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与弗兰妮相爱/与契帕·达夫了断(1 / 1)

爱情也漂浮——真是如此。爱情,从别的方面来看,或许也与索罗类似。

一九六四年秋,我们一家人离开维也纳飞往纽约——这次我们没有分坐两个航班。弗兰妮说,我们一家人应该始终在一起。空中小姐为棒球杆的事很是犯难,但最后还是同意父亲把棒球杆带上飞机,要他夹在两膝之间——尽管航空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但是看在父亲是盲人,也就网开一面了。

小琼斯不能来接机场接我们——他在克利夫兰的一家医院度过了他在布朗斯队的最后一个赛季。“老兄,”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告诉你父亲,如果他能把膝盖给我,我就把眼睛给他。”

“要是我把我的膝盖给你,你拿什么给我?”我听到弗兰妮在电话里这样问小琼斯。我没听见小琼斯是怎么回答弗兰妮的。弗兰妮对我笑笑,眨了眨眼。

我们本来可以从纽约飞到波士顿去,我相信弗里茨一定会来机场接我们,还会让我们安顿在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他们不会收我们的钱的。可是父亲对我们说,他不想再看到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也不想再看到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当然了,即使我们回到了那里,并在那里度过余生,我父亲也是无法看到了——我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我们谁也没有心思再去看德瑞镇,不想再去回忆我们全家人都好好地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了——那个时候我们全家人的眼睛都好好的,看得清这个世界。

纽约倒是个没有任何感情牵挂的地方——弗兰克知道,莉莉的出版商会安排我们在纽约住下来,还会招待我们一段时间。

“开开心心住下来,”弗兰克对我们说,“想要客房叫餐服务,尽管叫。”知道有客房叫餐服务,父亲兴奋得像个小孩,点了他从来不曾吃的东西,点了通常难以下肚的饮料——弄得好像他以前从未住过带客房叫餐服务的酒店,好像他以前从未来过纽约,他还嚷嚷着抱怨客房服务员说的英语还不如维也纳人说得好——维也纳人当然说不好英语,因为他们都是外国人。

“这些人比你能想象到的维也纳人更老外!”父亲大声说,“Sprechen Sie Deutsch?”他冲着电话大喊:“耶稣啊,上帝啊!弗兰克,给我们订一份像样的Fruhstuck[1],好吗?这些人听不懂我的话。”

“这是在纽约,爸爸。”弗兰妮说。

“纽约人不讲德语,也不讲英语,爸爸。”弗兰克解释道。

“那他们到底说什么语言?”父亲问,“我点了羊角面包和咖啡,他们却给我送来烤面包和茶!”

“没人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语言。”莉莉看着窗外说。

莉莉的出版商把我们安顿在第八十一大街和第五大道交叉口的斯坦霍普酒店。莉莉给他们说想住在大都会博物馆附近,我要求住在中央公园附近——我想在那里跑步。他们就安排我们住在这里。于是我每天就绕着水库跑步,一天跑两次,一次跑四圈——跑最后一圈的时候,痛苦得不行,耷拉着脑袋,四周的高楼似乎要把我压倒。

莉莉从我们住的十四楼套房的窗户往外看。她喜欢看底下潮水般的观众不断进出博物馆。“我真希望一直住在这儿。”她温柔地说。“我好像在看一座城堡变换国王。”莉莉轻声说。“你可以看到公园里树叶的变化。不管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莉莉对我说,“你可以先绕着水库跑一圈,然后上来告诉我那水库确实还在。我不想近距离看那水库。”莉莉古怪地说,“有你向我报告那里的水质如何,公园有多少人在跑步,马道上有多少马粪——我就足够欣慰了。作家是应该了解这些事情的。”

“要我说,莉莉,”弗兰克说,“即使在这里长期租一套房间,我觉得你都是不在话下的。可是,要知道,你完全可以买一套自己的公寓。你不必住在斯坦霍普酒店,莉莉。买一套自己的公寓,可能更明智一些。”

“不。”莉莉说,“如果我住得起,我还是想住在这里。我家里的人自然能理解我为什么喜欢住旅馆。”

弗兰妮颤抖起来。她对我说过,她不想住在旅馆里。但是弗兰妮要与莉莉一起在旅馆里住上一段时间——在出版商停止支付账单之后,莉莉还要继续住在十四楼边上角落的那个套间,弗兰妮要和莉莉一起再待上一段时间。“这样你就有个陪伴了,莉莉。”弗兰妮与莉莉打趣说。但我知道,需要陪伴的,是弗兰妮。

“我需要谁来陪伴我,你是知道的。”弗兰妮对我说。

陪伴我的,是父亲和弗兰克。我和父亲要与弗兰克一起住。弗兰克在中央公园南大街找到了一套富丽堂皇的公寓。搬到那里之后,我仍然可以跑步,跑着穿过整个中央公园,为莉莉调查水库的情况,然后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跑到斯坦霍普酒店,向莉莉报告水库的水质等情况,同时也向弗兰妮报个到——我趁机也瞧上她一眼。

这两个地方不会成为弗兰妮、父亲或我的永久住所,但弗兰克和莉莉就要做纽约人,准备住在中央公园附近的某个地方,不离开纽约了。莉莉这辈子就一直住在斯坦霍普旅馆了,在那里写作,在那里长大——想长到十四楼那么高。她个子虽小,但心比天高。莉莉的经纪人弗兰克则住在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的那套公寓里,坐在六部电话前面,遥控指挥,处理一切事务。莉莉和弗兰克都异常勤奋。

有一次我问弗兰妮,她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不同。

“就相差大约二十个街区,中间还隔着一个中央公园动物园。”弗兰妮说。这就是莉莉与弗兰克之间确切的距离,但弗兰妮暗示这也是莉莉和弗兰克之间的区别:整个动物园和二十多个街区。

“我们之间的区别呢,弗兰妮?”我们刚到纽约,我就这样问她。

“我们之间的一个区别是,我得想个办法忘记你。”弗兰妮答道,“我就是这么个人:我能忘掉事情,我也会忘了你,可是你不行,你忘不了事。”弗兰妮警告我,“我了解你,我的弟弟,我的情人。你也忘不了我——至少,没有我的帮助你忘不了。”

弗兰妮说的,当然没错。弗兰妮永远是对的——而且总是领先我一步。弗兰妮最终与我上了床,但她始终掌控整个进程。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样做,是为了履行她原先做过的一个承诺:母亲去世后,她要做我们这些孩子的“母亲”;那样做,也是她照顾我们的唯一方式;那样做,也是她拯救我们的唯一方式。“你和我都需要拯救,小子。”弗兰妮说,“但你尤其需要拯救。你认为我们相爱了,或许我也这么认为。是时候让你看到,我并不那么特别。是时候刺破泡沫了,免得它自己破裂。”

她选择了这个时刻,道理就像她选择不跟小琼斯上床一样——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为了“拯救”。做什么事,弗兰妮总是有她的一套计划,一套理由。

“天哪,老兄。”小琼斯在电话里对我说,“叫你姐姐到克利夫兰来看一个可怜的残废。我的膝盖被打烂了,可是其他部位还是好好的。”

“我不再是拉拉队员了。”弗兰妮告诉他,“你自己滚到纽约来,如果想见我。”

“老兄!”小琼斯对我吼道,“告诉她我无法走路。我无法同时戴上两副石膏!拄着拐杖去纽约,也太费事了一点。告诉她,我知道纽约有多么烂,老兄。如果我拄着拐杖去纽约,一定有人来抢劫我!”

“告诉他,等他忘了他那该死的橄榄球,也许他会有时间来找我。”弗兰妮说。

“噢,天哪。”小琼斯说,“弗兰妮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弗兰妮在电话里小声对我说——她下定决心了。弗兰妮给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在帮着弗兰克接别人打进来的所有电话。父亲整天抱怨那些电话让他听不好收音机——弗兰克不愿找个秘书,更不用说找一间正儿八经的办公室了。

“我不需要办公室。”弗兰克说,“我只要一个邮寄地址和几部电话就够了。”

“至少得装一部电话答录机,弗兰克。”我向他建议——不知哪一天,他终于勉强答应了。那是在我和父亲搬出去之后的事。

我们刚到纽约住的那些日子里,我就是弗兰克的“电话答录机”。

“我太想要你了。”弗兰妮在电话里小声对我说。

这会儿,斯坦霍普旅馆只有弗兰妮一个人在。“莉莉出去了,她有个文学午餐会。”弗兰妮说。我想,这或许是莉莉的一种成长方式吧:不停地参加文学午餐会。“一切都是弗兰克安排的。”弗兰妮说。“他和她一起去了。他们要忙碌好几个小时。你知道我在干吗,小子?”弗兰妮问我。“我躺在**。”她说。“光着身子。”她加了一句。“我住在高高的十四层——高高地在你上面。”弗兰妮小声对我说,“我要你。快滚过来,小子。要么现在就来,要么就永远别来了。没有这个,我们能不能活下去?只有试了才知道。”

她啪地挂断了电话。另一部电话响了起来。我不去接,就让它响着。弗兰妮一定知道我在换穿跑步的衣服,我要出门跑步去了。

“我要出去跑个步。”我对父亲说,“要跑很长时间。”说不定永远不回来了!我想。

“我一个电话都不接的。”父亲满腹牢骚地说。那段时间,他心烦意乱,不知道以后该干什么。他枯坐在弗兰克的豪华公寓里,整日与“路易斯维尔重击手”牌棒球杆和那个假人模特为伴,一天到晚想着自己的心事。

“什么事都行?”他不停地问弗兰克,“我干什么都行?不要糊弄我——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这样的话,父亲每个星期大概问弗兰克五十次。

“干什么都行,爸爸。”弗兰克对他说,“一切由我来安排。”

弗兰克已经为莉莉签下了三本小说的合同。他与出版商谈妥了,《我要长大》第一版第一次印十万册。他把《我要长大》的电影版权卖给了华纳兄弟公司,还与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签订了原创剧本版权合同,准备将发生在第二家新罕布什尔旅馆的爆炸事件——以及维也纳国家歌剧院爆炸未遂事件——搬上银幕。莉莉已经动笔写剧本了。

弗兰克还与电视台签订了一份电视连续剧拍摄合同,该剧根据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故事改编(编剧也是莉莉),同时加入《我要长大》中的一些元素。电视剧安排在电影上映之后播出。电影的名字就叫《我要长大》,电视连续剧的名字叫《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弗兰克说,这就为后续的合同留下了空间)。

可是我想,谁敢把第二家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故事拍成电视连续剧?弗兰妮也在问,那个故事谁会愿意拍?

如果说,莉莉因为写了《我要长大》果真长大了一点,那么,弗兰克加倍长大了,因为他为了卖掉莉莉的小说费了很大的劲——他这是为了我们全家人在忙碌。我们当然知道,莉莉太不容易了。我们都在担心,她写得太辛苦了,写得太多了——为了长大,她确实拼了命了。

“不要太紧张,莉莉。”弗兰克对她说。“现金流动非常快——流动性好极了,”弗兰克说——他可是学经济专业的,满嘴专业术语,“未来一片光明。”

“顺其自然吧,莉莉。”弗兰妮对她说。可是莉莉太把文学当回事了——即使文学永远不会把莉莉当回事。

“我知道自己很幸运。”莉莉说,“现在我得好好干。”——要更加努力地干。

一九六四年的一个冬日——就在圣诞节前的某一天——莉莉出去参加文学午餐会了,弗兰妮在电话里对我说,要么现在就来,要么就永远别来了。我与她之间只隔了大约二十个街区和一个很小的动物园。从中央公园南大街到第五大道与第八十一大街的交叉口这段路,一个优秀的中距离长跑选手很短时间就能跑完。这一天天气清冷,天色阴沉。纽约街头和人行道的积雪已经清除了,快步跑在上面,脚感很好。中央公园的积雪久未清扫,看上去死气沉沉,但我却异常有活力,我的心在胸膛里怦怦乱跳。斯坦霍普酒店的看门人认识我——贝瑞一家无论在斯坦霍普酒店住多久,都是受欢迎的。在我等电梯的时候(斯坦霍普酒店的电梯真是慢),前台的那个机敏开朗、说话带着英国口音的男人跟我打了一声招呼。我一边回应他的问候,一边在地毯上擦着我的跑鞋。这几年来,我看那个男人日见其秃,但仍快活如前。甚至对于前来投诉的客人,他也总是笑脸相迎,和颜悦色地处理问题。(比如,有一天早上,我和莉莉看到前台来了一个怒气冲冲的欧洲客人——一个胖胖的男人,身穿一件浴袍,浴袍上印着理发店旋转柱那样的条纹图案。这人从头到脚全身都是屎。没人告诉过他,斯坦霍普酒店有一个特色,那就是著名的上冲式马桶。如果你住在斯坦霍普,你要小心使用上冲式马桶。你在厕所办完事,最后盖上马桶盖,人离得远远的——我建议你拿脚踢冲水手柄,不建议你动手扳。这个肥胖的欧洲人一定站在他的那摊东西的上头了——他一定想看看他那摊东西是怎么冲下去的吧,结果,没有下去,突然腾地一下往上蹿,打得他浑身是屎。前台后面那个始终乐呵呵的操一口英国口音的男人抬头望向这个怒气冲天的客人说:“噢,天哪。下水道里进了一点空气?”他总是这么说。肥胖的欧洲人吼道:“我的头上都进了屎了!”那是前几天的事。)

那一天,我到斯坦霍普酒店去与弗兰妮**。电梯迟迟不来。我决定跑上十四楼去。跑到十四楼的时候,我一定显得等不及了。弗兰妮只开了一条门缝,从门缝里瞧了我一眼。

“恶心。”她说,“你得先洗个澡!”

“好吧。”我说。她让我把着门,就这样留一条缝,等她回到**我再开门进去。她不想让我看见她的赤身**——这会儿还不行。我听见她一蹦一跳地穿过套间,一跃回到了**。

“好了!”她喊了一声。我在门上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走了进去。

“把‘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到门上!”弗兰妮对我喊道。

“我早已挂好了。”我说。走进卧室,我看见了她。她钻在被子底下,看上去有点紧张。

“你不用洗澡了。”她说,“我喜欢你浑身是汗的样子。至少我已经习惯了你那个样子。”

不过我有些紧张,还是冲了个澡。

“快点,你这浑蛋!”弗兰妮对着我大喊。我尽可能快地冲了个澡,小心翼翼地用了一下有可能往上冲的马桶。斯坦霍普是一个很不错的酒店——如果你喜欢在中央公园跑步,喜欢俯瞰大都会博物馆,看洪水般的游客进出博物馆,这个酒店尤其适合你,不过有一样得注意,就是用厕所的时候要特别小心。我是见惯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厕所的——我们家的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就有适合于小矮人使用的小厕所,那些小厕所,弗里茨马戏团的那些侏儒至今还用得好好的呢——对于斯坦霍普酒店的上冲式马桶,我是很想得通的,没有什么意见的。当然,我知道有不少客人说以后坚决不会再住这家酒店了。如果你玩得开心,这酒店带给你不少美好的回忆,那么下水道里的一点点空气——即使是头发里进了很多的屎——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光着身子从浴室里出来。弗兰妮看见了我,连忙用被单盖住脑袋,说:“耶稣啊,上帝啊!”我一声不响地躺到她旁边。她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的蛋蛋都是湿的。”她说。

“我擦干了啊!”我说。

“蛋蛋没有擦干。”她说。

“湿蛋蛋是再好不过的了。”我说。我们俩大笑起来,笑得跟发疯了似的。我们真是疯了。

“我爱你。”她说。因为她笑得太厉害,说话有点费劲。

“我要你。”我对她说。我笑得太厉害了,突然打起了喷嚏——“我要你”这三个字还刚说到一半呢。我们只好暂时丢开手。她还是背对着我,我们两个人静静躺在**,活像两只情人勺子。但是,很快一切就改变了——她向我转过来,趴到我身上,两只奶子贴住我的胸部,她的两条腿像剪刀一样紧紧夹住我。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有点搞笑,那么,现在却又变得太严肃了,我们怎么也停不下来。这是我们第一次**,我们用的差不多是传统式体位——“不要用坦陀罗式体位,求你。”弗兰妮这样请求我。做完爱,她说:“呃,很不错。不是很好,但也不错——对吗?”

“比‘不错’要好——对我来说。”我说,“不是特别的好——我同意。”

“你还同意呢。”弗兰妮摇摇头,她的头发擦着我的身体,然后低声说,“好吧,准备来点好的吧。”

我一定把她抱得太紧了,因为她突然说:“请不要弄疼我。”

我说:“不要怕。”

她说:“我怕,不过只是一点点。”

“我怕——怕得很厉害。”我说。

与姐姐**的事,可是不好写得太多的。反正变得“很好”了,变得越来越好了——这样说已经足够了吧?当然,后来,又变得不好了——后来,我们累坏了。差不多下午四点的时候,莉莉轻轻地敲响了房门。

“是女服务员吗?”弗兰妮喊道。

“不,是我。”莉莉说,“我不是女服务员,我是作家。”

“快走开,过一小时再回来。”弗兰妮说。

“为什么?”莉莉问。

“我在写东西。”弗兰妮说。

“你写什么东西!”莉莉说。

“我要努力成长!”弗兰妮说。

“好吧。”莉莉说。“不停地走过开着的窗户。”莉莉加了一句。

在某种意义上说,弗兰妮当然在写东西。我们的关系如何发展?这本书全由她执笔——她承担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她做过头了——她与我做了太多的爱。她让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感情太深厚了。

“我还想要你。”她低声对我说。现在是下午四点半。当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退缩了一下。

“痛吗?”我低声说。

“当然痛了!但你最好不要停。你要是敢停,我就杀了你。”弗兰妮对我说。我后来意识到,她真会杀了我呢。在某种程度上说——如果我一直爱着她,她真会要了我的命,我们会相互要了对方的命。她真的做过头了,她很清楚她自己在做什么。

“停下来吧。”我轻声对她说。差不多已经五点了。

“不能停。”弗兰妮厉声说。

“你痛得厉害啊。”我说。

“痛得还不够。你痛吗?”她问我。

“有一点。”我实话实说。

“我想让你痛得厉害点。上面还是下面?”她一脸严肃地问我。

就在我差不多就要像尖叫安妮那样大叫起来的时候,莉莉再次敲响了房门。如果周围有一座新桥,我的叫声说不定会把它震裂呢。

“过一小时再来!”弗兰妮喊道。

“都七点了。”莉莉说,“我在外面三个小时了!”

“与弗兰克一起吃晚餐去吧!”弗兰妮说。

“我刚和弗兰克一起吃过午餐!”莉莉叫道。

“那与爸爸一起吃晚餐去!”弗兰妮说。

“我什么都不想吃。”莉莉说,“我得写东西了——是我成长的时间了。”

“今晚就别写了!”弗兰妮说。

“整个晚上都不写?”莉莉问。

“再给我三个小时。”弗兰妮说。我轻声呻吟着。我觉得自己活不了三个小时了。

“你难道不饿吗,弗兰妮?”莉莉问。

“可以在客房叫餐。”弗兰妮说,“再说我也不饿。”

弗兰妮好像永不满足,她饿狼一般扑在我身上——那说不定会救了我们俩。

“停了吧,弗兰妮。”我恳求她。我想现在差不多九点钟了。天已经大黑,我什么也看不见。

“你爱我,不是吗?”她问我。她的身体好像成了一根鞭子,狠命地抽打着我——她的身体好像成了一个杠铃,我无论怎么举,也举不动她。

到了十点钟,我轻声对她说:“弗兰妮,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停下来吧。再下去,我们就要彼此伤害了,弗兰妮。”

“不,亲爱的。”她轻声说。“我们不会那样做的:不会彼此伤害的。我们不会有事的,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她向我保证。她又一次带我进到她那里——一次又一次。

“弗兰妮,我不能做下去了。”我轻声对她说。我那里痛得太厉害了,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瞎了,瞎得像弗洛伊德一样,像父亲一样了。我想,弗兰妮痛得肯定比我更厉害。

“不,你还可以继续做,亲爱的。”弗兰妮轻声说。“再来最后一次。”她催促我说,“我知道你能行。”

“我已经完蛋了,弗兰妮。”我告诉她。

“是差不多了,但还没彻底完蛋。”弗兰妮纠正我的说法。“再来一次,没问题。做了这一次,我们俩都完蛋。这是最后一次,亲爱的。想象一下,我们每天都像现在这样活着,会怎么样?”弗兰妮说。她死命压着我,夺走了我最后一口气。“我们会疯掉的。”弗兰妮说。“我们不能那样活着。”她轻声说。“来吧,最后一次。”她贴着我耳朵说。“再来一次,我亲爱的。最后一次!”她向我喊道。

“好吧!”我向她喊道,“我来了。”

“好的,好的,我亲爱的。”弗兰妮说。我感到她的双膝紧紧顶着我的脊背。“你好,再见,我亲爱的。”她轻声说。“好了。”她看我在颤抖,于是便大喊一声。“好了,好了。”她安慰我说。“就这样,这就是我写的全部东西。”她喃喃地说,“这就是结尾了。我们自由了。一切结束了。”

她扶着我进到浴缸里。浴缸里的水刺痛了我,就像我的伤口擦到了酒精一样痛。

“这是你的血,还是我的血?”我问弗兰妮。她已经拯救了我们,现在正努力拯救那张床。

“没关系,亲爱的。”弗兰妮高兴地说,“洗洗就掉了。”

“这是一个童话故事。”莉莉写道——她在写我们全家人的生活。我同意她的写法,艾奥瓦鲍勃也会同意的。“一切都是童话故事!”鲍勃教练一定会这样说。甚至连弗洛伊德也会同意鲍勃的说法——两个弗洛伊德都会同意。一切都是童话故事。

莉莉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送餐服务生送了好几份菜上来,外加几瓶葡萄酒。都晚上十一点了,还要吃这么多东西?这个纽约的外国人很是困惑。

“你们在庆祝什么?”莉莉问我和弗兰妮。

“呃,约翰刚刚跑完了长跑。”弗兰妮笑着说。

“晚上你不该在公园里跑步,约翰。”莉莉非常担心地说。

“我沿着第五大道跑。”我说,“那里绝对安全。”

“绝对安全。”弗兰妮说,突然一阵大笑。

“她怎么了?”莉莉瞪了一眼弗兰妮,问我。

“今天是我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一天,我想。”弗兰妮说,依然咯咯咯地笑个没完。

“对我来说,这只是很多事件中的一件小事。”我对弗兰妮说。弗兰妮抓起一个小面包,扔到我身上。我们俩都大笑起来。

“耶稣啊,上帝啊!”莉莉说。她对我们俩颇有些恼火——看我们点了那么多吃的,好像很是反感。

“我们本来说不定会过上最不幸的生活。”弗兰妮说。“我是说,我们所有人!”她加了一句,用手抓起沙拉塞到嘴里。我打开了第一瓶酒。

“我依然有可能过上不幸的生活。”莉莉说着,皱起了眉头。“如果我碰到更多的像今天这样的日子。”她继续说道,边说边摇头。

“莉莉,坐下吃点。”弗兰妮说。她坐到餐桌旁,开始吃起鱼来。

“是的,你今天吃得太少了,莉莉。”我一边说,一边抓起一只蛙腿啃了起来。

“我今天吃过午餐。”莉莉说,“午餐真有点烂。我的意思是,食物还不错,就是分量太大了。我一天吃一顿就够了。”她坐了下来,看我们吃。莉莉从弗兰妮的沙拉里挑了一颗特别细长的四季豆,吃了一半,把剩下的一半放到我的黄油盘里。她又拿起叉子,戳了戳我的蛙腿。我看得出,她只是有些焦躁不安——她其实什么也不想吃。

“你今天写了些什么,弗兰妮?”莉莉问她。弗兰妮满嘴都是食物,但她毫不迟疑地回答了莉莉的问话。

“写了整整一本小说。”弗兰妮说,“真的有点吓人,但我不写不行。我一写完,就扔掉了。”

“扔掉了?”莉莉问,“有些东西或许是值得保存的。”

“全是狗屎。每一个字都是狗屎。约翰读了一小段,”弗兰妮说,“我从约翰手里要了回来,然后就把写的所有东西都扔了。我打电话给客房服务部,叫他们拿走扔掉。”

“你让客房服务的人帮你扔掉?”莉莉说。

“我受不了它,甚至都不能再碰它。”弗兰妮说。

“总共写了多少页?”莉莉问。

“很多页。”弗兰妮说。

“你读了那一段,觉得怎么样?”莉莉问我。

“垃圾货。”我说,“我们家只有一个作家。”

莉莉微微一笑。弗兰妮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洒了一些酒,弗兰妮大笑起来。

“你对我这样有信心,我很高兴,”莉莉说,“不过,我每次读到《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都不免产生疑心。我是说,写得真是太美了。我想我是写不出那样完美的结尾的——如果写不出完美的结尾,辛辛苦苦开始写一本书,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你觉得自己写的书不可能像《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么好,那么,写这本书就没有意义。我是说,如果你最终失败了——如果最终写成的书并不怎么好——那是没关系的,但是,在开始动手写之前,你必须相信这会是一本很好的书。有时候,我还没动手写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这该死的结尾,就让我灰头土脸,信心全无了。”莉莉的两只小手都捏成了拳头。我和弗兰妮都明白了:莉莉的一只拳头里紧紧攥着剩下的半个小小面包。莉莉不喜欢吃东西,但她倒有办法把一顿饭弄得乱七八糟,却又不能从中获取任何营养。

“莉莉,你想得也太多了。”弗兰妮说,“莉莉,你去干就是了。”弗兰妮说到“去干”这两个字的时候,又在桌下踢了我一下。

我带着受伤的身体回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去。事实上,直到我和弗兰妮饱餐了那顿过于丰盛的晚餐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可能让我跑完二十个街区和一个动物园,我甚至疑心自己还能不能走路。我的私处疼痛难忍。我看到弗兰妮从餐桌旁起身去拿小包时对我做了个鬼脸,因为我们的这一次放纵,她也吃了不少苦——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设计好的:这**的痛苦,我们要忍受好几天。这痛苦让我们的头脑清醒起来,这痛苦让我们两个人都相信,如果我们再这样相互追求下去,等待我们的,当然是我们的自我毁灭。

弗兰妮从小包里掏出几块钱让我打车用。她把钱递给我的时候,吻了我一下——那是姐姐给弟弟的非常贞洁的吻。从那时到今天,我和弗兰妮之间,一直是这样相互亲吻,没有其他形式的吻。我们现在互相亲吻,就像我想象的大多数兄弟姐妹亲吻那样。这样的亲吻可能有点乏味,但是,要想继续走过开着的窗户,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我离开斯坦霍普酒店的时候——就是在一九六四年圣诞节前不久的那个晚上——我感到很安全,这是第一次感到自己很安全。我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家的所有人都要继续走过开着的窗户——我们都活了下来。我心里还想,我和弗兰妮一直只想着彼此,这样做有点太自私了。我觉得,弗兰妮认为她那坚强性格是可以传染给别人的——你要知道,大多数自认为有那种坚强性格的人都是那样想的。我一直在尽我所能,努力去理解弗兰妮的那种想法。

午夜时分,我坐上一辆进城的出租车,出租车沿着第五大道,往中央公园南大街开去。我的私处很痛,但是我相信自己完全可以从南大街走到弗兰克的房间去。我正好想看看广场前面的圣诞节装饰。我还想多走一点,去看看F. O.施瓦兹百货商店的橱窗里陈列的各种玩具。我想,艾格该多么喜欢看这些橱窗里的玩具——他从没来过纽约。不过我想,艾格或许一直在想象更好的商店窗户吧——在他想象的橱窗里,玩具一定更多、更好。

我一瘸一拐地走在中央公园南大街上。222号介于中央公园东侧与西侧之间,但更靠近西侧——我想,这个位置对弗兰克来说是最完美的了——对我们家的所有人来说,对从东西方关系研讨会的那些家伙手里活下来的我们所有人来说,这是一个完美的地方。

维也纳波尔格巷19号,是弗洛伊德——另一个弗洛伊德——的公寓。在弗洛伊德的房间里,挂着一张他的照片。那是一九一四年他五十八岁时的照片。照片中的弗洛伊德眼里有点恼怒,充满忧虑。他凝视着你,好像在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了!”他的表情如弗兰克那样坚定,如莉莉那样不安。一九一四年爆发的那场战争摧毁了奥匈帝国,那场战争也使弗洛伊德教授——弗洛伊德博士——确信,他自己对人类攻击性和自我毁灭倾向的“诊断”是非常正确的。弗洛伊德有一个观点:人类的鼻子是一个“**”——看了这张照片,你可以想象,弗洛伊德是从哪里得到灵感,得出这个结论的。弗洛伊德的这个想法“来自镜子”——弗兰克这样说。我觉得弗洛伊德是非常讨厌维也纳的。因为他,我们的那个弗洛伊德也很讨厌维也纳——弗兰妮第一个为我们指明了这个事实。弗兰妮也非常讨厌维也纳。为了表示她对性伪善的蔑视,她说她永远要做弗洛伊德主义者。弗兰克也是一个弗洛伊德主义者,那是因为他反对施特劳斯——另一个“施特劳斯”,弗兰克特别说明,就是约翰·施特劳斯,维也纳的那个施特劳斯,写了那首愚蠢的歌的施特劳斯:“无法改变它,那就忘了它,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蝙蝠》)。但是我们的这个弗洛伊德,以及那个弗洛伊德,都对被遗忘的东西痴迷不已,痴迷到病态的地步——他们对被压抑的东西,对我们梦中见到的东西感兴趣。这样一来,他们两个人就很不像维也纳人了。我们的弗洛伊德把弗兰克称作王子——他说过,大家都不应该说弗兰克是怪人。另一个弗洛伊德也深得弗兰克的欢心,就是因为这一件事:一位母亲写信给我们的好医生弗洛伊德,请求他治好她儿子的同性恋“毛病”。弗洛伊德直言不讳地告诉这位母亲,同性恋不是病,没有什么好“治”的。伟大的弗洛伊德告诉这位母亲,世界上许多伟大的男人都是同性恋。

“所言极是!”弗兰克总喜欢这样喊叫,“瞧我就是了!”

“瞧我吧。”苏西熊常这样说。“他怎么不提世界上伟大的女人呢?如果你问我对弗洛伊德怎么看,”苏西总爱说,“我觉得弗洛伊德有点信不过女人。”

“哪个弗洛伊德,苏西?”弗兰妮老这样取笑她。

“两个都是。”苏西熊说,“随你挑吧。一个弗洛伊德棒球杆不离手,另一个弗洛伊德嘴唇上长着个东西。”

“那是癌症,苏西。”弗兰克说,语气极为生硬。

“当然是癌症。”苏西熊说,“可是弗洛伊德老管它叫‘我嘴唇上的东西’。他不直接说这是癌症,却说别人都受到了压抑。”

“你对弗洛伊德太苛刻了,苏西。”弗兰妮对她说。

“他是个男人,不是吗?”苏西说。

“你对男人太苛刻了,苏西。”弗兰妮对她说。

“说得对,苏西。”弗兰克说,“你应该找个男人来试试!”

“那你自己呢,弗兰克?”苏西问,问得弗兰克都脸红了。

“呃,”弗兰克结巴起来,“我可不是那样的人——这绝对是我的心里话。”

“我觉得你心里有个人。”莉莉说,“你心里有个人,那个人一心想跑出来。”

“噢,得了吧。”弗兰妮呻吟了一声,“她心里说不定有一头熊,老想跑出来!”

“她心里说不定有个男人!”弗兰克说。

“你心里说不定有个好女人吧,苏西。”莉莉说。做了作家之后,莉莉总是看到我们心中有英雄。

一九六四年圣诞节前几天的那个晚上,我在中央公园南大街痛苦地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想起了苏西熊,还想起了弗洛伊德——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另一张照片,我太喜欢那张照片了。那是弗洛伊德八十岁时照的,三年之后他就死了。他坐在波尔格巷19号公寓的写字台前——那是一九三六年,很快,纳粹就来了,他只得放弃他的这个公寓,这个旧书房,离开了他的老家维也纳城。在这张照片里,你可以看到一副简易实用的眼镜煞有介事地架在弗洛伊德的鼻子上——架在他的**上。他没有抬头看着照相机。他八十岁了,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正埋头工作,不想与我们寒暄,不想浪费他宝贵的时间。不过,照片里有一样东西正盯着我们看呢。是弗洛伊德博士的一只宠物狗,一只毛黑体壮的松狮犬,名唤乔菲,活像一头变异的狮子。狗狗总喜欢傻乎乎地盯着镜头,乔菲也不例外。想起索罗以前也是那样——当然,当它被做成标本之后,更是如此了,每次照相都盯着镜头看。年迈的弗洛伊德博士的这只满眼忧伤的小狗待在照片里,是要告诉我们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或许还可以从很多脆弱的小物件中看出悲伤来——正是这些东西把弗洛伊德赶出了书房,赶出了波尔格巷19号的公寓,赶出了维也纳(这个他憎恨的城市,这个憎恨他的城市)。纳粹分子马上就会在他的门上贴上一个纳粹党徽,这个该死的城市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一九三八年六月四日,八十二岁的弗洛伊德来到了伦敦;他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一年时间——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他流浪在异国他乡。再过一个夏天,我们的这位弗洛伊德就要对厄尔感到厌烦了。他马上要回到维也纳去了,他回维也纳的时候,另一个弗洛伊德的时代里的那些因压抑想自杀的人都变成了杀人犯。弗兰克给我看了维也纳大学一位历史教授写的一篇文章,这位教授是一个非常有才智的人,名叫弗里德里希·海尔。海尔教授是这么评价弗洛伊德时代的那个维也纳社会的(我想,对这两位弗洛伊德所处的时代来说,都是正确的):“他们这些自杀者,马上就要成为谋杀者。”他们原本都是菲尔格伯特,正费尽心机地要做阿尔拜特。他们原本都是舒劳斯本舒吕舍尔,却无限崇拜起色情作家了。

他们已经准备按照一个色情说唱者梦中的指示去做了。

“你知道,”弗兰克总爱提醒我说,“希特勒得了狂躁症,非常害怕梅毒。说起来实在可笑,不要忘了,希特勒的国家可是妓女遍地,卖**成风。”他的语气总是那么乏味。

要知道,纽约也是妓女遍地,卖**成风。在那个冬夜,我站在中央公园南大街和第七大道的路口,朝黑暗一片的市中心望去,我知道不少妓女就在那边游**。弗兰妮一心一意为了救我——救我们俩——把我的私处弄得疼痛难忍,我现在已经毫无性趣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不会去找妓女了,我得救了。我终于远离了两个极端的危险——不会去找弗兰妮了,也不会去找妓女。

在第七大道和中央公园南大街的路口,一辆小汽车飞快地转了一个弯。现在已经下半夜了,这两条街上都是空****的,我也就只看到这辆车在飞奔。车里坐着很多人,车里的收音机放着一首歌,他们一起跟唱着。收音机的音量很大,即使车窗紧闭,我也能清楚地听到那首歌的一个片段。不是圣诞颂歌,我觉得是一首与整个纽约城的圣诞气氛不相称的歌。当然,圣诞节来了就去,而这首歌——虽然我只听到了一个片段——却是那种什么时候都可以唱得让人伤感的乡村和西部歌曲。歌曲平淡却真实地唱出了平淡却真实的东西,后来我一直想着能再听到那首歌,而以后真的也听到了好几次,但每次听,心里的感觉与那一天都大不一样。弗兰妮开玩笑似的跟我说,我那天听到的那首乡村和西部歌曲,一定叫《与天堂只隔着一个原罪》。的确,可以是那首歌,任何一首类似那样的歌都行。

那首歌的片段,圣诞节的氛围,冬夜的寒冷,我私处的剧痛——我心里的解脱感:我终于可以过上自由的生活了——还有,在我身边疾驰而过的那辆汽车。看到可以安全穿过第七大道了,我便开始穿过去,一抬头,便看见了两个人迎面向我走来。他们从中央公园南大街往广场的方向走——自西向东——事后我想,在我和弗兰妮都得到解脱的那个晚上,在第七大道的中央,我与他俩不期而遇,这是命中注定的事。他俩都有点喝醉了,我想——至少那个年轻女人是喝醉了,她头靠在男人身上,使得男人走路也有点不稳。女的比男的年轻多了。至少在一九六四年,我们可以称这样的女人为女孩。她大笑着,拉着比她年长的男朋友的手臂;这个男的看上去与我的年纪相仿——实际上比我还大。一九六四年的那个晚上,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女孩尖锐的笑声,让这寒冷夜晚的空气发出噼啪噼啪的声响,好像冬日挂在屋檐下的薄薄的冰柱突然断裂,掉在了地上。那晚,我的心情真的不错——虽然那个女孩冰冷尖锐的笑声里带着某种受过太多教育而显得不够发自内心的意味,虽然我的蛋蛋疼痛难忍,我的鸡鸡阵阵刺痛——我抬头看了一眼这两个漂亮的人,不由得微微一笑。

我们——我与这个男人——毫不费事,就相互认出了对方。我永远忘不了这个四分卫的这张脸,虽然,自从万圣节之夜在橄榄球运动员常走的那条小道上发生了那事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那条小道——所有人都会接受别人的建议,同意就让他们去走好了,就让他们独占那条小道好了。有时候,我一边练举重,一边觉得耳朵里响起他的话:“嘿,小子,你姐姐长了一个全校最漂亮的屁股。她与什么人上床了?”

“她与我上床了。”那个晚上,在第七大道,我本来可以这样回答他。但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停下脚步,站在他的面前,很快我确信,他也认出了我。他没怎么变;在我看来,他的外貌几乎与以前一模一样。虽然我觉得自己变了不少——我知道,举重至少改变了我的体型——但我想,因为弗兰妮一直在与契帕·达夫通着信,在他的记忆中,他一定觉得与我们家的人走得很近(当然心里不一定觉得亲近)。

契帕·达夫也在第七大道的中央停下脚步。过了一两秒钟,他柔声说道:“呃,瞧瞧这是谁。”

一切都是童话故事。

我看着契帕·达夫的女朋友,说:“当心了,别让他强奸了你。”

契帕·达夫的女朋友笑了一声——笑得非常紧张,过于夸张,就像冰裂开,就像小冰柱断裂。达夫跟着他女朋友一起笑起来。我们三个人都停在第七大道的中央。一辆开往市中心的出租车在中央公园南大街转了个弯,呼的一声在我们身边擦过,差一点就撞死我们,只有达夫的女朋友退缩到路边去了——我和达夫没有挪动一步。

“嘿,要知道,我们站在了街中央。”女孩说。我注意到,她的年纪真的比他要小得多。她退到第七大道的东侧等着我们,但我们还是站在街中央一动不动。

“我很喜欢读弗兰妮的信。”达夫说。

“你为什么不给她回信?”我问他。

“嘿!”达夫的女朋友冲我们尖叫。又有一辆去市中心的出租车转过弯,对我们使劲按着喇叭,绕过我俩开了过去。

“弗兰妮也在纽约吗?”契帕·达夫问我。

在童话故事里,你常常不知道人们想要什么。一切都变了。我想,我不知道弗兰妮是否想见契帕·达夫。我从来就不知道弗兰妮在写给他的那些信里都写了些什么。

“是的,她也在纽约。”我小心翼翼地说。纽约是个大地方,我想——想到这儿,我觉得很安全。

“呃,告诉她,我想见她。”他一边说,一边围着我走了几步,“不能让这姑娘久等。”他对我轻声耳语,好像与我密谋着什么,还对我眨了眨眼睛。我两只手分别插到他的腋下,把他架了起来。他还是个四分卫呢,分量可不怎么样。他没有反抗,但看他的样子,好像非常吃惊于我这么轻易就将他他架了起来。我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我架着他,想了一分钟——或者说,契帕·达夫觉得有一分钟——然后就放下了他。我把他放回原地,放回我面前,放回第七大道的中央。

“嘿,你们两个疯子!”达夫的女朋友喊道。两辆出租车,呼啸着从我们身边驶过——一边一辆,好像是在比赛似的。两个司机按了很长一会儿喇叭,嘟嘟嘟地朝市中心开去。

“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见弗兰妮?”我对契帕说。

“我猜你这几年一直在练举重吧?”达夫说。

“练过一点。”我说。“你为什么要见我姐姐?”我问他。

“呃,为了道歉——还有一点别的事。”他咕哝着说。我绝不会相信他的话。他那冰冷的蓝眼睛流露着冰冷的笑意。他看着我发达的肌肉,可能略略感到有些害怕吧,但他的傲慢自大,却是大多数人身上所没有的。

“你本应给她回一封信的。”我对他说,“你本该书面道歉的,任何时候都可以。”

“呃。”他一边说,一边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转移到另一只脚上,就像一个四分卫调整自己的身体,准备接球。“呃,道歉这种话很难说出口。”他说。一听这话,我差点就要当场杀了他。我听他说什么话都可以,就是听不得他讲真话——听他讲一句真话,真叫我无法忍受。我真想拥抱他一下——用比我拥抱阿尔拜特时更大的力气来拥抱他——不过,算他走运,也算我走运,他变了说话的口气。他对我不耐烦起来。

“听好了。”他说,“根据这个国家的诉讼时效规定,我很清楚——我没有杀人。强奸不能算谋杀——如果你还不知道,我这就告诉你。”

“离杀人就差一步。”我说。又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差点要把我们俩撞死。

“契帕!”他的女朋友尖叫道,“要我报警吗?”

“听好了。告诉弗兰妮,我很想见她——就这样。”达夫说,蓝眼睛里的冰冷悄悄跑到他的口气里了,“很明显,她也想见我——我是说,要不她给我写那么多信干吗?”我觉得,他的口气里好像充满抱怨——好像我姐姐不停写信,让他都厌烦了。

“如果你想见她,你自己去对她说。”我对达夫说,“只要给她留个便条就行了——让她自己来决定,是不是想见你。在斯坦霍普酒店留个便条就行了。”

“斯坦霍普酒店?”他说,“她会从这酒店经过?”

“不,她住在酒店里。”我说,“我们家是开旅馆的。你忘了?”

“噢,是啊。”他笑了一声。我看得出来,他是在想,斯坦霍普是一家高档酒店,新罕布什尔旅馆——两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中的任何一家(当然他只知道第一家)——怎么能与之相比。“噢,”他说,“这么说,弗兰妮住在斯坦霍普酒店。”

“斯坦霍普酒店现在是我们家的了。”我告诉他。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这个谎,但我必须对他做点什么。他看上去有点吃惊——这一瞬间至少让我感到愉快。一辆绿色的跑车擦着他的身体开了过去,一阵风吹得他的围巾飞舞起来。达夫的女朋友冒着险再次走进了第七大道,小心翼翼地向我们走来。

“契帕,求你了。”她柔声说。

“你家就只有这家酒店吗?”达夫问我,口气尽可能地保持冷静。

“半个维也纳都是我家的。”我告诉他,“我家控制了半个维也纳。在纽约,斯坦霍普酒店只是我家将拥有的多家酒店的第一家。我们将接管纽约。”

“明天呢?接管整个世界?”他问,口气里带着冰冷。

“去问弗兰妮吧。”我说,“我会告诉弗兰妮,让她等着你给她写的信。”我迫使自己离开了他——再不走开,我真要动手打他了。我只听他女朋友在问他:“弗兰妮是谁?”

“我姐姐。”我喊道,“你的朋友强奸了她!他和另外两个家伙一起强奸了她!”这次,契帕·达夫和他的女朋友都没有发出笑声——我把他俩留在了第七大道的中央。即使我听到了刺耳的汽车轮胎擦地声和刹车声,听到了人的身体与金属或人行道的撞击声,我也不会回一下头。只有当我意识到我私处的疼痛真的是属于我自己的痛苦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走得太远了。我走过了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我绕哥伦布环岛走着——然后不得不掉过头,向东走去。当我再次走到第七大道的时候,我发现契帕·达夫和他的女朋友已经不见了。有那么一秒钟,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

我宁愿在梦中见到他们,我想。我在担心弗兰妮,不知她会如何处理这件事,她会如何“了断”这件事——苏西爱用“了断”这个词。我甚至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向弗兰妮提到我见到了契帕·达夫。如果达夫永远不来看她,她会怎么想?这似乎有点不公平:就在弗兰妮得到胜利——也是我的胜利——的那天晚上,我却见到了强奸弗兰妮的那个人,还告诉他,我姐姐弗兰妮就住在纽约。我知道自己太没用,我茫然不知所措——我回到了零点,我不知道弗兰妮想要什么。我知道我需要听取强奸问题专家的建议。

弗兰克睡着了。没关系,他反正不是什么强奸问题专家。父亲也睡着了(我和他合用一个房间)。看着躺在我父亲床边地板上的那根“路易斯维尔重击手”牌棒球杆,我突然明白了,要是问父亲对强奸的事有什么忠告,他的忠告必定是:挥动棒球杆。我脱跑鞋的动静大了一些,吵醒了父亲。

“对不起。”我轻声说,“继续睡吧。”

“你跑了这么久。”他迷里迷糊地说,“一定累坏了吧。”

是的,我当然累坏了,但我毫无睡意。我走过去,在弗兰克的那张放了六部电话机的办公桌前坐下。常住第二家新罕布什尔旅馆的那个强奸问题专家,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找到,我想咨询的那个强奸问题专家现在就住在纽约。苏西熊住在格林尼治村。尽管是凌晨一点了,但我还是拿起了电话。那个问题终于出现了。现在是一九六四年,快临近圣诞节——但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们又回到了一九五六年的万圣节。弗兰妮所有写出去的没有得到回应的信,最终都应得到回应。虽然小琼斯的“黑人护法队”终有一天将为纽约市提供令人钦佩的服务,但他现在还在调养身体,那场橄榄球赛双方拼得真是太凶了。他将去法学院读三年书,创建黑人护法队还得花六年时间。小琼斯是能救得了弗兰妮的,即使姗姗来迟,但总还是可以指望的。不过,契帕·达夫的问题现在就出现了。虽然哈罗德·施瓦罗再也没有找到过达夫,但是达夫已经出洞了,不再东躲西藏了。我知道,弗兰妮要想对付契帕·达夫,还得找那头聪明的熊来帮忙。

善良的苏西熊是一个童话故事,她一个人就是一个童话故事。

凌晨一点,电话铃突然响起,苏西熊整个人一惊,就像拳击手被打下了拳击台。她抓起电话。

“浑蛋!见鬼!变态!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苏西熊吼道。

“是我。”我说。

“耶稣啊,上帝啊!”苏西说,“我还以为是个猥亵电话!”我把我见到契帕·达夫的事告诉了她。这下她认为这就是一个猥亵电话了。“你把弗兰妮的住址告诉了达夫,我想弗兰妮是不会高兴的。”苏西说,“我想,她给他写了那么多信,就是为了永远不再收不到他的信。”

苏西住在格林尼治村一个很烂的地方。弗兰妮喜欢去那儿看她,弗兰克偶尔也顺路去看看她——如果他正好到了她的住所附近(离苏西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家酒吧,弗兰克很喜欢)——但我和莉莉讨厌去格林尼治村。于是苏西就常来看我们。

在格林尼治村,苏西想当熊就可以当熊,那边还有比熊更可怕的人。可是出城到别的住宅区,她必须以常人的面目示人,因为斯坦霍普酒店是不会让熊进门的,在中央公园南大街,她还有被警察射杀的危险,警察可能会误以为这熊是从中央公园的动物园逃出来的呢。纽约毕竟不是维也纳——在格林尼治村,她虽然竭力想摆脱穿熊装的癖好,但她还是可以随性装扮成熊,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她的。她和另外两个女人同住一个公寓,里面只有一个厕所,水龙头里只有冷水。苏西常常出来洗澡。她喜欢到斯坦霍普酒店莉莉的套房来洗澡,不喜欢去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弗兰克的公寓里的那个豪华浴室——我觉得苏西喜欢上了那个隐藏着危险的上冲式马桶。

那个时候她一直在努力想当一名演员。和她一起住在那个烂公寓的两个女人,都是一个叫西村工作坊的机构的成员。那是一个演员工作坊,主要培训街头小丑。弗兰克说,如果鼠王活到了今天,他足可以在西村工作坊里谋个终身职位。可是我想,要是维也纳也有西村工作坊这样的机构的话,鼠王或许也就能活到现在了。是该有个地方让人去学学街头舞蹈,模仿模仿各种动物,学学哑剧,学骑独轮车,研究尖叫疗法,学学如何表演低级节目——他们唯一能学的也就这样的节目。苏西说,西村工作坊主要教她如何在不穿熊装的情况下成为一只自信的熊。她承认,这个学习过程是很缓慢的——与此同时,为了不让自己两头落空,她让格林尼治村的动物服装专家重新设计了一套熊装。

“你应该看看现在这套装束。”苏西总是对我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觉得我以前装扮得像一头真正的熊,老兄……你可就没有看到事情的全部!”

“太厉害了。”弗兰克对我说过,“熊的嘴巴竟然看上去湿湿的,眼睛也不可思议。还有那尖牙。”弗兰克不无羡慕地说——弗兰克是一直很喜欢各种服装和制服的,他总是说:“那尖牙真的棒极了。”

“可是我们都希望苏西不要再想着做熊了。”弗兰妮说。

“我们希望她心里的那头熊立刻跑出来。”莉莉说。她话音未落,我们全部不满地咕哝起来,还发出别的令人恶心的声音。

我告诉苏西,我和弗兰妮互相拯救了,我和她都没有危险了——可是我偏偏又遇到了契帕·达夫。苏西听了一脸的严肃。苏西真是一个永远不可或缺的朋友,一旦情势危急,她就会变成一头熊来保护你。

“你在弗兰克那里吗?”苏西问。

“是的。”我说。

“别走,小子。”苏西说,“我马上就过去。给门卫说一声。”

“苏西,告诉他放一头熊进来,还是放你本人进来?”我问她。

“亲爱的,总有一天,”苏西对我说,“我的真实面目将让你吓一跳。”没错,总有一天,苏西会让我吓一跳的。

苏西还没到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弗兰克的一部电话——不知是六部电话中的哪一部——突然铃声大作。是莉莉打来的。

“出什么事了?”我说。这才凌晨两点。

“契帕·达夫。”莉莉轻声说,声音里满是惊恐,“他打电话到这里!他要找弗兰妮!”杂种!我心里骂道。他竟然给一个被他强奸的女孩打电话,还趁她睡着的时候打!他一定是想证实一下弗兰妮是否的确住在斯坦霍普。现在他弄清楚了。

“弗兰妮对他说了什么?”我问莉莉。

“弗兰妮不肯跟他说话。”莉莉说。“弗兰妮与他说不了话。我的意思是,她的嘴没法动——她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告诉他弗兰妮不在,于是他说他以后再打。你最好赶紧过来,弗兰妮很害怕。”莉莉小声说。“我从没见过弗兰妮害怕的样子。”莉莉加了一句。“她甚至都不愿回**睡觉,只管看着窗外。我觉得,她心里一定在想,他又要来强奸她了。”莉莉小声说。

我走进弗兰克的卧室,把他叫醒。他腾地坐了起来,掀掉被子,把假人模特推到一边。“达夫。”对着他的耳朵,我只说了这个名字。“契帕·达夫。”我只说了这个名字,别的什么也没有说。弗兰克完全醒了,看他的样子,好像还在敲钹似的。我们打开父亲床边的录音机,给他留了一句话。我们只说我们去斯坦霍普酒店了。

父亲很会打电话的,他数着拨号盘的一个个小洞拨号码。当然,父亲经常拨错号码,拨错了,就生气,一生气就骂,把电话那头的那个人骂得狗血喷头——好像这号码是人家拨错的。“耶稣啊,上帝啊!”他总是这样大叫,“你打错了!”然后父亲拿起棒球杆乱敲——动作虽然不大,但他的这根“路易斯维尔重击手”牌棒球杆着实吓到了一部分纽约人。

我和弗兰克在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的门口等到了苏西。我们不得不跑到哥伦布环岛去叫出租车。苏西没有穿熊装。她下面穿的是一条旧裤子,上面毛衣套毛衣,竟然穿了三件毛衣。

“她当然很害怕。”苏西对我和弗兰克说。出租车飞快地往斯坦霍普的方向开去。“她必须去面对这件事。恐惧只是第一个阶段,亲爱的。如果她能克服了这恐惧,她就会变得愤怒。一旦她愤怒了,她就没事了。”苏西大声说道。我和弗兰克看着她,什么也没说。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都清楚这一点。

弗兰妮裹着一条毯子坐在椅子上,椅子紧紧贴着暖气管。她一直望着窗外。圣诞节前的天气异常寒冷,立在寒风中的大都会博物馆活像一座被国王和王后遗弃的城堡——这座被遗弃的城堡看上去好像被施以了魔咒,连农民都不敢靠近了。

“我怎么能出去?”弗兰妮轻声对我说。“他可能从任何地方冒出来。我不敢出去。”她不断说着这几句话。

“弗兰妮,弗兰妮,”我说,“他不会再碰你一根汗毛了。”

“别跟她说这些。”苏西对我说,“那没用。别跟她说那些。就问她——问她想怎么做。”

“你想怎么做,弗兰妮?”莉莉问她。

“你想叫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弗兰妮。”弗兰克说。

“想一想,你希望发生什么样的事?”苏西熊对弗兰妮说。

弗兰妮身体颤抖起来,牙齿磕得咯咯响。房间里闷热得透不过气来,可是弗兰妮好像感到彻骨的冷。

“我想杀了他。”弗兰妮轻声说。

“什么也别说。”苏西熊在我耳边轻声说。说实在的,我也无话可说。我们几个人与弗兰妮一道坐在房间里,默默看着窗外,看了大约半个小时。苏西揉着弗兰妮的后背,想让她暖和起来。我看弗兰妮想对我耳语,于是就向她凑过去。“你还疼吗?”她低声说。她脸上有一丝笑意。我冲着她笑笑,点点头。“我也疼着呢。”她说。她微微一笑,接着马上又朝窗外看去,说:“我真希望他死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真的不能出去,我可以在房间里吃饭——但你们必须有一个人在这里一直陪着我,一刻也不能走开。”我们向她保证我们会一直陪着她的。“杀了他。”她又说。这时公园上方已露微光。“他可能从任何地方冒出来。”弗兰妮看着渐渐变亮的窗外说。“杂种!”她突然尖叫起来,“我想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