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目的的具体化,是一个组织奋力争取所需达到的一种状况。具体地讲,目标是根据企业宗旨而提出的企业(组织)在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预期成果。
实行目标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总是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开始,然后由上而下地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目标之间通常是一种“目的手段”的关系。某一级的目标,需要用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就成为下一级的次目标,按级顺推下去,直到作业层的作业目标,从而构成一种锁链式的目标体系。
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是目标管理最重要的阶段,它可以细分为四个步骤:
——高层管理预定目标
这个目标既可以由上级提出,再与下级讨论,也可以由下级提出,由上级审批。无论哪种方式,必须共同商量决定。同时它还是一个暂时的、可以改变的目标预案。领导必须根据企业的使命和发展战略,正确评价客观环境带来的机会和挑战,更要对本企业的优劣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对组织应完成的目标有一个足够的认识。
——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在目标管理中,要求每一个分目标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因此设定目标之后,就需要重新认识现有组织结构,并根据目标体系要求进行调整。
——明确下级的目标
首先要向下级明确组织的远景规划和发展目标,随后再确定下级的分目标。在讨论中上级要尊重下级,耐心倾听下级意见,指导他们制定一致性和支持性目标。分目标尽量做到具体化,同时还要分清轻重缓急,防止顾此失彼。制定的分目标既要有挑战性,同时又要有可操作性。员工和部门之间的分目标要和其他的分目标之间协调一致,从而更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
——上级和下级要达成一致意见
分目标确定之后,要授予下级相应的一些资源配置的权力,从而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可以由下级写成书面协议,并编制目标记录卡片,由组织汇总所有资料后,制成组织的目标图。
目标既定,主管人员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人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如果在明确了目标之后,作为上级主管人员还像从前那样事必躬亲,便违背了目标管理的宗旨,不能获得目标管理的效果。
目标管理强调结果,重视自主、自治和自觉,但这并不等于上级在确定目标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恰恰相反,由于形成了目标体系,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牵动全局。因此,管理者在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要通过双方经常接触的机会和信息反馈渠道进行不间断检查;其次,要向下级说明进度,加强彼此间的互相协调;最后,要积极帮助下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当出现严重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意外、不可测等事件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方法,修正原定的目标。
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管理者要事先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可以包括自检、互检和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达到预定的期限后,下级首先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书面报告,然后上下级一起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主要是事先确定的目标。
对于最终结果,应当根据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同时讨论下一阶段目标,开始制定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