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父亲收到弗洛伊德的来信002(1 / 1)

我猜想,弗兰克这会儿一定在外面喝着堆在送货口旁边的雪地里的冰啤酒,或者在大堂的前台小口喝着百事可乐,或者待在对讲系统旁,偷听着萨布丽娜·琼斯的读书声,偷听着她那绝妙的嘴巴哼着歌儿。

母亲和马森夫妇正全神贯注地看着多丽丝·威尔斯的演出。只有弗兰妮一个人没有了舞伴——比蒂·塔克与小琼斯正在舞池里跳舞。

“跟我跳舞吧。”我一边抓起弗兰妮的手,一边对她说。

“你不会跳舞。”弗兰妮说,但她还是允许我把她拖到舞池里。

“我会接吻。”我轻声对弗兰妮说。我想吻她,但她一把推开了我。

“交换舞伴!”她对小琼斯和比蒂·塔克喊道。比蒂到了我的怀里,她一下子显出无聊的神色。

“只要到了午夜你还在与她跳舞就行。”萨布丽娜·琼斯对我说,“在午夜,你可以亲吻和你在一起的人。一旦你吻了她,她就会被迷住。不要把第一个吻搞砸了。”

“你喝酒了,约翰——约翰?”比蒂问我,“你的嘴唇都肿了。”

多丽丝·威尔斯正以沙哑的嗓音,满头大汗地唱着《我要靠近你》,这首歌既不慢也不快,比蒂·塔克正犹豫着要不要与我贴身跳这支曲子。她还没有做出决定呢,这时马克斯·尤里克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头戴水手帽,嘴巴里咬着裁判的哨子;他的哨子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惊得吧台上昏睡的朗达·雷也动了一下身子。“新年快乐!”马克斯尖叫了一声。弗兰妮踮起脚给了小琼斯最甜蜜的一吻。母亲跑去找父亲了。伐木场的工头默顿看了正在打瞌睡的朗达·雷一眼,但转眼改变了主意。比蒂·塔克无聊地耸了耸肩,又一次对我露出她那高傲的微笑——我想起了萨布丽娜·琼斯那张空洞似的大嘴巴,想起了她丰厚的嘴唇。我“下手”了——这是他们常用的说法。我们两个人的牙齿只不过稍微有所碰撞,但我是毫无恶意的;我的舌头穿过了她的牙齿,但只是匆匆往里伸了一下;我的牙齿在她的上嘴唇下面滑动。哎哟,比蒂·塔克那对丰满的**,人人都在说起的那对美妙**,像柔软的拳头弹到我的胸膛上!但我的双手始终插在口袋里,没有胡来。她可以随意抽身离去,但她没有拒绝我的吻。

“天哪。”小琼斯说。这句话暂时分散了比蒂·塔克原本很集中的注意力。

“泰西!”弗兰妮说,“你对我弟弟做了什么?”但我和泰西·塔克继续吻着,我的嘴唇在她的下唇徘徊,咬着她的舌头——她突然伸出舌头让我咬个够。接下来,我颇有些难堪了,因为比蒂觉得《我要靠近你》这首曲子适合跳近身贴面舞,我只好把插在口袋里的两只手拿了出来。

“你这都是从哪儿学来的?”她低声问我——她的两只**就像一对暖洋洋的小猫蜷着身子贴在我的胸膛上。趁“多丽丝飓风”还没有换成别的节奏的曲子,我们赶紧离开了舞池。

大堂里刮来一股穿堂风,原来是弗兰克没有把送货口的门关好。外面一片漆黑。只听弗兰克站在泥泞的地上,对着一个垃圾桶在撒尿——哗哗的,听得出他在可劲儿地撒。开瓶器挂在缠绕成辫子状的绳子上,底下的地板上散落着不少啤酒瓶盖。我抱起比蒂·塔克的行李准备上楼,这时她对我说:“你不打算跑两趟吗?”我听到弗兰克刺耳的打嗝声,土里土气的锣声响起,宣告新年已经到来。我把行李抱得更紧,开始往上爬——往四楼爬,比蒂跟在我后面。

“天哪。”她说,“我知道你很强壮,约翰——约翰,但你可以到电视台找一份工作——就凭你那接吻的本事。”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难道让我直接去吻电视镜头,拿我的嘴巴做广告?

抱着比蒂的行李上楼,倒是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不再觉得下背部的疼痛了——我庆幸今天早上没有做仰卧推举和单臂弯曲练习——很快我就把比蒂·塔克的行李抱到了4A房间。房间开着窗户,但我听不到几个小时之前在对讲系统里听到的空气快速流动的嗖嗖声。我想大概是风停了吧。我抱着的这些行李好像要爆炸了,我觉得重量轻了不少。比蒂·塔克歪了一下头,示意我把行李放到她**去。

“再来一次吧。”她说,“我敢打赌你现在不会了。我敢打赌刚才是新手交上了好运。”于是我又吻了她一下,我们的牙齿多次碰撞,舌头的动作也花样百出。

“天哪。”比蒂·塔克咕哝了一声,抚摸着我的身体。“把你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她说,“噢,等一下,我得去趟洗手间。”她啪嗒一声打开了浴室的灯。“噢,弗兰妮把她的吹风机留给了我,真是太好了!”她说。我第一次好好闻了闻这房间的气味——这气味比沼泽地更难闻,一股烧焦的气味,湿湿的,很怪异,好像是火和水令人不快地结合在了一起。我终于明白了,我在对讲系统中听到的嗖嗖的声音原来是吹风机发出的声音。但我还没来得及走进浴室,去阻止比蒂·塔克东看西看,她已经在那里嚷开了:“浴帘里裹着的是什么东西?啊——!”听到她的尖叫,我的身体一下子僵在了她的床和浴室门之间。四层楼下面的多丽丝·威尔斯也一定听到了比蒂·塔克的这声尖叫,虽然她一直在唱《你让我心碎了》。萨布丽娜·琼斯后来告诉我,她正在捧读的书一下子从手里飞了出去。坐在吧台边上的高脚凳上打盹的朗达·雷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猛地挺直了身子。小琼斯后来告诉我,斯莱兹·威尔斯还认为尖叫声是他的扩音器发出来的呢。其他人没有像他那样被这个尖叫声愚弄。

“泰西!”弗兰妮喊道。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

“天哪!”小琼斯说。

我第一个冲进浴室,将比蒂拉了出来。她已经晕倒了,侧身靠在适合孩子用的小型马桶上,卡在适合孩子用的小尺寸水池下面。她一边往**里插入隔膜——这**隔膜在当时是很高级的东西——一边往装满了半缸水的大人尺寸的浴缸里看。一样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浴缸里浮着一个浴帘,比蒂俯下身去拿浴帘,还没有完全拿起来,刚才沉在水下的一个灰白色的狗头浮了上来,看上去活像一个死人头——原来是索罗的头。索罗现在成了淹死鬼,从水里冒出来,湿漉漉的脸上露着一副凶相,最后一次对着死神在咆哮。

她没有看到索罗的尸身——这也算很难得了。幸运的是,比蒂很年轻,她的心脏功能很强大,我把她抱到**的时候,可以感受到她高高的胸脯下面那颗怦然跳动的心。我想,吻她的嘴巴应该是让她清醒过来的有效方法,于是就趴在她嘴巴上吻她,果然她一下子睁开了明亮的眼睛,不过又是一声尖叫——比刚才更刺耳。

“那只是索罗。”我对她说——好像这能把所有问题都说清楚似的。

萨布丽娜·琼斯第一个赶到了4A房间,因为她住在二楼。她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好像这显然就是一桩强奸案,我就是那强奸者。她对我说:“你一定做了我从没教过你的事!”毫无疑问,她认为,比蒂与我接吻,终于酿成大祸。

问题当然出在艾格身上。他在比蒂的浴室对着索罗吹起了电吹风,结果这只可怕的狗着火了。慌乱之下,艾格把烧起来的索罗扔进了浴缸,赶紧放水灭火。火灭了之后,艾格打开窗户,以驱散房间里的烧焦气味,在极度困乏之际,也就在午夜之前的那几分钟里——他还时刻担心着会被神出鬼没的弗兰克抓了去——他用浴帘盖住了狗的尸身,因为这湿透了的狗实在太重了,艾格无法将它提起来。艾格换上了平常穿的衣服,来到我们的房间,等待最终的惩罚。

“我的上帝啊!”弗兰克看到索罗,愁眉苦脸地说,“我想索罗这下真的完蛋了,我想是无法修复了。”

“多丽丝飓风”的几个男孩也纷纷来到比蒂的浴室,来看这只可怕的狗。

“我想让它重新变得好看起来!”艾格大声说,“它以前是那么漂亮。我希望它再次好看起来。”

弗兰克心中突然充满了无限的怜悯,似乎第一次弄懂了制作动物标本是怎么回事。

“艾格,艾格。”弗兰克对抽泣的小弟弟讲起了道理,“我能够让它再次变得漂亮起来。你应该让我来做。我可以把它做成任何你想要的模样,现在我依然可以做到。你想让它漂漂亮亮的,对吗,艾格?我会让它变得漂亮起来。”但是,我和弗兰妮盯着浴缸,心中甚为怀疑。不错,弗兰克把一只不会伤害人、只是爱放屁的拉布拉多猎犬变成了一个杀手。但是,现在,他想把浴缸里这个被火烧过、臃肿不堪、乱成一团的恶心东西重新组装起来,我们怀疑弗兰克到底能不能做到,这根本不可能。

父亲向来是个乐天派,他似乎认为所有这一切对弗兰克来说都是很好的“疗法”——毫无疑问,对艾格也会产生更“成熟”的影响。

“儿子,如果你能把这条狗复原,让它变得漂漂亮亮的,”父亲非常庄重地——庄重得有点不合时宜——对弗兰克说,“那么,大家都会很开心。”

“我认为我们应该把索罗扔掉。”母亲说。

“我同意。”弗兰妮说。

“我扔过一次了。”马克斯·尤里克抱怨道。

艾格和弗兰克开始大声叫嚷起来。或许父亲觉得,弗兰克想恢复索罗的原状,这表明弗兰克有宽容心;他想挽救索罗,这样做可能会恢复弗兰克的自尊;或许,为了艾格,弗兰克要重新制作索罗的标本——把索罗弄得“漂漂亮亮”的——父亲认为,弗兰克这样做,会让我们重新回忆起艾奥瓦鲍勃的点点滴滴。不过,还是弗兰妮多年之后说得对,从来就没有“漂亮的索罗”这样的东西,索罗永远不会变得漂亮。

我能责怪父亲的努力吗?能责怪弗兰克这种令人沮丧的乐观主义吗?我当然不能责怪艾格,我们谁也不会责怪艾格。

莉莉对这些事情毫不上心,或许她生活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截然不同。多丽丝·威尔斯和朗达·雷没有爬到四楼来看索罗,等我们回到餐厅,我们发现她们似乎已经很清醒了,因为这件事——即使没有亲身经历——她们的头脑已经清醒了。或许小琼斯的脑子里想着能与弗兰妮来一个哪怕是小小的亲昵举动,但这个希望因为音乐的中断而破灭了。弗兰妮吻了一下小琼斯,与他道了晚安,回自己房间去了。比蒂·塔克,虽然很喜欢我的吻,却不能原谅我在浴室里侵犯了她的隐私——不光是我,还有索罗。我想,她最为痛恨的事情,一定是我发现了她晕倒时的不雅姿势——“往**里放隔膜的时候竟然晕倒!”弗兰妮后来这样概括当时的场景。

不知怎的,我发现自己和小琼斯在一起了,站在送货口,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注视着艾略特公园,看看新年派对之后还有什么人在那里。斯莱兹·威尔斯和乐队的几个男孩回家了。多丽丝和朗达坐在吧台边上,勾肩搭背的,好像这两个人之间突然生发了一种糊里糊涂的友情。小琼斯说:“老兄,我无意冒犯你的姐姐,但我现在真的是欲火焚身。”

“我也一样,”我说,“我也无意冒犯你的姐姐。”

餐厅里两个女人的笑声传到了我们耳中。小琼斯说:“想不想去搞一搞吧台边的这两个女人?”他的这个想法让我多么反感,但我不敢对他说。我已经搞过其中的一个了,于是对他说,这个女人很容易上手,只要你舍得出钱——后来,我为自己说了这句话而感到非常难受,因为我不能这么快就将朗达·雷出卖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喝下了一瓶啤酒,听到小琼斯把朗达抱上了楼,抱到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去了。我又喝了一瓶或者两瓶啤酒。我听到多丽丝·威尔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那里唱着《伤心旅馆》,就这么清唱,不时忘词,不时吐词含糊地胡唱。最后我清清楚楚听到她在吧台边上的水槽呕吐的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多丽丝在大堂里找到了我,我就站在送货口处敞开的门口。我把最后一瓶冰啤酒递给了她。

“当然要喝,为什么不喝?”她说,“喝酒让人兴奋。那首该死的《伤心旅馆》,总是让我难受不已。”

多丽丝·威尔斯脚穿一双及膝的牛仔靴,一只手提着那双细带子的绿色高跟鞋,另一只手玩弄着她的大衣,那是一件看了让人难过的污迹斑斑的粗花呢大衣,竖着一个小毛领。“只不过是件麝鼠[7]皮大衣。”她一边说,一边拿着麝鼠皮在我的脸颊上蹭了蹭。只见她用提着高跟鞋的那只手抓住啤酒瓶颈,抬起瓶底,一饮而尽。她歪着的喉咙上有一道吻痕,好像是用一个火烫的五十美分硬币烙出来似的。她把啤酒瓶扔到脚边,一脚踢到门外,啤酒瓶于是滚到了送货口的垃圾桶旁。她走近我,把一条大腿塞到我的两腿中间。她吻了我的嘴,这种吻法与萨布丽娜·琼斯教给我的完全不一样。她的这一吻,就像一块软绵绵的水果划过我的牙齿和舌头,直让我作呕。她的嘴巴里还有呕吐物和啤酒的回味。

“这个派对,我与斯莱兹凑合跳了个舞。”她说,“你想跟我跳吗?”

我不禁又想起那个电影院里斯莱兹强迫我吃面包团,威胁要用钉子抠出我的眼睛的那个场景。“不想,谢谢。”我说。

“没用的东西。”她说,猛地打了个嗝,“现在的孩子没什么胆儿。”她猛然将我拉到她胸前,使劲抱住我。她的身体硬得像男人,但她的两个**在我前胸上下滑动,好像两条装在一个宽松袋子里的刚抓到的鱼。她的舌头舔着我的下颌线,然后慢慢舔到我的耳朵。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她在我耳边低声说着,一把推开了我。

她在送货口旁边的泥地里摔倒了,我赶紧跑过去扶她起来,她却一把将我推到垃圾桶旁,独自一个人走进了漆黑一片的艾略特公园。我等待着,看她从黑暗中走出来,走进那盏唯一的街灯底下的昏暗灯光里,然后又看她走进黑暗中去。在她暂时走进灯光下的时候,我喊了她一声。

“晚安,威尔斯夫人,谢谢你的歌!”

她向我竖起了中指。接着,她脚下一滑,差点又要摔倒,跌跌撞撞地走进了黑暗中,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好像在骂她碰到的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怎么回事?”她说,“去死吧!”

我从街灯下跑开,趴在一个空垃圾桶里吐了起来。当我回过头去看街灯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影正在街灯下转过身来,我以为是多丽丝·威尔斯回过身来要骂我。原来,这是参加了另一场新年晚会的一个人,他的家在另一个方向。是个男人,或者说是大人模样的十几岁男孩,在酒精的魔力下,他走起路来也力不从心,但是他走在泥地里的步子显然比多丽丝·威尔斯要稳得多。

“你去死吧,女士!”他在黑暗中喊道。

“没用的东西!”多丽丝也在黑暗中叫道,她的声音显得有点远。

“婊子!”那人喊道,一步没有走稳,一下子坐到泥地里。“真他妈的。”他这不是在骂谁。他不可能看见我。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了他的穿着。黑色休闲裤,黑色鞋子,黑色宽腰带,黑色领结,白色无尾晚礼服。我当然知道他不是我父亲说起过的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先生,这个人显然没有那个人的那种派头,而且,不管这个人是在做何种航行——就算现在暂时中断了吧——反正不是充满异国情调的那种航行。再说,这是新年前夜,在新英格兰地区,现在不是穿白色晚礼服的季节。这个家伙穿着这身不合时宜的礼服,我知道他不是故意别出心裁才穿的。在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这身打扮只能说明,这个笨蛋是从无尾晚礼服出租店租了这身白礼服,因为黑礼服全部被人租走了。或者,他根本搞不清,在我们德瑞镇,夏季礼服与冬季礼服是完全不同的。这家伙不是一个刚参加完高中舞会回来的年轻傻瓜,就是一个刚参加完老年舞会的老年傻瓜(即使他是一个老年傻瓜,也不见得不比高中生傻瓜更令人悲哀,更令人感到人生虚度)。这家伙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但他让我想起了那个人。

接着,我注意到那家伙竟然四仰八叉地躺在路灯下的烂泥里,睡着了。外面的气温接近冰点。

我终于感到,这新年派对我产生了某种意义,好像给了我一个我应该参加这新年派对的理由,这个理由超越了一个既模糊又具体的身体欲望。我扶起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家伙,把他抱到新罕布什尔旅馆的大堂里。与抱比蒂·塔克的行李相比,抱他轻松多了。他很轻,虽然他是个男人,不是十几岁的男孩——事实上,在我眼里,他看上去比我父亲还要老。我在他身上找了找他的身份证件,我发现我的猜测是对的:这身衣服就是租来的。白色无尾晚礼服上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切斯特男装店的财产”。这个人,虽然看起来仪表堂堂,令人刮目相看——至少在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是这样——却没有带钱包,身上只有一把银梳子。

或许是多丽丝·威尔斯在黑暗之中抢劫了他?他们两人刚才一直在相互叫喊。不会的,我想。要是抢劫,多丽丝一定也会把这银梳子一同抢了去。

我现在把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安顿在新罕布什尔旅馆大堂的沙发上,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个极妙的安排,到了明天一大早,父母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我会对他们说:“有个人昨晚想跳最后一支舞,但他来得太晚了。他在大堂等着,想见你们。”

我自以为这是个了不起的主意,但我觉得——因为我已经喝了不少酒——我还是应该叫醒弗兰妮,带她来看看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这家伙已经平静地昏睡在沙发上了。我想听听弗兰妮的看法,如果她认为这个主意很糟糕,她会直言不讳告诉我的。但我敢肯定,她一定也会喜欢我的这个主意。

我拉直了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的黑色领结,把他的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把他上衣的腰扣扣好,把他的腰带拉直,免得他显得邋里邋遢的。现在,只缺那古铜色的皮肤,还有那个黑色的香烟盒——以及停靠在阿布史诺特酒店外面海边的白色单桅帆船。

我知道,新罕布什尔旅馆外面没有海浪声,这里只有艾略特公园的烂泥发出的声音:烂泥结成冰,化了冰,又上冻。也没有海鸥的叫声,只有巷子里传来的狗吠声,巷子里到处都是垃圾,那些狗一边扒着垃圾,一边乱叫。我们的旅馆大堂是如此的寒碜——我原先并没有注意到,等我将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安顿在沙发上的时候,我才有这个感觉。老女子中学的种种阴影至今犹存:被放逐的感觉,被人看作次等性别的焦虑,过早结婚成家带来的挫败感,以及其他的各种失望,好像都还徘徊在这里,久久不肯散去。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放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看上去很是优雅了,简直堪比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我突然想,我不能让我的父亲看到他。

我跑进餐馆去拿些凉水。多丽丝·威尔斯在吧台打碎了一个玻璃杯,朗达·雷放在桌子底下的那双奇怪的不分男女的工作鞋磨坏了——她刚才跳舞的时候,为了勾引小琼斯,一定在使劲地乱踢。

如果我现在叫醒弗兰妮,我想她可能就会知道小琼斯与朗达鬼混去了,这样会不会伤害到她?

我竖起耳朵听着楼上的动静,突然对比蒂·塔克重新产生了兴趣——我想看看她睡着的样子——于是我把对讲机系统调到她的房间,听到了她的阵阵鼾声(那鼾声十分低沉、欢快,就像猪在泥里打滚)。房间预订本上没有记下一个名字,在夏天来临之前,没有一个客人预订房间。到夏天,一个名叫“弗里茨的节目”的马戏团要入住旅馆,这毫无疑问吓坏了我们所有人。前台装小额现金的箱子甚至没有上锁。弗兰克在百无聊赖地守着电话机的时候,用开瓶器的尖头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椅子的扶手上。

现在是新年第一天了,外面还灰蒙蒙的,大堂里还有新年晚会留下的不好的气味,我想我还是不让父亲看到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为好。我想,如果我现在叫醒这个家伙,我就可以叫小琼斯把他吓跑。但是,要我去打搅小琼斯和朗达·雷的好事,我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嘿,起来!”我对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没好气地叫道。

“哼!”他在睡梦中喊道,“啊!妓女!”

“别说话!”我凶巴巴地低声对他说。

“吉克?”他说。

我一把抓住他的胸膛,紧紧挤压他。“啊!”他哀怨地叫了一声,“上帝帮帮我。”

“你没事。”我说,“但你必须离开这里。”

他睁开眼睛,在沙发上坐了起来。

“一个年轻的暴徒。”他说,“你把我带到哪里来了?”

“你在外面昏过去了。”我说,“我把你带到了这里,免得你被冻僵。但是你现在必须离开这里。”

“我要上厕所。”他说,一副很有尊严的样子。

“到外面去。”我说,“你能走路吗?”

“我当然能走路。”他说完朝送货口处走去,但在门口停了下来,“外面太黑了。你要害我,是吗?他们有多少人——在外面?”

我把他领到大堂前门,打开了外面的灯。“再见,”我对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说,“祝你新年快乐。”

“这是艾略特公园!”他愤怒地喊道。

“是的。”我说。

“啊,这么说,这就是那家古怪的旅馆了。”他说,“如果是旅馆的话,我想要房间过夜。”

我想,我最好不要告诉他,他身上没带一分钱,所以我说:“已经客满。没有一个空房间了。”

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盯着空****的大堂,呆呆地看着一个个放信件的小槽,空空如也,什么信件都没有,看着放在楼梯脚下那个无人来拿的小琼斯装冬衣的箱子。“客满?”他说,仿佛第一次想到生活中的某个真相,“天哪。我听说这个旅馆都开不下去了。”这话我可不爱听。

我又一次领着他朝大门走去。他弯腰捡起几封信,递给我。昨天我们一直忙着为新年派对做准备,一整天都没有顾上去看大堂前门上的信箱,也没有人去取信件。

那个人出门走了几步,又回来了。

“我要叫辆出租车,”他对我说,“外面太乱,太危险。”他边说边做了一个手势,好像又明白了生活的一个真相。他不会是说艾略特公园太乱太危险吧——至少现在不乱不危险,因为多丽丝·威尔斯已经走了。

“你的钱不够打车的。”我对他说。

“哦。”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说。他坐在台阶上,望着寒冷的、大雾弥漫的公园。“等我一分钟。”他说。

“为什么?”我问他。

“我得想想我要去哪里。”他说。

“回家吧。”我说。但那人把手举过头顶,挥了挥。

趁他努力想问题的这工夫,我仔细看了看这些信。都是些常规的账单,与往常一样,没有一个陌生的客人写信来预订房间的。但是,有一封信显得很特别。上面贴着漂亮的外国邮票,是奥地利邮票,还有其他一些有外国情调的东西。信是从维也纳寄来的,收信人是我父亲,但收信人地址写得非常奇怪:

温·贝瑞

哈佛毕业生

194?届

美国

这封信走了很长时间才送到父亲手里——幸好,邮局里有一个人正巧知道哈佛在哪儿。我父亲后来经常说,能收到这封信,是上哈佛这件事让他得到的一个最具体的好处。如果他上的是一所不那么有名的学校,那封信就永远不会送到他手里。“我们倒希望他上的是一所不那么有名的学校,”弗兰妮后来说,“这件事就是一个充足的理由。”

当然,哈佛的校友网络非常庞大,极其高效。只要有我父亲的名字和“194?届”这两样线索,他们就马上找到了他确切的毕业届别——一九四六届,于是就找到了他的正确地址。

“出了什么事?”我听见了父亲的说话声。他从二楼我们家的房间里出来,站在楼梯转弯平台上,往楼下喊我。

“没什么事!”我说,踢了踢在我面前台阶上的这个醉鬼——他又睡着了。

“外面的灯怎么亮着?”父亲喊道。

“快走!”我对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说。

“很高兴见到你!”那人热情地说,“我正一路小跑呢!”

“好,好。”我低声说。

那人走到最下面的一级台阶,突然好像又想起什么事了。

“你在跟什么人说话?”父亲叫。

“不是什么人!只是一个醉鬼!”我说。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酒鬼也是人啊!”

“我能处理这事!”我喊道。

“等着,我穿好衣服就下来。”父亲说,“耶稣啊,上帝啊!”

“快走!”我对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喊道,“再见!”

“再见!”那个人喊道,站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最下面的一个台阶上,高兴地朝我挥手,“我玩得很开心!”

这封信,当然是弗洛伊德写来的。我知道是他写来的,所以我想先看看信里写了什么,然后再拿给我父亲看。我想和弗兰妮谈谈看信这件事,想和她谈上几个小时——还想与母亲谈——然后再把信交给父亲。但没有时间与她们谈了。我拆开信看了。弗洛伊德的信写得简明扼要。

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那就说明你真的上了哈佛,你没有白答应我。你真是好样的!

“晚安!上帝保佑你!”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喊道。他走到光亮的边缘就止步了,前面就是黑乎乎的艾略特公园,他停下来向我挥挥手。

我啪地一下关上了门外的灯,这样,即使父亲来了,他也不会看见那个穿着正装的幽灵。

“我什么也看不见了!”醉汉哭喊起来。我只好又把灯打开。

“快滚出去,否则我揍死你!”我朝他尖叫道。

“这不是处理事情的办法!”我听见父亲对我大声喊道。

“晚安,保佑你们所有人!”他喊道。他这时还站在光亮里。我再次关上了灯,他不再抗议。我没有再开灯。我读完了弗洛伊德的信。弗洛伊德写道:

我终于得到了一头聪明的熊。由此一切都大变样了。我开了一家不错的旅馆,但我老了。但它依然可以成为一家伟大的旅馆(这条线是弗洛伊德自己画的),如果你和玛丽来帮我经营的话。我得到了一头聪明的熊,但我也需要一个像你这样聪明的哈佛小子!

父亲冲进了新罕布什尔旅馆空****的大堂。他穿着拖鞋,脚被一只啤酒瓶绊了一下。他踢掉了啤酒瓶。开着的门飘进一阵风,他的浴袍飞舞着。

“他走了。”我对父亲说,“只是一个醉鬼。”

父亲啪地一下打开了门外的灯——在灯光照亮的那个地方的边缘,有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男人在挥手。“再见!”他喊道,声音里满怀希望,“再见!好运!再见!”我父亲眼前出现了惊人的一幕: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走出光亮,消失了——就这样消失了,好像出海去了——我父亲跟在他后面追着他,张着嘴,气喘吁吁的样子。

“你好!”父亲高声叫道,“你好?你回来!你好?”

“再见!好运!再见!”这是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的喊声。父亲站在那里凝视着黑暗的前方。冷风吹来,他只穿着浴袍和拖鞋,他的身体不禁颤抖起来。我把他拉进屋里,他并没有阻拦。

像任何一个讲故事的人一样,我有能力结束这个故事,我本来就可以这样做。但我没有毁掉弗洛伊德的信,我还是把它给了父亲,而这时他还在想着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我把弗洛伊德的信交给了他——就像任何一个讲故事的人一样,我多多少少知道我们接下来将走向何方。

[1] 同性恋者争取自由和民主同盟(Gays United for Libery and Freedom)的首字母缩写。

[2] **英文为“Titsie”,与“泰西”音近。

[3] 艾格的原文为Egg,有“鸡蛋、受精卵”等意思。

[4] 爱普尔的原文为April,意为“四月”。

[5] 鲍勃是罗伯特的爱称。

[6] 斯莱兹的原文为Sleazy,意为“邋遢”。

[7] 麝鼠,产于北美,毛皮十分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