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鬼鬼祟祟、躲躲闪闪地穿过几条小巷,避开了回来上下午的课的同学们,然后才放慢脚步,闷闷不乐地走着。他来来回回地在一条小溪上跨越了两三次,因为孩子们中间流传着一个迷信的说法:跨过流水之后,别人就追不上你了。走了半小时,他消失在坐落于卡迪夫山山顶的道格拉斯庄园后方,山谷中的学校被他远远甩在了身后,已经看不清楚了。他钻进一片没有现成道路的茂密树林,越过杂草和树丛,来到密林中央,这里有一棵枝叶铺天盖地的大橡树,汤姆坐在长满青苔的树下。正午的天气异常闷热,树林中一丝微风也没有,连鸟儿也停止了歌唱,整个大自然昏昏欲睡,只除了远处偶尔传来啄木鸟捉虫的“笃笃”声,衬托得寂静的树林更加与世隔绝、静谧无声。汤姆的灵魂沉浸其中,越发尝到孤寂忧愁的滋味。他拿胳膊肘拄着膝盖,双手托着下巴,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沉思冥想了很长时间。在他看来,人生就是无尽的麻烦和折磨,这让他不禁羡慕起了最近去世的吉米·霍奇斯,无论如何,这个老头儿现在已经得到了解脱,躺在那里与林间的飒飒风声和坟前摇曳的花草相依为伴,永远长眠在梦境之中,不会被任何烦心事打扰。想到这里,汤姆真心希望自己先前在主日学校里,这样他现在就能了无牵挂地死去。至于那个女孩,他又做了什么?——什么都没做错!可她却无视他的好意,把他当成一条狗来对待——货真价实的狗,总有一天她会后悔——可到了那时或许为时已晚,他要是能暂时地死去一阵子,那该有多好啊!
不过,年轻人的心情总是乐观愉快的,不可能长久地处于压抑状态,汤姆游离到死后世界的思绪很快就不知不觉地回到此世今生的牵挂上:假如他现在转身就走,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会怎么样呢?假如他远走高飞,逃到无人知晓的海外,永远不回来,会有什么后果?她会怎么想?他又想起自己曾经想做个小丑的念头,但这个打算现在只让他觉得厌恶。小丑穿着圆点紧身衣、插科打诨的形象实在不符合精神层次如今已然升华到高尚庄严的浪漫境界的汤姆,不,他宁愿成为一名士兵,经过漫长岁月,立下赫赫战功之后再荣归故里……不,还不如与印第安人为伍,和他们一起猎捕野牛,在遥远西部的崇山峻岭和人迹罕至的大平原英勇作战,最终成为伟大的酋长之后再回来,头上插满羽毛,脸上描绘着可怖的油彩图案,在某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夏日早晨,骑着高头大马昂首阔步地闯入主日学校,发出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吼叫。那时他的同学们一定既恐惧又羡慕,无法将视线从他身上挪开。不,这还不够,还有比做酋长更加威风神气的事情——他要做一名海盗!对,就这么定了!光芒万丈的辉煌未来就摆在他面前,他的名字将会彪炳史册,凡是听到它的人都会不寒而栗!他将指挥一艘名叫“风暴之魂”的黑色长快艇,船头飘扬着可怕的海盗旗,在波涛腾跃的大海中劈波斩浪!待到功成名就之时,他会突然出现在家乡的小村庄,大步走进教堂,面色黝黑、饱经风霜,身穿黑色天鹅绒紧身上衣和海盗短裤,脚蹬长筒靴,肩披猩红色绶带,腰带上别着马枪,身侧挂着一把血迹斑斑的生锈短剑,宽边软帽上的翎毛摇摇摆摆,迎风招展的海盗旗上绣着骷髅和白骨交叉的图案。人们在他背后激动地窃窃私语:“瞧啊,这就是那个赫赫有名的海盗,汤姆·索亚!——南美洲北岸的黑衣复仇者!”
没错,汤姆的职业生涯已经确定——他要离家做海盗,第二天一早就开始。因此他现在必须做好准备,把手头所有的资源都收集到一起。他走到附近的一根烂圆木前面,掏出巴洛牌小刀,对准圆木一端下方的地面挖了起来。刀尖很快便触到了一块木头,听声音木头下方是空的,他伸出手去,手心对着土坑,煞有介事地念起了咒语:“没来的,快来!已经来了的,别走!”
然后,他把木头表面的泥土刮掉,原来那是一块看上去像箱子盖的松木板。汤姆掀起松木板,下面露出一只小宝箱,箱子底和四个边也都是松木的,箱子里有一颗石头弹珠。汤姆非常吃惊,疑惑不解地挠着头发,说:
“嘿,真是太奇怪了!”
他生气地把弹珠丢到一旁,站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这是因为他迷信的一个说法不灵验了,他的小伙伴们可是都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假如你把一颗弹珠埋在土里,同时念诵特定的咒语,两个星期之后再念着同样的咒语挖开埋弹珠的地方,你会发现自己丢失过的所有弹珠都回来了,聚集在那个坑里,而且无论你是在哪儿丢掉的它们。现在他却发现这样做失败了,汤姆的信念完全动摇了,毕竟他以前听别人说过的可都是些成功的例子,没有一次失败了的。他自己也曾经试验过几次,但每次都忘记了弹珠埋藏的位置。他又思索了好一会儿,最后断定是某个巫婆从中作梗,破坏了魔咒的法力。他觉得这个解释完全说得通,于是开始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一小片沙地。沙地中间有个漏斗形的小坑,他趴在地上,嘴巴对着沙坑,叫道——
“蚂蚁,蚂蚁,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蚂蚁,蚂蚁,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坑里的沙子开始动起来,一只小黑虫爬出来,又飞快地钻了回去。
“它不愿意说!这么说,果然是巫婆捣的鬼,我就知道!”
汤姆很清楚和巫婆斗是白费劲,他只能自认倒霉,但他忽然又想起刚才扔到一边的那颗弹珠,就跑回去仔细地找起来,可惜没有找到,他只好走到宝箱旁边,小心地站在刚才扔弹珠时站的位置,从口袋里又拿出一颗新弹珠,朝同一个方向一扔,嘴里念叨:
“兄弟,去找你的兄弟吧!”
他紧盯着弹珠落下去的地方,跟着跑过去一看,发现这颗弹珠旁边并没有出现先前那颗扔掉的弹珠,说明这一颗要么落得太近,要么落得太远。于是他又试了两次,最后一次成功了,先前那颗弹珠就躺在离新弹珠不到一英尺的地方。
就在这时,树林里的绿色小道上突然传来铁皮玩具小号的吹奏声。汤姆立刻脱掉外套和裤子,放下背带系在腰上,拨开烂圆木后方的灌木丛,从里面找出一副简陋的弓箭、一把木板条削成的剑和一只铁皮小号,飞快地拿起这些东西,赤着脚、敞着怀,上蹿下跳地离开原地,拖在身后的衬衫随着他的动作飘飘摇摇。他很快便在一棵大榆树底下停住脚,回应般地吹了一声喇叭,然后踮起脚,警惕地左右张望,并且小心翼翼地对着想象中的“同伴们”说:
“先不要动,好汉们!等我吹号之后再出击!”
这时,乔·哈珀出现了。他和汤姆一样轻装上阵、手持武器。汤姆叫道:
“站住!来者何人?竟敢不经我的许可,擅闯舍伍德[1]森林?”
“我吉斯本的盖伊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从来用不着什么许可。你是何人,竟敢——竟敢——”
“竟敢口出狂言。”汤姆提醒他。他们是按照“书上的台词”对话,对话的内容全都是死记硬背的。
“你是何人,竟敢口出狂言?”
“我乃罗宾汉是也!胆小鼠辈,过来尝尝我的厉害!”
“你真的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绿林好汉?今天我倒要和你较量较量,看看谁才是这片树林的霸主!看招!”
他们举起各自的板条剑,把其他东西往地上一扔,摆好击剑的架势,脚尖对着脚尖,一本正经地按照“两上两下”的样式,你来我往地比画起来。
汤姆边打边说:“要是你真的精通剑法,那就把所有的本事都使出来吧!”
于是两个人使出了全身的本事,一直打到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这时汤姆又开口了:
“倒下!倒下!你怎么不倒下?”
“嘿!为什么让我倒下?招架不住的是你,还不赶紧倒下认输!”
“哼!胡说八道!书上可没写着让我倒下,上面说的是‘然后他反手一剑,刺死了可怜的吉斯本的盖伊’,你现在应该转过身去,让我刺中你的后背。”
书上的权威说法不容违背,乔只好转过身去,让汤姆刺他一剑,然后装死倒在地上。
“现在,”站起来之后,乔说,“你得让我杀掉你,这样才公平。”
“嘿,那可不行,书上没这么写。”
“哼,你就是个小气鬼!”
“哎呀,乔,听我说,你可以扮成塔克修士或者磨坊主的儿子马奇,拿铁头棍子揍我一顿;或者我来扮演诺丁汉的治安官,你暂时扮一次罗宾汉,把我杀掉。”
这倒是个让人满意的想法,两个人都照办了。后来汤姆又扮演罗宾汉,被那个阴险狡诈的修女给害了,伤口没包扎好,流血过多,精疲力竭。最后乔扮演了一群哭泣的绿林好汉,伤心地拖着扮演罗宾汉的汤姆向前走,把“罗宾汉”的弓塞到他失去力气的双手之中。汤姆说:“这支箭落到哪里,哪里的绿树之下就是可怜的罗宾汉的埋骨之处。”说完,他射出一箭,倒地“死去”,却正好倒在一丛荨麻上,汤姆一下子蹦了起来,被荨麻扎得上蹿下跳的模样完全不像是一具“尸体”。
两个孩子穿好衣服,把演戏用的道具藏起来之后就离开了,想到现在已经没有了绿林好汉,他们很伤心,很想知道现代文明有什么优点可以弥补他们的损失。他们说,宁可在舍伍德森林做一年的绿林好汉,也不愿意当一辈子的美国总统。
[1]英国诺丁山以北,是《罗宾汉与吉斯本的盖伊》的故事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