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官,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疯王。我必须说,疯狂的国王好过软弱的,但软弱的也好过糟糕的。哪个更邪恶呢?是被恶魔篡夺了意志力的可悲灵魂,还是一个认为在他母亲的所有孩子之中,只有他最爱他自己的人?你想知道既然我刚说过我失去了一只眼睛,为什么现在依然有两只?讲到这儿,我猜你大概会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因为咱们伟大的克瓦什·达拉即将进入故事。
你认识邦什吗?她从不撒谎,但她的真话和她的皮肤一样滑不留手,她会扭曲事实,塑造事实,把事实拉直了铺在你身旁,就像蛇在判断她能不能吃掉你。我说真的,我不相信国王会派人杀死一位长老的全家。我想回到我的房间里,问客栈老板有没有听说过骷髅之夜和巴苏·福曼古鲁发生了什么,但我还欠她的租金。另外,如我所说,关于我如何用钱币之外的东西付账,她有很多其他的想法。
然而话也说回来,邦什所说国王的行径符合我所知道和耳闻的那一丁点情况。他对本国和外国人都加税,对高粱、黍米和黄金流转加税,对象牙加两倍税,对进口棉布、丝绸、玻璃和科学与数学用具同样加税。养马人每六匹马抽一份税,干草要花钱买。最让男人龇牙咧嘴和女人愁眉苦脸的是aieyori,也就是土地税。原因并不是它太高了,因为它总是很高;而是因为这些北方国王的做事方式从不改变,每个决定都能告诉敏锐的观察者,下一个决定会是什么。国王征土地税只会出于一个原因,那就是为战争筹款。仿佛水和油的各种事情搅和起来,真相就是这两者的混合物。国王要抽战争税,税款其实用在雇佣兵身上,而他的头号反对者——也许甚至是敌人,能够扭转人民的意志来对抗他的人——已经死了。三年前遇害身亡,从人们的书籍中消失。连吟游诗人都没有骷髅之夜的歌谣。
你看着我,像是我知道你要问的问题的答案似的。我们的国王为什么想打仗,尤其是最后挑起战端的还是你们自己人,南方的吃屎鬼?更聪明的人肯定能回答这个问题。现在你就听我说吧。
那天早晨,邦什离开后,我独自出发,走向第三道城墙的西北角。我没有告诉黑豹。我出发时太阳才刚升起,我看见弗米利坐在窗口。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他有没有看见我。许多长老住在东北角,我去找我的一个熟人,大块贝勒昆。这些长老喜欢描述自己,就好像他们的笑话无法影响他们自己。有一位智者阿达加其,他的愚钝无人能及;还有滑头阿玛奇,天晓得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大块贝勒昆特别高,无论进哪个门都要低下头,而实话实说,那些门本身就已经很高了。他粗硬的白发像是脑袋上的一个盘子,还喜欢在顶上插几朵小花。三年前他来找我,说,追踪者,有个女孩你必须帮我找到。我们怜悯她,在一个雨夜收留了她,她却从长老的金库偷走了一大笔钱。我知道他在撒谎,不仅因为马拉卡尔快一年没下过雨了。邦什没告诉我之前,我就知道长老们如何对待年轻女孩。我在红湖附近的一间茅屋里找到那女孩,叫她快去中土某个与南方和北方都不结盟的城市,比方说米图或都林戈,长老的命令在那里的街道上找不到耳目。然后我回去找大块贝勒昆,告诉他鬣狗吃了女孩,秃鹫啃得只剩下骨头,我扔给他一根猿猴的长骨。他连忙跳开,敏捷得像个舞女。
因此,我记得他住在哪儿。他想掩盖见到我并不高兴的事实,但我在他微笑前看见了表情的变化,尽管迅速得像一次眨眼。
“白昼还没决定今天打算成为什么样的一天,追踪者就已经来了,他决定亲自光临我的家。事实如此,理当如此,也必——”
“贝勒昆,问候的话就留给更值得款待的客人吧。”
“我们应该有点教养,男婊子。我还没决定让不让你进门呢。”
“还好我懒得等你决定。”我说,从他身旁走进去。
“大清早你的鼻子领着你来到我家,何等的奇观。只是更进一步证明了你像狗多过像人。别把你难闻的屁股坐在我上好的毯子上,拿它蹭你臭烘烘的皮肤——神灵的**在上,你眼睛里的凶光是怎么回事?”
“你话太多了,大块贝勒昆。”
大块贝勒昆确实块头很大,腰身庞然,大腿松软,小腿却非常细。他还有一点是出了名的:暴虐,想到它,提到它,哪怕最细微的一丝怨恨,也会让他跟你红脸。我没能带着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回来,他几乎不肯付我钱,但我隔着他的袍子揪住他的下体,把刀刃压在上面,直到他同意付我三倍价码。他因此成了语焉不详的大师;我猜这么一来他就认为自己不需要为他花钱请别人去做的腌臜勾当负责了。众所周知,国王的眼睛从不看有钱人,而长老的身份就更是锦上添花。贝勒昆的会客室里有三把椅子,椅子带有靠背,看上去像是王座,还有各种图案和花纹的坐垫和色彩如虹蛇般缤纷的毯子,绿色的墙壁上画满图案和标记,立柱从地面一直通到天花板。贝勒昆的衣服就像墙壁,他穿亮晶晶的深绿色阿格巴达袍[5],胸口的白色图案仿佛雄狮。袍子底下他什么都没穿,因为我能闻到他袍子后臀处的汗味。他脚上穿珠串凉鞋。贝勒昆一屁股躺进一堆坐垫和毯子,掀起粉红色的尘土。他依然没有邀请我坐下。他身旁的盘子上搁着山羊奶酪、神秘果[6]和黄铜酒杯。
“你现在确实是条猎狗了。”
他吃吃笑,然后大笑,然后剧烈地咳嗽。
“你试过先吃神秘果再喝酸橙酒吗?酒会变得特别甜,就像花苞在你嘴里绽放。”贝勒昆说。
“说说你的铜杯吧。不是从马拉卡尔来的?”
他舔舔嘴唇。大块贝勒昆是个演员,这场戏是专门演给我看的。
“当然不是,我的小追踪者。马拉卡尔刚从石器到铁器。还没时间享受精致的铜器。椅子来自沙海另一侧的土地。那些帷帐是珍贵的丝绸,跟随东方之光的商人卖给我的。倒不是想跟你掏心窝,但买它们的钱够买两个漂亮的奴隶少年了。”他说。
“你的漂亮少年在被你卖掉之前并不知道他们是奴隶。”
他皱起眉头。有人曾经提醒我,别去摘太靠近地面的果实。他在袍服上擦手。亮闪闪的,但不是丝绸,因为假如是丝绸,他肯定会向我夸耀。
“我想知道你们之中一员的消息,巴苏·福曼古鲁。”我说。
“长老的消息只有诸神才能听闻。凭什么要让你知道?福曼古鲁已经——”
“福曼古鲁已经?应该说他还如何才对。”
“长老的消息只有诸神才能听闻。”
“行啊,你必须告诉诸神他死了,因为鼓声还没有把消息送到天上。至于你,贝勒昆……”
“谁想知道福曼古鲁的消息?不可能是你,我记得你只是个信使。”
“我认为你记得的不止这个,大块贝勒昆。”我说,胳膊擦过我鼓胀的部位,抬手去拿我的手镯。
“谁想知道福曼古鲁的消息?”
“城市附近的亲友。他似乎有不少。他们会听说他的遭遇的。”
“嗯?家里人?农场老乡?”
“对,他们是老乡。”
他仰着脸看我,左眉挑得太高,山羊奶酪凝固在他的嘴角上。
“他的家里人在哪儿?”
“在他们应该在的地方。在他们一直在的地方。”
“也就是?”
“贝勒昆,你肯定知道的。”
“耕地在西面,而不是乌沃莫沃莫沃莫沃山谷,因为山里的盗匪太多。他们在山坡上种地?”
“长老,他们过什么日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问问而已,这样就可以把贡税转给他们了。”
“所以他死了。”
“我从没说过他还活着。我说他已经死了。追踪者,在诸神的计划中,我们全都已经死了。死亡既不是结束也不是开始,甚至连第一次死亡都不是。我忘了你信哪个神。”
“因为我哪个都不信,长老,但我会向他们转达你美好的祝愿。另一方面,他们想要答案。被埋葬了或焚烧了?他和他的家里人在哪儿?”
“和祖先在一起。我们每个人都能分享他们美好的命运。但这不是你想知道的。不过,对,他们都死了。是的,全家。”
他又咬了一口奶酪,吃了几颗神秘果。
“奶酪加上神秘果,追踪者,就像吸山羊的**,流出来的是甜蜜的香料。”
“全家都死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没人知道?”
“血疫,不,人们当然知道。说到底,毕竟是福曼古鲁以某种方式激怒了比辛比——肯定如此,不,必定如此,对,当然如此——他们诅咒他患上瘟疫。哦,我们找到了源头,他同样死了,但没人敢接近那幢屋子,因为人们害怕恶疾的精怪。你知道的,它们能凭空行走。是的,他们死了,他们当然死了。我们该怎么告诉全城人有人死于血疫,更何况是他们可敬的长老?街道上会爆发惊恐!女人会撞倒甚至踩着自己的孩子逃出城市。不,不,不,这是诸神的旨意。另外,没有其他人感染疫病。”
“或者病死,至少看起来如此。”
“看起来如此。但那又怎样呢?长老没有义务声张长老的命运。甚至是通报家人,甚至是报告国王。我们会通报他们的死讯,但仅仅出于礼节。一个人只要加入了这个光荣的兄弟圈子,他的家人就该认为这位长老已经去世。”
“也许你是这样,大块贝勒昆,但他有妻子和孩子。他们和他一起去了孔谷尔。我听说是逃跑的。”
“没有一个故事能这么简单,追踪者。”
“不,每个故事都很简单。没有一个故事能阻止我把它简化成一句话,甚至一个字。”
“我迷糊了。咱们到底在谈什么?”
“巴苏·福曼古鲁。他曾经是国王的爱将。”
“我怎么不知道?”
“直到他激怒了国王。”
“我怎么不知道?不过另一方面,激怒国王永远很愚蠢。”
“我怎么觉得长老成天都在这么做?激怒国王——我的意思是,保护人民。街道上有标记,金色的,箭头指着国王会逗留的地方。你门外就有一个。”
“风大起来,甚至能吹断河流。”
“风大起来,能把屎吹回源头。你和国王现在是朋友了。”
“每个人都是国王的朋友。没有人真是国王的朋友。你还不如说你是某个神的朋友呢。”
“好吧,你和国王交好。”
“一个人为什么要当国王的敌人?”
“大块贝勒昆,我有没有说过我的诅咒?”
“你和我,我们没有交情。我们从来不——”
“血脉是根源。就像它在许多事情上一样,你我在谈的是家人。”
“我的晚餐在召唤我。”
“是啊,确实如此。当然,确实如此。吃些奶酪吧。”
“我的仆人——”
“血。我的血。别问我诅咒是怎么进去的,但假如我抬起我的手”——我拔出匕首——“切开我的手腕,不足以让生命流走,但足以积满一巴掌的鲜血,然后——”
我还没指那个方向,他就已经望向天花板。
“你的天花板很高。但我的诅咒依然是诅咒。也就是说,假如我把我的血抛上天花板,就会滋生黑色。”
“滋生黑色是什么意思?”
“来自最黑暗的黑暗的一些人,至少看着挺像人。天花板会放开约束,他们一个个冒出来。他们站在天花板上,就仿佛那是地面。你知道屋顶好像要裂开时会发出什么声音。”
“屋顶——”
“什么?”
“没什么。我什么都没说。”
贝勒昆被一颗神秘果噎住了。他灌下几口酸橙酒,清清喉咙。
“这东西,这个奥默卢祖,听着像是你母亲给你讲的传说。有时候你脑袋里的怪物会在夜里冲破你的头皮。它们到今天依然在你的脑袋里。是的。”
“所以你从没见过?”
“不存在奥默卢祖,我怎么可能见到。”
“奇怪。真奇怪啊,大块贝勒昆。整件事都很奇怪。”
我走向他,把匕首插回鞘里。他想翻身坐起来,但重重地倒下去,胳膊肘着地。他疼得龇牙,企图把这个表情变成笑容。
“我还没说天花板你就已经抬头看了。我没说奥默卢祖,是你自己说的。”
“有意思的交谈总会让我忘记饥饿。我刚想起来我饿了。”贝勒昆伸出胖手,拿起一个坐垫上的铜铃,摇了三下。
“你刚才说比辛比?”
“对,那些恶毒的小婊子,住在流动的水里。也许他选错了夜晚去河边占卜,惹怒了一个两个或三个她们。她们很可能跟着他回家。正如俗话所说,其余的就是历史了。”
“比辛比。你确定吗?”
“确定得就像你比我屁股沟里的痒痒还让我生气。”
“因为比辛比是湖泊精怪。她们憎恨河流,流水会让她们迷途,她们入睡后会被水流带得太远。另外一点,马拉卡尔和孔谷尔没有湖泊。奥默卢祖袭击了他家。他最小的儿子——”
“对,可怜的孩子。他刚到会像公牛跳一样撞向别人的年龄。”
“他太小了,没法像公牛那么跳,不是吗?”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难道还不够大?”
“那个孩子刚出生不久。”
“福曼古鲁的孩子都早就出生了。最小的一个也是十五年前。”
“人们找到了多少尸体?”
“十一——”
“他们家有多少人?”
“人们在那幢屋子里该找到多少尸体就找到了多少。”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是我亲自数的。”
“相同血脉的有九个?”
“八个。”
“当然了。八个。”
“仆人也都清点了?”
“我们可不想付工钱给一具尸体。”
他使劲摇铃。摇了五次。
“你似乎坐立不安,大块贝勒昆。来,请让我帮你——”
我弯腰去抓他的胳膊,有东西贴着我的后脖颈嗖嗖两声掠过去。我卧倒,抬头看。第三根长矛从半空中飞过,和前两根一样迅疾,挨着前两根插进墙壁。贝勒昆慌慌张张企图爬开,他的脚滑了一下,我抓住他的右脚。他踢在我脸上,爬向房间的另一侧。我跳起来,摆出半蹲姿势,第一个卫兵从里屋跑向我。他的头发和筒裙一样鲜红,编成三条辫子,他手持匕首扑向我。他离我还有二十步,我已经拔出短斧扔出去,短斧正中他的双眼之间。两把飞刀掠过他的身体,我再次卧倒,另一个卫兵冲向我。贝勒昆还在爬向房门,但暴力让他紧张得手指僵硬,他几乎无法动弹,就像一条离水太久的疲累大鱼。我在看贝勒昆,另一个卫兵逼近我,他挥动巨斧劈向我,我翻身躲开,斧刃击中地面,激起细小的闪电。他把巨斧举过头顶,再次劈下来,险些剁掉我的脚。这家伙凶得像恶鬼。他挥动巨斧砍向我的脸,我用双肘撑起身体,向后弹开。他又朝我挥出一斧,我拔出我的第二把短斧,猫腰躲开他的攻击,抡起短斧劈进他的左胫。他惨叫,扔下巨斧。他重重地摔倒在地。我抓起他的斧头,抡起来砍中他的太阳穴。我眨眼,挡住溅在我脸上的鲜血。
大块贝勒昆爬了起来。他不知在哪儿找到了一把剑。光是握着剑就让他浑身颤抖。
“我让你一招,贝勒昆,因为我总是很尊重各位长老。你可以先攻击我。躲闪,劈刺,诸神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我说。他叽里咕噜说了句什么。我闻到尿味。
贝勒昆颤抖得太厉害,项链和手镯碰撞得叮当作响。
“举起你的剑。”我说。汗水从他额头淌到了下巴上。他举起剑,指着我。剑尖从他手里垂下去,我用脚挡住,把剑抬起来,直到它又指着我。
“我再让你一招,大块贝勒昆。我自己往剑上撞。”
我自己扑向利剑。贝勒昆惊叫。然后他望着我,我停留在半空中,他的剑在我底下,我和剑悬在半空中,就像互斥的两块磁铁。
“剑无法伤害你?”他问。
“剑无法碰到我。”我说。剑从他手里飞出去,我落下来。贝勒昆翻个身爬起来,跑向房门,嘴里喊着:“阿依西,万军之主!阿依西,万军之主!”
我从墙上拔出一根长矛,助跑三步后扔出去。钢铁矛尖刺穿他的脖子,从他嘴里出来,插进门板。
六天后,黑豹和我在库里库洛酒馆碰头,我们来到了乌沃莫沃莫沃莫沃山谷。邦什不在,奴隶主在教少年弗米利骑马。弗米利抓缰绳抓得太紧,向马匹传达自相矛盾的信息,马匹当然用两条后腿站起来,把他扔在地上。另外三匹马在一棵树下吃草,全都披着北方养马人爱用的花纹棉布鞍座。两匹马用轭具连着一辆马车,马车漆成红色,描着金边,在稍远处等候,马匹挥动尾巴,赶开苍蝇。自从我在沙海最北面跟踪一群失窃马匹,就再也没见过这样的马车了。马再次把弗米利掀翻在地。我大笑,希望他能听见。黑豹看着我,改变形态,我对他挥挥手,他小跑离开。我看见尼卡走出树丛,以为自己不会有任何感觉,恩萨卡·奈·瓦姆皮在他身旁,两人都穿深蓝色的吉拉巴长袍[7],黑得仿佛夜色下的黑肤,他的头发紧紧地编成一根长辫,在脑后弯曲翘起,就像一根长角。她用头巾包着头发。他下嘴唇红肿,额头上缠着染血的白色布条。奴隶主留下了一辆篷车,那是车队里最漂亮的一辆,女巫索戈隆从里面走了出来。阳光照进她的眼睛,她似乎很生气,不过也可能她这张脸看上去总是这样。
“狼眼,你在阳光下显得更年轻。”尼卡说。他微笑,摸了摸下嘴唇,做个鬼脸。
我一言不发。恩萨卡·奈·瓦姆皮盯着我。我以为她会点头打招呼,但她只是看着我。
“奥格在哪儿?”我问奴隶主。
“河边。”
“咦?没听说过奥格也会洗澡。”
“谁说他在洗澡了?”
奴隶主跑向弗米利,弗米利企图爬回马背上。
“年轻的傻瓜啊,别闹了。马踢你一脚,你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我跟你说真的。”他说。
奴隶主挥手叫我们过去。喂他椰枣的奴隶走出篷车,肩上有个背囊,手里的银盘托着几个皮袋。奴隶主一个一个拿起皮袋扔给我们。我摸到银币的轮廓,听见它们叮当碰撞。
“这不是你们的赏金。这是我让会计给你们预提的开销,按你们各自的能力分配,也就是说每个人拿到的都一样多。孔谷尔没有任何不花钱的东西,尤其是消息。”
椰枣男仆打开一个袋子,取出几个卷轴,一一递给我们。尼卡拒绝了,恩萨卡·奈·瓦姆皮一样。我琢磨她拒绝是不是因为他拒绝了。几个晚上之前她的话很多,但今天她一言不发。弗米利为黑豹拿了一个,黑豹依然是豹形,但他在听。
“这是城市地图,根据我最精确的记忆绘制,但我好几年没去过那儿了。要当心孔谷尔。街道似乎笔直,小巷许诺会带你去它们声称的地方,但像蛇似的蜿蜒盘旋,拐进你并不想去的地方,去了就回不来的地方。好好听我说,我和你们说实话。去孔谷尔有两条路。追踪者,你明白我的意思。你们有些人不明白。向西走到达白湖,你们可以绕过去,行程会增加两天时间,也可以穿过去,只需要一天,因为湖面狭窄。你们自己选择。然后你们可以选择骑马绕过暗土,行程会增加三天时间,也可以骑马穿过去,但那毕竟是暗土。”奴隶主说。
“暗土是什么?”少年弗米利说。
奴隶主咧嘴笑笑,笑容转瞬即逝。“不是你的小脑袋能想象的东西。你们有谁曾经穿过暗土?”
尼卡和我点点头。多年前我和他曾一起穿过暗土,但我们谁也不会在这儿说起。我知道,无论其他人怎么选择,我肯定会绕着走。索戈隆也点点头。
“再说一遍。你们自己选择。骑马绕过暗土要走三天,但直穿只要一天。无论怎么走,到孔谷尔还有三天的路程。要是绕过去,你们将穿过没有任何国王占领的无名之地。要是穿过去,你们还必须经过米图,那里的人们已经放下武器,思考天与地的宏大问题。一块令人厌倦的土地,一群令人厌倦的人,无论有什么东西在暗土等着你们,你们都会发现米图人比它们更可怕。骑马一天就能穿城而出。但我再说一遍,这还是你们自己的选择。比比会跟着你们。”
“他?他能做什么?喂我们吃我们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东西?”尼卡说。
“我去是为了保护。”他说。
他的声音让我吃惊,这个声音颐指气使,更像个战士的,而不是一个试图像吟游诗人那样歌唱的人。这是我第一次认真打量他。他和弗米利一样瘦削,穿过膝的白色吉拉巴长袍,拴着一根腰带。腰带上挂着长剑,前两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腰上可没这东西。他看见我在看,于是走向我。
“没想到会在离东方这么远的地方见到塔科巴剑[8]。”我说。
“那是因为它的主人不该来这么西面的地方,”他微笑道,“我叫比比。”
“这个名字是他给你的吗?”我问。
“假如这个‘他’指的是我父亲,那么,对。”
“我认识的每个奴隶,主人都会逼着他们接受新的名字。”
“所以假如我是奴隶,那就肯定会有个新名字。你认为我是奴隶,因为我喂他吃椰枣?他那是在掩饰我的真实身份。人们对着一个还不如一面墙的人,什么话都能说出口。”
我转身背对他,但这么一来就必须面对尼卡了。他走开几步,知道我会跟过去。
“追踪者,你和我,咱们都在暗土留下了东西,对吧?”他说。
我盯着他。
“他应该留下他的女人末端。”恩萨卡·奈·瓦姆皮说,我内心暴怒,因为他把我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她。进一步地出卖我。他们一起走开,但奴隶主的话还没说完。
“当然了,我实话实说,外面有些传闻。他最后一次被肉眼见到的地方甚至不是孔谷尔,但能看的不仅是肉眼。我早就说过。你们可以追寻死者的足迹,被发现死去并迅速下葬的人,像浆果一样被吸干了生命的人。据说一个男孩和另外四个人去过尼基奇,那是在孔谷尔之前很久了。你们要找到他,把他带回马拉卡尔给我,在——”
“你现在不要他的死亡证据了?”我问。
“我会在坍塌的塔楼等着。我想说的就是这些。索戈隆,咱们单独聊几句。”他说。
索戈隆自始至终一个字都没说过,她跟着奴隶主走向篷车。
“我知道你去孔谷尔不需要任何帮助。”尼卡说。
我已经望向西方了,我转过身,看着他的脸。他向来英俊,即便现在白色须发在他下巴底下伸头探脑,扫过他辫子的顶端,以及红肿的嘴唇。
“我有个问题,只有你才有资格回答。但你从来不擅长言辞,所以才会需要我。假如要你们去穿过暗土,你说有几个人能到达另一头?黑豹?狡猾得像猫,但暴烈得像人,脾气让他愚蠢。就像年轻时的你,对吧?和奴隶主说话那个老太婆?你们还没到湖边,她就会倒地而死。然后是那个小男孩,他和谁睡觉,你还是大猫?他连马背都爬不上去,更别说骑马了。还剩下你旁边那个奴隶——”
“他不是奴隶。”
“不是?”
“他说不是。”
“我没听见。”
“你没听。”
“所以还剩下那个不是奴隶的男人和奥格,你知道你能信任一个奥格到什么程度。”
“肯定超过对你的信任。”
“嗯。”他大笑。恩萨卡·奈·瓦姆皮没跟过来。她注意到我注意到了。我还注意到他说的是“你们”,而不是“我们”。
“你有其他打算。”我说。
“你了解我胜过我了解我自己。”
“了解你,那肯定是什么诅咒。”
“没有谁比你更了解我。”
“那就根本不存在了解你的人。”
“所以你想现在就了解一下吗?就在这儿,如何?要么等到了湖边?还是我该指望你会在夜里摸过来,敏捷得像个情人?有时候我希望你确实爱过我,追踪者。我该如何安慰你的心灵?”
“我不要你的任何东西。包括安慰。”
他再次大笑,转身走开。他走了几步停下,再次大笑,走向一块脏兮兮的巨大挂毯,挂毯盖着底下的什么东西。恩萨卡·奈·瓦姆皮爬上马车,抓住缰绳。尼卡掀开挂毯,露出一个笼子,笼子里关着闪电女人。黑豹也看见了她。他立刻跑向笼子,低声吼叫。女人连忙爬向笼子的另一头,但她无路可退。她此刻就像个女人。她圆睁双眼,像是恐惧驻扎在了她的脸上,就像在战争中诞生的孩童。尼卡拉开笼子上的锁。女人继续后退,笼子被她压得变形。黑豹跑开,躺在尘土中,但依然盯着她。她闻了一圈,看了一圈,然后跳出笼子。她朝一个方向转圈,然后换个方向再转圈,她打量篷车、树木、黑豹、穿同样蓝袍的男人和女人,脑袋忽然向北一甩,像是听见了什么人的召唤。她拔腿就跑,两腿几乎不沾地,她跃过一个小丘,跳得和树一样高,立刻就消失了。尼卡跳上马车,恩萨卡·奈·瓦姆皮甩动缰绳,两匹马隆隆地跑出去。向北而去。
“那个湖,不是西面?”喂椰枣的比比说。
我没有回答。
男孩迟早会吓得他的马受惊,被马掀翻在地,摔断脖子。我没兴趣教他。黑豹派不上用场,他保持大猫形态,不和任何人交谈,尽可能远离我们,但留在能听见我们动静的范围内。我觉得索戈隆需要别人帮忙才能爬上马背。也可能她会拴上一张小床或一辆小车,或者取出女巫随身携带的道具,比方说婴儿的一条腿、处女的粪便、整头野牛的盐腌皮革或者其他什么用来变戏法的东西。然而她把一个鹿皮袋系在肩膀上,左手抓住鞍角,把身体向上一拽,稳稳地落在了鞍座上。连奥格也注意到了。奥格一屁股就能压烂十匹马,因此他只能奔跑。尽管他那么高那么重,但跑起来几乎无声无息,也没有让地面震动。我琢磨他的潜行天赋到底是从哪儿买来的,是桑格马、男巫、女巫还是恶魔。这些马很强壮,但一口气只能跑一个白天,因此去白湖需要两天。我把驮给养的第二匹马和我的坐骑拴在一起。索戈隆走在前面,但奥格还在等待。我猜他害怕女巫。比比跳下他的马,在他的鞍座和背给养的一匹马的马笼头之间系了一根麻绳,叫弗米利爬上去。
于是我们出发。邦什不和我们一起走。索戈隆在脖子上挂了个小瓶,小瓶的颜色与邦什的皮肤相同。她骑马经过我时我注意到了。她和我靠得很近,两匹马几乎贴在一起,她凑到我旁边说:“那个男孩。他有什么用处?”
“去问用他的那个人。”我说。
她大笑,疾驰跑进大草原,留下我无法分辨的一条气味轨迹。我不急着去孔谷尔,因为失踪的男孩无疑死了,死人又不可能再死一次。他们一个个都让我烦恼——黑豹沉默不语;弗米利闹性子,我很想在他阴沉的脸上赏几个耳光,扇得他乖乖听话;喂椰枣的比比,他努力让我们觉得他不只是个往别人嘴里塞食物的仆人;还有索戈隆,她斩钉截铁地认为没有任何人比她聪明。要是不想他们,另一个选择是想大块贝勒昆,我打听失踪男孩的父亲,他企图杀死我。他知道奥默卢祖,也知道奥默卢祖杀死了男孩的父亲,但他未必知道要召唤他们,你必须满腹巨大的怨气。他管某个人叫万军之主。一个人有了信仰,就不可能变得更加愚蠢了。我们还没出发,队伍里已经有了我不想再见到的人。
哦,还有奥格。一个人块头越大,就越不需要言辞,或是越不懂得言辞,这是我多年来领悟到的。我放慢马匹的步伐,等他赶上我。他的气味确实挺清新,就好像先前他真的在河里洗过澡,连他腋下也不例外,尽管另一个巨人身上的气味可能能熏倒一头牛。
“我猜咱们能在两天内赶到白湖。”我说。他继续向前走。
“咱们能在两天内赶到。”我喊道。他转过身,哼了一声。唉,这趟旅行肯定会极为美妙。
倒不是说我在乎作伴什么的。尤其是这帮家伙。我的白昼基本上全是我一个人度过,夜晚总是和我绝对不想在早晨见面的人度过。我愿意承认,至少对我灵魂的最深处承认,世上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你待在许多灵魂之中,哪怕是你认识的灵魂,却依然孤单一人。这话我以前说过。我遇到过男人和女人,他们认为是爱的东西包围着我,我却是全部十三个世界中最孤独的人。
“奥格。你是奥格,对不对?”
他放慢步伐,我的马在他身旁跨步行走。他又哼了一声,点点头。
“我看见你洗过澡后待在远处,跪在几块石头前。那是个神龛吗?”
“敬拜谁的神龛?”
“诸神,某个神。”
“我不认识任何神灵。”他说。
“那为什么要搭神龛呢?”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是不知道答案。
“你加入是为了奴隶主、半神还是女巫?”我问。
他继续向前走,眼睛看着我,说:“奴隶主,半神还是女巫?哪个是哪个,我问你,哪个是哪个。你确定黑色那个是半神而不是真神?我见过她的其他同胞——一个是男人,至少外表像男人,但他是诸神制造的。南方人说半神是被诸神改变的人,不会经历死亡,而死亡是大事,让人恐惧的大事。我不喜欢死亡,我不喜欢亡灵的正午,我不喜欢食尸者,而我见过他们,老人,身穿扫过地面的黑衣,脖子上裹着白色毛皮,就好像他们披着秃鹫的皮。但她属于一个奇异的种类,你说某些动物是半象、半鱼,或者半人、半马,那就是她应该归属的地方。我加入是因为奴隶主,他来找我,说,萨多格我有个活儿给你,他知道我没有工作,因为在西面,有什么活儿能给奥格做呢?对,我没工作,我待在家里,我白天黑夜都敞着家门,因为只有傻子才会来抢劫奥格,谁没听说过我们是恐怖的野兽呢?我待在家里,其实就是间茅屋,奴隶主对我说巨人啊,我有个活儿给你,我说我不是巨人,巨人比我高一倍,双耳之间除了肉什么都没有,喜欢强奸马匹,因为他们认为动物只要毛长就肯定是雌性,马尥蹶子说明这场**充满乐趣,于是他重新开口,说我有个活儿,我要你找到几个人,他们对我来说是邪恶,我说要是找到他们,我该怎么办,他说全杀了,只留下还不是男人的一个男孩,连他的一根头发都别碰,除非他已经不是男孩了。他对我说,奥格,他有可能会变成的不是男人,而是其他什么东西,连诸神都会唾弃的可憎东西,然后我说,你要我去哪儿找这个男孩,他说我会找几个人和你一起去,还有女人,因为这个活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说听起来确实挺简单,没等我想念家里、庄稼开始枯萎,我就能办完事回来,但这时我想到我上次杀死的那个男人,他的家人很快会想念他的残忍,到处寻找他,假如他们成群结队而来,我会制造出许多寡妇和孤儿,于是我心想,管他这个任务会花多少时间呢,因为这儿没什么值得我回来的,他说那你和另外几个人就有了共同之处,因为这儿都没有值得你们回来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因为我不认识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我听说过月亮女巫索戈隆,你不知道她吗?你怎么会知道她在书写秘符?她三百一十五岁了,这是她告诉我的,她还说了其他事情,因为人们总以为奥格头脑简单,你什么话都能对他们说,所以她就说了;这是她的原话:他们叫我索戈隆,而我从不回应其他名字。他们曾经叫我丑巫索戈隆,直到这么叫我的人都一样因为因喉咙哽噎而死。月亮女巫索戈隆,总是在黑暗中行巫术,其他人这么说。她说她来自西方,但我来自西方,我觉得她闻着像是西南土地的人,他们气味发酸,但那是好闻的酸味,混着汗味,有生命的火花,不过你当然知道,因为我听说你鼻子很灵。她总在书写秘符吗?她的手一刻也不安分,一刻也不静止。她这么老的女人肯定擅长保守秘密,因此我猜她还有其他她不肯说的理由,因为金钱对她来说没什么意义。另外她说话像猜谜,还押韵,但并不美妙。自始至终她身上都没有愤恨,但也没有喜悦或快乐。看她的样子,我曾经以为她会消失和显形。我知道的就这些。你必须原谅奥格。很少有人和奥格说话,所以奥格一开口就总是停不下来。另外……”
奥格萨多格就这么说了一夜。我们停下休息,把马匹拴在树上,他还在说。我们生篝火,煮粥,找不到指引我们向西走的星辰,他还在说;我尝试睡觉,睡不着,听着狮子在夜色中行动,等待篝火熄灭,最终落入某种睡眠,他依然在说,在睡梦中说。我不确定唤醒我的是阳光还是他的声音。弗米利睡得很香,比比躺在我旁边,他醒着,眉头紧锁。奥格的声音变得低沉,寂静吞没他每一句话的末尾。
“从现在开始我将闭上嘴巴。”他说。
我盯着他看了很久。比比大笑,走进树丛去撒尿。我翻身坐起来,打个哈欠。
“不,接着说,我的好奥格。萨多格。我爱听你的话。你让长途跋涉变得短暂。你认识尼卡吗?”
他灼人的视线很值得一看。“我认识你之前一个月认识了他。”他说。
“而他已经传过了其他人的闲话。”
“奴隶主来找我的时候,尼卡和恩萨卡·奈·瓦姆皮陪着他。”
“这就很新鲜了。他是怎么说我的?”
“奴隶主?”
“不,尼卡。”
“他说假如追踪者认为你很正直,你就可以把性命托付给他。”
“他是这么说的?”
“他说得不对吗?”
“这个问题不该由我回答。”
“为什么?我从不撒谎,但我看得出撒谎有时候确实有原因。”
“背叛呢?背叛除了背叛,还有可能有其他原因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没什么。这个念头已经过去了。”
“当时他也在马车上。”他指着正在往回走的比比说。
我们给马匹上鞍,重新出发。我转向比比。“跟我说实话。关于那个男孩,你的主人对我们撒谎。真相是男孩对他无关紧要。但讨好邦什对他来说很重要。”
“诸神的沉默让他担忧,”比比说,“诸神的沉默降临到每个家族头上,他认为他让诸神不悦了。”
“他更该担心密谋反抗他的所有奴隶的沉默。”我说。
“啊哈,追踪者,我看见你的表情了。几天前,我从你的厌恶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我认为你对这门尊贵的生意过于严苛了。”
“什么?”
“追踪者——无论你真名叫什么。假如没有奴隶,东方的所有男人在结婚前都会是处男。我遇到过一位,我保证这是真的。他以为女人生孩子靠的是把**塞进男人的嘴里。假如没有奴隶,咱们的好马拉卡尔除了假黄金和廉价盐什么都不会有。我倒不是要给它正名,但我明白它为什么存在。”
“所以你赞同你主人的做事方式。”我说。
“我赞同他给我的钱,否则我拿什么养育孩子?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你没有孩子。是啊,我喂他东西吃,是因为他把其他活儿都交给了奴隶。”
“你还是个汉子的时候,就想成为他这样的人?”
“而不是我现在这么一个男婊子?再跟你说句实话吧。假如你称之为我的主人的那个人再蠢一点,我每四分之一个月就要给他剪枝浇水三次了。”比比吃吃笑道。
“那就离开吧。”
“离开?就这么简单?你当我是那只黑豹?什么样的人能随心所欲,轻巧地抛下一切?”
“不属于任何人的人。”
“也可能没有任何人属于你。”
“没有人爱任何人。”我说。
“教你这句话的混账东西肯定憎恨你。所以,如我主人会说的,如实告诉我,立刻告诉我,现在就告诉我。我背后那男孩跟的是你,还是有斑点的那家伙?”
“为什么每个投错胎的灵魂都要问我这个投错胎的小子?”
“因为大猫不肯开口。侍奉国王的其他人——提醒你一句,他们是奴隶——都在下注。谁是杆,谁是杖,谁的屁眼挨插。”
我大笑。“你怎么猜?”我问。
“嗯,既然他们俩都讨厌你,他们说两个睡的都是你。”
我又大笑:“你呢?”
“你走路不像。”他说。
“也许你不了解我。”
“我说的是不经常。”
我转身瞪着他。他也瞪着我。我先大笑。然后我们就停不下来了。然后弗米利说什么捅马不够有劲,我们笑得险些从马背上掉下去。
除了索戈隆,比比看上去是我们之中最年长的。当然了,目前也只有他提到过孩子。我不由得想到桑格马收养的敏吉孩童,我们把他们留给甘加通人抚养。黑豹本应该告诉我他们后来的情况,但他还没说。
“那把剑是从哪儿弄来的?”我问。
“这把?”比比拔出利剑,“我告诉过你,来自一个东面的山里人,他犯错来了西面。”
“山里人从来不往西面走。喂椰枣的,你给我说实话。”
他大笑:“你多少岁了?二十八?”
“二十五。我看着有那么老吗?”
“我还想再猜老一点呢,但对新朋友不该那么没礼貌,”他微笑道,“我已经两个二十又五岁了。”
“操他妈的诸神。我还没见过一个人能活这么久呢,除非他有钱、有权或者就是胖。意思是你年纪够大,见过上一场战争。”
“我年纪够大,打过上一场战争。”
他的视线越过我,落在草原上,这儿的草比先前矮,天上的云也比先前多,尽管我们还能感觉到阳光。气温也比先前凉了。我们早已离开山谷,踏上从未有人尝试居住的土地。
“我不认识见过战争还愿意谈论战争的人。”比比说。
“你是士兵吗?”
他笑了一声:“士兵是傻瓜,甚至得不到足够的报酬。我是雇佣兵。”
“和我说说战争。”
“整个一百年?你说的是哪一场战争?”
“你打过哪一场?”
“阿莱利·杜拉之战。天晓得南方那些搞水牛的叫它什么,不过我听说他们叫它‘北方挑衅之战’,真是可笑,因为首先投出长矛的是他们。最后休战之后过了三年你才出生。休的就是这场战争。一个非常奇怪的家族。他们近亲繁殖诞生了那么多疯王,你觉得有朝一日某个国王会说,咱们找点新鲜血液来拯救这条血脉吧,但是,没有。于是我们打赢了那场战争。这是真的。我没法说克瓦什·奈图是个罕见的好国王,或者马赛金人的新一代疯王比上一代还要疯狂,但他确实擅长打仗。他在打仗方面有天赋,就像一个人在陶器或诗歌方面有天赋一样。”
比比勒停坐骑,我也一样。我看得出弗米利在向上看,气呼呼的。空气潮乎乎的,但雨还不打算落下。
“咱们必须快点走。”弗米利说。
“好好歇着吧,孩子。等你最后找到机会坐在黑豹身上,他肯定会硬邦邦的。”比比说。
这话让我回头去看。弗米利的表情和我想象中一样震惊。我转向比比。
“我父亲从不谈论战争。他没打过任何一场仗。”我说。
“太老了?”
“也许。他也是我祖父。继续说你的战争。”
“什么?你……哦,好,战争。我当时十七岁,和父母一起住在卢阿拉卢阿拉。马赛金疯王入侵卡林达,行军赶到马拉卡尔需要一个半月,但还是太近了。离克瓦什·奈特太近。我母亲说,有朝一日人们会敲开咱们家的门,说你们被选中上战场了。我说,我去打仗也许能挽回父亲用美酒和女人碾碎的家门尊严。你凭什么去挽回尊严,因为你根本没有荣誉,她说。她当然说得对。没人雇我杀人,因为大家都被卷入战争,人们对私人寻仇的需求就减少了。而她完全没说错,战士头领来到我家,说,你,你年轻力壮,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现在该打发奥莫罗罗婊子国王夹着尾巴回他的穷乡僻壤了。我问,我该为了什么作战呢?他们被触怒了。你该为了伟大的克瓦什·奈图和帝国作战。我啐了一口,拉开袍子,给他看我的项链。我是七翼的人,我说。金钱的战士。”
“七翼是什么人?”
“雇佣兵,从还不起欠账的醉鬼父亲那儿抢来的孩子。擅长使用武器,都是刀剑大师。我们动作敏捷,像事后的悔恨一样无影无踪。我们的主人用蝎子磨炼我们,因此我们不知恐惧。”比比说。
“怎么磨炼?”
“他们让蝎子蜇我们,看谁能活下来。在战斗中,我们排出狂牛阵。我们是牛角,最凶暴的小队。我们首先进攻。大多数国王都雇不起我们。但克瓦什·奈图在战争方面确实相当有天赋。这是我从疯王那儿听说的:一位统治者不可能同时置身于两三个地方,因为他只是一个人。他坐镇法西西,放任我们攻打米图。于是马赛金人攻打米图,米图成了他的。他以为这是一场胜利,这个念头也未必没有道理,因为国王不可能同时置身于两个地方,因此他放任我们攻打他不可能去的一个地方。追踪者,这是他犯的错误。你听好了,但这并不是弱点。南方的军队被诱骗相信克瓦什·奈图无比伟大,因为他同时出现在许多地方。”
“巫术?”
“追踪者,并非所有结果都来自女巫的子宫。你们国王的父亲比他之前和之后的任何一位国王都懂得该如何快速调动军队。连孔谷尔人都需要走七天的路程,他的军队两天就走完了。他明智地选择在哪些地方开战,知道他不能在哪些地方开战,他花钱雇用最好的军队,为此向人民征收最狠的税。最好的军队是七翼。这话你就当是真理。疯王是个轻浮的傻瓜,见血只会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将军都叫什么,而克瓦什·奈图任命他信得过的人统领疆域,都是强大的人,他去其他城市或城邦打仗时,他们可以管好一个城市或一个城邦。你听说过妇人之战吗?”
“没有,快告诉我。”
“疯王的将军们对他说,圣上,我们必须撤出卡林达,我们的四个姐妹危在旦夕,国王同意了。但那天夜里,他因为要和他的军队待在一起而待在营地里时,听见两只大猫在**,以为那是夜魔叫他懦夫,因为他竟然会撤退。于是他命令他们再次挺近卡林达,却被从泥砖塔楼上扔石头和粪便的女人和孩子挡住了。另一方面,克瓦什·奈图攻占了瓦卡迪殊。马拉卡尔的最后一批驻军甚至称不上军人。他们是被扔石头的女人击退的军队的残渣。战争的胜负已定。”
“嗯,马拉卡尔的学校里不是这么教的。”
“我听过歌谣,读过用皮革装订的书本,说什么马拉卡尔是克瓦什·奈图帝国之光明和马赛金人之黑暗之间的最后一个堡垒。傻瓜的歌谣。只有没打过仗的人才会看不到两者都是黑暗的事实。哎呀,没有战争的雇佣兵就是失业的雇佣兵。”
“既然你这么了解战争、将军和宫廷,又怎么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靠喂肥猪吃椰枣为生?”
“追踪者啊,工作毕竟是工作。”
“而狗屁依然是狗屁。”
“战争的阴影迟早会笼罩每一个打过仗的人。我的需求很简单。其中之一是喂饱我的孩子,直到他们长大成人。骄傲并非其中之一。”
“我不相信你。听你说完这么多,我更不相信了。你说话做事都透着狡诈。你打算杀死他吗?我知道,某个敌人雇用你接近他,比情人还要接近他。”
“假如我想杀死他,四年前我就可以下手了。他知道我的本事。人们以为我是个傻乎乎的娘们小子,喜欢伺候他的嘴巴,我觉得他从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他认为这意味着我能看透他的敌人,想办法应付他们。”
“所以你是他的间谍。你来刺探我们?”
“傻瓜,那是索戈隆的任务。我在这儿是因为诸神给你们准备的天晓得什么惊喜。”
“我想再听听那些大战给你留下的东西。”
“但我不想再说下去了。战争就是战争。你想象你见过的最惨烈的景象吧。然后按照三步对四分之一个月行程的比例放大。”
我们已经来到草原深处,这儿比遍地棕色树丛的山谷更绿更湿润,马蹄在泥土里陷得更深。前方大约骑马走半天远的地方,树木耸立,四处铺展。山峰在四面八方的远处屹立。从马拉卡尔向西去的那个方向,山峰和森林看上去都是蓝色。顺着湿润的草地向前走,草本的巨大竹子拔地而起,一根,然后两根,然后一丛,然后一座森林,遮蔽了下午近傍晚的太阳。其他树木直插天空,蕨类挡住泥土。我闻到小溪的清爽气味,然后才听见和看见它。蕨类和球茎植物从倒伏的树木上萌发。我们顺着看似足迹的印记走,直到我闻到黑豹和索戈隆都曾从这条路上走过。我的右手边,隔着高处的树叶,能看见一道瀑布在冲刷石块。
“它们去哪儿了?”弗米利问。
“操他妈的诸神,孩子,”我说,“你的大猫只是——”
“不是他。动物去哪儿了?没有穿山甲,没有山魈,甚至连蝴蝶都没有。你的鼻子只能闻到这儿有的,闻不到这儿缺少什么吧?”
我不想和弗米利说话。无论他嘴里冒出什么没礼貌的话,我都想一拳打回去。
“我现在要叫他红狼了,这是他对我说的。”比比说。
“谁?”
“尼卡。”
“他是在嘲笑我以前涂在皮肤上的赭石,说只有库族女人才会用红色打扮。”我说。
“你觉得是真的吗?我从没见过男人涂那种颜色。”比比说。
比比忽然停下,皱起眉头看着我,像是想看清他遗漏了的什么东西,他摇摇头,甩掉这个念头。
“狼呢?”他问。
“你没见过我的眼睛?”
我认识他的表情。这个表情说:你不说我也注意到这个小细节了,但我没那么在乎你,懒得追问。
“女巫身上的那股气味是怎么回事?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什么。”我说。
他耸耸肩。
“萨多格,跟我说点什么吧。”我对奥格说。
事实如此:直到夜晚赶上我们,奥格都没有停止说话。然后他开始说夜晚如何赶上我们。若不是弗米利发出嘶嘶声,我都忘了他的存在;他第三次发出嘶嘶声,我这才望向他。我们来到一个三岔路口,前方向左向右各有一条小径。
“我们往左走。”我说。
“为什么往左走?因为科伟西选的是这条路?”
“因为我选的是这条路,”我说,“你爱走哪条路就走哪条路,从比比那儿解开你的马就行。”我听见马蹄踩烂泥的咚咚闷响和树枝折断的咔嚓声。
我没有等他再说什么。这条路很窄,但至少是一条路,阳光已经几乎消失。
“没有蝙蝠,没有猫头鹰,没有叽叽喳喳的动物。”弗米利说。
“你的屁眼里又插了什么小棍?”
“孩子说得对,追踪者,这片森林里没有活物在活动。”比比说。他一只手抓着缰绳,另一只手抓住剑柄。
“你了不起的鼻子去哪儿了?”弗米利说。
我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这小子绝不可能再蒙对第二次了。然而他们两个都没说错。我认识山地草原的许多动物的气味,但今天没有一种进过我的鼻子。我确实闻到了森林动物的气味,大猩猩、翠鸟、蝰蛇的蛇蜕,但都隔得很远。周围没有任何活物,除了一圈一圈包围我们的诡秘树木和冲刷着石块的河水。奥格还在说话。
“萨多格,安静。”
“什么?”
“闭嘴。树丛里的动静。”
“谁?”
“没谁。我的意思就是这个,树丛里没有动静。”
“我是第一个说出来的。”弗米利说。
他值得让我转过身去,给他看看我的怒视吗?不。
“许多人说你鼻子很灵,我可没说过。你的宝贝鼻子这会儿闻到什么了?”
他的脖子那么细,就像个女孩,我轻而易举就能拧断。或者我可以请奥格把他撕成碎块。我深吸一口气,确实闻到了一些气味。有两种我认识的,有一种我许多年没遇到过了。
“孩子,拿起你的弓,搭上一支箭。”比比说。
“干什么?”
“别废话,”比比压低声音,严厉地说,“下马。”
我们把马留在小溪旁。奥格从背囊里取出一双闪闪发亮的铁手套,我只在国王的骑士身上见过这东西。他的手指变成了幽光闪烁的黑色鳞片,指节是五根尖刺。比比拔出剑。
“我闻到了篝火、木头和脂肪。”我说。比比捂住嘴,指指我们,指指他的嘴。
我没再说话,因为凭借那些气味,我知道我们会发现什么。毛发的酸臭味,血肉的咸腥味。很快我们看见了篝火和从枝叶间漏过来的光芒。就在那儿,穿在烤肉叉上,在篝火上炙烤,脂肪滴进火焰炸开。一个男孩的一条腿。男孩被吊在稍远一点的树上,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腿,绳子拴着断腿的残桩。他们从大腿处砍断了他的右腿,从膝盖砍断左腿。他的左臂从肩膀砍断。他们用绳子把他吊在树上。树上还吊着一个女孩,四肢似乎还完整。他们三个人坐在远离篝火的地方,第四个蹲在不远处的树丛里拉屎。
在我们看见他们、他们看见我们之前,我们已经冲了过去。我拔出短斧,瞄准第一个的脑袋扔过去,但短斧被弹开了。弗米利射出四支箭,三支被弹开,一支插进第二个的面颊。奥格把第三个砸得嵌进了树里,然后一拳打穿了他的胸膛和那棵树。比比挥剑,砍中第三个的脖子,但剑锋被卡住了。他用脚把他从剑锋上踹开,然后捅进他的腹部。第一个径直冲向我,但双手空空。我弯腰闪开,有什么东西把他撞倒在地。我跳到他身上,一斧头砍进他脸上柔软的部位。鼻子。我接连几斧砍下去,直到他的血肉溅在我身上。撞倒他的东西咆哮一声,变回人形。
“科伟西!”弗米利喊道,跑到他身旁停下。弗米利抚摸他的肩膀。我想说,要是你愿意,就去树后面睡他吧。我们全都忘记了在树丛中拉屎的那个,直到被吊在半空中的女孩尖叫。他挥舞手臂扑向我们,钩爪在火光中闪光。他吼得比狮子还响,但叫声随即被什么东西切断。连他自己都很困惑,因为他的嘴巴居然不听使唤了,直到他低头看胸口,见到矛尖刺穿了他的身体。他发出最后一声哀叫,脸朝下扑倒在地。
索戈隆跨过他的尸体,走向我们。我点燃一根干木棍,挥着它走过最靠近篝火的怪物。咔嚓一声。奥格拧断了只剩一条胳膊的男孩的脖子。给他一个痛快对他只有好处,没人觉得不对。我们刚把女孩放下来,她就开始不停地尖叫,直到索戈隆扇了她两个耳光。她浑身绘制着白色条纹,我认识河流部落的所有标记,她身上这些不在其中。
“我们是供品。你们不该来的。”她说。
“你们是什么?”黑豹说。
我很高兴见到他变回人形,虽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还在生气,依然不肯和他说话。
“我们是献给佐格巴奴的光荣供品。他们会放过我们建在他们土地上的村庄,让我们种庄稼。我被养大就是为了——”
“没有任何女人被养大是为了让男人使用。”索戈隆说。
我从最后一个身上拔出长矛,用脚把他翻过来。他的头部和颈部长出弯曲的大角,顶端锐利如犀角,他的肩膀上长出比较小的角。这些角朝各个方向生长,就像乞丐被泥土弄得粗硬的乱发。有的角宽阔如孩童的头部,长如獠牙,有的角短而粗,有的角仿佛头发,灰白颜色犹如他的皮肤。两边眉骨都长成角,他的眼睛没有瞳仁。鼻子宽而扁平,鼻孔里长出来的毛发像树丛。厚嘴唇和脸一样宽,牙齿仿佛狗牙。他胸口遍布疤痕,也许是为了纪念他杀死的所有猎物。系住缠腰布的腰带上挂着孩童的颅骨。
“这是什么魔鬼?”我问。
比比蹲下,转动它的脑袋。“佐格巴奴。来自血沼的巨怪。我在战争期间见过很多。你们上一代国王甚至用他们当狂战士。每一个都比前一个更可怕。”
“这儿不是沼泽。”
“他们到处流浪。女孩也不是这附近的。姑娘,他们要去哪儿?”
“我是光荣的供品,献给耶——”
索戈隆扇她耳光。
“Bingoyi yi kase nan.”女孩说。
“他们吃人肉。”索戈隆说。
我们一起望向在火上烤的那条腿。萨多格一脚踢飞它。
“他们在旅行?”我问。
“对。”比比说。
“但她说她是祭品,这样他们就分享他们的土地了。”我说。
“不是流浪者。”黑豹说。
他径直走向我,但看着比比:“他们也不是在旅行,而是在狩猎。什么人告诉他们说有肉会穿过这片树林。也就是我们。”
女孩尖叫。不,不是尖叫,其中没有恐惧。她在召唤。
“去牵马!”黑豹朝我们喊道,“堵住女孩的嘴!”
我们狂奔时都能听见树林里窸窸窣窣的声音。窸窣声响来自所有角落和所有方向,它们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猛拍弗米利那匹马的屁股,它跑了起来。索戈隆骑着她的马出现,大踏步跑开。我跟上去,用膝盖使劲顶我那匹马的侧肋。比比在我身旁,说了句什么,也可能大笑一声,一个佐格巴奴突然跳出黑乎乎的树林,一棍子把他打下马去。我没有停下,他的马也没停下。我只回头看了一眼,见到许多佐格巴奴压在他身上,直到变成一座肉山。他的叫声一直没有停止,直到被他们停下。我追上索戈隆,但他们赶了上来。一个怪物扑向我,没有抓住,他的角划破了我的马的屁股。马疼得跃起,险些把我掀翻在地。两个怪物跳出树丛,开始用爪子挠它。几支箭插进第一个的后背,又几支箭插进另一个的胸部和面部。黑豹和弗米利骑同一匹马,喊叫着要我们跟上。我们背后的佐格巴奴多得连眼睛都数不过来了,他们咆哮、怒吼,他们的角偶尔会纠缠在一起,导致其中几个摔倒在地。他们跑得和马一样快,飞也似的穿过茂密的灌木丛。其中一个从灌木丛里钻出来,面门刚好撞上我的斧头。真希望我有一把剑。索戈隆有剑,她在马上左劈右砍,像是在清除丛生的灌木。比比的马落在后面,因为没有骑手驾驭它。佐格巴奴扑向它,动作整齐划一,就像我见过的狮群袭击年轻的水牛。我用膝盖使劲顶我那匹可怜的马;追赶我们的怪物依然很多。这时我听见嗖嗖嗖的声音从身旁掠过。飞刀。这些怪物居然有武器。一把飞刀击中索戈隆的左肩。她闷哼一声,但继续用右手劈砍。我看见黑豹在前方,他前面有一片空地和粼粼波光。我们正要跑出树林,一个佐格巴奴跳上我那匹马,从背后把我撞了下去。我们在草丛中翻滚。他抓住我的喉咙,钩爪插进我的脖子。他们喜欢吃新鲜的肉,因此我知道他不会杀死我。他想让我失去知觉。他的呼吸带着恶臭,留下一团白色的雾气。他的角比其他怪物的小,他还年轻,企图证明自己。我摸索着拔出匕首,一把匕首捅进他的右肋,另一把捅进他左肋,反反复复地捅,直到他倒在我身上,压得我难以呼吸。黑豹拉开他的尸体,喊叫着叫我快跑。他变形,咆哮。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被他吓住。等我跑到湖边,所有人都登上了一个宽阔的筏子,包括女孩和我的马。我踉踉跄跄跑上去,黑豹从我身旁跳上去。佐格巴奴聚集在岸边,也许有十五个,也许二十个,他们挨得太近,看上去像一只宽阔的动物,浑身长满角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