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渡旧颜4(谭以牧 作品)(1 / 1)

大梦药铺 谭以牧 2331 字 1个月前

顾廷冉离开以后,孟乐希看着空****的房间,忽然觉得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他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两天后,他收到了顾廷冉送来的藏书。因为先生要九月下旬才开新课,所以顾廷冉没有着急帮他联系,只是让他先看书。

孟乐希喜不自胜,推着两箱藏书,和痴傻的妹妹乐喜回了孟庄村。

为了照顾病弱的母亲和智力有问题的妹妹,孟乐希只能忙里偷闲,悄悄读书。他在干活的间隙读书,在树下读书,晚上又借隔壁人家的光读书。

他时常写信告知顾廷冉,自己又读到了什么精妙的语句。他和顾廷冉探讨先贤们思考过的问题,也骂酸腐文章的无趣。

顾廷冉的书总是源源不断,他也一再鼓励孟乐希,要继续读下去。

家中的青鸟来了又去,和孟乐希互通书信,成了顾廷冉的乐趣。

顾廷冉十八载的人生,顺遂无虞。他高举着酒杯,澄澈的绿酒在玻璃樽里折射着美艳的光。他还没有喝,已经被这样的人生灌得烂醉。

大婚前夕,他与平诗云按礼不能见面。

顾廷冉和三五好友在酒楼吃酒。他们小时候也时常玩在一处,但年长以后,因为各种原因,天南海北地散了。

要不是收到顾廷冉的喜帖,他们难得相聚。因此,准新郎顾廷冉成了大家调侃的对象。

“再过两天,顾兄就要成为有家室的人了。恭喜,恭喜啊!”

顾廷冉喝了一杯酒,害羞地道:“嗐,以后拖家带口,和大家喝酒恐怕就不像现在这样痛快了。”

“大丈夫生来逍遥,想喝就喝,怕什么?”有人给顾廷冉倒了一杯酒。

“既然有了家室,当以妻子和孩子为重,若是总喝得醉醺醺回家,算怎么回事?”顾廷冉摇了摇头。

“没看出来,顾兄竟然是如此顾家的男人。”

“他娶的可是平诗云!要是我能有顾兄这样的福气,莫说少喝酒,就算让我戒了酒,天天待在家里,我也甘愿。”

平诗云是当地儿郎少年时倾慕的对象。

大家细想了一下,觉得顾廷冉的改变极为合理,同时又很羡慕他。

“别说了别说了,也只有顾兄这样标致的人物,才能让平姑娘青眼相加。两人往那儿一站,谁不夸一句‘郎才女貌,璧人成双’?哈哈哈。”

这句话夸到了顾廷冉心坎里。

是,美人配佳人,才子配才女,门当户对两小无猜,他们实在太般配了。

顾廷冉喝得醉醺醺的,走路也有点发飘。在旁人的搀扶下,他晃晃悠悠地上了马车。

车很颠簸,顾廷冉的头晕得更厉害了。

不知道马车行到了哪一个路口,忽然飞来了一只雀儿。

“顾廷冉!顾廷冉!”它喳喳的声音惊扰了车夫,车夫“吁”一声攥紧了缰绳,顾廷冉的身体猛然前倾,酒差点从胃里呕出来。

“少爷,不知怎么回事,一只麻雀挡着咱们的路了,待我把它赶走!”

“不必。”顾廷冉连忙阻止,“先把车停在路边吧。”

“好。”

顾廷冉奇怪地问:“小麻雀,你知不知道在这里拦路很危险?”

“我太着急了,我一得知消息就赶了过来。”

“哦?你得知什么消息?”

“明天有人要抢您的亲。你切不可将我的话讲与别人听,否则会起祸端。”

“抢亲?”顾廷冉眉头紧皱,“谁?”

“康鑫。”

康鑫和顾廷冉在一起长大,但康鑫和顾廷冉的性格天差地别。康鑫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从小就好惹是生非,最不喜欢读书,只喜欢舞刀弄棍。他长大以后,没有参加科考,而是和他父亲一样下海经商。

如今康鑫财大气粗,在商圈里风光无限,走路也能横着走。他的唯一心结,便是平诗云。

康鑫喜欢平诗云,他将平诗云视为得不到的珍宝,越是得不到,越是惦记着。他不知道如何讨女孩的欢心,小时候,他买了几条蛇,作为特殊的礼物送给平诗云,平诗云吓得大惊失色,躲在屋里哭了很久。从此,平诗云见到康鑫就躲。

康鑫也曾试过给平诗云写情书,但平诗云将信原封不动地送了回来。康鑫不死心,一封又一封地送,平诗云终于回信了。

“我不喜欢你,请别再缠着我。”

康鑫撕烂了回信,实在不明白,自己和顾廷冉相比,究竟差在哪儿。

不管时间再怎么变化,平诗云始终是他的执念。听闻平诗云要和顾廷冉成婚,康鑫哪肯善罢甘休。他雇了一伙人,计划明天抢亲。

“顾廷冉,你可不能让康鑫的计划得逞,不然这场婚事就黄了。”

“我知道。”顾廷冉的酒醒了大半。

他既不想破坏完美的婚礼流程,又不想让康鑫得逞。他思索了一会儿,想连夜找平诗云。论礼数,新郎新娘结婚前夜不能见面,平诗云尤其顾忌这一点,所以他只能放弃。

顾廷冉想,明天接新娘的人是他,他可以选择在接到平诗云之后,改一条康鑫不埋伏的路。

规划好路线以后,顾廷冉又开始辗转反侧。他觉得还不够,想着天一亮他就得差小厮去雇几个打手,为大婚保驾护航。

这一夜他睡得极不踏实,三更天不到就醒了。

按照习俗,新郎五更天就要起床,准备出发接新娘子。顾廷冉忌惮康鑫,怕误事,三更天起来后,再没有睡。

天蒙蒙亮,他先嘱咐小厮找打手保驾护航,然后才开始梳洗打扮。

宾客陆陆续续到了。顾廷冉再三照了照镜子,镜中的他,风采卓然,是绝对的主角,然后他按计划出发接新娘。

娇俏美丽的平诗云盛装出现,她拿着红色团扇,被顾廷冉抱上了花轿。

顾廷冉跨上枣红马,心情变得复杂。

路上的人一边看热闹,一边讨论。

“谁家新郎官,一点也不像结婚的样子,倒像是在办丧事。”

“顾家少爷顾廷冉啊,听说他娶的还是平家的才女平诗云,这可是八辈子才能修来的福气。”

顾廷冉哑巴吃黄连,连忙调整心情,露出笑容。

他是完美的新郎,不能让人看笑话。

等到了岔路口,顾廷冉急忙吩咐下人转道。谁知道他的举动惊动了平诗云,平诗云让丫鬟来到顾廷冉身边,勒令他停下。

“小姐问,为何要换道?”

莫说平诗云,迎亲的队伍也人人一头雾水。顾廷冉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只是道:“你去回姑娘,此事容我稍后解释,现在请务必按我说的做。”

不一会儿,平诗云自己下了轿子。她显然很生气,质问顾廷冉:“廷冉,今天可是我们的大喜日子,难道你想在今天让我不痛快吗?”

顾廷冉急了:“怎么会,我从来没有想过破坏我们的婚事。”

平诗云的声音很冷:“顾廷冉,我认识你那么多年,从来不认为你是一个不可靠的人,我也一直以为,你会很重视我们的婚事。你今天却执意改道,到底为什么?”

“只是换一条路走,不妨事。”顾廷冉不能说,这是鸟儿告诉他的。如果他说了,会有很可怕的后果。

平诗云本不是喜欢使小性子的人,这次不知为何,竟然哭了。

“顾廷冉,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你我即将成为夫妻,今时今日,为何你我之间还有不可说之事?”

她泪如泉涌,顾廷冉顿时缴械投降。

“诗云,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你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顾廷冉跨下马,把平诗云拉到一边,也不打算隐瞒了,“我不想骗你,但事情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

“你话都未讲,怎知我不信?”

“若是按照原路走,康鑫会在半道抢亲,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不愉快的事,也不希望我们的婚事遭遇这样的坎坷。其实昨天晚上我想告诉你,又顾忌规矩,便想着不如今天改道。”

“抢亲?”平诗云皱眉,“廷冉,你怎么知道康鑫会抢亲?你又和我编瞎话?”

“冤枉啊,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能听懂鸟儿的话。是一只雀儿昨夜告诉我的。”

“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廷冉,你不会为了骗我,故意编出这样的理由吧?”

“我们是夫妻,为什么要互相欺骗?我可以发誓,若是我欺骗你,我就肠穿肚烂而死。”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就是。”平诗云连忙捂住他的唇,“好端端的发什么毒誓,快跟我说‘呸’。”

“呸。”

平诗云这才破涕为笑。

平诗云欢欢喜喜地上了轿子,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她还从未听说,有人能够听得懂鸟儿的话。而这个人,竟然是她的夫君,她就像在做梦一样。

顾廷冉松了一口气,让迎亲队伍重新出发。路上,他总觉得脸很痒,却顾不上去抓。

康鑫早就在路上埋伏着了,听闻顾廷冉中途改道,还纳闷了半天:“难道他知道我会在这里埋伏?”

康鑫不服,但等他赶到婚礼现场的时候,顾廷冉和平诗云已经行过夫妻之礼。顾廷冉在门口迎宾,看到康鑫,忍不住笑着道:“康老板,您也来参加我和诗云的婚礼吗?不知道随了什么礼?”

顾廷冉没请他,他当然也没随礼。

气氛有些尴尬,康鑫在门口悻悻徘徊,思忖良久,又转身走了。他也就是一时冲动,现在冷静下来,感觉很不值当。

一个女子而已,幸好自己没有抢亲,否则以后连生意也做不了了。他只想拥有平诗云,但远没到能为她失去一切的地步。

酒席结束,顾廷冉送走了宾客。他喝了太多酒,有些飘飘然,还没到闹洞房的时候,他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嘴巴中的酒汩汩地向外流,脚软得都不是自己的了。

好不容易进了洞房,顾廷冉差点栽倒在圆桌旁边。平诗云只得自己撩开了盖头,给他斟了一杯茶,语气中带着嗔怪之意:“怎么喝这么多酒?你酒量不好,就不要逞能啦!”

“诗云,你怎么把盖头掀起来了?”顾廷冉笑着道,“快坐回去,让我重新掀。你这样做不吉利。”

“再别说不吉利的话。”平诗云扶着他到**,温柔地道,“现在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管那些繁文缛节做什么。”

“你啊你,现在我倒是不懂了。我只是改条路而已,你竟然那么在意,现在又教我不要被繁文缛节所限制。”

“我当时不明白你的心意,但我现在知道了。”

顾廷冉执意要她把盖头盖回去,他要再掀一遍。他不允许他的婚礼有一丝一毫的不完美。平诗云无奈地笑了,笑话他孩子气。

她替他宽衣解带,又脱了靴子,扶他上了床。

盛装的她蛾眉淡扫,唇红齿白,一头的珠翠耀眼夺目,和平日美得不一样。

顾廷冉本就有些醉了,现下越看,越觉得平诗云秀色可餐。他忍不住用手撩了撩平诗云的头发,平诗云一时害羞,转过脸。

“你干什么?”

“诗云,你真好看。”顾廷冉的眼睛亮晶晶的。

平诗云的脸更红了,为他挂衣服的时候,心怦怦直跳。

她甚至不敢看顾廷冉的眼睛。

她转过身,顾廷冉竟然就在她身后。顾廷冉拉着她的手,在手心摩挲着。

她的手如此细腻光滑,纤细小巧。

他又将她的头发撩到了耳后,摸了摸她的耳垂。然后,他吹熄了灯。

古人说人生有四大喜事,排在第一的便是洞房花烛夜,顾廷冉终于理解其中的意思了。

半夜,顾廷冉怎么都睡不着。他的脸痒得出奇,就像有虫子在不停地叮咬。

那虫子游走在他的肌肤之下,将他的脸咬得面目全非。

顾廷冉痒得实在受不了,三更时悄悄起来了一次。他倒了点热水,用毛巾敷了敷脸,然后睡了下来,五更天,他又一次醒了。

天蒙蒙亮,他对着镜子看了看,发现脸上长了一些小红疹。

先前,顾廷冉身上偶尔也会长疹子,但从没长在脸上,也没这么痒过。他想,也许是昨晚喝了酒又吃了海鲜,激发了体内的热毒。

平诗云也醒了,见他脸上长了疹子,忧心忡忡地道:“新婚第二天脸上就长疹子,总觉得不吉利。”

“诗云,你就别多心了。前一阵子操劳,大婚之日又胡吃海喝,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搽药膏就好了。”顾廷冉安慰。

平诗云忙让丫鬟取了药膏,给顾廷冉悉心涂上。

顾廷冉嘴上虽不在意,但心里也像压了一块石子。他完美的外表声名在外,如今有了瑕疵,他决定在康复前谢绝宾客,不出门为宜。

吃过早饭,他正朝书房走去,一只雀儿忽然飞了过来,落在他的肩膀上。

“顾廷冉!你是不是把我告诉你的话跟别人说了?”雀儿问。

“是有这么一回事……”顾廷冉抱歉地道,“我只跟一个人说了,应该不要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