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体系(1 / 1)

北元政权以及后来的鞑靼、瓦剌,经常对明朝边境进行侵扰。明朝在对其怀柔抚绥的同时,还进行了加紧防御。 “选任名将,总率兵马,修饬边备以待之。自辽海至于两鄙,要害之处,皆有其人焉”,所谓“列镇控制四夷”。

号称“九边”的北方重镇,永乐时辽东、宣府、大同、宁夏、甘肃皆已驻有重兵。总兵官领兵戍守,营堡墩台,分其缓急量设兵马,平时走阵、哨探、守瞭、焚荒,皆其职。敌“即不欲犯我境土,非以贪戾而务广大也。卫边地而死民死”, “日戒修军政”。其时“边政严明”,诸官军“无敢惰”, “稍违制辄按军法”。

朱元璋很注意北部地区的军事工事的建设,洪武时关隘烽埃遍布边境, “自辽以西,数千里声势联络”,用以“限隔内外”。

永乐以后,由于大宁都司的内迁,宣府等地成为冲要,后来迁都北京,靠近边境,朱棣更重视北部边防工事的建设。其主要设施有屯堡、壕堑、墩台。

延边修筑了许多城池、石垣、壕堑。永乐七年(1409)六月,朱棣对后军都督同知曹隆等人说: “国家置边军镇守,所恃城池为固。须高城深池,日夜警备,若城池坚定,巡逻不怠,猝有缓急,可以战守随宜。”

永乐十年(1412)八月,又命边将在长安岭、野胡岭及兴和迄西至洗马林“凡关外险要之地,皆崇石垣,深壕堑,以防虏寇”。永乐十三年(1415)三月大同镇守左都督朱荣言:“边卫城池,当边境冲要。其忙牛岭、兔毛河、赤山、榆杨口、东胜诸处城垣低薄、无壕堑,宜急修筑。从之。”

朱棣屡次下令各处建筑烟墩。城堡、墩台、壕堑,遍布北方边境,东起辽东,经宣府、大同、宁夏、甘肃,直至嘉峪关,各种军事设施连绵不绝。正德年间,礼部郎中都穆西出使宁夏,尚得见永乐初何福所筑城,甚至河州、洮州、岷州诸卫,也有边墙隘门等设施。

对于通往鞑靼、瓦剌的关口道路则“补其缺,塞其罅”,驻以严兵,“以为外寇之防”。

可见朱棣十分注意对关口的控制。

对关口的管理,更是严格。出入关口者须凭勘合,检验无伪方许放行。永乐七年四月丙戌,命编置紫荆、居庸、古北、喜峰、董家、山海六关口出关勘合,以防诈伪。每关一百道,以礼乐射御书数六字为号。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行在兵部皆用印铃记,而各置底簿。以兵部底簿并勘合送内府,都督府底簿付各关口。公差出关者,必得内府勘合为验乃出。无者,从守关官执奏。

为了防止诈伪,守边军队的调动也以勘合为凭。永乐七年(1409)五月辛卯,置边城调军勘合。 “上以边戍调遣,止凭敕书,虑或有诈。乃以勇敢锋锐神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字编为勘合,共百号。底簿比号簿各一。底簿及勘合留内府,比号簿付边将掌之。遇有制敕调遣军马,须凭勘合比号相同,方许奏行。如有制敕,而无勘合,有勘合而比号不同者,皆为诈伪。于是给甘肃总兵官左都督何福、大同江阴侯吴高、宁夏宁阳伯陈懋、宣府武城侯王聪比对勘合簿各一。”

永乐十一年(1413)九月丙申, “敕镇守辽东都督刘江等曰,立边防以严内外,先王之制不可不谨。自今非有御宝文书不许出塞。虽传朕言,而无御宝文书者,皆不许。其境内商旅及公干有验者听”。

明朝禁止军民官员与外人私相往来,所谓“人臣无外交”,虽宗室亲王封疆大吏也不例外。既为防止“人臣”造成内患,更防止其勾结敌人泄露军务引起外患。

对于边将与“外夷”的交往,防禁更严。

朝廷常常命令边将派人出境巡逻侦察。比如永乐二年(1404)正月辛亥, “命宣府备御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率骑兵五千人,马千五百匹巡逻迤北”。永乐三年(1405)二月甲申, “敕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率骑兵三千人哨瞭迤北”。

同年六月庚辰,遣中官山寿等率骑兵由枪杆岭山云州北行,与武城侯王聪等人会兵觇虏兵。 “各赍一月粮,每三十里置马五匹,以备驰报”。

永乐四年(1406)六月戊辰, “敕宁夏总兵官左都督何福曰: ‘漠北归人郭大都等至京言,虏俟冬欲南来圆山孳牧,尔宜严固边防。待九月尽,令郭大都为乡导,遣精骑出塞砚之’”。

延边驻军,除保护边内人民正常耕作生活外,本身还负担着屯田的任务。

朱棣称此为“且耕且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