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廷冉,你惹大麻烦了。”雀儿激动起来,叽叽喳喳的,“我当初不是提醒你了吗?不能随便把我们的话告诉人类,不然你要遭报应的。你的脸,就是最好的证明。”
顾廷冉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不是因为胡吃海喝所致。他慌了神,问:“现在怎么办?我的脸不会好了吗?”
“我不知道,但你以后再不能说了,假如你还是不听,你的脸就会越来越丑,见不得人。”麻雀严肃地道。
闻言,顾廷冉只觉得头晕目眩,两眼一黑,不得不颓然地靠住旁边的墙。
他的心凉透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仓皇无措地摸摸自己的脸:“真的不会好了吗?”
雀儿见状,生怕他想不开,忙安慰道:“兴许过段时间就好了。你别急。”
“真的?”
“鸟儿的直觉最灵了。”
顾廷冉这才松了一口气,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他赌咒发誓:“以后我再不说了,再说,就把我舌头铰断。”
婚礼已经过去了两天,顾廷冉的脸越发严重起来,甚至到了不能见人的地步。
顾廷冉急得一遍遍向雀儿确认,但不管雀儿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整个人茶不思饭不想起来,人瘦了一大圈。
平诗云忧心忡忡,不知他怎么了,请了大夫来,大夫也看不出所以然。
顾廷冉有苦说不出,只得让她别白费力气,自己安静养两天。
他脸颊都凹进去了,说话有气无力。平诗云想安慰他,才走过来,他又慌张地把脸转到阴暗的地方。
“别看我,诗云。”他觉得平诗云现在一定很厌恶他了,她怎么接受得了一个如此丑陋的丈夫。
他既压抑,又彷徨。目前他还可以把自己关在家里,但过两天,顾廷冉和平诗云要参加回门宴,他还要见一见平家的亲戚。
若被亲戚们看到他这副样子,他无法接受他们可能出现的异样目光。
顾廷冉愁眉不展,向鸟儿们寻求帮助。
“你只是说了一次,会好的。”雀儿见他日益憔悴,有些可怜他。
鹦鹉也开口了:“我觉得会好的。老天对你只是小惩大诫。”
顾廷冉的心情这才好了点。一想到还要参加回门宴,可能会让平诗云丢脸,他的心又沉了下去。
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鸟儿们忽然开始议论孟乐希的事。
“那孟乐希不是和你长得一模一样吗?不如你让他假扮你,当一天的新郎官?”
“我觉得可以,大家都不认识孟乐希,只是一天而已,无所谓。”
“上次平诗云不是还因为孟乐希和你吵架了吗?不如让他帮你一次,你对他也不错的。”
它们七嘴八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顾廷冉的头越发疼得厉害。
“让我再想想。”
事情听起来很荒唐,可似乎是个可行的办法。自己的脸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若是孟乐希能替自己解这燃眉之急,也是极好的。顾廷冉心想。
正值秋收之际,孟乐希担着玉米进城售卖。做了一阵子农活后,他原本白皙的肌肤都红润了起来。他正好看完了藏书,进城之前又收到了顾廷冉的信,约了今天到禅音寺碰个面。
在顾家的北边有一座禅音寺,大约一个时辰脚程,孟乐希只卖了半天玉米就出发了。他还托旁边卖菜的小贩帮忙看着自己的玉米,说是等到晚上回来就取走。
孟乐希一路紧赶慢赶,抵达禅音寺的时候,腿差点断了。他坐在禅音寺的大门附近,脱下草鞋,抖掉里面的沙石。远远地,他看见一个和自己身高差不多,但是用斗笠遮着脸的青年在原地徘徊。他直接把草鞋套上,走了过去。
顾廷冉自然认得出来是孟乐希,他发现孟乐希比从前黑了一点,人也精瘦了。
“顾兄找我所为何事?”
顾廷冉见他有所变化,脸色不由凝重起来。
他不知道孟乐希以现在的样子扮作他会不会被人看出来。
“孟兄,我们借一步说话。”顾廷冉在寺庙附近挑了一个偏僻的角落,“我的脸意外长了东西,不能见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康复。过两天的回门宴,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能因为这张脸失了体面。”
“顾兄的意思是……”孟乐希已经猜出了大概,他还是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我想让你代替我,参加回门宴。”
孟乐希吃惊了:“如此冒险……万一被人拆穿怎么办?就算你的脸长了东西,只要坦诚相告,大家一定会谅解的。”
顾廷冉无法解释脸出问题的缘由,可新婚不久就遭此变故,肯定会有人说闲话。何况,他不想以如此丑陋的面目见人。
他为难地道:“这场婚事关乎诗云的面子,我不想让她难堪。只要行事小心一点,我们便可万无一失。”
这很冒险,孟乐希犹豫了。他怕万一搞砸了,不知如何收场。
“我知道孟兄缺钱,一天一两银钱的价格,不知孟兄是否满意?”
“顾兄……”孟乐希欲言又止,又怕顾廷冉误会,便硬着头皮解释,“乐希是个粗人,怕上不得大雅之堂。”
“可孟兄也饱读诗书不是?”顾廷冉言辞恳切,“若真有什么意外,廷冉绝不会责怪孟兄,也不会因此断了对孟兄的资助。这样可好?”
孟乐希再没了拒绝的理由。退一步讲,一天一两银钱的收入,他没法不动心。
为了保险起见,顾廷冉给了孟乐希一锭银子作为定金,又定好了时间让孟乐希先假扮自己和平诗云吃一顿午饭。
孟乐希心情忐忑地回到集市,正打算取玉米回家,忽然发现大家早就收工了,而声称帮自己看玉米的小贩也不知去向。至于他卖不出去的一麻袋玉米也不翼而飞了。
他不知道是自己天真错信了小贩,还是自己自私揣度错了人心?
他又忽然觉得,选择相信与帮助顾廷冉是对的。没有人比顾廷冉更大方了,也没有人会像顾廷冉一样,能够改变他目前困厄的处境。
用这笔钱,他给母亲和妹妹请了城里的大夫,也给家里添置了不少柴米油盐,甚至能给妹妹买新衣裳了。
安顿好她们,孟乐希将自己晒得发红的脸用清水泡了泡,尽可能洗去上面的黑灰,又特意在干活的时候戴上斗笠遮蔽阳光。再在禅音寺见到顾廷冉时,他的肤色白皙了一些。
顾廷冉十分满意:“现在比之前像了一点,很好。你还是要多吃饭,你比我瘦了些。”
“两三天或许是吃不胖了。”孟乐希苦笑,“我习惯了挨饿,就算有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吃不下去。”
顾廷冉拍拍他的肩膀,轻声安慰道:“那都是过去。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身形的问题,还能用宽大的衣服遮掩,但孟乐希还是比顾廷冉黑了点。顾廷冉想了想,从胭脂铺里买了细腻的珍珠粉,敷在孟乐希的脸上,用手轻轻抹开。
阳光细碎地穿过雕花窗,落在两人身上。孟乐希悄然抬眸,看到顾廷冉漆黑的瞳仁里,有自己的影子。
顾廷冉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贵公子,年轻、俊俏,谈吐有涵养。他面如中秋月,色如春晓花,而自己,不过是披着他皮囊的蝼蚁罢了。
孟乐希既自卑,又觉得梦幻。
“不瞒孟兄,以前我就很好奇这些胭脂膏子怎么用,没想到现在无师自通。这珍珠粉上香气太浓,也不知道诗云会不会闻出来。”顾廷冉一边给孟乐希化妆,一边碎碎念。
孟乐希不假思索地道:“你只说,是你用来遮盖脸上疹子的膏药,她应该不会怀疑。”
“好主意!”顾廷冉喜笑颜开,“没想到你这么聪明,我没找错人!”
孟乐希也笑了笑。他的生命好像因为顾廷冉有了亮色,眉眼间的忧郁也如雨滴落在了炎热的石头上,瞬间便化作了水汽消散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