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渡旧颜3(谭以牧作品)(1 / 1)

大梦药铺 谭以牧 1615 字 1个月前

顾廷冉出身豪门,在崇尚诗书礼教的无庸城,一表人才的他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拥有这天赐的容貌,也让顾廷冉自负。他格外注重仪表,也在意他人的目光。这一点,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初现端倪。

家人给顾廷冉摆满月酒时,亲戚朋友济济一堂。他像个玉娃娃,人们欣赏时赞不绝口。他的长命锁坠在颈项上面,金子镶嵌羊脂玉,明晃晃的,很耀眼。

他很满意酒席当日的装扮,很奇怪,他这么小已经有了和成人一样的思维方式。而且,那天的事他如今还记得。

很多年后,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并不觉得稀奇。

早慧,外加天赋异禀,是他内心引以为傲的地方。

周围的人没有意识到他带审视的目光。他们觥筹交错,聊得不亦乐乎。

做酿酒生意的平家抱着自家的小孩子也过来了,他们把小女孩平诗云也放在了抓阄的桌子上。

原来两个孩子在同一天满月。

“她这大眼睛,多水灵。以后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人。”

“廷冉也不赖,你看,他们两个坐在一起,也不吵闹,以后在一起肯定和和睦睦的。”

平诗云的父亲开玩笑道:“不如现在咱们就做主,等我家云儿长大了,和你们家廷冉成亲,顾兄意下如何?”

顾廷冉的父亲捋了捋胡须,寻思良久,点点头:“我看这主意不错。”

“那以后我就不叫你顾兄,改叫你亲家公了。”说着,大人们笑成一团。

顾廷冉好奇地打量旁边的小女孩,果然是一个美人坯子,和自己如金童玉女,特别登对。而且,她的身体香香白白的,特别好闻。

平诗云的颈项上也有一块金镶玉的如意锁,她圆溜溜的眼睛盯着自己,笑容灿烂。

对美的欣赏,让顾廷冉被那一笑晃了神。

等到他们再大一点,平家和顾家的生意往来更加密切了,两人也经常在一起玩。

宅子里的女人们总是眼含笑意地看着他们,间或低声交流两句,说着说着,又笑起来。

顾廷冉识了字,才知道他与平诗云便是人们所说的青梅竹马。

院子里的孩子很多,但和平诗云一样漂亮的不多,像她一样娴静文雅的也不多。

平诗云随她的娘亲,自小喜欢研读诗书,很小的时候就抱着四书五经看了。

顾廷冉也受到了她的影响,时常手不释卷。

父亲偶尔和母亲开玩笑,得亏平家娶了一个出自书香门第的女人,不然顾廷冉肯定和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

顾廷冉和平诗云一点也没有辜负大人们的期望,他们一个博学多才,聪慧能干,一个温柔娴静,知书达礼。

他们两情相悦。

顾廷冉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他与平诗云即将订婚那一年。

那一年,顾廷冉中了秀才,等了他几年的平诗云,终于可以准备做新娘了。

这天,平诗云和顾廷冉的母亲前往首饰店选首饰。

顾廷冉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沉醉于山水画中。

他喜爱一切美的事物,他自己、他的未婚妻,抑或是天地大美。

傍晚,母亲回来时,忽然数落了他一顿,让他快到平家和平诗云道歉。因为平诗云看见他在集市出现,还跟其他的女子交流。

顾廷冉莫名其妙,自己一整天都待在书房,平诗云为什么说他去了集市?

他又想了想,平诗云根本没有必要撒谎给自己找气受,除非,平诗云不想和他成亲,故意找借口向他发难。

顾廷冉和大多数读书人一样,性情含蓄,喜欢胡思乱想。他如此,平诗云比他更甚。

顾廷冉带着赔礼上门的时候,平诗云已经打算把聘礼扔出去了。若此时他再不说两句,婚事铁定泡汤。

顾廷冉连忙解释:“诗云,我一整天都在家里作画,哪有时间和别的女人交谈?再说了,我素日的为人你不清楚吗?”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以前没有看透你,现在却看透了。”隔着一道屏风,里面隐约传出了平诗云的哭声。

顾廷冉哪能承受不白之冤,他必该是完美无瑕的,于是也激动起来:“你若再怀疑我,我便剃了头发做和尚去,以证明我清清白白!”

“你若做了和尚,我就做姑子!”平诗云更生气了。

“好端端的,说什么做和尚做姑子?”平诗云的姨妈进来劝架。她看着两人长大,也不知道这件事为什么这么蹊跷。但她显然比平诗云更加理性,在她一番调停下,平诗云总算能听得进顾廷冉说的话了。

顾廷冉郁闷极了,他平白无故背了一口黑锅,也不知道谁在搞恶作剧。

不过,他自有办法。

顾廷冉让城中的鸟儿帮他留意,看到底那天是谁冒充他在集市和别的女人说话。没多久,就有一只麻雀飞来,告诉顾廷冉,有个人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天下竟有如此神奇的事?他在哪儿?”

顾廷冉只听说过双生的兄弟长得一模一样,他不知道原来异姓人也有长得一模一样的。

在麻雀的带领下,顾廷冉来到了一座破茅屋前面。

顾廷冉为了能够找到这里,脚都磨出了血泡,苦不堪言。

他站在茅屋前,屋里传出了牙牙学语的声音,好像有人在教小孩认字。他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有人在家吗?”

“谁啊?”门打开了,顾廷冉和对方相视一愣。

他们好像在照镜子,惊讶地看了对方好久。

他们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孟乐希便已明白顾廷冉为什么会找自己。

孟乐希和顾廷冉年纪相仿,也酷爱读书,身上透着文弱的书卷气。他比顾廷冉略瘦一些,眉眼间更显哀愁,穿的也是粗布衣裳,身上没有任何珍宝。

孟乐希身后,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妹妹,走路还歪歪扭扭。

顾廷冉进了屋,将前几天因为孟乐希闹出乌龙的事情和孟乐希说了。孟乐希哭笑不得,连连道歉:“我那日上集市是想找点活儿干,顺便给妹妹买点吃的。我身体不好,干不了农活,只好来城里看看有什么可以做的营生。”

顾廷冉见桌上还放了两本书,随口问了句:“你喜欢读书?”

孟乐希的脸微微泛红:“我只是有空了看看,和你们这些正经读书人不能比。”

“你现在读的是什么书?”

“说来惭愧,还在读孔孟。”

“我家里有一些我觉得还不错的藏书,你若有需要,我可以送给你。”

“这怎么可以?书乃金贵之物,你白白送我了,我却没有能还你的礼。”

“不打紧。那些不是孤本,我也不常看。若是你问我要一些我看了好些遍的孤本,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送。你和我长得那么相似,性情爱好也相投,或许,这是老天赐给我们的缘分。”

“如此我在这里谢过顾兄了。”孟乐希作揖道。

顾廷冉想了想又问:“不知道你最近在找什么活儿?”

“现下还没有找到。我原来想做木匠活,但是天气一热就头晕眼花,也干不了。辗转几次,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这几日正为生计发愁,又挂念家中母亲,若是再无进展,就先回村,再看看有什么买卖可以做。就算力气不大,也得下地干活,不然地就荒废了。”

“你这样好的苗子,应该读书明理、济世救国,若是去做一些不适合自己做的事,岂不是浪费人才?”

孟乐希苦笑:“书又岂是人人都有资格读的?莫说上学的钱,我连买书的钱也没有,平时为了吃两口饭,已经忙得脚不沾地了。”

顾廷冉屋子里的珍宝古玩价值不菲,素日里的零花钱多得花不完,只要他想,要圆孟乐希的读书梦轻而易举。

在他见到了孟乐希后,他才知道原来世上竟然有这么穷的人家!

顾廷冉起身徘徊了一阵,才道:“如果你要照顾母亲,就得回村里住。从村里到这里,每天来回得花费两个时辰。你说没有钱请不起先生,这笔费用,我倒是可以帮你先垫上,但是没有时间这件事,我没法帮你。”

“若是你能替我支付学费和书费,莫说两个时辰,就是三个时辰四个时辰我也愿意!”孟乐希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相识就是缘分,何必那么客气。”顾廷冉见孟乐希的妹妹总是抓自己腰间的穗,忍不住问,“你妹妹今年多大了?如何还不会走路?”

“三岁了……”孟乐希神情黯然,“她……她天生有缺陷,娘让我扔了,我舍不得。”

顾廷冉的心莫名梗了一下,三岁还不会说话走路,多可怜。他忙从荷包里摸出一块碎银子:“这银子你先拿着。我若是没见到便罢了,见到了,也不忍看你们饿着肚子。”

“我和顾兄非亲非故,顾兄竟然能如此待我,我……”

“你我既然长相一样,就是异姓的亲兄弟了。见到路边的乞丐,我多少也会给两枚铜板,何况是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