒了。你说它到底是对着谁叫呢?”狗叫声停了下来。汤姆竖起耳朵听着。
“嘘!那是什么声音?”他小声问。
“听起来像——像猪打呼噜,不对——是有人在打呼噜,汤姆。”
“没错,真的是!可呼噜声是从哪边过来的呢,哈克?”
“我觉得是从另一头传过来的,反正听起来是这样的。我老爸有时候在那边过夜,和猪睡在一块儿,老天爷,要是他打起呼噜来,简直能掀了房顶。不过,我猜他不会再回到这个镇上来了。”
两个孩子胸中再次燃起了冒险的热情。
“哈克,要是我在前面走,你愿意跟我一起过去看看吗?”
“我不太想去,汤姆,万一印第安·乔躲在那边怎么办?”
汤姆有些动摇,但两人还是抵挡不住**,打算过去试试,他们约定,假如呼噜声停了,就马上逃跑。于是,他们一前一后、踮着脚、偷偷摸摸地走了过去,来到离打呼噜的人不到五步远的地方,汤姆踩断了一根树枝,弄出“啪”的一声脆响,那个男人咕哝了一声,拧了拧身子,脸恰好转到了月光底下。原来是莫夫·波特。刚才男人翻身的时候,两个孩子吓得心跳骤停,以为这下子逃不掉了,现在恐惧又过去了,他们踮着脚穿过破烂的挡雨板,走出一小段之后,两人停住脚步,互相道别。就在这时,夜空中再次响起了凄厉悠长的狗叫声!他们转身一看,发现那条不知道是谁家的狗就站在离躺着的波特几英尺开外的地方,脸朝着波特,鼻尖朝天,正在嚎叫。
“噢,我的天哪,原来狗是对着他号丧呢!”两个孩子不约而同地惊呼。
“嘿,汤姆,我听说大约两个星期以前,有条野狗半夜跑到约翰尼·米勒家外面嚎叫;就在那天晚上,还有一只夜鹰飞进他们家,停在楼梯栏杆上叫个不停,可当时并没有死人。”
“嗯,我也知道这事儿,虽说没死人,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六,格雷西·米勒摔倒在厨房的火炉上,烧得很惨,这也是真的吧?”
“没错,但她并没有死,而且现在伤好多了。”
“好吧,那你等着瞧,和莫夫·波特一样,她早晚要死,他俩都注定完蛋。黑人都这么说,他们对这样的事特别精通,哈克。”
两个人心事重重地道了别。汤姆爬进自己的卧室窗户时,天都快亮了,他格外小心地脱下衣服睡觉,还以为没人知道自己晚上偷跑出去,却不曾料到此时轻声打着呼噜的西德并没有睡着,早就醒了一个小时了。
汤姆醒来时,西德已经穿好衣服出去了。天色已经大亮,时间显然不早了,周围的气氛也十分不对劲。汤姆害怕起来:为什么没人叫他起床?像往常一样强行把他揪出被窝?他的心中充满了不祥的预感。五分钟不到,他就穿好衣服走下楼,感觉浑身酸痛、昏昏欲睡。全家人已经吃完了早饭,可依然围坐在桌边,没人责备汤姆,但大家的眼光躲躲闪闪,似乎不愿意看着他,全都神情严肃,默不作声,这让汤姆更加做贼心虚起来。他坐下来,竭力想装出一副快活的模样,当然没有成功,没人对他微笑,甚至对他无动于衷,他只能默默地坐着,垂头丧气到了极点。
早餐过后,姨妈把汤姆叫到一边,想到这下终于要挨揍了,心情压抑的汤姆甚至松了一口气,然而姨妈并没有动他一根手指头,只是对着他抹眼泪,质问他怎么可以让她这把年纪的人如此伤心,最后她告诉汤姆干脆就继续胡闹吧,将来毁了他自己,也顺便让她和她的一头灰发睡进坟墓里去,反正她再怎么努力去教导汤姆也是没有用的。这番话比一千下鞭打还要让人难过,在汤姆的心上造成了远甚于肉体的苦痛。他号啕大哭,恳求姨妈原谅,一遍又一遍地保证痛改前非,姨妈终于饶恕了他,可他却觉得自己并没有彻底得到原谅,因此还是有些心虚。
出门的时候,汤姆感到非常伤心,甚至忘记了报复告密的西德,所以西德从后门提早溜走的举动显得十分没有必要。他愁眉苦脸地慢慢走到学校,和乔·哈珀一起挨了一顿鞭子,因为他们前一天逃了学,挨打的时候,他心不在焉地想着更让自己忧伤的心事,连受罚也不在乎了。然后他回到座位,胳膊肘撑在桌面上,双手托腮,盯着墙壁呆呆地发愣,似乎痛苦到了极点,根本没察觉胳膊肘压在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过了很长时间,他才缓慢而忧伤地换了个姿势,叹息着拿起它,拆开包在外面的纸,看到里面的东西,他紧接着又是一声沉重绝望的长叹,心也跟着碎了。纸包里面是他的黄铜门把手!
这玩意儿如同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羽毛,彻底把汤姆压垮了。
[1]如果哈滨逊先生有个名字叫“布尔”的奴隶,汤姆会称呼他“哈滨逊的布尔”,但如果哈滨逊先生的儿子或者狗叫作“布尔”的话,汤姆会叫他“布尔·哈滨逊”。——作者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