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不再是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一般个体完全不相合。恋情进了更深一层,人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因为赋予这种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
原来,由于个人受到种族之灵的鼓舞,知道种族远比个体事件重大,如今又受种族的特别托付,而以制造完全个性化、有一定构成的子孙的无限存续为目的。最初的这种构成,使他摇身一变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了“母亲”,这一切完全都是特定的。
带有这种超绝的重要价值参与事件活动的感觉,使陷入情海中的人,显得不同流俗,在他们非常形而下的愿望中,也穿上超自然的衣服。为此,即使最平凡的人物,恋爱也变成了生活中最富于诗味的插曲。这种场合,恋爱事件往往带有喜剧的色彩。在被种族客观化的意志命令表现在恋人的意识中时,由于发现可以和爱侣结合,而戴上预想中无限幸福的面具。达到恋情的最高度,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圆满地达成此恋情,则顿感人生索然无味,毫无乐趣,连生命也丧失所有的魅力。
因此,对人生的嫌恶,战胜对死亡的恐惧,而生命往往自发地缩短。这类人的意志,如不是被引进种族意志的旋涡中,也是种族意志绝对压倒个人意志。所以,他们若不能在前者的情形中活动,也拒绝在后者的情形下苟活。这时候的个体,当作集中于某对象的怀着无限憧憬的种族意志的容器,未免太过脆弱。所以,“自然”为了挽救人的性命,便在这种绝望状态的意识上覆上所谓“疯狂”的面纱,否则,势必发生自杀或殉情的惨剧。社会上各种不同年龄的男女,都经常发生这类现象,足以证明上述解说是真实的。
话又说回来,并非不能达成的恋爱,才招致悲剧的结局,既遂的恋情,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所要求的往往和当事者个人的幸福发生剧烈冲突,和他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一致,破坏了他由这些事情所建立的生活计划。并且,恋爱不但往往和外部的事情相矛盾,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相矛盾,离开性的关系来观察恋爱对象,甚至也有憎厌、轻蔑、嫌恶的感觉。
但是,由于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所以,恋爱中人对自己嫌忌的性质,闭着眼睛,毫不理会,一心只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完成任务之后,这种妄想就立刻消失,而遗下了讨厌的终生包袱。我们往往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妇,我们常感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做出这样的选择?”
上述的说明,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因此,古希腊、古罗马人常说,爱神的表现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都有令人难以忍耐之处,将会使他将来的生命痛苦,却又毫不畏缩退却。
你的胸中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怎样,
我只知道爱你。
他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关于第三者,关于将来的新生命,但因妄想包围着他们,他们自以为是追求自己的目的。不管在什么场合,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都是伟大的标记。所以,激烈的恋情也能赋予崇高的色彩,所以能成为文学歌颂讽喻的题材。
最后再谈到,**也有对象之间非常憎恶和势不两立的现象,柏拉图把这种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尽心尽力,对方却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这就像莎翁所说:“我爱你,也恨你!”(莎翁名剧《辛白林》第3幕第5景的情形)。
这种又爱又恨的心理,往往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这种事件,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中发现许多例子。歌德说得好:
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情形?
恋爱中的男人,对对方的冷酷态度,或者以他的苦恼作为自己快乐的女人的虚荣心,称之为“惨酷”,实际上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彼时他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这种冲动毫不理会理性列举的所有理由,无视周遭的事事物物,只知绝对地追求自己的目的,毫不放松,更不会放弃。
因为恋爱的热情未得到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彼特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的同时,又具备文才的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所苦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彼特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神和个人的守神无时无地不在战争之中,前者是后者的迫害者、是仇敌,它为了贯彻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幸福也变成它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3部第3幕的2、3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造成此事实的基础,是因为我们本质的根在种族中,所以,种族具有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觉出个中道理,把种族守神丘比特予以人格化,虽然他的容貌是天真无邪的,但他却是残酷的、充满敌意的、吹毛求疵的恶神,也是专制的、反复无常的恶魔,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厄洛斯[16]啊!你是统治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以及翅膀,盲目,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是象征恋爱的不定无常,但这里的不定,通常是在满足恋情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依赖着一种幻想,这种妄想能使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显得有利于个人。所以,造化的欺骗,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后就消失不见。个体被种族之灵遗弃后,又回复到原来的狭隘和贫弱,回顾过往,才知道费了偌大的气力,经过长期勇猛努力的代价,除了性的满足外,竟然没有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是,个体并不比以前幸福,于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所以,珀尔修斯遗弃安德洛墨达[17]一点儿也不足为怪。如果彼特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后的母鸟一样,戛然而止,沉寂无闻了。
这篇《**的形而上学》对目前正卷入**欲海中之人,可能非常不中听。
一般人总认为恋爱结婚是基于理智的选择,但“理智”两个字实不足以解释那五花八门、千变万化的男女恋爱和结婚的现象。古代喜剧作家也说:
爱情本身毫无规则,不可分类,我们当然也就条分缕析地来处理它。
恋爱的结婚是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当然,这情形当事者是懵然不知,总以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其真正目的在两人可能产出的新个体上,他们由这目的而结合,尔后,再尽可能努力地取得步调的和谐。激恋的本质是本能的妄想,但其他方面也还有很多完全相异的因素存在。
如前所说,这种妄想必定会消失,接着其他方面的因素显现出来,因而恋爱、结婚通常结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谚语说:
“为爱情而结婚的人,必定生活于悲哀中。”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维持种族的安排,只要生殖目的达成了,造化就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由双方家长安排的,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联姻”,反而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姻,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总带上现实的色彩,并且它不会自己消失。
再说,它总是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目标,所以,这样的结合毫无疑问是幸福的。但对第二代则不利。面临婚姻抉择的男子,为金钱而不顾自己之所好和满足,他是为个体而生存,不是为种族,这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原则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蔑视。相反,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
当她的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来劝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种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来看,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兼得,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中的一方?是的,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热情”和“实利”携手并进的情形极为罕有。大多数人在肉体、道德或智慧方面都有值得悲悯的状态,但结婚不是由普通单纯的选择或爱好所产生,而是由所有的外在顾虑而决定,所谓“偶然的结合”,也有其中某部分的原因。至于实利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顾虑到某种程度的“喜爱”,这就是所谓与种族守神的妥协。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这是因为结婚的本质,不是为了现时人们的幸福,而是为未出世的子女着想。但激烈的**中也有真正白首偕老、互得慰藉的,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出的感情,就是还得附以“性向一致”为基础的友情。这种友情大抵在**获得满足、消失之后才表现出来。
通常是这样的:起初为了新生命而成立**的诸条件——在肉体、道德、智慧方面相补、相适的各种性质,在这两人之间的气质或精神上又能保持相互补充的关系,因而产生心情的调和。
这里所论**的形而上学,和我的全部形而上学具有精密的联系,而且,后者可以作为前者的注释。我且以下述几句话作为总括。
为满足性欲而做的选择,准备很周全,并且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上升到激烈的恋爱。前面我已经谈过,这个选择,事实上是人类参与构成下一代的活动。
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前面几章中,可确证出这项重大的参与活动有两点真理。
第一,人的本质不会消灭,它永远存在于次一时代的种族中,因为那种活泼、热心的参与,不是从省察和企划而来的,而是从人类本性最深奥的特质和冲动那里产生的,如果人会完全死灭,或者只是以和他完全相异的典型或以完全不同的种族来接续他,这样的话,我相信这种参与不致那样牢固,也不能给人那么大的影响力。
第二,人的本质(物自体)大多存在于种族中,而不在个人,因为对种族特殊构成的关心,是以恋爱事件为根本,不论任何人,唯有此关心,他才有超越意志的崇高表现,爱情的成败对人的影响也最敏锐,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特殊的感情事件”。这方面的利害若表现得强烈明确,他就完全忽视其他一切,必要时还被充当牺牲品。
由此,足可证明,种族利益远比个体利益重大,我们直接生存于种族中,而不是为个体生存。但恋爱中的男人,不堪秋波一瞥,竟致完全放弃自己,为心爱的女人不惜奉献任何牺牲,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没别的原因,那只是为了索求女人不灭的部分,因为其他的任何要求,总会破灭。
热烈、痴心、活泼地追求一个女人,就是对“我们本质的结合难以打破”和“我们的本质是永存于种族中”的直接证明。如果以为“种族永存”是件芝麻小事,或者毫不介意,那就大错特错了。产生这种错误,是因为他这样想:所谓种族永续,虽然和我们相近似,但并不是任何方面都和我们相同,而且也是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后代。这种想法,只是从外部的认识出发,只看到我们的直觉所能了解的种族外貌,不是从内在本质着眼。
实际上,唯有这种内在的本质,才是我们的意识的根柢,比意识更能发生直接的作用,它脱离了实体个体化的原则,而存在于一切个体之中,不论是并存或续存,与个体合而为一,这就是生活的意志,切实地要求生命和永续。所以,这是避免死亡的命运、不受死亡攻击的唯一办法。但那时的状态并不比现在更好。
因而,人在生存中,个体的现象就是不断的烦恼和努力。如何解脱我们的烦恼和努力?唯赖“生存意志”的否定。由此,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树干,在种族中停止生存。那时候的情形又将是个什么样子呢?到底有没有“生存的意志”?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自由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到构成这概念的材料。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之为“涅槃”,即从根本上断绝人生各种欲望而达到的一种至高快乐境界,这也是人类一切的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现在,如果我们注视混杂的人生,就会发现人们尽是为穷困和不幸所烦,再不然,就是充满无穷无尽的欲求。为了防止各色各样的烦恼,虽然每人都尽了全力,但除了只能保持这烦恼个体的片刻存在外,再也不敢有其他的期望。然而,在这纷乱无意义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彼此思慕的目光,不过,他们的眼色中,为何总是显得那么隐秘,那么畏惧旁人,那么偷偷摸摸的?因为他们是叛徒,他们故意地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穷困和悲惨又传续下去。他们沿袭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悲喜人生的戏幕。
注释
[1] 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
[2] 布瓦洛(1636—1711),法国诗人。
[3] 雅科波·奥尔蒂斯,意大利作家福斯可洛(1778—1827)的书信体小说《雅科波·奥尔蒂斯的最后书简》的主角,也是殉情而死,同属“维特”系列小说。
[4] 普拉德纳尔(1744—1818),德国医学家兼人类学家。
[5] 席拉克,犹太人,公元前二百年左右在耶路撒冷以希伯来语编撰《道德训集录》,后来,他的孙子又把它译为希腊语。
[6] 冉蒂佩,苏格拉底之妻,无论哪一点,都不足以和苏格拉底相匹配,她是个缺少理性而泼辣的悍妇。
[7] 丢勒(1471—1528),德国画家与雕塑家。
[8] 胡斐兰德(1762—1836),德国医学家。
[9] 帕拉西尔苏斯(1493—1541),瑞士化学家,兼通医学,并研究神学。
[10] 乌利雅斯,为大卫王手下大将,大卫王先唆使他与妻巴德瑞芭离婚,复又谋杀之,娶巴德瑞芭为妻。
[11] 阿勒曼(1547—1614),西班牙小说家。
[12] 卡尔德隆(1600—1681),西班牙剧作家。
[13] 泽诺比娅,古代巴尔迈拉国的女王,曾侵略叙利亚,公元270年被罗马军团捕获。
[14] 商福特(1741—1794),法国作家,悲观主义者。
[15] 《十日谈》,中世纪意大利作家薄伽丘(1313—1375)的名著。
[16] 希腊的Erōs即罗马的Amon,司恋爱之神。
[17] 珀尔修斯是阿迪卡王子,于塞里福斯岛得王女安德洛墨达之肋,杀死人头牛身怪物。和她结婚,但最后又遗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