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代雄主勤政事 慧眼识人 知才善任(1 / 1)

永乐年间,臣僚勤于职守,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能臣和名臣,这与明成祖、知人善任是分不开的。明成祖有用人方面赏罚分明,量才适用,不拘品级,且能以诚待人。他鼓励臣下直言进谏,但大事还是由个人决断。这是他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明成祖驭臣下威严,无论是藩邸旧人,还是建文降臣,都在各自的职位上尽心尽职,不敢稍有懈怠。有功者赏,有罪者罚,毫不含糊。

明成祖登上帝位后,就重用了一批藩邸旧人。这些人随明成祖起兵靖难,南征北战、出生入死,胜利后都身居高位,但丝毫不敢骄横。明成祖即位不久,就戒谕这些旧臣“当思自保。凡人致富贵难,保富贵尤难。尔等从联数年,万死一生,今皆身有封爵,禄及子孙,可谓难矣,但当思保之。夫有功则赏,有罪则罚,联不敢曲宥”。

后来,明成祖在授予薛禄等靖难功臣铁券时,又戒谕他们说:“位高易骄,禄厚易侈,直思得之不易,保之惟艰。则安荣始终,传及后嗣,勉之勉之!"仔细翻检一下《明实录》就会发现明成祖经常教导这些旧日功臣,要他们善自保全,不要重蹈历史上经常见到的骄横致祸的覆辙。

明成祖执法如山,对那些失职造成恶果的,轻则降级或免职,重则下狱或处死。监察御史王愈和刑部、锦衣卫官四人,会决死囚,却误杀无罪者四人。明成祖闻知后,立命刑部将王愈等四人逮捕,即日“四人皆弃市”。三法司是执法机关,明成祖一再告谕三法司要“洁己爱民”,执法公平,不得收受贿赂。否则, “犯赃必论如法”。

明成祖手握大权,大臣们常怀敬畏之心,在职上不敢稍有懈怠,甚至有些提心吊胆。永乐十九年(1421)冬,明成祖准备第三次亲征漠北,户部尚书夏原吉和兵部尚书方宾都表示反对,夏原吉被下狱,方宾自杀,明成祖命礼部尚书吕震兼户、兵二部尚书事。吕震十分害怕,明成祖便命十名官校形影不离吕震左右,对他们说: “若(吕)震自尽,尔十人皆死。"一个礼部尚书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其他臣僚了。

明成祖对臣下是有威严的一面,也有颇具人情味的一面,这就是人们评价其时所说的“恩威并施”吧。解缙和胡广是同乡,又是同学,在朝又同为内阁学士,明成祖居然为他们二家的子女做起媒来。后来,解缙员下狱致死,但他的儿子还娶了胡广的女儿。

永乐七年(1409)正月,明成祖传下诏令,从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放假十天,臣民一起欢度元宵佳节。在这十天当里, “百官朝参不奏事,听军民张灯饮酒为乐,弛夜禁”。明清时期元宵节放假就源于此。这也是明成祖关心臣民生活一个很小的例子。

永乐七年十月,这一年冬天北京特别冷,明成祖怕群臣早前奏事时久立不堪,便于常朝后御便殿举行议事,诸臣有事依次入奏,无事回衙治事,免得久立受冻之若。

明成祖即位伊始,对所谓变更祖制者处治很严。大理寺少卿虞谦自陈道,他在建文时期曾建议,天下僧道每人只准有田五亩耕地,余者归官,不足者官府补足。他自请“当坐改旧制之罪”。明成祖笑着说:“此秀才辟老佛也。”并没有对虞谦治罪。对所谓变乱祖制者,明成祖也是区别对待的。

赏罚分明是吏治清明的主要途径,明成祖对此十分关注。有时明成祖处罚臣下极严厉,几近残酷,但对有功之臣的封赏也是很大方的。

明成祖对内外臣僚严加考察,并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凡有人被弹劾,若罪行较轻,则以“致仕”的名义命其还乡。唐宋时的大臣以致“仕为荣,明代以致仕为耻,原因即源于此。所以明代臣僚有致仕的,其墓志铭多不写致仕字样。

明成祖执法严厉,那怕是靖难功臣,也不得因功掩过,有罪仍然按刑律惩治。以前,历朝功臣骄横不法者不乏其人,永乐年间则几乎看不到这类事,这与明成祖驭臣下有术是分不开的。有一次,刑部在给几个靖难功臣定罪时,请求念其旧功,从轻处罚,受到明成祖的训斥,而坚持从公论处。明成祖说道:

“朝廷大公至正之道,有功则赏,有过则刑。刑赏者,治天下之大法,不以功掩过,不以私废公。此辈征讨之功,既酬之以爵发臭,今有犯而不罪,是纵恶也。纵恶何以治天下?其论如律。”

这段话很典型地代表了明成祖的赏罚观,这也是他一生的事业能取得很大成功的重要原因。

对有功之人,明成祖不吝升赏。例如,在“靖难之役”中立下功劳的人,即使已死,仍按照其功追封。张玉战死于东昌之役,明成祖追封他为荣国公。他担心对靖难功臣封赏不当,又命丘福等人提出建议,又封赏了一批遗漏功臣。对建文旧臣,只要放弃敌对态度,归降后都一律予以任用,且论功行赏。

永乐年间的许多治国名臣多是归降的建文旧臣,例如,杨士奇、杨荣、解缙、蹇义、夏原吉等人都是,他们在永乐年间和以后的几朝中,都卓有建树,屡次受到明成祖的升赏。杨荣在军事上多有功绩,他回乡时,明成祖特地命宦官随侍,以示荣宠。 “内臣随侍,则唯永乐间杨荣。”宦官是专门侍候皇帝的人,明成祖却让宦官去随侍一个建文旧臣,且在有明一代独一无二,这种恩遇令满朝文武无不咂舌。

永乐十年(1412)二月,明成祖给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人诰命, “并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及妻如制,盖特恩云”。这是对他们忠于新朝的报偿,激励他们继续为新朝立功。得到这种“特恩”的在藩邸旧臣中很少见到。也就在这年元宵节,夏原吉陪着母亲观灯,明成祖闻知后,立即命宦官带钞二百锭,前去赐予夏原吉的母亲。这虽说是件小事,但反映了明成祖和有功于国家的大臣之间的那种亲密关系。

明成祖对臣下的提拔和降级十分慎重,他曾对身边的大臣说: “人君进一人退一人,皆不可苟,必须厌服众心。若进一人而天下皆知其善,则谁不为善?退一人而天下皆知其恶,则谁敢为恶?无善而进,是出私爱;无恶而退,是出私恶。徇私而行,将何以服天下?"

明成祖的这段话并不晦涩难懂,但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很多。即使在今天看来,这段话也仍然对后人大有启迪。明成祖懂得这一点,并这样去做了,这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较为成功的一个帝王。

明成祖还有个非常高明之处,即升赏臣下局限于旧的章程,而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尽量地“录功而略过”,以鼓励臣下争相立功。永乐四年(1406)六月,总督海运的陈瑄奏称,通过海运前往天津卫的海船应同日起航,但有三十艘船晚了五天才起航,虽同时到达,亦无所损,但应治未同日起航之罪。明成祖却未予治罪,还对身边大臣说了一段很耐人寻味的话: “始虑海寇为患,故敕令同发。今已济而无损,虽违约当惩,然海运甚艰,其动可以赎过矣。凡用人者,录功而略过,则人奋于功;若计过而略功,则救过之不暇,何暇功哉!”这种鼓励臣下奋勇立功的做法是很高明的。

明成祖在选才时求其精,但他清楚地知道人无完人,所以用人时要取其所长,量才适用。

永乐二年(1404)年初,明成祖第一次开科取进士就达四百七十二人。永乐十年(1412)二月,明成祖决定改变这种取士过多的做法,敕谕礼部臣说: “数科取士颇多,不免玉石杂进。今取毋过百人,其务精择。收散木累百,不若良材一株也。”

从此以后,永乐年间每科取士都在百人以内。选才务求其精,但人各有长短,应各用其所长。明成祖曾对吏部臣说: “用人之道,各随所长。才优者使治事,德厚者个牧民。盖有才者未必皆君子,有德者必不同小人,不可不察。”

明成祖还曾对吏部臣说: “用人当量其才高下而任之。譬若器焉,能容数石者投以数石,能容数斗者投以数斗,过则不可。若以小才任大职则败事,以大才任小事则枉人,其精审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那些有功而才智不足的人,明成祖照常封赏,但不实授。正因如此,所以有一些有功的靖难官校,虽已升至都指挥,但仍在京卫更番宿卫。

明成祖用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因为小的过错废大才。永乐四年(1406)五月,都督程达守边有过,按常律应正典刑。明成祖念其偶然失事,且“其才足当一面”,故予宽宥,让他到云南西平侯沐晟那里立功自赎。明成祖为此事而对左右大臣说: “人就无过?论小过而废大善,则为善者怠;亦孰无才,若录小才而免大恶,则为恶者肆。故恶之难容者,乃不论其才;才有可用者,乃可略其过。如此,则善善惩恶,皆不失矣。”

永乐年间,各级官员几乎都能恪尽职守,争相立功,政事不荒,这与明成祖的这种用人技巧是有密切关系的。

明成祖用人不拘品级,有才之才往往破格提拔。永乐初年,有个叫金实的人,是浙江金华的普通生员,上书言王道,深受明成祖赏识。明成祖遂召他入京,试策三道,俱称旨。明成祖便用他参与改修《明太祖实录》,后来又参与修《永乐大典》。

当时,像杨士奇、解缙等名臣都参与其事。级别最低的也是翰林院官员,都是从历次进士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一个地方生员,没有任何官职,却能破格参与其事,被称为明代一异。从后来的表现来看,此人确能胜任,为此而被明成祖提拔为司直郎。

永乐二年(1404)十二月,明成祖赐六部尚书金织文绮衣各一袭。他们都是二品大员,而解缙等六个翰林学士都是五品官,但也和六部尚书一样,各得一袭金织文绮衣。明成祖对解缙等人说,他们的贡献“不在尚书下,故予赐赉,必求称其事功,何拘品级”。正是基于这一思想,明成祖破格提拔了一些能臣。像杨士奇、杨荣等人,原来品级都很低,都受到明成祖的重用,并很快提拔到显赫的位置。

明成祖用人从不计较旧嫌,这点在他对待建文降臣的态度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以前,人们对明成祖诛杀建文旧臣的事说的比较多,而对任用建文降臣却说的比较少。实际上,明成祖在任用建文降臣这一点上是很高明的。像名臣“蹇夏” “三杨”都是建文降臣,他们在永乐时都有非常杰出的表现,为永乐朝的强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是极其少见的。

汤宗也是建文旧臣,是通过黄淮推荐,召为大理专丞。有人向明成祖密奏,说汤宗“曾发潜邱事”,即对明成祖准备起兵靖难的事曾向建文帝告过密。明成祖却对此不以为然,说: “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后来汤宗在职任上多有建树。

明成祖曾公开对臣下说,建文旧臣当时“食其禄,任其事”,无可非议,只要能归顺新朝,则一体任用。编修李贯自称在建文时没什么建言,没上过章奏,反而受到明成祖的训斥。

明成祖还大力力鼓励臣下直言敢谏,认为敢言比敢为更可贵。他曾对内阁学士解缙说: “敢为之臣易求,敢言之臣难得。敢为者强于己,敢言者强于君,所以王、魏之风世不多见。”

作为一个封建帝王,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是多么难能可贵。且不管他是否完全做到了这一点,仅就他有这种认识即可看出,他有着超越一般帝王的高明之处。

明成祖即位不长时间,甘州的一个普通军士张真上书言事,很受到明成祖的重视。明成祖对身边的大臣说,这个士卒所说的虽然不皆可采, “然为国之意则善”。于是,赐予张真衣一袭,钞千贯。明成祖借此事对礼部臣说: “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卿等亦毋嘿嘿守位而已。”这件事至少起到了一种提倡的作用,对那些所谓“嘿嘿守位”者则是一种警告。

明成祖一方面鼓励臣下敢言直言;另一方面又主张善于明辨是非,择善而从。这在他给皇太子的敕谕中说得很清楚:

宜悉心以求益,虚己以纳吉。然听言之际,宜加审择。言果当理,虽刍菟之贱必从之;言苟不当,虽王公之贵不可听。惟明与断乃克有成。

作为一个封建帝王,是否高明,其区别也就在这里,即一要从谏如流;二要明加审择,择其善者而从之。

为了鼓励臣下直言,对那些言辞激切的人也不予治罪,有些人还因此而得了官。例如,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平民高文雅上书言时政,先说到建文时实行的一些事不应尽废,又说到救荒恤民不够及时, “言辞率直,无所忌讳”。明成祖命礼部议行。都御史陈瑛弹劾高文雅“其言狂妄,请置之法”。明成祖则说:“草野之人不知忌讳,可恕。其中言有可采,勿以直而废之。”后又对刑部尚书郑赐说: “不罪直言,则忠言进,庾言退。自古拒谏之事,明主不为。”明成祖还告谕他,以后不可对言辞有违碍的人加罪,并将高文雅送吏部, “量才授官”。这实际上是对直言敢谏的一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