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Indiase droom
我妈的床头柜上有七个奖杯。那些铁质的奖杯经过时间的洗礼失去了原有的光泽,生了一层黑乎乎的铁锈,还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最大的那个摆在正中间,耳朵又瘦又长,杯子很深,仿佛一个头盔。其他的奖杯都在它的光辉身影之下,从小到大依次排着。最小的几个奖杯上盖着盖子。一掀起来,就会闻到一股泥土的芳香,准确地说是夏天的泥土的芳香。
奖杯的木制杯脚上没有刻上金属图案,也没有奖杯的来源、日期、产地和比赛项目。也有可能是古董,是用来喝水的杯子,祖祖辈辈的嘴唇都沾在了这些杯子上。小时候我们也拿这些奖杯喝过水,一股灰尘的味道,喝完就哭了。
我妈会拿着布来擦那些奖杯,然而上面的铁锈很顽固,怎么也擦不掉。每过一段时间,就跟平常一样,灰尘会再次出现在奖杯上。唯一没有灰尘的地方是奖杯底下,木制的杯脚下面。那个小小的正方形下面可干净了,干净到发光。有时候,我会提起床头柜上所有的奖杯,去研究那些黑色的木制杯脚,希望能找到它们的来源地。有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老女人,用颤抖的手举着杯子喝水,那是我外婆的妈妈。
不久后,世界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切有深度的东西都变得很生硬很平庸,仿佛给了我一巴掌,叫我快醒来。
那些奖杯来自印度,准确地说是阿格拉,我妈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在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的操场上奔跑的时候。那双**的双脚踩在暖洋洋的地上,松软的沙子里,胳肢窝里飘出一股味道。她在学校很有名,大伙儿都叫她飞翔的起跑。没人能在起跑线赢了我妈。
“我的耳朵很好,”我妈说,“腿也跑得飞快。”
听我爸说,在开枪前,我妈就冲了出去,他在我耳边轻声念道:“在印度飞快的起跑和不服规矩的起跑之间的区别是值得好好讨论的。”
我妈的耳朵仍然很好,脱下一只拖鞋,朝我爸的额头打了过去,说:“以前根本就没有什么起跑枪。”接着又开始讲那个站在起跑线旁边的男人,一个穿着白色无袖毛衣、说话很精准的裁判员,每次就只有这12个字:“站到起跑线后面,准备好,开跑!”
我妈穿着一只拖鞋从客厅跑向了房间。门都开着,她跑到房间的尽头,把手伸向空中,然后又笑嘻嘻地跑了回来,说:“我们来比一个?”
说完又穿上拖鞋,站好,做出起跑的姿势,我也跟着做出了起跑的姿势。
我爸要担当裁判的角色,就跟印度的那个裁判员一样,说出那十二个字。只不过相比那件白色的无袖毛衣,我爸只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毛衣。我妈觉得,我爸不用穿新衣服。每个星期六,晾衣绳上晒的**上的洞大到小鸟都可以从里面飞过去。有一天,**会被送去一个印度裁缝那里,修修补补。
“西奥。”我妈说。
我爸不想当裁判员,因为他觉得自己会出错。可是只要我妈一叫他的名字,他就知道别无选择了。在我们家,他的名字跟死亡威胁是同义词。
“站到起跑线后面,”我爸勉强地说出这几个字,“准备好,”最后突然叫道,“开跑!”
我冲了出去,而我妈已经跑到了门旁边,赢得很彻底,足足一整个客厅的距离。
我爸摇着头,什么也不敢说。
我六岁那年,我爸妈帮我报名参加鹿特丹田径俱乐部。那是21世纪80年代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教练叫弗雷克·芮格洛克,穿着紫色加黄色的运动服。我妈给我穿上了一件短裤,我是唯一穿着黑袜子的参赛队员。
我们在深红色的跑道上跑了一圈,弗雷克·芮格洛克跑在最前面,我们跟在后面,队伍越来越长。有些学生来参加田径俱乐部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觉得运动对他们有好处。那些孩子的腿很粗,脸蛋圆圆的,脚在粗糙的跑道上拖拖沓沓。而有些孩子来参加运动,只是为了父母好。他们像有多动症似的,不停地奔跑、跳跃、弹跳,对他们来说,静止不动是无法做到的事,也是不健康的。我就属于这样的孩子。在我的身体里蕴藏着无数的能量,食用色素真是个要命的东西。
“先叫他跑个十圈再说,”我爸对教练说,“回家就安静了。”这会儿,他正和我妈坐在田径跑道旁边的草坪上。从远处看,是一幅非常平和的画面。一对年轻的父母享受着寂静和安宁。
我爸正在看一篇文章,跟前列腺有关,他成了一名前列腺癌专家,每个星期都要读一篇和这个主题有关的文章。可是,我妈不让他在家里工作,所以他就经常偷偷在厕所里看。要是在洗手间里待得太久了,我妈就会把耳朵贴到厕所的门上。
“有翻书的声音!”我妈说,“我听见了翻书的声音!”
“我有这个权利,”门的另一边说,“再说了,我正大便呢。”
我妈坐在地上,把鼻子凑到门槛和门最下面的空隙处,说:“我怎么什么也闻不到?”
“我在上厕所呢,”我爸说,“别烦我。”
“你在工作,”我妈大叫起来,“你在看文章!”
“没有!”
我妈抬起拳头,使劲敲起门来,说:“快出来!”
“等我大便完就出来。”
有时候,我爸在里面待了半个小时才冲马桶,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我妈一直在等,越等越没耐心,越等越急,堵住了我爸的去路,他得张开手脚,让我妈搜身。
“我刚刚在大便,”我爸说,“不是在作案。”
我妈的手在我爸身上摸来摸去,从上摸到下,从前摸到后,她没去海关工作真的可惜了。搜查可能会导致两种结果。要不就是摸到了我爸藏在身上的书,要不就是发现了被我爸藏在厕所下水道后面的书。最终的结果都一样,我妈把书在厕所里面撕碎。而我爸则蹲在厕所旁边,一边骂,一边把碎片从厕所里捞出来。
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这些画面是不会很快被遗忘的。
我妈在厨房里忙活儿,在卧室里铺床,一不留意,我爸就乘机去看和前列腺癌有关的文章,并做出修改,但只有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才能得逞。有时候我妈气急了,就会试图吃掉写文章的纸。
我从跑道的一边跟我爸妈招手,跟在弗雷克·芮格洛克的后面,几乎就要超过他了。我妈也跟我挥了挥手,站了起来,让我跑快点儿。
“加油!加油!”我妈在跑道中间的草地上大叫起来,“快点!快点!”
不过,当她看到我爸又在看文章,立刻一把夺过,就跟猎鸟捕捉猎物一样。
这时候轮到我爸在草地上大喊大叫了:“救命啊!救命啊!”
结果一点用也没有,我妈已经拿着文章逃之夭夭了。只见她在草地上飞奔起来,找到最近的一个垃圾桶,把撕碎的文章丢了进去。
现在,二十年以后,我爸还在研究前列腺癌。他已经离开了鹿特丹,为多伦多的健康系统工作。他成了那里很有权威的研究专家,经常在重要的医学期刊上发表文章。然而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突破,攻破前列腺癌的药还没有发明出来。有时候我在想,要不是我妈把那些文章都撕了丢了的话,治疗前列腺癌的药也许早就发明出来了。我不敢去想那些英年早逝,又或者成了性无能的男人。也许,我妈就是那个罪魁祸首。
在第一次训练后,我爸就不跟着一起来了。而我妈每次都会来,一次也不会错过,比陪孩子们踢足球的父亲还狂热。每个星期六早晨和星期三下午,她都会带我去跑道,站在旁边狠命地给我加油。在第一次训练后,弗雷克·芮格洛克开始叫我“加油”,再后来和我一起训练的小孩们也这么叫我,一直叫到我二十一岁那年。
我的第一场田径比赛是俱乐部冠军杯比赛。小学生的比赛一共有四个项目:40米快跑,丢垒球,跳远和600米。我有点紧张,不过跟我妈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她一直在问问题,手也抖个不停,连把号码贴到我橙色的比赛服后面都困难。我觉得背后被戳了一下,刚想发怒,就看见了我妈眼里的泪花。
“妈,”我都为自己说的这些话感到吃惊,“好了,好了,没什么可哭的。我知道你很骄傲,可是过一会儿就骄傲不起来了。你爱我,是因为我是你的孩子。妈妈,快擦干眼泪,抱抱我,我们来互相鼓励。”
最后,还是约岩的妈妈帮我把号码固定在了衣服上。约岩也住在月里河小巷里,比我大一岁,跟C组的孩子们一起参赛,打算在比赛的结尾打破1000米的俱乐部纪录。到了少年组,他就会成为我的竞争对象,准确地说是我妈的竞争对象。
小学生的第一个项目是40米快跑。如今看来是很短的一段距离,那时候看来却很长,成了我记忆里的一道划痕,虽说看不见摸不着。我妈带我来到起点,问了我好多次我在哪一组在哪个跑道。我点了点头,说:“第三组,第四个跑道。”然后又撩起我的T恤,把T恤塞进了我的裤子里。要不是她的手抖得厉害,恐怕连鞋带都要重新给我系一次。
我妈那紧张的样子还是挺让人感动的,同时也让我羞愧不已。当第二组的参赛队员准备完毕时,我妈问:“你撒尿了吗?”
我突然明白自己犯了个错,赶紧摇起头来。
“恩斯特。”这声音听起来像是威胁。
餐厅的厕所离跑道很远,如果这时候去厕所,就会错过比赛。
“肚子里装着尿就赢不了比赛了。”我妈指着一棵树说,那棵树就在跑道旁边。
我试图不动声色地走向那棵树,可还是被两个学生看见了。就这样,三秒钟内,赛场上的每个人都知道了我在一棵树后面尿尿的事实,远处传来了一片笑声,划伤了一个孩子的灵魂。
“别管他们。”我妈说,说完又帮我把T恤塞进了裤子里。不要把外界事物,尤其是别人的话当回事,我妈也一直是这么做的。这是一条她一直遵守的法则。
这时裁判员打响了起跑枪,我们飞奔出去。“加油!”我妈大叫起来,“加油!加油!”她用整个印度家庭的**为我加油,其中包括了爸爸、妈妈、两个儿子,还有无数的女儿。
起跑时我并没有占优势,不过是第一个跨过终点线的。我挺起胸,就跟弗雷克·芮格洛克教的那样。我妈站在跑道旁边,已经准备好了来祝贺我,她自己也跑了40米的冲刺。我们得往回跑一小段,这样裁判们才能看清我们背后的号码。这时秒表、嘀嘀声、铅笔、纸张和橡皮擦纷纷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说的吧,”我妈说,“排空小便真的有用。”说完就把我搂进那温暖、强壮的胳膊,眼里噙着泪花,轻声说,“你就得听你老妈的话。”这是她给我的意见,我得谨遵这条真理,这样一切才会相安无事。
我们来到了跳远的场地,我的头两次起跳被宣判无效,第三跳排在了第四名,这就导致我在总排名上从第一名滑到了第二名。我妈被请出了赛场,因为她跑去干扰裁判的工作。她不同意我的第一和第二跳被宣判无效。
“他还那么小,”第一跳过后,我妈对坐在沙坑前的裁判员说,“他真的尽力了。”
第二跳的时候,我妈按住了裁判的红旗,拿走了白旗,举在空中。然而,别的裁判拒绝测量结果,于是我妈就走进沙坑,庄重地说:“4.7米。”这成绩应该可以破俱乐部纪录了,至少可以破小学组的纪录,如果这样的纪录真的存在的话。
后来,我妈在考过七次试后,终于拿到了荷兰皇家田径协会的裁判员证书,成了一名裁判。她很想成为一名裁判,并不是想要为田径比赛义务劳动,而是为了免费的午餐。比赛的裁判员都可以享用免费的午餐,还能拿到茶和咖啡的消费券。在我妈眼里,这就跟超市打折没什么区别。
一成为正式的裁判员,我妈就试图用消费券去换午餐。在第一部分比赛开始前,她找到所有的同事,企图跟他们交换餐券。有时候会拿到一张没用的券,因为她跟一个同事就消费券和午餐的交换数量无法达成协议。
只要有我妈在的地方,就有交易。
每场比赛,我爸和哥哥们都要在下午来到赛场,来拿免费的午餐。为了这午餐,我妈得不停地按下秒表,测量距离,把尺子摆在正确的高度。就这样,我们才吃上了装在塑料袋里,抹着厚厚的黄油,夹着火腿、奶酪和香肠的白面包,还有葡萄干面包和苹果。我们贪婪地吃起来,一旦回家,就什么也没的吃了。
我成了小学组的冠军,丢垒球和600米我都是第一。跑600米的时候,我妈一直跟在我旁边一起跑,几乎跑完了全程。其他妈妈大眼瞪小眼,有的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妈对此视而不见,在我跑过最后一个弯道冲刺的时候,只听我妈大叫:“加油!加油!”
领奖台是由三个橙色的、高度不一的油桶拼起来的。叫到我的名字时,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一直持续到我妈放下手来。我爬上最高的那个油桶,等待走上前来的裁判长。他先给站在我旁边的选手们颁了奖。在我的记忆中,他们的名字和几千个名字同时存在,无法再去挖掘,早就被遗忘了。然后,裁判长往旁边跨了一步,站在了我的面前。
这是我获的第一个奖,也是我的第一个奖杯,1987年俱乐部小学组冠军杯。我在人群中寻找我妈的视线,发现她笑了,笑得很灿烂。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幸福的样子,就跟其他妈妈们一样。时间仿佛被夏日里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吹过,推移了一个瞬间似的。
我来到她身边,她跟所有人说我的田径才能是遗传了她和她的姐姐们。“我们都是很优秀的田径队员,”她对裁判长说,“赢了很多奖杯和奖牌,还都是光着脚赢来的。”说完还给别人看脚上的老茧。即使别的妈妈们再疯,这样的事也永远不会发生在她们的身上。
回到月里河小巷,我得把获的奖给周围的邻居们看,包括住在街对面的邻居。每个人都要知道我成了俱乐部冠军。第二天我妈跟我一起去了学校,坚持让我拿着奖杯给全班同学看。就连平时一贯严格的碧岭老师,在这样的情形下也不敢说“不”。肯定是因为我妈的眼神像一副要喝血的样子。
在接下去的几年里,我获过无数次奖,每次都要给所有人看。炫耀,是典型的印度作风。我记得每次比完赛,我们开车回家,一到鹿特丹我妈就把所有人摇醒,让我们都坐好,姿势要端正。只要我们家的房子出现在远处,我妈就会大叫起来:“开始!”我爸就会使劲按喇叭,在月里河小巷,以及后来的第贝利亚斯小巷里面开好几个来回,直到所有邻居都看到我们坐在车里的样子:我爸紧握方向盘,我的哥哥们面带笑容,我妈像个女王似的挥着手,而我要把奖牌或者奖杯举在窗外。
有一天,一个穿着红西装的老人出现在我们家门前。他的小胡子修剪得很整齐,说自己叫库马先生。我以为他是上门来推销东西的,就跟卖万能抹布的一样,正想把门关上。这时库马先生指向胸前的徽章,一枚黄金做的刺绣纹章出现在我的眼前,上面写着印度田径协会。
过了一会儿,库马先生跟我们一起坐在了客厅的餐桌前。他双手捧着茶杯,时不时喝一口。一般情况下,我们家是不会有客人的。朋友还有我爸的同事们得在家门口等着。我妈不好意思让别人看见家里乱七八糟的样子,在她捡回一堆被丢弃的油烟机罩子后,她的收集癖好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对我们家来说,比起万能抹布,更需要一个心理医生。库马先生似乎看不见眼前这一堆混乱的场景,又或者是觉得客厅里堆满了录影带是世界上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能他老婆也这样,又或者所有的印度女人都有疯狂的收集癖。
我妈用印度语跟库马先生交流,有时候会夹杂一两个英文单词,比如“冠军”“标枪”“免费的午餐”。我想离开餐桌,我妈不许,说库马先生是为我而来的。
“是专门从孟买赶来的。”这个印度田径协会的代表补充道。
我笑了,那是我的出生地。
库马先生知道我是在孟买出生的,这也多少是他来到我家的原因,不过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茶喝完了,我们上了楼。我妈先让库马先生看她自己得的奖,床头柜上的那七个奖杯。
“我还记得,”库马先生说着,拿起了床头柜上最大的那个奖杯,“勒克瑙[1], 1957年。”
我妈点了点头,我以为她眼里噙着泪花,原来是闪过的一道光,仿佛透过了灰尘,透过了铁锈,看见了她儿时高举空中的闪闪发光的奖杯。
“我是几千个女孩中跑得最快的。”我妈轻声说。
“站到起跑线后面,准备好,开跑!”库马先生说完,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等待着眨眼过后的故事,然而库马先生把奖杯放了回去,放回了原来的位子,那个深色的、没有灰尘的正方形上,仿佛是对过去的密封。
我们继续往前走,走向了我的房间。我的书桌上一团糟,到处都是打开的书和笔记本,还有果核和巧克力包装纸。我当时上高二,再过两个星期就要期末考试了。我得背下五百行希腊文,是希罗多德的《历史》。面对这样的考验,我只想逃跑,跑向田径赛道,可是我妈紧盯着我,一刻也不让我从她的视线里消失。
库马先生在我的奖杯前走了一圈。我爸为我的奖杯特地做了一个柜子,柜子上有一扇玻璃门,这样我的奖牌、锦旗和奖杯就不会沾满灰尘了。每个周末,我都会打开玻璃门,把新获的奖放进去,这柜子就快放不下我获的奖了。
“我可以打开玻璃门看看吗?”库马先生问。
我点了点头。
他打开玻璃门,拿起一块沉重的奖牌。这是我在戈林汉的投掷比赛中获的第一个奖。我全力以赴,参加了铅球、标枪投掷和掷铁饼。最后一项我尤其在行,丢出去的距离足足打破纪录,让1998年的排名再升一个层次。七月里,荷兰冠军赛在阿姆斯特丹举行,比起希腊语的考试,我更期待比赛的到来。
库马先生拿起一个奖杯,凑近了看。他的脸在发光的奖杯里变了形,眉毛变得很粗。他看着杯脚的金属小铁片上刻的字,喉咙里发出了一些声音,又冒出三个字:“有意思。”说完就把奖杯放了回去。库马先生要踮起脚,才能看到最上面一层,最大的奖杯都摆在那里。
“很好,”他说,“非常非常好。”看起来像是有兴趣买下那些奖杯似的。
我跟他讲每个奖杯背后的故事、日期、地点和项目。库马先生不停地点头,一直用印度语嘟嘟囔囔,我唯一听懂的一个词是“孟买”。看来库马先生很喜欢我的出生地。
接着他又说:“我给你准备了一个特别的礼物。”说完这句话,他那黑色的眉毛似乎离开了原本的地方,游离起来。
每个国家都会有一段让人无法启齿的历史,一段人们无法治愈的创伤。印度最大的创伤应该就是田径了。印度在奥运会上获得的最近一枚勋章还是在1900年,诺曼·普里查德获得了两枚银牌,分别是200米跑和200米障碍赛。然而普里查德是英国籍印度人。如果不算他的话,那就谈不上任何的收获了。
在其他的比赛项目中,印度也不占优势。唯一成功的一项运动是曲棍球,国家队总共获得了12枚奖牌,其中八块是团体金牌。个人金牌的话是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25岁的阿比纳夫·宾得拉获得了10米气步枪的冠军,一下子成了印度最热门的单身青年。至少在我妈眼里是这样的。
阿比纳夫·宾得拉的奖牌把印度在奥运会上的奖牌排名拉到了第18名,跟乌兹别克斯坦齐名。
印度有110万居民[2],获得的奖牌数却那么少,这是一个深深烙在国民心中的创伤,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谜团。研究人员曾经把贫穷和成功的因素联系在一起。运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而只有一很小部分人才能承担得起这种奢侈。不过乌兹别克斯坦也很穷,这是其他研究者提出的悖论。在他们看来印度的劣势主要是因为印度人身体的构造,不适合像柔道、田径、游泳、体操、划船和摔跤那样的运动。印度人最擅长的运动是板球,可惜不是奥运会项目。
即便事实是残酷的,印度人还是饱含希望。希望在1996年奥运会完败后又重新燃起:印度获得了一枚铜牌。消息是由印度的一个国家部长宣布的,他在国家电视频道里说:“印度有很多优秀的人才,只是我们得睁大眼睛好好找。”就这样,一支猎头队伍成立了,直到现在还没有解散。最近体育部在泰米尔纳德邦开展了一个项目,要在渔民和街头艺人中寻找游泳和体操队员。走平衡木的演员被从街上带走,猎头队怀揣着在下届奥运会上超过中国的希望。
可能库马先生是印度体育部派出来的第一批“猎头”,还专程来到鹿特丹。他的计划是让我拿印度国籍,因为我妈还有我的出生地孟买不会让任何人产生疑问。给我开出的条件是塞康德拉巴德[3]的一套房子,就在金卡哈纳运动场旁边,那是印度田径运动的天堂。他们还会请一个欧洲的顶级教练来训练我。
库马先生充满期待地看着我,他说话的速度很快,应该是嗅到了金牌的味道。我是他眼中第一个可能在奥运会的田径比赛中获奖的人。我们只要去一趟海牙的大使馆,别的什么都不用做,也许连护照都已经给我准备好了。
我想到了学校的考试,这是一个逃过考试的好机会。
我妈看不上库马先生开的条件,摇着头,毅然决然地指向我的书桌,指向摊在桌上的书和笔记本。我不能走,我得听我妈的,把希腊文背下来。
库马先生提高了声音,做出气愤的手势,不想放弃他的梦想,印度的梦想。
我妈没有反应,至少没有立即做出反应,并没有拿着擀面杖出现在库马先生面前。
我坐在椅子上,翻开《历史》,是梭伦和克洛伊索斯之间的对话,讨论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看来考试是逃不了了。
我妈对库马先生招招手,让他过去。他们离开了我的房间,下了楼,下楼的速度很快,脚步很重。厨房的门开了,不久后我就听到我妈失心疯似的大叫起来。克洛伊索斯并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库马先生也不是。
我听到一声巨响,立刻奔下楼,看见库马先生躺在客厅的地毯上。他从厨房逃出去,撞在了录影碟堆成的小塔上。地毯上全是影碟的零件,黑乎乎的一片。我妈忙着收拾,把东西全都装进一个塑料袋里,这将成为一个印度修理匠毕生的杰作。
我把库马先生从地上扶起来,搀着他来到了大门前。我得抓牢他,因为他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而我妈只顾着收集地上的零件,丝毫不顾库马先生的感受。
站在门槛上的库马先生仍不放弃,展开了一段没有逻辑顺序、激动的独白。他念叨着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阿鲁瓦利亚一家,还有我妈的姐姐们。说我有贾斯兰阿姨的才能,不能浪费了。还说我不该听我妈的,贾斯兰阿姨当初也是听了她妈的话。忽然,库马先生大喊三声“贾斯兰”。这个场景我至今都没有忘记。
他像只丧气狗似的走出了我家。
家里的地毯已经被清理干净。客厅的一角堆着几个录影带。我妈坐在沙发上,盯着前方,轻轻地哭了起来。我站在她后面,一动不动。
过了好久,我妈才说:“贾斯兰阿姨是一个很有威望的肺科医生。”说完又叫我上楼,回到我的书桌后面。
我的脚步在台阶上拖拖沓沓,到了楼上我并没有立刻走进自己的房间,而是打开了我爸妈卧室的门。在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里,也就是我妈的那些奖杯下面,有从前的照片。那是很早以前的,我还没出生的时候拍的。
其中有一张阿鲁瓦利亚的全家福,是少有的、没有在历史中丢失、消失在世间的一张照片。有一次,我妈给我看过这张照片,说:“这是我出生的家庭。这是我爸,这是我妈,这是我的哥哥姐姐们,这个是我。”
那张照片放在抽屉的最下面,我拿着它回到了房间。照片上有两个男孩子,八个女孩子,一个留着白胡须的男人,一个女人,马尾辫长到可以跳绳。左边一个孩子,右边一个孩子,就此蔓延出去。
我看的时间越长,照片就变得越深沉。就跟我孩童时期看到的梦幻般的深沉一样,感觉我从来没有清醒过。一个女孩对我微笑,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张年轻漂亮的脸庞。那是我妈,还穿着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的校服。站在她旁边的另外两个女孩也穿着同样的衣服,深色的裙子,白色的领子。她们是最后几个还在念书的、年龄最小的孩子。那一双双眼睛,仿佛闪亮的星星。
站在我妈右边的那个女孩是茜塔拉,她的儿子在一天下班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我妈左边是贾斯兰,比我妈大三岁,大概高半厘米的样子,是照片上唯一没有看镜头的,一副神游的样子,仿佛一个做梦的人,就跟我一样。就在那一刻,摄影师按下了快门,一道闪电,一团白烟冉冉升起。
贾斯兰阿姨是一个全能明星,是八个姐妹中跑得最快的,能把铁饼丢到四十步以外,要是碰上腿短的,甚至有五十步。有时候计算步伐的人算术不好,贾斯兰阿姨就会因此丢出惊人的纪录:六十八步。
贾斯兰·阿鲁瓦利亚在铁饼界是无法逾越的,至少在风向好的时候无法逾越。贾斯兰阿姨的才能只在固定的情况下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空中刮起一丝逆风,铁饼在空中越飞越高,最后停在空中,又再次落回了地面。风向不对的话,比如从后面或者从侧面刮来,又或者在完全没有风的情况下,铁饼就会从她的手里滑出去,像一个碗似的飞向空中,才飞了九步的距离就会落在地上。这个谜没人猜得透。
那时候正是印度独立后不久,田径比赛的发展还不成熟。没有田径协会,没有跑道。要运动的话就在又干又硬的地面上,连草都不愿意长的地方。铸铁球、标枪,还有铁饼,都是英国人留下的神奇的遗产。该怎么办呢?丢啊,可是怎么丢呢?
我妈很擅长丢铅球,她的秘密就是两只手一起丢。
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的教练都是一些上了年纪、退了休的老师,宣称他们用的培训方式是“偏方”。培训贾斯兰·阿鲁瓦利亚的那个女教练说要用辣椒。短跑用红辣椒,长跑用绿辣椒。有些辣椒辣得能让大象在一米远的地方就开始扇耳朵。
贾斯兰曾经获得了1000米的第一名,不过在到达终点线后还一直往前冲,冲向了厕所。看来是辣椒用多了。
每个季度都会有一场跟别的学校的对抗赛,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会为学校的荣誉努力奋战。贾斯兰每次都会被选拔去参加各项比赛。她不仅跑得快,铁饼扔得远,跳高也很在行,至少在印度人的眼里是这样的。
那时候还没有背越式跳高,那是很多年后才发明出来的,又过了很多年才传到了印度。理查德·道格拉斯·福斯贝里在1968年奥运会上的背越式跳高立马被印度的运动员效仿,然而因为技术问题出现了无数的肌肉拉伤、头伤、骨折,甚至还导致了截瘫。那一跳,简直神了。
贾斯兰用的是剪式跳高,用七步起跑,快速越过跳高杆,先抬右腿,左腿紧紧跟上。这是目前最安全的技术,因为落地的方式是双脚落地。杆子后面没有软软的垫子,只有一池沙子。跳高和跳远在同一个比赛场地。
我妈发明了一种跳高技术,要用到支撑跳高杆的杆子。起跑时和跳高杆形成二十度角,然后抓住那根支撑跳高杆的杆子,起身,跳过去。有时候这会被宣判无效,不过大多数时候都能蒙混过关。对她有利的是,那时候撑竿跳还不是正式的比赛项目,不过更有可能的是,她威胁了裁判。裁判在印度可不是什么闲职,有的参赛者一边跳,一边把竿子往下压。这些女人后来都把自己的老公逼到绝望,看来她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练习获得认可的技艺了。
贾斯兰保持着学校的纪录,跳的高度跟她妈妈头发的长度一样,每个季度都会增加2厘米,夏天的时候甚至会增加4厘米,因为那时候头发会长得比较快。
因为贾斯兰的杰出表现,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几乎赢遍了周围的所有学校。贾斯兰的名字出现在各个名誉榜上。这感觉应该和我后来体验到的甜蜜的下午是一样的:日落、干渴、满足,那些屡获殊荣的日子。
跟我妈一样,贾斯兰成了勒克瑙的冠军。我妈因为飞速的起跑赢得了那个摆在床头柜上的大大的奖杯,贾斯兰获得了七项全能的冠军。那天风向很好,辣椒的用量也很合适,她妈妈的头发也突然长长了很多。
勒克瑙的冠军可以去参加北方邦的冠军赛。在比赛中,我妈连续三次“犯规”,冲出去第一个到达了终点线,然而其他的参赛队员都还待在起跑的位子。她从来都没有如此完胜过。比赛快要结束的时候,总共八个裁判一起才把我妈从领奖台上拉下来。贾斯兰可以登上领奖台,她又破了纪录,晋级到新德里的冠军杯赛。两个月后,在这次冠军杯赛上,男子快跑项目的奖杯都被米克哈·辛格拿了。这个神童将成为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第一个进入决赛的印度人,只差一点点就成了400米铜牌的获得者。然而这之后印度的田径选手就离奖牌越来越远了。
贾斯兰在新德里的七项全能中获得了冠军,她的名字出现在各大报纸上。歌唱米克哈·辛格的赞歌,也有了贾斯兰的一部分。同样的欢愉,同样的赞美:他们是祖国田径比赛的希望。
然而,和米克哈·辛格不同的是,贾斯兰从来没有踏入过奥运会的赛场。爸妈让她去上大学,在印度的社会阶层里,上大学比体育比赛重要。她妈妈是这么说的:“上了大学,就一辈子有饭吃。一个奖杯会失去光彩,被灰尘覆盖。”贾斯兰听了她妈妈的话,成了一名肺科医生。
就这样,铁饼再也没有从她的手上飞出去,在空中越飞越高,飞过无数米后再次落回到地面上。
而我也一样,高考过后要去念经济学、法学或者是医学。这样的话,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我听了我妈的话,去鹿特丹的伊拉斯姆斯大学学了经济学。不过很快就开始打瞌睡,迷失在精神世界里,而且再也不会醒来。
有一天当我宣布想要成为作家的时候,我妈在花园里点燃了一只垃圾袋,就跟那时候对待月里河小巷阁楼上的租客格里森先生一样。我听见我妈说:“死鬼,快走开!恩斯特身上邪恶的死鬼,快快消失!”
她不想再见我,为我成了一名作家而感到羞耻,直到现在也一样。
不过我写这本书不是为了报仇。
我很想再听她大叫“加油!加油!”,声音穿过整片草坪,充满了兴奋和幸福。
现在这声音只会来自远方,来自我的白日梦的深处。
[1] 勒克瑙:印度北方邦的首都。
[2] 这里疑作者笔误。本书于2010年首次出版,当时印度人口已超12亿。
[3] 塞康德拉巴德:印度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