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诸国宾服声远播 睦邻政策(1 / 1)

明成祖称帝后,持续了三年之久的“靖难之役”的硝烟还没有散尽,就于九月“以即位诏谕安南、暹罗、爪哇、琉球,西洋、苏门答腊、占城诸国”。上(明成祖)谕礼部臣曰: “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你其谕之,使明知朕意。”这里明确表明了明成祖对诸国的态度,不仅“广示无外”,而且来者不拒,不再像他的父皇那样对外国贡使多方限制了。这也是明成祖对他开明友好的睦邻政策的表白。

其实,当时和中国关系最密切的还是朝鲜。这次广泛出使,朝鲜不在其内,那是因为在此以前已遣人前往。明成祖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七日即位,八月一日就“遣使以即位诏谕朝鲜”。当时辽东尚未归附,明成祖可能担心朝鲜仍忠于建文帝,所以最先遣使去朝,借以孤立在辽东的建文势力。

永乐元年(1403),国内的局势渐渐安定下来,这时出使的人数更多规模也更大了。今仅就《明实录》中所载,将永乐元年明成祖遣使情况简列于下:

二月甲寅(七日),遣使以金印、诰命赐朝鲜国王李芳远。遣使赍诏谕暹罗国王昭禄群膺哆罗谛剌,并赐之驼纽镀金银印。遣主通政赵居任等使朝鲜。

四月辛酉(十五日),遣行人杨渤等赍敕往谕安南陪臣耆老等。

六月丁巳(十一日),分遣给事中杨春等十二人为正副使,颁诏安南、暹罗诸国,仍赐其五彩币。

八月癸丑(八日),遣官往赐朝鲜、安南、占城、暹罗、琉球、真腊、爪哇、西洋、苏门答腊诸番国王绒线、织金、文绮、纱罗有差。行人吕让、丘智使安南;按察副使闻良辅、行人宁善使爪哇、西洋、苏门答剌;给事中王哲、行人成务使暹罗;行人杨宾兴、王枢使占城、真腊;行人边信、刘元使琉球;翰林待诏王延龄、行人崔彬使朝鲜。

九月庚寅(十五日),遣中官马彬等使爪哇,复命(马)彬等赍沼谕西洋、苏门答剌诸番国王,并赐之文绮、纱罗。

九月己亥(二十四日),遣内官李兴等赍敕劳暹罗国王昭禄群膺哆罗谛剌,并赐王文绮被四十匹及铜钱、麝香诸物,与共贡使偕行。

十月丁巳(十三日),遣内官尹庆等赍诏往谕满剌加、柯枝诸国。赐其国王罗销金帐幔及伞,并金织文绮、彩绢有差。

闰十一月古卯(二十四日),遣礼部郎中夏止善等赍诏往安南,封胡奎为安南国王。

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明成祖频频遣使四出,而且范围很广。像柯枝和“西洋”,都在印度半岛的南端。 “西洋”又称“西洋琐里”,号称西洋大国。

从整个永乐年间遣使的情况来看,除了最著名的郑和下西洋以外,出使西域一带最著名的是陈诚和李达。出使西南诸国的主要是侯显,他数次出使尼八剌(今尼泊尔)、榜葛剌(今孟加拉国)和沼纳朴儿(今印度中部)。出使蒙古诸部的主要是宦官海童。等到郑和大规模出使时,足迹已达阿拉伯半岛和非洲东部。他们对促进中外友好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明成祖还下令放松海禁。所谓“海禁”,也就是近人所说的闭关,其主要特征是禁止私人之间的海外贸易,既不许中国海商私自出海,也不许外国商船来中国贸易,一切中外物品交换活动都必须通过“朝贡”和赏赍的方式进行,也就是历史上所说的“朝贡贸易”,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一个创造。

以前,人们都把它简单地说成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反映。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测。明太祖实行海禁政策有着更主要、更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担心“海疆不靖”。张士诚和方国珍都曾是朱元璋的劲敌,他们活动在江浙沿海一带,方国珍还有一支颇有战斗力的水师。

他们失败后,其部下大都逃亡到东南海上,继续与明王朝为敌。朱元璋害怕这些海上敌对势力和国内相勾结,以共同反对自己,所以他便断然地实行海禁政策。从本质上来说,海禁也是朱元璋极端的专制主义思想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体现。

海禁,不但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贸易,而且连沿海人民下海捕鱼的活动也被禁止,甚至禁止国内人民使用“番货”,即外国物品。明廷还通过所谓“垛集” “按籍抽兵”,征沿海船户为军。明廷还在沿海广筑城堡,严行稽查。即使外国来朝贡,明太祖也对来贡的时间、路线、人数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不许随意来贡。后来,朱元璋还干脆把负责接待外国贡使的市舶司也废除了。这样一来,中外交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明成祖即位后,并没有大幅度地废除海禁,其原因是他指责建文帝“变乱祖制”,自己打的旗号是恢复祖制,所以对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他不敢轻易取消。

朱元璋在位期间,有关海禁的诏令每过一两年就要重申一次,还不时派军政大员到沿海巡视。明成祖则只在即位之初宣布过“遵洪武事例禁治”,以后则再也没有宣布过这类的诏令。恰恰相反,有关优待来使的诏谕却不断颁降。

明成祖放松海禁的一个直接措施就是重新设立市舶司。永乐元年(1403)八月,明成祖下令: “于浙江、福建、广东设市舶提举司。隶布政司,每司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吏目一员,从九品。”

永乐三年(1405)九月, “以诸番贡使益多”,明成祖遂命于三市舶司各设驿馆,以供贡使及其随行人员住宿。福建馆叫“来远”,浙江馆叫“安远”,广东馆叫“怀远”。由这三个驿馆的名称也可以看出明成祖对诸国来华人员采取了欢迎和友好的态度。

明成祖对外国来华人员一概表示欢迎,并为外来人员提供很多方便条件,享受很高的礼遇。

从海路来华的贡使先至市舶司,由市舶司官员负责接待,安排住宿、饮食,然后由市舶司派人陪同贡使入京,沿途地方官员负责运送贡物。

中亚诸国由陆路来华,他们一般先到哈密卫,由哈密卫派人护送至京,其贡品也由地方官安排老百姓代为运送。来华贡使献上贡品,得到明成祖宽宏大度的赏赐,其价值都远远超过贡品的价值。

这就是人们所常说的“厚往薄来”的政策。另外,贡使都附带着一些私物,允许他们在市舶司和京师会同馆进行交易,这都是大有利可图的事。因此,许多国外私商便冒充贡使来华。明廷对海外诸国的情况知之不详,来者不拒;仅仅为这些真假贡使运送贡物就成为沿途百姓很大的负担。

永乐时,成祖欲远方万国无不臣服,故西域之使岁岁不绝。诸蕃食中国财帛,且利市易,络绎道途。

可以看出,永乐年间贡使特别多,明廷对他们提供许多方便,持友好欢迎的态度。

明成祖对来华贡使都给予友好的接待,不管他们的国家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明成祖都要亲自接待,并给予丰厚的赏赐。除此之外,遇有重大喜庆节日,例如,元旦、郊祭、万寿节(皇帝生日)、冬至时,明成祖都邀请各国贡使参加宴会和庆祝活动。有时,明成祖还单独设宴款待外国贡使,借以了解国外情况。

贡使们在中国做了些违法的事,明成祖表现出极大的宽容。

永乐元年(1403)九月,日本遣使来华,先到达宁波。礼部尚书李至刚奏道,外国贡使不得携带兵器,更不能私下出售,应将日本贡使的刀枪之类“籍封送京师”。

明成祖答复道: “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货费亦多,其各有赍以助给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李至刚又奏道:“刀槊之类,在民间不许私有,则亦无所鬻,惟当籍封送官。”

明成祖又回答道,刀枪没地方卖,官府就出钱买下来, "勿拘法禁,以失朝廷宽大之意,且阻远人归慕之心,此要务也”。日本贡使违禁私带刀枪,明廷不仅没有“籍封”,反而由官府出钱买下。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明成祖反复重申, “岂当一切拘之禁令”, “勿拘法禁”,这显然是指海禁而言。以前,官员们都是以严遵禁令为尽群仙祝寿图职,这时明成祖不让臣下“拘之禁令”,这自然是对外来人员的优待。外国贡使在中国出售私带货物,明成祖也给予免税优待。

明成祖还制定了对外国贡使的赏赐条例。贡使们代表他们的国王向中国朝贡,明成祖颁赏时也首先赏赐他们的国王和王妃。为使这种赏赐与“天朝上国”的身份相符,这种赏赐自然都是十分优厚的。除国王和王妃外,对贡使成员都按级行赏。

逢重大节日或庆典,外国贡使都可以和明廷大臣一起受到赏赐。这类不时赏赐“事例不一,或出一时特恩,不可胜计”。明成祖对外国贡使的诸多优待,是他睦邻友好政策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