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man met baard
在我妈来荷兰后不久,赫伯特叔叔就出发去了加拿大。仿佛是一种自然的因果关系,一种相遇。然而我爸妈在三年后才认识彼此,所以赫伯特叔叔在我妈来到荷兰后就马上移民的事实应该完全是巧合。
赫伯特叔叔的旅行箱里没有手链、项链,也没有耳环,而是装满了小册子和旧报纸,足足40公斤。从表面上看,人们会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身份的人,因为一般人是不会带这么多行李的。
赫伯特叔叔逃离了他的祖国,一个充满了狭隘和松软土豆的环境。他拿到了技校文凭,然后就去阿尔克马尔[1]上建筑学校,结果并没有毕业。赫伯特叔叔有别的计划,一个大计划。
“做生意。”当加拿大海关问他移民的原因时,他是这么回答的。他让海关的工作人员看他在荷兰办好的护照,还有工作许可。结果也没人叫他打开箱子,一切都很顺利。
一年前赫伯特叔叔就去过加拿大,参加建筑学校的交换项目,去新不伦瑞克省的一座农场上干活儿。农场的场主叫杰克,从杰克那里赫伯特叔叔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工作、流汗,还拥有了梦想。杰克买了一块地,打算用收成来买新的地。而新的地会更大、更宽广,就这样一直循环下去,直到变得非常富有。
赫伯特叔叔在新不伦瑞克省待了半年,这几个月决定了他的余生。回到荷兰,他感觉自己被困了起来,锁在了体系里。他无法在教室的四面墙里集中注意力,老师说的话也听不进去,满心向往宽广的加拿大,一个四处充满了可能的国家。
卢森堡爷爷那时候还没当上爷爷,住在聚特芬[2],根本就不想知道他儿子具体有什么打算。赫伯特叔叔得拿到建筑学校的文凭,接着去博尔斯瓦德[3]上大学。“冒险家”这个词在这个家族里根本就不存在,大伙儿都得努力学习,图书馆里的生活是唯一的生活。
赫伯特叔叔不听他爸的话,在6月的一个早晨什么话也没说,一声不响地消失了。家里就只少了两只行李箱,其他东西都原封不动。一个星期后,收旧报纸的人来了,面对一叠薄薄的报纸,很是失望,没人知道赫伯特叔叔几乎把所有的报纸都带走了。谁会这样做呢?谁会带着两个装满旧报纸的行李箱漂洋过海呢?
也许确实有那么一个凡德奎斯特家的人怀揣着诗人的灵魂。赫伯特叔叔剃了个光头,留着小胡子,跟家里的人看上去很不一样。他无法在荷兰湿润的土地上扎根,准确地说,他在哪儿都扎不下根。他的生平是一个大洞,一段距离,是一个空空的房间和一片光秃秃的土地。
我妈一直害怕我变成赫伯特叔叔那样,一个白吃白喝的人,一个流浪者,在家里格格不入。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一直希望跟随赫伯特叔叔的脚步走下去。大大的脚步走过漫长的路,离这个世界越来越远。
“做生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赫伯特叔叔在1969年去了加拿大。他没有制订周密的计划,也没这个必要,生活本来就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他对朋友和同班同学保证自己会成为百万富翁,得搭乘飞机才能把他的庄园尽收眼底。
赫伯特叔叔第一个去的地方是彼特罗利亚,位于安大略省的兰顿县。那是一个拥有五千个居民的小城市,还有一座高中和五座教堂。一个世纪前,詹姆斯·米勒·威廉姆斯在那里发现了石油。一道黑线从地底下喷射出来,这是北美石油工业的起点。淘金者从各地赶往彼特罗利亚,到处又挖又刨,直到现在还能从那块地底下抽出石油来,真是不可思议。
赫伯特叔叔把行李箱放在了当地最大的一间办公楼门前,敲了敲门。一个胖乎乎的男人打开了门,赫伯特叔叔伸出手,说自己叫赫比。农民杰克也是这么叫他的,在加拿大他就叫这个名字。赫比·凡德奎斯特,一个做生意的人。
他跟那个胖男人讲自己的故事,告诉他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还有听说彼特罗利亚正在寻找有远见、拥有大计划的生意人。
“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赫伯特叔叔说。
胖男人没有立即做出回应,这是在他有生之年第一次碰到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光头男人跟他这样打招呼:“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他突然想到了彼特罗利亚报上的一篇文章:《阿姆斯特丹的流浪人》。胖男人不自觉地抓住了门把手,说现在唯一的空闲职位是秘书,一周工作三天。
赫伯特叔叔对胖男人表示了感谢,拿起装着报纸的箱子走了,走向了另外一座办公楼,比先前的那个小一些、矮一些,然而到了那里他也遇到了一个用惊讶的眼神盯着他的男人。赫伯特叔叔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拿起箱子,又走向了另外一座办公楼。结果不管到哪里,听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彼特罗利亚没生意可做。
是赫伯特叔叔来得太晚了,晚了一个多世纪。也许是他少了我妈的求生能力,又或者是少了她的擀面杖。
唯一有活儿干的地方是一个信教的农民的农场,城乡交界处。正值收割的季节,赫伯特叔叔可以立马开工。
“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赫伯特叔叔兴奋地说。一个卖报纸的小男孩都可能变成百万富翁,为什么一个农民的帮手就不可能呢?有一天,记者们会把他的故事登上报纸,描述赫比·凡德奎斯特那让人无法想象的职业生涯。
我现在写这个故事,是因为除了我之外没有第二个人会写,也没人知道这个故事。就连我自己也不清楚整个历史,不知道所有的细节和事实,不过我也不需要全都知道,大致的故事线索形成了生活的轮廓。灵魂在黑暗中揭晓着这样那样的事实,一个农场,一辆拖拉机,还有田里的电话亭。
农民把赫伯特叔叔带到阁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递给他一件牛仔连体服,上面钉着铜质的扣子,胸前的标签上写着“员工专用”几个字。
一周七天,赫伯特叔叔坐在脱粒机旁边,火热的太阳挂在空中,周围是无边无际的稻田。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坐在那里,看上去很幸福,也很遥远,一个人孤零零的。我眼前的那幅画面似乎在跟我开玩笑,把我带向了那片金黄色的田地,发出了沙沙的声音,仿佛一大片黄色的云朵,鸟儿们在脱粒机后面啄稻谷吃。即便我从割过的田地里走过,鸟儿们也不会受到惊吓,那是一种自由,也有一种消失不见的感觉。赫伯特叔叔转过身,看着身后割过的田地。在一天快要过去的时候,那条道就不复存在了。我试图跟他招手,他看不见我,因为我是想象的影子。
到了第七天,教堂里响起了钟声,赫伯特叔叔被叫了起来。农民夫妇要去教堂,赫伯特叔叔得跟着一起去。他坐在木头板凳上,听牧师讲耶稣给人们指路的故事,每个人都要沿着那条路走到底。农民夫妇不停地点头,赫伯特叔叔咬着手指甲。这个教堂让他想起了阿尔克马尔的教室,他听着牧师的话进入了梦乡。
过了三个星期,田里的麦子全都收割完毕。农民走起路来的样子也不一样了,似乎平静了许多。田地变得光秃秃的,颜色也变深了。收割机器被拆开来后,生活似乎转移到了屋子里。赫伯特叔叔开始研究马达,每天都在跟汽油和沉重的工具打交道。手变得很黑,脸也变得很黑,背整天弯着,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
夜幕降临,赫伯特叔叔身心疲惫地坐在一棵大树下,看着天空,开始研究天空中云朵的含义,还有突然改变方向的风。他是一个对机器的各个部位了如指掌还能预测天气的男人。
星期天人们都待在屋子里,先是坐在教堂的木头板凳上,然后又去别人家做客。农民夫妇把赫伯特叔叔带去教会的一个朋友家里,那个朋友生活作风极其端正,就跟女人们的穿衣风格一样。农民夫妇希望赫伯特叔叔能遇到一个女人,和她共同组建新的生活。他们把赫伯特叔叔当自己的儿子看,因为上帝没有恩赐于他们,给他们带来一个孩子。
每个星期天农民夫妇都会精心打扮,去别人家里做客。赫伯特叔叔一边喝茶,一边听着茶勺碰在杯子上的声音。通常他坐在农民夫妇中间,那家的女主人坐在左边的沙发上,女主人的右边是她的老公,再右边是他们的女儿,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儿,长得可难看了:粗粗的眉毛,牙齿跟马一样。这个村子里的居民很少,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团体,所以近亲结婚这种事经常发生。
“还有人想吃饼干吗?”这是女主人经常提的一个问题。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农民眼里噙着泪水,来到了赫伯特叔叔面前,想要让赫伯特叔叔成为他们的合伙人,这样叔叔以后就能继承他们的公司了,包括农场的土地、机器,还有整座农场。
农民指着那片金色的土地,这以后都是给他的“儿子”的。
赫伯特叔叔就跟当年消失在聚特芬一样,消失在农民夫妇的生活里,什么话也没说,一手提着一个箱子,离开了。我似乎听见夜晚里他的脚步声,一直走到天明。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宛如星空下的一个点点,一个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的男人。远处出现了一缕光,再过一个小时,农民夫妇就会醒来,等待听到头顶上的脚步声,还有旧木地板发出的吱吱嘎嘎的声音。来到一个T形路口,赫伯特叔叔把旅行箱放在了路边的沙地里。现在有两个可能,那辆停下来的汽车可以把他带到通往无数可能的大路上。我仿佛看见他盯着地平线,过了一会儿上了一辆白色的小车。车子开起来,沙子漫天飞扬。
他的人生传记中的第一个空洞期是三个月,可能是去哈明顿做了一名商人,可能待在马克哈姆,又或者是在皮特博陆或者贝勒威乐[4],把旅行箱存在了一家汽车旅馆里,白天在一家工厂里监控龙卷风警报。这个工作很单一,每天只需要按时报到和离开。
而在聚特芬的家人们还在等待一封来信,一丝生命的迹象,仍然希望有一天赫伯特叔叔会回来,会出现在家门前的台阶上。他既是儿子,也是兄弟。虽然天气寒冷,赫伯特叔叔却没有穿外套。
一天夜里,家里的电话响了,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像是在梦里一样。卢森堡爷爷问:“赫伯特,是你吗?”
“我在渥太华。”赫伯特叔叔大声说,当时他站在威灵顿大街的一个电话亭里,身边的汽车飞驰而过。那时正值晚上,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人们都赶着回家。“我有工作了,”赫伯特叔叔说,“在一家实验室里上班。”他还说自己在一家奶制品实验室里当起了技术研究员,研究牛奶里的细菌。这是一份全职工作,每两个星期就会拿到一份薪水。
说到这儿,电话就挂断了。赫伯特叔叔的硬币消失在电话里,而卢森堡爷爷仍然握着电话,虽然电话里除了沙沙声,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赫伯特叔叔在渥太华的一家实验室里做起了技术研究员,在彼特罗利亚的东北部,足足600公里的距离。用建筑学校里累积下来的经验,赫伯特叔叔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和检测。鼻子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身上穿着一件白大褂。周围是四面墙,没人认识他,也没有任何的期待和义务,随时可以提起箱子出发。渥太华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东西。
他没有养植物,也没有动物,连晒衣服的绳子也没有。
有一天赫伯特叔叔的一个同事让他去做投资,这消息可能是从当地的小报上看来的,又或者是埃尔金大街上那个卖热狗的人那里。赫伯特叔叔得到的消息总是叫人怀疑,他不相信消息的透明性,不然每个人不就都成百万富翁了吗?
尽管如此,赫伯特叔叔还是把所有的钱都投资到农业中去了。他买了麦子、玉米、小猪、土豆,一买就买了好多,足足几万公斤。结果物价上涨,赫伯特叔叔的生意兴隆起来。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赫伯特叔叔就赚了一小笔钱。他用赚来的钱做了新的投资,就这样,赚一笔投资一笔,直到变得很有钱。
赫比·凡德奎斯特成了一个生意人。
就这样,转眼间赫伯特叔叔变成了有钱人。
一眨眼的时间,他就买下了好几座房子和办公楼,在萨默赛特西街789号开了一家鱼店。现在那里成了唐人街,还有哈龙海鲜市场。从前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光头男人在那里卖鱼。赫伯特叔叔穿着一件绿色的外套,卖从渥太华的河里钓上来的新鲜的鱼。有鲤鱼、梭鲈鱼、鳗鱼,还有鲶鱼。每天从早忙到晚,身上臭气熏天,一阵风吹来,离得老远就闻到了那股臭味。历史上,凡德奎斯特家还没有一个人在鱼店里上过班,也没有一个人卖过活鳗鱼,也许正因为这样,这个家族才需要一个诗歌般的灵魂。
赫伯特叔叔很快就破产了,罪魁祸首是土豆。不是松松软软的荷兰土豆,而是那些健壮的加拿大土豆。整整10万公斤,价格跌得很惨。紧接着就是玉米,小麦也一样。只有小猪崽能赚钱,可是赫伯特叔叔养不起它们。他卖了房子、办公楼,丢了绿色的外套和所有的鱼,只剩下那两只箱子。他拿着箱子在黑夜中消失了。
赫伯特叔叔人生中的第二个空缺更大。几年里都没有一丝音信,仿佛从地球上消失了一般。稀薄的空气,雪地里的脚印。我想起了亚伯达省的一座小房子,在斯万希尔、坎莫尔,又或是辛顿[5]。那些位于野性边缘的地方,一到冬天就会变成零下四十摄氏度。赫伯特叔叔拿着一个杯子,喝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厨房里有一个女人,个子很矮,皮肤呈半透明。她每天都写日记,在**总是不紧不慢,无法完全交出自己,似乎缺乏自信的样子,十分含蓄。他们从来不会相互抱着入睡,每天早晨女人比赫伯特叔叔早醒,醒来后就试图解读他的脸。在他的嘴角处寻找幸福和幸运,可是每天看起来都是一样的:赫伯特叔叔什么表情也没有。
夏天里,赫伯特叔叔修理屋顶,**着上身,手里拿着一个锤子。女人是钢琴老师,要教一群没有天赋的孩子弹钢琴。
她等待着,等待着他离开的那天。她知道,一直都知道,从他拿着两个箱子,走进她的房子里的那天就知道。然而她想给这段关系一个机会,想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赫伯特叔叔也一样,每个人其实都一样。我们都以美好的信念支撑着彼此。
就这样,几年过去了,六七个漫长寒冷的冬天过去了,春天一到,他们就松开了对方,彼此沉默,也没什么好说的。唯一的声音就是赫伯特叔叔踩在湿漉漉的小道上的脚印声。他随着风的方向,消失了。
女人把家里收拾干净,洗了床单、地毯、窗帘,把赫伯特叔叔用过的毛巾全都扔了,在日记本里写下了这句话:“我希望我的生活从现在开始。”
那个洞最终被另外一个叔叔补上了,是威廉·凡德奎斯特,同样僵硬的臀部,光头,小胡子—简直齐活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跟家里人有一个不同的地方:每到一个城市,他都会去电话册子里找自己的姓。不仅在格罗宁根、鲁文、汉堡[6],还有温哥华。就这样,在一次出差的时候,他追踪到赫伯特·凡德奎斯特的踪迹,发现他很孤单,一个人住在加拿大的海岸边。
叔叔把那一页从电话册子里撕了下来,打的去了赫伯特叔叔的住处,在温哥华西部克莱德大街上一座破旧的大楼的二楼。叔叔按响了门铃,结果没人来开门。一个好心的邻居阿姨从窗户里探出了脑袋。
“赫比很奇怪的,”邻居阿姨说,“从来都不跟我们打招呼。”
威廉了解到三件事:赫伯特叔叔没有老婆,在炒股,还有就是喜欢抽烟。
叔叔在那幢楼对面的一张板凳上坐了下来,一直等到天黑,可是赫伯特叔叔一直没有出现。也许是他看见威廉在那里等,被那个熟悉的身影吓坏了。
“他可能是死了吧。”邻居阿姨穿着睡衣大声说,接着就关上了房间里的灯。
威廉·凡德奎斯特拿着那张从电话册子里撕下来的纸飞回了荷兰,跟家人分享发现的新大陆。
“抽烟?”家里人听了都表示惊讶。
凡德奎斯特一家没有人抽烟,也没人认识什么抽烟的人,赫伯特叔叔一下子就打破了这个纪录。凡德奎斯特一家还会经历如何的变革呢?赫伯特叔叔的臀部会变得柔韧起来,甚至还能跳起舞来吗?
几个月后我爸在温哥华找到了他的哥哥。那时候,阿什瓦德已经出生了,约翰还在子宫里梦想着鸟儿和果实。我还没有来到这个世上。我妈满心幸福。
赫伯特叔叔已经不住在那座破旧的大楼里,而是搬到了一座破旧的船上。船的客舱被胶带和购物袋贴了起来,客舱里面很潮湿,有一股霉味。我爸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说是家里人派他来的,他们都很担心赫伯特叔叔。赫伯特叔叔开始准备晚餐,把装在罐头里的豆子放在火上加热,慢慢地炖,水里冒起泡来。赫伯特叔叔流汗了。
“你在这儿住了多久?”
“大概半年吧。”
“打算留在这里吗?”
“不。”
这时,远处传来船的号角声。
“租金涨了,”赫伯特叔叔说,“所以我又得搬家了。”
我爸看着船舱角落里堆着的残羹冷炙,看来一个没有工作、老婆、孩子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赫伯特叔叔把罐子递给我爸,豆子很烫,我爸等到哥哥在对面坐下来,赫伯特叔叔在晚上睡觉的床垫上坐了下去。两人吹着勺子里的豆子,吃起了晚饭。
“不久前我还是百万富翁,”赫伯特叔叔在吃第一口和第二口之间说,“还跟一个弹钢琴的女人住在一起。”
“妈妈很想你。”
“我还是一个人待着好。”
“你打算去哪里呢?”
“不知道,加拿大这么大,总能找到一个地方。”
“不打算回家吗?”
赫伯特叔叔站了起来,眼睛看着一个角落,拿出了烟管,花了好长时间才把烟丝塞进去。等他终于把烟管搞定,才问:“你刚刚问什么?”
“没什么,”我爸说,“算了吧。”
第二天我爸又回到了荷兰,回到了阿什瓦德和我妈的身边。看到了家里温暖的壁炉,吃到了熟悉的印度美食。
“什么味道啊?”我妈坐在餐桌前说。
“嗯,”我爸说,“印度咖喱鸡的味道。”
我妈摇了摇头,虽然我爸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尸检了,我妈还是能闻到尸体的味道。怀孕的女人的嗅觉总是很灵敏。
“我闻到了尸体的味道!”
不久后,赫伯特叔叔就离开了温哥华,股市让他几乎倾家**产,租金涨了,高得离谱,他得去别处寻找幸福,某些偶尔的机会也许能帮到他。
就在赫伯特叔叔打算从温哥华出发的那一天,遇到了一个刚刚在斯洛坎山谷买下了一片大理石采石场的匈牙利人,总共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他想要自己采矿,然后卖到市场上,可是光靠自己是不行的。那个匈牙利人往后退了一步,从头到脚把赫伯特叔叔看了个遍,说:“你是我的人了!”
赫伯特叔叔很清楚,一切是因为那两个行李箱。他背着十年的40公斤的报纸,越过了半个加拿大。
就这样,他成了大理石采石场的合伙人,而那个采石场他还没亲眼见过。那个匈牙利人帮他提起箱子,放进了汽车的后备箱,然后一起开车去了斯洛坎山谷。总共开了九个小时,破旧的柏油马路,弯弯曲曲的小道,还有那穿过整个加拿大自然风光的泥泞的小路。好消息是大理石的质量超级好,坏消息是运费太高,导致无法盈利。
“这真是典型的赫伯特叔叔。”在不远的将来,我妈会这么说。她见到赫伯特叔叔的时候,他还是那么有本事。那本事就是在错的时刻来到对的地方,要不就是在错的时刻来到错的地方。
大理石采石场在半年内就破产了,赫伯特叔叔消失在一个黑洞里,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似乎无处不在,却又哪儿都不在。加拿大没有一本电话册里有他的名字。夏尔马叔叔花了无数个日夜才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而赫伯特叔叔在荒凉的大自然里流浪,经历了风霜雨露,也许已经放弃了梦想。他穿过了平原,翻过了大山,走过的路只有在飞机上才能一览无遗。在那片风景中,只有他一个人,可惜这片土地并不属于他,而属于驯鹿、狗熊,还有寂寞和树林里慢慢刮起的风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们家门口。只见一个留着大胡子、骨瘦如柴的人,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毛线帽。我妈吓了一大跳,不想让赫伯特叔叔进门。
“救命啊,”我妈大叫起来,“有乞丐!”
“我是赫比。”
“我要叫警察了。”我妈大叫着,就跟当年伍斯特太奶奶把我们当成绑架犯一样。
赫伯特叔叔告诉我妈他是我爸的哥哥,从加拿大来。
“这不可能,”我妈说,“那一家子就没有留大胡子的人。”
这话倒是没错,凡德奎斯特家的人都不留大胡子。小胡子是他们家的标志,而大胡子叫人无法想象,是禁忌。
我妈怎么都不相信赫伯特叔叔的话,让他在外面一直等到我爸下班回来。我和哥哥们一整天都待在家里。我妈说是为了防止我们的鞋子被抢走。
我们躲在二楼的窗户后面,看着那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他的身边一个箱子也没有,准确地说是什么也没有。赫伯特叔叔看见了我们,朝我们招了招手。我妈立刻拉上了窗帘。
“不许看,”她说,“不许看!你们会学坏的。”
晚上六点钟,我爸下班回到家,跟赫伯特叔叔一起走进了客厅,叫我们跟他握手,可是我们都不敢。
“这是你们从加拿大来的叔叔。”我爸说。
听到这话,我们仨全都哭了起来,我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安慰我们说:“别怕,赫伯特叔叔只是看上去像个乞丐罢了。”
他身上有一股大地又或者是黏土的味道,我无法准确地说出具体是什么味道,不过我妈很清楚。
“什么味道啊?”吃饭的时候,我妈问。
“嗯,”阿什瓦德说,“是长蛇。”他的脸红红的,把长长的面条吸进嘴里,有时候一吸就是十根。
“到底是什么味道?”
我爸把胳膊紧紧贴在身上,继续吃碗里的面。
“是垃圾袋的味道!”我妈说,“垃圾袋的臭味搞得我一点食欲也没有了。”说着还一一列举自己都闻到了什么:香蕉皮、发了霉的奶酪,还有鸡骨头。
我也闻到了,是垃圾的味道,而且是从赫伯特叔叔身上传来的,不过他自己什么也闻不到,照常吃饭,好像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我妈给他接连盛了三碗面,还跟我们解释:“赫伯特叔叔比新德里的老鼠还穷。”我爸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尽管如此,叔叔还是很幸福,因为他从来没有结过婚。”
晚饭过后,赫伯特叔叔拿出烟管,开始往里面装烟丝。
“这是什么?”阿什瓦德问。
“是不健康的东西,”我妈说,“抽了这个,身体就会变黑,有一天还会因为这个死去。”
赫伯特叔叔把烟管塞进嘴里,起身离开了餐桌,走向了花园。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草地上,灰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边飘过,比夏尔马叔叔的烟雾要小一些,不是弯弯曲曲的,而是一团团,一点点,里面也没有故事。
“乞丐都这样,”我妈说,“都喜欢抽烟。”
约翰和阿什瓦德一辈子都不会碰香烟、雪茄或是烟管,会一直远离这些东西。要是有人在阿什瓦德旁边点烟,他会暴怒起来,有时候还会在汽车站大吼大叫:“快走开!不然我的内脏就要变黑了!”
我是家里唯一让香烟来慰藉胸膛的人,除了香烟,还有大麻神秘的烟雾。不过我并不喜欢大麻,尽管非常想成为那些反叛的年轻人中的一员。他们把这个世界视为敌人,穿着旧衣服、破外套和带着破洞的裤子,却一副很耐看的样子。我还是太乖了,是个听妈妈话的孩子。
赫伯特叔叔留宿了两夜,接着就出发去雷米希了,去了卢森堡爷爷那里。我妈塞给赫伯特叔叔一个擀面杖,还给他演示应该怎么用那玩意儿打人。我妈说:“看,就这样举到空中,然后冲他的脑袋狠狠地打下去。”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赫伯特叔叔,不过我妈倒是经常提起他。要是我们不想刷牙,她的声音就会在洗手间里响起来:“再这样下去,你们会变得跟赫伯特叔叔一模一样!”要是我们不按时回家,不愿意吃水果,又或者不准时上床睡觉,我妈都会重复这句话。从教育的观点来看,赫伯特叔叔还是很有用的,是一个会让人害怕从而敬而远之的怪兽。
我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我妈就会大吼着冲进我的房间,说:“赫伯特叔叔的成绩也很差,结果呢,一事无成。”后来,当我的下巴上出现了第一道胡子的踪影时,我妈就拿着一把剃刀,冲了过来,说:“你会流落街头的!会去乞讨!”
有时候我觉得我妈唯一的职责就是防止我们变成赫伯特叔叔那样:一个白吃白喝的人,一个戴着黑色毛线帽的乞丐,去大洋彼岸,结果一事无成。就跟赫伯特叔叔一样。
世界上还有两个地方会有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出没,第一个是锡尔弗顿,哥伦比亚最小的一个村子,在6号高速公路旁边,村子里的房子加起来还不到五个。要是从村子旁边经过没有停下来看一看,也不会有任何的遗憾。
赫伯特叔叔终止了远方的生活,在一家志愿者消防队工作,却从来不需要出勤救火。每个星期二他负责担任家庭医生的秘书,有时候也会顶替救护车司机。他跟一个叫朱迪的女人住在一起,朱迪离过一次婚,有两个孩子。赫伯特叔叔在离开我们家数年后,把这些情况都写在了一封信里,有一天信落在了我们家门口的垫子上。一个长方形的信封上贴着大大的邮票,还有张蓝色的贴纸,上面写着“航空邮件”。
一开始我妈把信藏了起来,后来又决定拿这封信给我们上一课。
“你们看看,”她大声说道,“你们看看,要是不好好刷牙,成绩不好,留胡子,身上有烂香蕉皮的味道,就会变成这副德行。你们就会跟一个离了婚、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住在一个小村子里。”
在我妈眼里没有比离婚更糟糕的事情了,这也是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卢森堡爷爷的原因,就连离了婚的邻居也不受她的待见。我们不可以跟离了婚的家长的孩子一起玩,要是他们来到我们家门口,就会受到我妈的谆谆教导:“在印度从来不会有人离婚!”这也许是我爸妈还在一起的原因吧,因为离婚是一种耻辱。
“这就是你们的赫伯特叔叔,”我妈不紧不慢地说,“总是在错的时候去了错的地方。”
然而赫伯特叔叔并没有在锡尔弗顿停下脚步,那只是中间停靠的一站,就好像每个地方对他而言都是临时停靠站一样。有时候他会待上几天,有时候一待就是几年。而他在朱迪身边待的时间长短不一。要是她牢牢抓住,赫伯特叔叔人生中的那个空缺就会变小;而如果她的心和手都无法抓住他,那个洞就会越来越大。
在那个空缺里,我们全都长大成人。赫伯特叔叔在加拿大流浪的时候,我在鹿特丹的伊拉斯姆斯大学学经济学,约翰正以物理地理学家的身份在摩洛哥做研究。对阿什瓦德来说,时间是静止的。他坐在房间的窗前,看着外面,看着那个永远开不了车也永远不会在一棵大树下亲吻一个女孩的世界。
我妈坐在他身边,回答他的问题:“约翰在哪儿呢?恩斯特又去了哪里?”
“约翰在摩洛哥做研究,恩斯特在学经济学。”我妈骄傲地说,接着又说,“有一天你也会去上大学的。”
当约翰留着大胡子、开着一辆载满沙子的汽车从摩洛哥回来的时候,我妈的骄傲一下子消失了。只见他旁边坐着一个女孩,美若天仙,又黑又长的头发,高高的颧骨,翡翠般的眼睛,宛如一个来自撒哈拉的公主。他们俩在一个叫赛和的小村子里结了婚,一个只有小屋和沙子的地方,荒无人烟。
“一切都白费了,”我妈遗憾地说,“一切都白费了。”
我妈没有跟来自沙漠的公主打招呼,而是直接走进了厨房,紧接着约翰的脑袋上就出现了一个大包,也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脑袋上的大包,接下去的一段日子里,我们家是不会有卷饼吃了。
对我妈来说,世界上只有一件比离婚还糟糕的事,那就是跟一个穆斯林结婚。“你哪儿来的胆子,”我妈冲约翰吼了起来,“穆斯林把我们从家乡赶了出来,抢走了我们的财产。女孩子们全都要把头发剪掉,穿上男孩子的衣服,要不然就会被强奸。我们没有吃的,也没有住的地方。”
当年的最后一张嘴说话了,那张喝羊奶长大的嘴,扑哧扑哧。
约翰一手牵着他的公主,一手按着头上的包,说:“妈妈。”
我妈摇了摇头。
“妈妈。”我哥又叫了一声。
“我不再是你妈了。”
约翰和他的妻子走了,开着一辆轰轰作响的车离开了我爸妈的住处。
这下我妈又成了“孤家寡人”,只有阿什瓦德陪在她身边。
一个星期后,我的脑袋上也多了一个包,看来即使擀面杖坏了,也照样能打人。我回家是因为宿舍里没有吃的了,还因为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我爸妈说。
“我不想上学了,”我坐在餐桌前说,“我要当作家,明年我的第一本书就要出版了。”
我妈气得敲起了桌子,盘子从桌上弹了起来,这次我们吃的是番茄酱通心粉,可能是因为通心粉在打折吧。阿什瓦德不喜欢通心粉,连塞进嘴里都困难,滑溜溜的,不停地从叉子上掉下去。
“臭通心粉,”我妈跑向厨房的时候,阿什瓦德嘟囔起来,“好你个臭通心粉!”
我没办法躲开我妈的那一杆子,兴许是我很想要那个包。约翰脑袋上有了一个,我也得有一个,不然就无法脱离我妈的魔掌。
“一切都白费了,”我妈又叹息起来,“我的一生都献给了你们。你们每天放学,我都在家等着你们,把你们送到这里又送到那里。我做这一切可全都是为了你们啊。”
“我只是要写一本书,”我说,“又不是去死。”
然而我妈根本就听不进我说的话,她的生活就此崩塌了。我哥跟一个穆斯林结了婚,我辍学了,而阿什瓦德还是阿什瓦德。
“我都不敢出门上街了。”我妈抽泣地说。
我爸想搂住她,却被我妈一把推开了。
“别碰我!”
我爸飞快地拿起桌上的擀面杖,他已经非常清楚该怎么逃过我妈的棍棒,在这方面他可是经验丰富的专家。
擀面杖不是唯一的武器,没过多久一只拖鞋就飞到了半空中。幸亏我爸弯腰及时,不过第二只拖鞋砰的一声落在了他的鼻子上。第二只拖鞋总能一砸就准,一秒钟后一个金属杯垫飞过了桌子。这时,阿什瓦德也丢起东西来,一边喊着“臭通心粉”,一边把盘子丢向对面。我那装满通心粉的盘子也未能幸免,番茄酱汁从我爸的脸上流了下来。
就这样,炸弹爆发了,我们家就这样完了。
“赫伯特叔叔,”我妈抽泣着说,“这都是你们那个赫伯特叔叔的错,是他带坏了你们。现在约翰留了胡子,恩斯特也辍学了,我的一生就这么白费了。”
我摇了摇头。正是赫伯特叔叔给我指明了道路,不是笔直的大路,而是丛林中蔓延开来的弯弯曲曲的小路。“我不想做别人都做的事,”我大声说,“我想去流浪,想浑身沾满香蕉皮的臭味,想变得很穷!”
就在那天晚上,我妈在花园里点燃了一个垃圾袋,大声嚷嚷道:“恶鬼,快走开!恩斯特身上的恶鬼,快快离开!”
我从来都没有消失过,一直坐在电脑前,写书,盯着屏幕,我看得见一些不存在的东西,比如蓝色的雾,充满了对别处的向往。然而我不在外面,而是待在家里,没有到无边的世界里去闯**。我的生活可以用三个词语来总结:工作、女人和孩子。
数年后,赫伯特叔叔出现在亚伯达省,在阿萨巴斯卡[7]的油砂公司上班,那个公司是做焦油砂提取的。因为烂泥和蚊子,在夏天做这样的工作简直就是煎熬。冬天地面结冰了,挖掘机器终于能挖到地里的煤矿了。赫伯特叔叔坐在一个小铲车里,挖着黑乎乎的沙地。冰冷的双手,冰冷的双脚,冰冷的骨头。有时候还得上夜班,夜里除了开来开去的卡车的大灯,周围一切都是黑的。
他会想着安大略的日子吗?想象会把他带回彼特罗利亚那些面对金黄的稻田、坐在脱粒机上的日子吗?他会想着一个面对面坐着、拿着茶勺搅动杯子的女孩吗?坐在挖掘机器里的他会想要一个家吗?
轨迹在此终结,赫伯特叔叔的最后一封信是从麦克默里堡[8]寄来的,是阿萨巴斯卡唯一的城市。卢森堡爷爷收到了信,信封上有一片红色的枫叶。赫伯特叔叔在信里写道,“焦油砂会抹杀人类的灵魂。”他辞职了,无法再坚持下去,还写道:“我还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北方很吸引我,西北地区,比如育空,还有阿拉斯加,可以去的地方很多。”
我仿佛看见他孤单地走在柏油马路上,手里没有箱子,看起来并不像什么重要人物,是个小角色。也许护林员会带他走,也许会连续坐三天大巴,去往另一个省,在野外总能找到事做。冬天里的急救站得有人站岗,一站就是六个星期,唯一的联系方式是卫星电话。
育空的西部有一个急救站,从前是美国的一个空军基地。低矮的建筑分布在光秃秃的平原上,还有许多倒塌的棚顶和上百架生了锈的飞机和坦克。赫伯特叔叔透过望远镜,看着无边的空地,应该会有熊出没,不过他还从来没亲眼看见过。汽车的柴油发动机没日没夜地转动,不然汽油就会因为寒冷的天气变得太厚实。
只有在很偶然的情况下,喇叭里才会传出声音,赫伯特叔叔要对此立刻做出反应。可能是猎人,又或者是需要帮助的因纽特人。剩余的时间赫伯特叔叔总是独自待着,睡在一张木**,用火来取暖。他还会预测天气,有时候一连预测好几天。两个半月的时间里,一直在下霜。他的口粮被存放在一架飞机里,一架曾经飞过整个国家的飞机。
赫伯特叔叔是一个孤单的牛仔,没有帽子,没有马,也没有牛。一个待错了地方的牛仔,眼前是一片结了冰的沼泽地。
“真是典型的赫伯特叔叔。”我妈肯定会这么说。
一开始她不想移民去加拿大,宁愿死也不想再见到赫伯特叔叔。
“我们去的是多伦多,”我爸说,“赫伯特在加拿大的另一端。”
然而我妈并没有完全安下心来,总是担心有一天,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会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头上戴着一顶毛线帽,身上尽是垃圾袋的味道,而这个人碰巧是我们的家人。
我猜赫伯特叔叔不会再出现。夏天,他住在一个房车里,房车停在一个农民家的田里。他话不多,收获自己种的蔬菜。那时候,田里长着高高的青草,天空蓝蓝的。到了冬天,他就前往北方,一连几个星期都一个人待着。我看见他背着双肩包行走,嘴上总叼着一个酒壶。我听见他的脚步声,一步,两步,三步,越走越远。
想象是希望的父亲,然而我没有跟随他的脚步走下去,我不敢,看来就连我也没有诗歌的灵魂。
一步,两步,三步。
接着,四周变得一片沉寂,看来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国家里,也能消失得彻彻底底。
[1] 阿尔克马尔:荷兰城市名。
[2] 聚特芬:荷兰城市名。
[3] 博尔斯瓦德:荷兰城市名。
[4] 哈明顿、马克哈姆、皮特博陆、贝勒威乐:均为加拿大城市名。
[5] 斯万希尔、坎莫尔、辛顿:均为亚伯达省地名。
[6] 格罗宁根、鲁文、汉堡:均为加拿大城市名。
[7] 阿萨巴斯卡:加拿大城市名。
[8] 麦克默里堡:加拿大城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