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了我接吻的萨布丽娜·琼斯——她那深而灵活的嘴巴总是让我着迷——找到了一个能解开她牙齿内外之谜的男人。她在一家公司当秘书,嫁给了在同一个公司工作的一个律师,生了三个健康的孩子。(“砰,砰,砰。”弗兰妮一定会这么说。)
在**放隔膜的时候突然晕倒的那个比蒂·塔克,她那对奇妙的**、那摩登的做派,在一九五六年的我看来是多么的独特,但总有一天会让我觉得也不过如此——她受了索罗的惊吓,但后来并没什么事,不久前我听说她还是单身一人,哪里有派对,就往哪里去。
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弗里茨·沃尔特的男人,四十一岁了,身高只有四英尺多一点,我们家的人称他为弗里茨,这个人有一个马戏团,叫作“弗里茨的节目”——就是这个人预订了那年夏季的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房间,我们带着既好奇又害怕的心情等待着他的马戏团的到来。到了一九五七年的冬天,那个男人从我父亲手里买下了新罕布什尔旅馆。
“一定很便宜,我敢打赌。”弗兰妮说。我们这些孩子从来就不知道父亲卖掉新罕布什尔旅馆得了多少钱。只有“弗里茨的节目”这一家预订了一九五七年夏季的新罕布什尔旅馆房间,父亲便主动写信给弗里茨——正式告诉这个“矮人马戏国”国王:我们全家准备搬到维也纳去。
“维也纳?”母亲不停地念叨着,向父亲摇摇头,“你对维也纳了解多少?”
“我对摩托车了解多少?”父亲问,“我对熊又了解多少?对旅馆业又了解多少?”
“你耳朵里又听到什么了?”母亲问父亲。父亲毫无疑问得到了一些消息。弗洛伊德说过,一头聪明的熊会改变所有这一切。
“我知道,维也纳不是新罕布什尔州的德瑞镇。”父亲对母亲说。他对弗里茨表示歉意,因为他的马戏团无法入住新罕布什尔旅馆了——父亲已经把旅馆挂牌待售,马戏团可能需要另找住处。我不知道那个叫“弗里茨的节目”的马戏团是否给了我父亲一个好价钱,这是出价想买旅馆的第一家买主,可是我父亲却立刻就接受了。
“维也纳?”小琼斯说,“天哪!”
弗兰妮对这次搬家本来是表示反对的,因为她害怕再也见不着小琼斯了。不过,弗兰妮发现了小琼斯的不忠行为(他在新年前夜竟然与朗达·雷鬼混),于是就对他相当冷淡了。
“老兄,告诉你姐姐,我只是憋得难受。”小琼斯曾央求过我。
“他只是憋得难受,弗兰妮。”我说。
“当然了。”弗兰妮说,“你肯定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维也纳。”朗达·雷说了一声,接着在我身下叹了口气——也许是出于无聊吧。“我想去维也纳。”她说,“不过,我想我只能待在这里。但是待在这里,我可能会失业。要不,就为那个秃头侏儒打工吧。”
她说的秃头侏儒就是弗雷德里克·弗里茨·沃尔特。一个下雪的周末,沃尔特到我家来看我们。他对四楼的浴室设施的尺寸印象特别深刻——对朗达·雷这个人也是过目难忘。莉莉当然对弗里茨印象最深。他的个头只比莉莉大一点点,尽管我们一直在安慰莉莉(其实主要是我们自己),说她一定会长大的——即使长大一点点——还说她的身材不会变得很不匀称(这是我们的希望)。莉莉其实长得很漂亮,个子虽然小了一点,但身材非常匀称。弗里茨就不一样了,就他的身体来说,他的脑袋大了好几号。他的前臂无力地下垂着,就像松弛的小腿肌肉被错误地嫁接到了手臂上,看着让人恶心。他的手指就像锯成一截一截的意大利腊肠。他的脚很小,活像洋娃娃的脚,而上面的脚踝却肿胀得厉害——活像松紧带松掉了的短袜。
“你们的马戏团是什么样的?”莉莉壮着胆子问他。
“怪异的节目,怪异的动物。”弗兰妮的嘴巴贴着我的耳朵悄悄说道。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小小的节目,小小的动物。”弗兰克喃喃地说。
“我们只是一个小马戏团。”弗里茨对莉莉说——显然话里有话。
“他的意思是,”弗里茨走了之后,马克斯·尤里克说,“把他们安顿在他妈的四楼正合适。”
“如果马戏团的人个个都长得像他一样,”尤里克太太说,“那他们就用不着吃太多东西。”
“如果长得都像他的话……”朗达·雷边说边翻了翻白眼,但她没有往下说。她想,还是别说了吧。
“我觉得他长得好可爱。”莉莉说。
可是,这个马戏团的弗里茨老板却让艾格噩梦连连。艾格的尖叫声听得我后背僵硬,脖子肌肉疼痛。艾格乱甩着胳膊,猛打着床头灯,双腿在床单下面乱踢,好像他踢的不是床单,而是水,他马上就要被淹死了似的。
“艾格!”我喊道,“这只是一个噩梦!你在做一个噩梦!”
“一个什么?”他尖叫道。
“一个噩梦!”我喊道。
“这么多侏儒!就在床底下!到处乱爬!全都是,到处都是!”他号叫起来。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如果他们只是侏儒而已,那他有什么好不开心的?”
“嘘。”母亲说。她一直担心侏儒这个词会伤到莉莉那颗小小的心。
早晨,我躺到杠铃下面准备练举重,偷瞄了一眼弗兰妮。弗兰妮刚起床呢,还在穿衣服。我心里不禁想起了艾奥瓦鲍勃。关于搬家去维也纳这件事,他会怎么说?弗洛伊德旅馆需要一个聪明的哈佛小子去打理,对这件事他又会怎么说?一头聪明的熊对一个人的成功前景会产生什么影响?鲍勃又会如何看?我一边举着杠铃,一边想。“没有什么关系。”艾奥瓦鲍勃可能会这样说,“我们去维也纳也好,继续待在这里也好,都不要紧的。”我一边举着杠铃,一边想,艾奥瓦鲍勃一定会说:“这里也好,那里也罢,总之,我们的人生是被钉住了的。”那依然还是父亲的旅馆——不管是在德瑞镇,还是在维也纳。难道没有什么能让这新旅馆多多少少变得比以前更有些异国情调吗?我开始想这个问题了。杠铃的重量正好,我的手臂肌肉紧绷起来,慢慢地举起杠铃,而弗兰妮就在我的眼角里。
“我希望你把这些举重的玩意儿搬到别的房间去。”弗兰妮说,“这样我就可以有清清净净穿衣服的时候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求你了。”
“弗兰妮,你觉得去维也纳怎么样?”我问她。
“我想那里的生活比这里要精致。”弗兰妮说。她已经穿好衣服了。她总是那么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低头看着我——我正尽力卧推着最后一次杠铃,慢慢地、平稳地推着。“到了那边,我差不多可以得到一个没有杠铃的房间。”她接着又说,“那个房间也不会有举重运动员。”弗兰妮一边说,一边向我的左臂(我左臂的力量比右臂要弱一些)腋窝下轻轻吹起了气。我手里的杠铃一下子歪了,举重片先滑向左边,接着又滑向右边——弗兰妮赶紧躲开了。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在楼下冲着我大喊。我想,要是艾奥瓦鲍勃还活着,他肯定会说,弗兰妮的话说得不对。姑且不论维也纳的生活会不会更精致——也不论弗兰妮的房间里会有杠铃还是有蕾丝——我们反正还是住在新罕布什尔旅馆,以前是,往后还是。
弗洛伊德的那家旅馆就叫“弗洛伊德旅馆”。读了那些航空信,我们并不能完整想象出那是一家什么样的旅馆——弗洛伊德在信里也没有告诉我们,另外一位弗洛伊德是否住过。我们只知道这家旅馆位于“中心地段”,这是弗洛伊德的原话——“在第一区!”从弗洛伊德寄来的那几张灰不拉叽的黑白照片中,我们几乎辨认不出夹在糖果店玻璃橱窗之间的那扇双面铁门。糖果店有好几块招牌,第一块招牌上写着“糖果”,第二块写着“食糖”,第三块写着“巧克力”。还有第四块招牌,立于这三块招牌之上,字体比已经褪色的“弗洛伊德旅馆”的字体大多了,上面写的是:BONBONS[1]。
“什么?”艾格说。
“BONBONS。”弗兰妮说,“噢,天哪!”
“哪扇是糖果店的大门,哪扇是旅馆的大门?”弗兰克问。他总是从门童的角度想问题。
“我想等你住进旅馆才会知道。”弗兰妮说。
莉莉拿着一面放大镜,发现了一个用滑稽的字体标着的街道名字,就在旅馆的双面大门上的那个门牌号码下面。
“克鲁格大街。”她认出来了。这个街名至少与弗洛伊德信封的地址一致。父亲从一家旅行社买了一张维也纳地图,我们很快找到了克鲁格大街,就在弗洛伊德所说的第一区,看上去好像就在中心地段。
“离歌剧院只有一两个街区!”弗兰克兴奋地叫道。
“噢,行了。”弗兰妮说。
地图上标着不少绿色的小块,那都是公园,细细的红线蓝线是有轨电车的行驶路线。上面还画着很多华美的大楼——与街道的大小很不成比例。
“看上去真像一个游戏棋盘。”莉莉说。
我们在地图上找到大教堂、博物馆、市政厅、大学和议会。
“我想知道那些帮派混混都在哪里出没。”小琼斯说。
“帮派混混?”艾格说,“那是什么人?”
“胡来的人。”小琼斯说,“老兄,是带枪带刀的家伙。”
“是帮派混混。”莉莉重复了一遍。我们盯着地图看,好像能找到大街之间那些最黑暗的小巷。
“这是欧洲。”弗兰克带着厌恶的口气说,“或许那里没有什么帮派混混。”
“这是城市,不是吗?”小琼斯说。
从地图上看,我觉得,这就像一个玩具城市,有美丽的名胜古迹,有大自然精心安排让人享乐的绿地公园。
“可能会在公园里。”弗兰妮说,咬了咬下嘴唇,“帮派混混会出没在公园里。”
“去他的。”我说。
“哪会有什么帮派!”弗兰克大声说,“只会有音乐!糕点!人们总是鞠躬,他们穿各色各样的衣服!”我们都盯着他看。我们知道他一直在读有关维也纳的书。父亲不断地把这类书带回家,他已经抢先一步读了。
“糕点、音乐,人们总是鞠躬,弗兰克?”弗兰妮说,“维也纳就是那样?”莉莉又拿起放大镜看着地图——好像地图上真会蹦出小人来似的:这些人不是鞠躬,就是穿着各色各样的衣服,或者成群结队地游走在大街上。
“呃,”弗兰妮说,“至少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那里不会有任何黑人帮派。”弗兰妮还在生小琼斯的气——他竟然与朗达·雷上床。
“去你的。”小琼斯说,“你还是希望那里有黑人帮派吧。黑人帮派是最好的帮派,老兄。那些白人帮派有自卑情结,没有什么比一个有自卑情结的帮派更糟糕的了。”
“一个什么?”艾格问。毫无疑问,他以为自卑情结是一种武器。我想,有时候它确实是。
“呃,我想那会是一个好地方。”弗兰克冷冷地说。
“是的,会的。”莉莉说。她也没有什么幽默感,与弗兰克一样。
“我看不出来。”艾格很严肃地说,“我看不出来,所以我不知道那里会是什么样子。”
“不会有事的。”弗兰妮说,“我觉得那不会是一个极好的地方,但那里不会有事的。”
说来奇怪,弗兰妮似乎受艾奥瓦鲍勃的人生信条的影响最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已成了我父亲的人生信条。这太奇怪了,因为弗兰妮从来都对父亲冷嘲热讽得最厉害——对父亲的计划冷嘲热讽得最厉害。但是在弗兰妮被强奸的事发生后,父亲却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难以置信!每次遇到倒霉的事情,他总是努力把它看成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也许这是你一辈子最幸运的一天。”他对弗兰妮说。令我惊讶的是,弗兰妮似乎发现这种反向思维很有用。对父亲其他的人生信条,她也学得有模有样。“这只是众多事件中的一个小事件。”我听见弗兰妮对弗兰克说——这是在说艾奥瓦鲍勃被吓死的事。有一次,我听到父亲说起契帕·达夫:“他可能过着最不幸的生活。”弗兰妮竟然同意他的看法!
对于去维也纳这件事,我的心情好像比弗兰妮显得更紧张,我始终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我与弗兰妮的心情完全不同——我只想能与她待在一起就好。
我们都知道母亲认为这是个疯狂的主意,但我们无法让母亲反对父亲的计划——虽然我们提出了一些异议,想让她站在父亲的对立面。
“我们听不懂他们的语言。”莉莉对母亲说。
“听不懂什么?”艾格大声说。
“语言!”莉莉说,“维也纳人说德语。”
“你们都会去上英语学校。”母亲说。
“那种学校肯定会有古怪的孩子,”我说,“那里都是外国人。”
“我们自己就要成为外国人了。”弗兰妮说。
“在英语学校,”我说,“到处都会是不懂事理的家伙。”
“还有很多来自政府的人。”弗兰克说,“外交官和大使们会把他们的孩子送到那里去。那些孩子全都是混账货。”
“弗兰克,有谁能比德瑞中学的孩子更混账呢?”弗兰妮问。
“哇!”小琼斯说,“原本混账,到了外国,还是混账。”
弗兰妮耸耸肩,母亲也耸耸肩。
“我们一家人还是在一起。”母亲说,“你们生活的大部分时间还是与你们的家人在一起——就像现在一样。”
这一点似乎让每个人都很高兴。我们忙着看父亲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还有旅行社的各种小册子。我们重读了一遍弗洛伊德那封简短但令人振奋的信:
你就要来了,真好!带上所有的孩子和宠物!有的是房间。中心地段。女孩子购物很便利(有几个女孩?),还有供男孩和宠物玩耍的公园。带上钱。必须重新装修——需要你的帮助。你会喜欢这头熊的。一头聪明的熊让一切变得不同。现在我们可以招揽美国客人了。我们提升了顾客档次,这个旅馆就会成为一个我们引以为豪的旅馆。我想你的英语仍然还很不错。哈哈!最好学一点德语,明白吗?记住,奇迹不是一个晚上就发生的。但是,几个晚上过去,熊也可以成为女王。哈哈!我老了——问题就在这里。现在一切都好了。我们要给那些浑蛋、那些婊子养的、那些杂种纳粹看看什么样的旅馆才是好旅馆!希望孩子们不要感冒,不要忘记给宠物打上必要的预防针。
我们家只有索罗这个宠物,它现在需要的是整修,而不是预防针。我们不知道弗洛伊德是否以为厄尔还活着。
“他当然知道厄尔不在了。”父亲说,“他也只是泛泛而论,也就是给我们提个醒。”
“一定要给索罗打预防针,弗兰克。”弗兰妮说。对索罗的事,弗兰克已经缓过劲来了,大家知道他在重新修复索罗,有时我们开几句玩笑,他也能接受了。为了艾格,他好像在一心一意重塑索罗的形象——这次要改用欢快的姿势。当然,他是不让我们目睹改造过程的。我们每次看到弗兰克从生物实验室回来,他都是很高兴的样子,因此我们期望这一次索罗真的会变得“漂漂亮亮”的。
父亲读了一本关于奥地利反犹太主义的书,想知道弗洛伊德把旅馆命名为“弗洛伊德旅馆”是不是合适。读了那本书之后,他还想知道,维也纳人是否喜欢另一个弗洛伊德。另外,他不禁想问,“那些浑蛋、那些婊子养的、那些杂种纳粹”到底指的是谁。
“我一直在想,弗洛伊德今年该多大岁数了。”母亲说。假如一九三九年弗洛伊德四十多岁,那么他们断定,他现在只不过六十多岁。但是母亲说,听他的口气,他的年纪应该更大一些。她指的当然是他信里的口气。
嘿!突然想到:你觉得将某些活动限制在某些楼层好吗?把某一类客人安排到四楼,另外一些客人安排在地下室?给客人分类,实在也难,你觉得呢?目前分为日间客人和夜间客人这两类——我不会说这两类客人住店目的“有冲突”。哈哈!重新装修之后这一切都会改变。他们不会再在街上乱挖洞了。战后恢复还得有几年,他们说。快来看这头熊吧:不仅聪明,而且年轻!我们在一起会配合得很好!“在维也纳,弗洛伊德是一个受人欢迎的名字吗?”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到底上过哈佛没有?哈哈。
“他这口气听上去不显老啊,”弗兰妮说,“但是够疯狂的。”
“只是他的英语表达不好。”父亲说,“英语是他的外语。”
于是,我们学习起德语来了。我和弗兰妮、弗兰克在德瑞中学上德语课,把课程内容录音带回家给莉莉听。母亲与艾格一起学。她先让艾格熟悉旅游地图上的那些街道和名胜的名字。
“罗伯克维兹广场。”母亲说。
“什么?”艾格说。
父亲说要自学,但他的进步很慢。“你们这些孩子一定要学会德语。”他不停地说,“我反正也不用上学,不用见那些新同学。”
“可是我们上的是一所英语学校啊。”莉莉说。
“即使这样,”父亲说,“你们用到德语的机会还是要比我多。”
“但是你要在维也纳开旅馆。”母亲对父亲说。
“我要开始想办法招揽美国客人。”父亲说,“我们要把客源优先定在美国客人上——记住了吗?”
“那最好把我们的美国英语也好好温习温习。”弗兰妮说。
弗兰克学起德语来,比我们几个人快多了。德语好像很适合他学:每一个音节都必须清晰发出来,每一个句子末尾的动词就像散弹一样,还有作为装饰的变音。所有的名词有阴性、阳性的区分,这一点也很合弗兰克的胃口。冬天快过去的时候,他开始装腔作势地用德语与我们聊天了,故意弄得我们听不懂,我们回答他的问题的时候,他总不忘纠正,最后安慰我们说,不用慌,等到了“那边”,照顾我们的事,全包在他身上了。
“噢,行了。”弗兰妮说,“这话才让我恶心。让弗兰克带我们去学校,和巴士司机说话,在餐馆点菜,接打所有的电话——天哪,我终于要出国了,我可不想什么事都靠着他!”
对搬家去维也纳这件事,弗兰克好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毫无疑问,他得到了第二次修复索罗的机会,由此信心大增。另外,他好像也真的很有兴趣研究维也纳。吃过晚饭,弗兰克大声念书给我们听,念的是维也纳历史中“最美好的时期”(弗兰克自己的说法)的故事。朗达·雷和尤里克夫妇也在一旁听着,听得很是入迷——他们知道自己去不了维也纳,也知道自己的前途未卜——新老板弗里茨来了,不知道会怎样。
给我们上了两个月的历史课后,弗兰克开始对我们进行口试,口试的范围是奥地利王储在梅耶林自杀时维也纳出现的几个人物(这个自杀事件,弗兰克很早就给我们念过,念得非常详细,念得朗达·雷都感动到哭)。弗兰妮说鲁道夫王储成了弗兰克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王储的服装。”弗兰克的房间里挂了好几幅鲁道夫的肖像画。在一幅肖像画里,年轻的王储头发稀薄,脸上却长着长长的浓密的胡子,身穿狩猎衣,外面披着一件毛皮大衣,吸着一支与手指头一样粗大的香烟。在另一幅肖像画里,王储穿着制服,戴着金羊毛骑士团徽章,额头如婴儿般稚嫩,胡子如铁锹般锋利。
“哎,弗兰妮。”弗兰克开始出题了,“这是给你的问题。他是一位天才的作曲家,或许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风琴手,但他还是个乡巴佬——皇城里十足的土包子——他有个愚蠢的习惯,总是爱上年轻的姑娘。”
“为什么说这是愚蠢的习惯?”我问。
“闭嘴。”弗兰克说,“就是愚蠢。这是给弗兰妮出的题。”
“安东·布鲁克纳。”弗兰妮答道,“他很愚蠢,没错。”
“非常愚蠢。”莉莉说。
“轮到你了,莉莉。”弗兰克说,“谁是‘佛兰德农民’?”
“噢,得了吧。”莉莉说,“太简单了。让艾格回答吧。”
“对艾格来说太难了。”弗兰妮说。
“什么太难了?”艾格问。
“斯蒂芬妮公主,”莉莉带着疲惫的口气说,“比利时国王的女儿,鲁道夫的妻子。”
“好了,该爸爸了。”弗兰克说。
“噢,天哪!”弗兰妮说——父亲不擅长历史,就像他不擅长德语。
“谁的音乐广受大众喜爱,连农民都模仿他的胡子?”弗兰克问。
“天哪,你出的题目真奇怪,弗兰克。”弗兰妮说。
“勃拉姆斯?”父亲乱猜了一个人,我们都哼哼起来。
“勃拉姆斯的胡子确实像农民的胡子。”弗兰克说,“农民们模仿的,是谁的胡子?”
“施特劳斯的!”我和莉莉喊道。
“傻问题。”弗兰妮说,“我来考考弗兰克。”
“随便考。”弗兰克说,他紧闭着双眼,拧巴着脸。
“珍妮特·海格是谁?”弗兰妮问。
“她是施尼茨勒的‘甜心女孩’。”弗兰克说,脸一下子红了。
“什么是‘甜心女孩’,弗兰克?”弗兰妮问。朗达·雷在一边听完发笑。
“你自己知道的。”弗兰克说,仍红着脸。
“在一八八八年至一八八九年,施尼茨勒和他的‘甜心女孩’做过多少次爱?”弗兰妮问。
“天哪!”弗兰克说,“很多次!我忘了多少次。”
“四百六十四次!”马克斯·尤里克大声说道。弗兰克念的所有历史片段,尤里克都听了,并且过耳不忘。与朗达·雷一样,尤里克先生以前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听弗兰克念书,对他和朗达来说,是件新鲜事。他们在弗兰克念书的时候比我们听得更专心。
“我还有一道题要考爸爸!”弗兰妮说,“米琪卡斯帕是谁?”
“米琪卡斯帕?”父亲说,“耶稣啊,上帝啊!”
“我的上帝。”弗兰克说,“弗兰妮只记得与性有关的人和事。”
“她是什么人,弗兰克?”弗兰妮问。
“我知道!”朗达·雷说,“她是鲁道夫的‘甜心女孩’,鲁道夫与她过了一夜,然后回到梅耶林,回到玛丽·韦瑟拉身边,自杀了。”那些甜心女孩,在朗达·雷的记忆中,在她的心中,总是留下了位置的。
“我不也是一个甜心女孩吗?”在听弗兰克念完阿瑟·施尼茨勒的生平故事之后,朗达·雷这样问我。
“你是最甜心的那个。”我对她说。
“呸!”朗达·雷说。
“弗洛伊德在哪里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弗兰克问——没有专门问谁,谁知道就可以回答。
“哪个弗洛伊德?”莉莉问。我们都笑了。
“在Suhnhaus。”弗兰克自己回答这个问题,“要翻译吗?就是赎罪屋。”
“去你的,弗兰克。”弗兰妮说。
“这个问题与性无关,所以她不知道。”弗兰克对我说。
“谁是最后一个触碰舒伯特的人?”我问弗兰克。他看起来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什么意思?”他问。
“就是这个问题。”我说,“谁是最后一个触碰舒伯特的人?”弗兰妮笑了。这个故事我告诉过弗兰妮,但我想弗兰克不知道——因为我从弗兰克的那本书里撕了几页下来。这是一个很恶心的故事。
“这是开玩笑吗?”弗兰克问。
舒伯特去世六十年后,人们挖开他的坟墓,开棺验尸。可怜的乡巴佬安东·布鲁克纳参加了这次活动。只有布鲁克纳和几位科学家受邀参加,市长办公室的人发表了讲话,滔滔不绝地谈论舒伯特那可怕的遗体。舒伯特的头骨被拍成照片,一个秘书对这次调查活动做了笔记,他注意到舒伯特的遗体变成了橙色,他的牙齿比贝多芬的牙齿要好(在更早的时候,贝多芬的遗体也出于类似的研究目的而被重新挖掘了)。舒伯特脑室的尺寸大小被记录在案了。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科学”调查,布鲁克纳再也坐不住了。他猛地抓起舒伯特的头,紧紧地抱在胸前,别人赶紧叫他放下。所以说,布鲁克纳是最后触碰舒伯特的那个人。这确实应该是弗兰克喜欢的故事,可他竟然不知道,为此他非常恼火。
“布鲁克纳,又是这个家伙。”母亲答道,语气非常平静。她怎么会知道这个?我和弗兰妮觉得很惊讶。我们平时都觉得母亲什么都不知道,结果她却什么都知道。我们知道,要去维也纳了,她一直在偷偷学习——或许是因为她知道父亲什么准备都没有。
“鸡毛蒜皮!”我们向弗兰克解释了这个故事后,他这样说,“说真的,太鸡毛蒜皮了!”
“所有的历史都是鸡毛蒜皮。”父亲说——这话再次显现了他身上具有的艾奥瓦鲍勃的那一面特征。
其实,鸡毛蒜皮的源头通常在弗兰克身上——至少在有关维也纳的那些琐碎问题上,他不愿别人知道得比他多。他的房间里挂满了营地士兵的画像:身穿粉红色紧身裤和湖蓝色紧身上衣的骠骑兵,身穿黎明绿军服的提洛尔人步枪团的军官。一九〇〇年,在巴黎世界博览会上,奥地利获得了“最漂亮制服奖”(炮兵)——难怪《世纪末的维也纳》对弗兰克有很大的吸引力。让人震惊的是,弗兰克真正学到并传授给我们的历史知识,就是有关世纪末这一时期的。其余的一切他都没有什么兴趣。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维也纳不会像梅耶林那样。”在我举重的时候,弗兰妮小声对我说,“现在不会了。”
“谁是歌曲大师——如果歌曲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我问她,“他生生拔下了自己的胡子,因为他太紧张,所以他的胡子就遭殃了。”
“雨果·沃尔夫,你这个浑蛋。”她说,“你还不明白吗?维也纳再也不是那个样子了。”
嘿!
弗洛伊德给我们写信了。
你问旅馆的楼层怎么安排?呃,但愿我明白你的意思。东西方关系研讨会的会刊办公室安排在二楼——他们白天办公——我让妓女们住三楼,就在二楼办公室的上面,你该明白,他们晚上是不使用二楼的房间的。所以没有人投诉过(通常如此)。哈哈!一楼我们住,我的意思是我和熊住——等你们来了,你们全家就住在这里。四楼和五楼安排给客人住,如果有客人的话。你为什么问?你有你的安排吗?妓女说应该装一部电梯,因为她们上楼下楼很忙。哈哈!你什么意思,问我多大年纪?差不多一百岁了!维也纳人的回答更巧妙。我们这样回答:“我不断在开着的窗户底下走过。”这是一个很老的笑话。以前有一个街头小丑,人称鼠王。他训练老鼠,他会占星术,可以装扮成拿破仑,能让狗按指令放屁。一天晚上,他带着装在一个箱子里的所有宠物,从窗口跳了出去。箱子上写着:“生活是严肃的,但艺术是有趣的!”我听说他的葬礼成了一个派对。一个街头艺术家自杀了,没人出钱支持过他,但现在每个人都想念他。现在谁能让狗演奏音乐,让老鼠气喘吁吁?连熊也知道:辛勤的劳动和伟大的艺术才能让生活变得不那么严肃。妓女也知道这一点。
“妓女?”母亲说。
“什么?”艾格说。
“妓女?”弗兰妮说。
“旅馆里有妓女吗?”莉莉问。还有什么新鲜事吗?我想。想到要留下来,马克斯显得比往常更加闷闷不乐了。朗达·雷耸了耸肩。
“甜心女孩!”弗兰克说。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如果旅馆里有妓女,我们就把她们赶走。”
过去的时光在哪里?
幸福在哪里?
弗兰克走来走去,唱起了德语歌。
这是勃拉蒂斯奇在菲艾柯舞会上唱的歌。勃拉蒂斯奇曾是鲁道夫王储的御用马车司机,一个手拿鞭子的浪**男人,总是带着一脸的凶相。
过去的时光在哪里?
再见了,我美丽的维也纳!
弗兰克继续唱道。鲁道夫谋杀了他的情妇,然后又开枪打爆了自己的脑袋之后,勃拉蒂斯奇唱起了这首歌。
嘿!
弗洛伊德又来信了。
不要担心那些妓女。她们在这里是合法的。这只是生意。要警惕的是研究东西方关系的那些家伙。他们打字机的声音让熊觉得不舒服。他们总是投诉,他们的电话总打个不停。该死的政治,该死的知识分子,该死的阴谋。
“阴谋?”母亲说。
“语言表达问题。”父亲说,“弗洛伊德不懂英语。”
“请举出一个反犹分子的名字,维也纳有一个广场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弗兰克又出题了,“只要举出一个名字就行了。”
“耶稣啊,上帝啊,弗兰克!”父亲说。
“不对。”弗兰克说。
“卡尔·卢格博士。”母亲说——她的声音中带着厌倦的口气,我和弗兰妮都感到一阵寒意。
“很好。”弗兰克颇感惊讶。
“谁认为整个维也纳是一个为了掩盖性现实而精心设计的城市?”母亲问。
“弗洛伊德?”弗兰克说。
“不是我们那位弗洛伊德。”弗兰妮说。
可是,我们的弗洛伊德在给我们的信中就是这样写的:
整个维也纳就是一个为了掩盖性现实而精心设计的城市。这就是为什么做妓女是合法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信任熊。完了,再见!
一天早上,我和朗达·雷在一起,一想到阿瑟·施尼茨勒在大约十一个月的时间里和珍妮特·海格**四百六十四次,就顿生疲惫感。朗达问我:“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合法’——做妓女‘合法’——他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不违法。”我说,“在维也纳,做妓女显然是不犯法的。”
朗达沉默许久。她笨拙地从我身下移过身去。
“在这里合法吗?”她问我。我看得出她是认真的——她看上去很害怕的样子。
“在新罕布什尔旅馆,一切都是合法的!”我说——艾奥瓦鲍勃总是这么说。
“不,这里!”她生气地说,“我说的是在美国,合法吗?”
“不合法。”我说,“在新罕布什尔州不合法。”
“不合法?是违法的?是吗?”她尖叫道。
“呃,不管怎么说,不合法。”
“为什么?”朗达喊道,“为什么这是违法的?”
“我不知道。”我说。
“你最好还是走吧。”她说。“你要去维也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又说,把我推出门去。
“一幅壁画,有个人一画就是两年,为这壁画起了个名字,叫Schweinsdreck。这个人是谁?”吃早饭的时候,弗兰克问我。Schweinsdreck的意思是“猪屎”。
“天哪,弗兰克,我在吃早饭呢。”我说。
“古斯塔夫·克里姆特。”弗兰克说,他一脸的得意。
冬天就这样过去了:我还是坚持举重,但香蕉吃得少了;还是老去朗达·雷那里,不过总梦想着维也纳;不忘学习德语规则动词,了解那些令人着迷的鸡毛蒜皮的历史细节;不停地想象着一个叫“弗里茨的节目”的马戏团和那家叫弗洛伊德的旅馆。母亲好像有点身心疲惫,但她基本上还是与父亲一条心的。她和父亲好像去3E房间去得更勤了,到了那个房间,他们之间的分歧似乎更容易解决似的。尤里克夫妇谨言慎行,他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谨小慎微,是因为他们感到被人抛弃了——“被抛给一个小矮人了”,马克斯这样说——当然这话他不会在莉莉跟前说。现在是早春了,艾略特公园的地面还是有些上冻,但慢慢地就要变软了。一天早上,朗达·雷不愿再收我的钱了,但她并没有将我拒之门外。
“这是不合法的。”她痛苦地低声说道,“我不想犯罪。”
后来我才发现,她其实是在要更高的价位。
“到了维也纳,我不在,你能干些什么呢?”她问我。我的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也想象过无数的计划。我答应朗达,我一定会让父亲考虑带她一起去维也纳。
“朗达干活儿实在很不错。”我对父亲说。母亲皱起了眉头。弗兰妮好像被什么东西噎住了。弗兰克嘟囔着维也纳的天气如何如何——“总是下雨”。艾格当然只会傻问我和父亲在谈什么事。
“不行。”父亲说,“不能带上朗达。我们负担不起。”大家都好像松了一口气——我承认,我也是。
在朗达给吧台上油抛光的时候,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
“呃,问一下总没什么坏处,对吧?”她说。
“没有坏处。”我说。第二天早上,我跑得有点气喘吁吁,在她的门外停下了脚步,这样做似乎有些坏处,给她造成了一些伤害。
“继续跑啊,约翰·欧。”她说,“跑步是合法的,跑步是免费的。”
后来,我和小琼斯谈到了性欲,谈得怪不好意思的,我们当然也含糊其词。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关于这性欲问题,他懂得似乎并不比我多。让我们两个人感到不爽的是,弗兰妮对这个问题有太多不同的看法。
“女人啊,”小琼斯说,“她们与你我都不一样。”我当然也发现这一点了。小琼斯与朗达·雷胡搞的事,弗兰妮好像已经原谅了他,但是她对小琼斯依然有些冷淡,至少在表面上看,她对抛下小琼斯去维也纳这件事,并不那么在乎。她心里或许很矛盾吧:一方面要克制自己不要太想念小琼斯;另一方面对维也纳的新生活满怀期待,但又不能过分表现出来。
当她被问及这件事的时候,她总是默然不语。那年春天,我发现自己还是与弗兰克混在一起的时候多。弗兰克开足马力做着准备。让人不安的是,弗兰克的胡子像极了死去了的鲁道夫王储的胡子,但我和弗兰妮还是喜欢叫弗兰克为鼠王。
“他来了!有一个人能让狗随时随地放屁!他是谁?”我大声说道。
“生活是严肃的,而艺术是有趣的!”弗兰妮喊道。
“街头小丑之王来了!让他远离开着的窗户!”
“鼠王!”我大声喊道。
“去死吧,你们两个。”弗兰克说。
“弗兰克,索罗怎么样了?”我问。只要提到那只狗,我就能让他站到我这一边来。
“呃,”弗兰克说,好像他脑子里闪过索罗的形象,只见他的胡子颤抖起来,“我想艾格会很满意的——当然对其他人来说,索罗可能会显得有点温驯。”
“不见得吧。”我说。看着弗兰克的样子,我首先想象到鲁道夫王储心神不定地赶往梅耶林的情形——先杀死自己的情妇,然后再自杀。接着我更容易地想到弗洛伊德信中提到的那个街头艺术家,怀抱宠物箱,纵身一跃,跳出窗户:鼠王终于坠落在大街上——这个城市从前冷落他,现在却在哀悼他。不知为什么,弗兰克看起来很像这个角色。
“谁能让狗奏乐,让老鼠喘气?”吃早饭的时候,我问弗兰克。
“举你的重去吧。”他说,“让举重片砸在你头上。”
弗兰克去生物实验室了。如果鼠王能指挥狗随时随地放屁,那么弗兰克就能做出索罗的很多种姿势——或许他也算得上是王储,就像鲁道夫:未来的奥地利皇帝,波西米亚国王,特兰西瓦尼亚国王,摩拉维亚侯爵,奥斯维辛大公(且不提鲁道夫的其他头衔了。)。
“鼠王在哪里?”弗兰妮老是这样问。
“与索罗在一起。”我总是这样回答,“在教索罗如何随时随地听令放屁。”
每次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大堂里遇见莉莉的时候,我就要对她说:“不停地走过开着的窗户。”弗兰妮每次遇见弗兰克,也总是说这句话。
“Schweinsdreck。”弗兰克总是这样应对。
“臭显摆。”弗兰妮总这样回他。
“那是你的猪屎,弗兰克。”我会加上这一句。
“什么?”艾格总是这样喊道。
一天早上,莉莉问父亲:“在弗里茨的马戏团搬进来之前我们就离开这里了吗?说不定我们还能看一眼他们的演出?”
“我不想看到他们。”弗兰妮说。
“我们难道不会有与他们一起待在旅馆的时候,哪怕只有一天?”弗兰克问,“比如交接钥匙,或者一起处理别的什么事情?”
“什么钥匙?”马克斯·尤里克问。
“什么锁?”朗达·雷问——她的房门对我关上了。
“或许我们会在一起待上十到十五分钟。”父亲说。
“我想看看他们。”莉莉非常认真地说。我看了看母亲,母亲看上去好像很累,但依然漂亮:她虽然脸上起了皱纹,但身体依然柔软,父亲显然很喜欢抚摸她。他总是把脸贴在她的脖子上,从背后抱住她,窝起手掌托着她的**——母亲只是在我们这些孩子面前才假装不喜欢父亲这样做。父亲抱着母亲的样子,总让我们想起那些把头靠到你的膝盖、爱拿鼻子舒舒服服地嗅着你的腋窝和裤裆的狗狗——我并不是说父亲对母亲的动作有些粗暴,父亲就是喜欢和母亲身体接触:他喜欢抱住她,一直紧紧地抱住她。
当然,艾格也喜欢这样抱着母亲,还有莉莉——也差不多喜欢这样做——当然莉莉更有分寸,能够克制自己,因为她矮小的个头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她好像不喜欢做出幼稚的动作,以免显得她比现在的样子更小。
“莉莉,奥地利人一般要比美国人矮三到四英寸。”弗兰克对莉莉说,但莉莉似乎并不在意——她耸了耸肩。这是母亲的招牌动作,很漂亮的一个动作,显得有独立意识。弗兰妮和莉莉似乎都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个动作,只是各自的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在那年春天,有一天我看到弗兰妮耸了耸肩膀。小琼斯告诉我们,秋季他将得到宾州州立大学橄榄球奖学金,这时我看到弗兰妮耸了耸肩——一个非常熟练的耸肩动作,好像她的后背不由自主地疼了一下。
“我会写信给你的。”弗兰妮对小琼斯说。
“好,我也会写信给你。”小琼斯对弗兰妮说。
“你写的信不会比我多。”弗兰妮说。小琼斯也想耸耸肩,但没有耸成。
“真该死。”小琼斯说——我与小琼斯走在艾略特公园里,一起朝一棵树扔石头,“弗兰妮到底想干什么?她认为到了那边能发生什么事?”
我们都把维也纳叫作“那边”。只有弗兰克不一样,他现在说起维也纳,就像德国人那样有板有眼。“Wien[2]。”这是他的说法。
“Veen。”莉莉模仿道,她身体颤抖了一下,“听起来就像蜥蜴嘴里说出来的。”我们齐刷刷转过头去盯着莉莉看,同时等着艾格说“什么?”。
很快,艾略特公园又长出了新草。一个温暖的夜晚,我觉得艾格已经睡着了,于是便打开窗户,看月亮高挂星星闪烁,听蟋蟀唧唧青蛙呱呱。这时,我听到艾格说:“不停地走过开着的窗户。”
“你醒了?”我说。
“我睡不着。”艾格说,“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不知道那个地方会是什么样子。”
听他说话好像带着哭腔,于是我说:“没事,艾格。那个地方很棒的。你从来没有在大城市住过。”
“我知道。”他说,抽了抽鼻子。
“呃,在那里能做很多事,比这里多多了。”我向他保证。
“我在这里就有很多事可做。”他说。
“但那里的事情不一样。”我告诉他。
“为什么有人从窗户跳下去?”他问我。
我对他解释说,那只是一个瞎编的故事——当然他不可能明白那个隐喻的意义。
“那个旅馆里有密探。”艾格说,“莉莉总是在说,‘有密探和低等女人’。”
我想,莉莉想象的“低等女人”大概是像她那样个子矮小的女人吧。我安慰艾格说,弗洛伊德旅馆的客人一点也不可怕。我还说,父亲会把一切事情都安顿好的。这时,我不说话了,艾格也不说话——这一阵沉默表示我们两个人都相信了父亲的许诺。
“我们怎么去那里?”艾格问,“那么远。”
“坐飞机去。”我说。
“我不知道坐飞机是什么样的感觉。”艾格说。
(事实上,我们一家人要搭两架飞机去维也纳。父亲和母亲从来不坐同一架飞机。很多父母都这样做。我也对艾格解释了这件事,但他还是不断地念叨,“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
不一会儿,母亲走进我们的房间来安慰艾格。他们说着话,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母亲正要走。这个时候艾格已经睡着了。母亲走到我床边,在我身边坐下。她披散着头发,看上去好像一个年轻的姑娘。说真的,在这半明半暗中,她的模样很像弗兰妮。
“他才七岁。”她说的是艾格,“你应该多与他说说话。”
“好的。”我说,“您想去维也纳吗?”
她只是耸耸肩,笑了笑,说:“你父亲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我想象得到一九三九年夏天他们的模样——真的,这是我第一次这样想象:父亲向弗洛伊德保证他一定会结婚,会去哈佛上学,而弗洛伊德要求母亲答应一件事——原谅父亲。弗洛伊德要求我母亲原谅我父亲的,就是这件事吗?让我们离开这可怕的德瑞镇,离开这可恶的德瑞中学,离开这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这家旅馆开得算不上太成功(虽然没有一个人嘴上这么说)——父亲做的这件事真有那么糟糕吗?
“您喜欢弗洛伊德吗?”我问母亲。
“我不太了解弗洛伊德。”母亲说。
“可是爸爸喜欢他。”我说。
“你父亲很喜欢他,”母亲说,“但他也并不非常了解他。”
“你觉得那头熊会是什么样子?”我问母亲。
“我不知道要这熊做什么用,”母亲低声说,“所以我猜不出它会是什么样子。”
“可能会做什么用?”我问母亲,可是母亲只是耸耸肩——或许她想起了厄尔的模样,在努力回想着厄尔的用处。
“我们马上就会知道的。”母亲边说边吻了我。这可是艾奥瓦鲍勃的说法。
“晚安。”我对母亲说,然后回吻了她。
“不停地走过开着的窗户。”她低声说。这个时候我差不多要睡着了。
接着,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死了。
“不要再养熊了。”母亲对父亲说,但父亲误解了母亲的意思。父亲以为母亲在问他要不要再养熊了。
“不,再养一头。”他说,“就这一头。我保证。”
她笑笑,摇摇头。她太累了,不想再费口舌解释。她用极其微弱的力量,做了一下那个著名的耸肩动作,那个耸肩的动作其实都在她的眼神里,她翻了个白眼,立刻就消失不见了。父亲知道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拉住了母亲的手。
“好吧!不再养熊了!”父亲终于答应了,可是母亲早已跳上那艘白色的单桅帆船。她出海远航了。
我的梦里没有艾格,等我醒来的时候,艾格却在眼前——他还睡着,有一个什么东西正看着他睡。我认出了它那圆润的黑色后背——皮毛很粗很短,油腻腻的。它那方形后脑勺看上去愣头愣脑的,还有那两只草草做成的耳朵,根本没有什么样子可言。它压着自己的尾巴坐着,它以前活着的时候经常这样坐——它就这样看着艾格。弗兰克可能给它做了一个笑面,或者至少做了一个傻乎乎地喘气的模样,就像很多傻乎乎的狗一样,不停地叼来球和棍子放到你脚下。啊,这个世界上愚蠢而又快乐的搬运工!我们的索罗:一个搬运工,一个放屁虫。我从**爬起来,面对着索罗——从艾格的角度来仔细看看索罗的模样。
我一眼就看出,索罗确实很“漂亮”——弗兰克已经使出了他最大的本事。索罗压着自己的尾巴坐着,前爪贴着腹股沟——也就谦卑地挡住了这个隐私部位;昏沉呆滞的脸上有一种快活的神色,傻傻地伸着舌头。看它的样子,好像就要放屁,就要摇尾,就要白痴似的打滚;看它的样子,又像忍不住要挠耳朵的后面——索罗看起来就像一只奴性十足孤苦无助的动物,时刻等待着主人的爱抚和关心。虽然索罗已经死了,虽然不可能把索罗的其他模样从我的记忆中驱除,但眼前的这个索罗看起来真的与索罗原来那样可爱,那样不会伤人。
“艾格,”我轻声叫道,“快醒醒。”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的早晨艾格总爱睡懒觉,而且我知道艾格昨晚没睡好,或者说睡得很少。透过窗户,我看到我们家的那辆小车在艾略特公园的树林间穿行,把这个潮湿的公园地面当作一个障碍赛道了——车速非常缓慢,我知道,这意味着开车的是弗兰克。他刚拿到驾照,他喜欢在艾略特公园的树林间练习开车。而弗兰妮刚拿到学车许可证,弗兰克正在教她开车。我断定这是弗兰克在开车,因为小车在树林间庄严缓慢地行进着,好像他开的是一辆豪华轿车,一辆灵车——弗兰克总是以这样的方式开车。即使他开车送母亲去超市,也是这样慢吞吞地开着,好像这车上载的是女王的棺椁,缓慢穿过前来送行的哀悼人群,让他们最后看女王一眼。弗兰妮开起车来就不一样,她喜欢开快车,弗兰克蜷缩在副驾驶座上,只有尖叫的份儿。
“艾格!”我又叫了一声,比刚才抬高了一点嗓音。艾格微微动了一下。窗外传来砰地关上车门的声音——艾略特公园的那辆小车换了司机。小车倾斜着在树林间快速穿行,后面抛起春天的泥浆——我能感觉到,这是弗兰妮把着方向盘,我隐约看到坐在副驾驶座——通常被称为“死亡之座”——的弗兰克狂乱地挥舞着双臂。
“耶稣啊,上帝啊!”我听见父亲从另一扇窗户往外大喊了一声。他很快就关上了窗户。我听见他对母亲大声说着什么——好像在抱怨弗兰妮怎么这样开车,说艾略特公园的草又得重新种,说车身上的烂泥只有用凿子才能凿下来。就在我看弗兰妮开着车子飞速穿过树林的时候,艾格睁开了眼睛,看见了索罗。艾格的尖叫吓得我把拇指紧紧压在窗台上,吓得我咬破了自己的舌头。母亲跑进房间来看看是怎么回事,看见索罗,她也禁不住一声尖叫。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为什么弗兰克非得把这该死的狗冷不丁地扔到别人眼前?他为什么就不能先说一声,‘我现在要给你看看我的索罗’,然后再把这该死的东西抱进房间——看在上帝的分儿上,等我们心里有所准备的时候,再给我们看不迟!”
“是索罗吗?”艾格一边说,一边从被窝里露出眼睛偷偷往外看。
“是索罗,艾格,”我说,“看起来很漂亮吧?”艾格朝这条傻乎乎的狗小心翼翼地笑了笑。
“看上去确实很漂亮。”父亲说,他突然转怒为喜了。
“它还在笑!”艾格说。
莉莉走进了艾格的房间,抱住了索罗。她坐下来,背靠在那只直立的狗身上。“看,艾格,”她说,“你可以把它当作靠垫。”
弗兰克走进房间,一副非常自得的模样。
“太棒了,弗兰克。”我说。
“真的很漂亮。”莉莉说。
“做得好极了,儿子。”父亲说。弗兰克满面笑容。接着,弗兰妮也走进了房间。她人还没进来,我们就听到了她的说话声。
“说实在的,弗兰克在车里简直成了个胆小鬼。”她抱怨道,“你可能会以为他在教我如何开马车呢!”很快她就看到了索罗。“哇!”她大叫一声。为什么我们都不吭声,就静等弗兰妮说话?甚至在她还不到十六岁的时候,我们全家人似乎都把她看作真正的老大——什么事都是她最后说了算。弗兰妮绕着索罗转了起来,好像她也成了一只狗,使劲地嗅着索罗。弗兰妮搂住弗兰克的肩膀,弗兰克却紧张万分地站在那里,等待弗兰妮最后的裁决。“鼠王完成了一个杰作。”弗兰妮大声宣布。弗兰克焦虑不安的脸上掠过一丝**似的微笑。“弗兰克,”弗兰妮诚心诚意地对他说,“你这下真的成功了,弗兰克。这个真的是索罗了。”她坐下来,拍拍索罗——就像以前索罗活着的时候那样,她不停地抱抱它的头,摸摸它的耳后。这下似乎让艾格完全放心了,他开始大胆地拥抱索罗。“弗兰克,你在汽车里可能是个蛋,”弗兰妮对弗兰克说,“但你做的这个索罗,绝对是一流的手艺。”
弗兰克看上去好像要晕倒,或者说就要跌倒。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起话来,捶捶弗兰克的后背,拿手指头戳戳索罗,抓挠抓挠索罗——只有母亲例外。我们突然发现,只有母亲一个人默默站在窗口,望着艾略特公园。
“弗兰妮?”母亲说。
“哎。”弗兰妮说。
“弗兰妮,”母亲说,“你以后在公园里再也不能开那么快了——明白了吗?”
“好的。”弗兰妮说。
“你可以去送货口,现在就去,”母亲说,“让马克斯帮你找找那根给草坪浇水的水管。去拿几桶热的肥皂水来。在泥巴干之前,把车子洗干净。”
“好的。”弗兰妮说。
“你看看公园,”母亲对她说,“你把新长出来的草都弄坏了。”
“对不起。”弗兰妮说。
“莉莉?”母亲喊了一声,她的眼睛仍然望着窗外——她给弗兰妮交代完了。
“什么事,妈妈?”莉莉说。
“看看你的房间,莉莉。”母亲说,“我怎么说你的房间好呢?”
“噢,”莉莉说,“是有点乱。”
“都一个星期了,乱成一团。”母亲说,“请你整理好房间,否则,今天就不要出门。”
我看到父亲带着莉莉悄悄走了。弗兰妮去洗车了。弗兰克在那里发呆,似乎很难过——他的荣耀时刻这么快就结束了!他让索罗获得了新生,他似乎不愿意离开索罗。
“弗兰克?”母亲说。
“哎!”弗兰克说。
“你现在已经完成了索罗,你或许也可以整理一下你的房间了吧?”母亲问。
“噢,当然可以。”弗兰克说。
“我很抱歉,弗兰克。”母亲说。
“抱歉?”弗兰克说。
“很抱歉,我不喜欢索罗,弗兰克。”母亲说。
“您不喜欢索罗?”弗兰克说。
“不喜欢,因为索罗已经死了,弗兰克。”母亲说,“它很逼真,弗兰克,但索罗已经死了。我觉得死去的东西一点也不好玩。”
“对不起。”弗兰克说。
“耶稣啊,上帝啊!”我说。
“你,”母亲对我说,“你能不能注意一下你的语言?你的语言糟透了。你尤其要想想,你和一个七岁的孩子住在同一个房间。‘干’这个,‘干’那个——我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这个房子不是你们运动馆的更衣室。”
“知道了。”我说。我发现弗兰克不在了——鼠王不知什么时候悄没声地溜了。
“艾格。”母亲说——她的声音渐渐平静下来。
“什么?”艾格说。
“索罗不准离开你的房间,艾格。”母亲说,“我不喜欢被索罗吓一跳,如果索罗离开了这个房间——如果我看到它在任何别的房间,不在我希望见到它的地方,不在现在这个地方——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它就必须永远消失。”
“好的,妈妈。”艾格说,“我能带索罗去维也纳吗?我是说,我们走的时候——可以带索罗走吗?”
“我想它也得走。”母亲说。她的口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就像我梦到她的那样——
在我梦中,母亲说:“不要再养熊了。”说完,就登上白色单桅帆船,远去了。
“我的天哪!”小琼斯看到索罗坐在艾格的**,肩膀上围着母亲的一条围巾,头上戴着艾格的棒球帽,不禁感叹道。他是被弗兰妮带到新罕布什尔旅馆来看弗兰克的杰作的。哈罗德·斯瓦罗是和小琼斯一起来的,但哈罗德不知在什么地方迷了路。他在二楼拐错了弯,他本来是要到我们家住的几个房间来的,现在只好在旅馆各处瞎逛了。我趴在书桌上用功,为德语考试辛苦准备着——我不想让弗兰克来辅导我。弗兰妮和小琼斯去找哈罗德了,艾格很不喜欢索罗现在穿的这身服装。他脱光了索罗的衣服,想给它换一身。
这时,哈罗德·斯瓦罗来到我们房间的门口,朝里面一看,看见了我和艾格——还有光着身子坐在艾格**的索罗。哈罗德从来没有见过索罗——死的活的都没有见过——所以他站在门口叫唤起索罗来。
“快过来,狗狗!”他叫道,“到这儿来!快来!”
索罗坐在那里,笑看着哈罗德,很想摇摇尾巴,但还是一动不动。
“来吧!来这里,狗狗!”哈罗德大声叫道,“好狗狗,漂亮狗狗!”
“它只能待在这个房间。”艾格告诉哈罗德·斯瓦罗。
“哦。”哈罗德说着,对我翻了个白眼——这白眼翻得叫我难忘。“呃,这狗真乖。”哈罗德·斯瓦罗说,“它不怎么想动,是吗?”
我把哈罗德·斯瓦罗带到楼下的餐厅,小琼斯和弗兰妮正在那儿找他。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哈罗德说索罗已经死了。
“那是你的小弟弟?”哈罗德问我——他说的是艾格。
“对。”我说。
“你的狗真漂亮。”哈罗德说。
“去他的。”小琼斯后来对我说。那时我们站在德瑞中学的体育馆外面,德瑞中学把它装饰得像国会大楼似的——这个周末小琼斯就要毕业了。“去他的,”小琼斯说,“我真的为弗兰妮担心。”
“为什么?”我问。
“不知道她心里有什么事,”小琼斯说,“她就是不愿和我上床。就算是一种告别仪式也好,或者别的什么也好。她就是一次也不愿意!有时我觉得她不相信我。”
“呃,”我说,“你要知道,弗兰妮只有十六岁。”
“呃,她是只有十六岁,但是她太老成了,你要知道。”小琼斯说,“我希望你跟她去说说。”
“我?”我说,“我能说什么?”
“我希望你能问问她,为什么不愿跟我上床。”小琼斯说。
“这是什么事啊。”我说。不过我后来还是问了她。那一天,德瑞中学里空无一人,小琼斯回家过暑假了(为了进入宾州州立大学的橄榄球队,他刻苦锻炼身体去了)。德瑞中学的校园,尤其是那些橄榄球队员以前常常走过的林间小道,总是让我和弗兰妮想起那件事——对我们来说,那好像是很遥远的事了。“你为什么不跟小琼斯上床?”我问她。
“我才十六岁,约翰。”弗兰妮说。
“呃,你要知道,你虽然只有十六岁,但很老成。”我说——虽然不太清楚这话是什么意思。弗兰妮的反应,当然是耸耸肩。
“应该这样看。”她说,“我以后还会见到小琼斯,我们会相互通信,如此这般。我们还是朋友。到了那一天——等我老的时候——如果我们仍然是朋友,跟他上床或许是一件完美的事。我不想把这件美事一下子做完。”
“那你为什么不能和他上两次床?”我问她。
“你不懂。”她说。
我心想,这事肯定与她被人强奸有关,但弗兰妮总能一眼猜透我的心思。
“不,小子,”她说,“这与被人强奸没有关系。和别人上床是一件非常不同的事——你必须有个说法,有个意义。我不知道这事对小琼斯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另外,”她深深地叹了口气,停了一下,“我确实没有多少经验,但我好像觉得,某个人——或某些人——一旦得到了你,你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他们的任何消息了。”
我好像觉得,她这是不由自主地谈起她被强奸的事。我脑子有点蒙了。我问:“你说的是谁,弗兰妮?”她咬了一下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