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送给鲍勃教练的那件圣诞礼物——德瑞队对阵埃克塞特队时小琼斯唯一一次触地得分的那张加框放大照片——转送给了弗兰妮,她也得到了艾奥瓦鲍勃原来住的三楼房间。弗兰妮根本不想要弗兰克做的索罗的标本,艾格便顺势把这只填充狗拖进他自己的房间,藏到了床底下。圣诞节过去好几天了,母亲突然发现了这只狗,吓得连声惊叫。我知道弗兰克本来是想把索罗要回去的,他想在索罗的面部表情或姿势上再做点改进——不过,因为把祖父生生给吓死了,弗兰克从此就一直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艾奥瓦鲍勃活到了六十八岁,但这位老前锋的身体一直很棒。如果这次没有受到这么大的惊吓,再活十年不成问题。我们全家人想尽了办法,不让弗兰克因为这件事而过分自责。“不管什么事,弗兰克都不会过分自责的。”弗兰妮说。但弗兰妮也在想着法子让弗兰克重新开心起来。
“弗兰克,填充索罗是个好主意,”弗兰妮对他说,“但你要知道,每个人的品位不见得都与你一样。”
她本来还想告诉他,制作动物标本,与性一样,也是一个非常私人化的事情,所以我们必须非常谨慎,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
弗兰克心里的内疚——如果他真的感到了内疚的话——只能说,表现在他的避不见人上了,他现在的避不见人,做得有点过头了。在以前,弗兰克也比我们四个孩子更能独处,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他,现在更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即便如此,我和弗兰妮觉得,弗兰克只是在生自己的闷气而已,因此他懒得把索罗要回去了。
母亲不顾艾格的哭闹,让马克斯·尤里克赶紧把索罗处理掉。马克斯于是把这只已经不成样子的狗头朝下塞进了送货口边上的一个垃圾桶里。一个下雨的早晨,我从朗达·雷的房间的窗户望出去,吃惊地看到索罗的尾巴和屁股露在垃圾桶口,已经被雨水浇得湿透了。我不禁想到,开着垃圾车的清洁工看到之后一定会同样吃惊——他一定会想:天哪,新罕布什尔旅馆就是这样处理宠物的啊,玩腻了,就与垃圾一起扔掉!
“快回到**来,约翰·欧。”朗达·雷说。我站在那里没有动,两眼盯着雨看——这个时候雨变成雪了,纷飞的雪花落到了一排垃圾桶上。垃圾桶塞满了圣诞节礼物的包装纸、丝带和金属箔,塞满了从餐厅里打扫出来的酒瓶、纸板箱和罐头盒,还有剩菜剩饭——有的颜色鲜艳,有的颜色呆板,鸟和狗一定会感兴趣的。雪花还落到了一只死狗身上——这只死狗没有人会感兴趣。是的,几乎没有人会感兴趣。看到索罗竟然落得如此倒霉的下场,弗兰克一定会心碎的。我看着窗外,看到艾略特公园的积雪越来越厚了。这时我看到了艾格。没想到,我家还有一个人仍然对索罗有这么大的兴趣。我看见艾格穿着滑雪皮大衣,戴着滑雪帽,拖着雪橇来到送货口旁边。他拉着雪橇在光滑的雪地上快速跑着,在旅馆前的车道上,发出刺啦刺啦的响声——车道上还没有什么积雪,到处是小水洼。艾格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飞快地向地下室的窗户里看了一眼——尤里克太太没有发现他,他逃过了尤里克太太的关口;他又瞥了一眼四楼的那个房间,这会儿马克斯也没有盯着垃圾桶看。我们家的几个房间并不俯瞰送货口,所以艾格知道只有朗达·雷有可能看到他。朗达·雷躺在**。等艾格抬头朝朗达·雷的窗户看过来的时候,我立刻蹲了下来,躲过了他的视线。
“要是想出去跑步,约翰·欧,”朗达哼哼唧唧地说,“那就快出去吧。”
我站起身,再次向窗外看去:艾格不见了,索罗也不见了。我知道,艾格一心要把索罗从坟墓中抢救回来的这个行动到此还没结束。我不禁心里猜想起来:索罗会再次出现在何处?
弗兰妮搬到艾奥瓦鲍勃的房间了,弗兰克的房间没有变,他还住在那个神秘的房间,很少出来,但母亲对我、莉莉和艾格三个人的房间做了调整。她让我和艾格一起住,我们搬到了弗兰妮和莉莉原先住的那个房间。母亲把我和艾格原先住的两个连着的房间都给了莉莉——真是说不通啊,不是说莉莉得了所谓的侏儒症?她难道不仅要有隐私,而且还要更大的空间?我心里很不痛快,可是父亲说,我可以对艾格产生“成熟”的影响。艾奥瓦鲍勃房间里的杠铃没有搬走,这样我就有更多的理由去看弗兰妮了,她很喜欢看我举重。现在,当我举起杠铃的时候,我想到的不只是弗兰妮——她是我唯一的观众!——只要稍微用点心思,我就能让鲍勃教练浮现在我眼前。我是为我和鲍勃在举重。
我在想,索罗最终是要去垃圾桶的,这是无可避免的事,现在艾格把索罗抢救出来,他用这种方式是在让艾奥瓦鲍勃复活——这是只有艾格能做到的、可以让艾奥瓦鲍勃复活的唯一方法了。父亲期望我对艾格产生何种“成熟”的影响?对我来说,这仍然是个谜——和艾格住一个房间,我还能忍受。最让我烦心的是他的衣服——或者说,不是他的衣服,而是他“穿”衣服的习惯。这哪能叫穿衣服?应该叫换衣服。他一天换好几次衣服,换下的衣服堆在房间中央,堆成了小山。过了几天,母亲来到房间一看,大为光火,责怪我怎么不让艾格把房间弄整洁一点。父亲说的“成熟”的影响,指的或许是让我叫艾格“整洁”一点?
与艾格住在一起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关心的,与其说是他乱放衣服的习惯,倒不如说是他把索罗藏在哪里这个问题。我不愿再让那个死亡的怪兽吓到,尽管我觉得那个死亡的怪兽总是如影随形地伴着我们,让我们惊魂不定。死亡的怪兽总是要出来吓人,我们再做什么样的准备,都是不够的。这话至少适用于艾格和索罗。
新年前两天的那个晚上——艾奥瓦鲍勃死了还不到一个星期,索罗在垃圾箱消失也就两天——在黑暗中,我对房间那边的艾格低声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他还没有睡着。
“好吧,艾格。”我低声说,“它在哪里?”对艾格低声说话,总是一个错误。
“什么?”艾格说。母亲和布莱兹医生说艾格的听力有所好转,但父亲说艾格既然耳聋了,还谈什么听力。他还说,布莱兹医生居然说艾格的情况有好转,那肯定是医生也耳聋了。这与布莱兹医生对莉莉的侏儒症的看法一样——他说莉莉的情况也在好转,因为她长大了(哪怕只有一点点)。问题是,别人长得更多,所以在大家的眼里,莉莉变得更小了。
“艾格。”我提高了嗓门,“索罗在哪里?”
“索罗死了。”艾格说。
“我知道它死了,见鬼,”我说,“在哪里,艾格?索罗在哪里?”
“索罗与鲍勃爷爷在一起。”艾格说——他当然说得没错。我知道我不可能靠哄骗的办法从艾格的嘴里得到那个恐怖的填充狗的下落了。
“明天就是新年前夜了。”我说。
“谁?”艾格说。
“新年前夜!”我说,“我们要开个派对。”
“在哪里开?”他问。
“在这里。”我说,“在新罕布什尔旅馆。”
“在哪个房间开?”他说。
“在主房间。”我说,“在大房间,在餐厅,笨蛋。”
“反正不会在这个房间里开。”艾格说。
我想,我们的房间乱堆着艾格的衣服,哪有开派对的地方?但我没有接着他的话往下说。过了一会儿,艾格又说话了——这时我都要睡着了。
“你有什么办法把湿东西弄干?”艾格问。
我想到了索罗可能的样子——这些天又是雨又是雪的,在没有盖的垃圾桶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天知道待了多少个小时——索罗还能怎么样?
“什么湿东西,艾格?”我问。
“头发。”他说,“你有什么办法把头发弄干?”
“你的头发,艾格?”
“不管谁的头发。”艾格说,“总之是很多头发,比我的头发多。”
“呃,我想可以用吹风机吹。”我说。
“好像弗兰妮有一个?”艾格问。
“妈妈也有一个。”我告诉他。
“是的,”他说,“可是弗兰妮的那个更大。我觉得她那个吹出的风更热。”
“有很多头发要吹干,是吗?”我问。
“什么?”艾格说。我没有必要重复我的话。我知道,艾格是选择性耳聋:他不想听的时候,他的耳朵就聋了——他就有这个本事。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他脱下了睡衣——里面还穿着一套衣服呢。他原来是穿着这衣服睡觉的。
“提前做好准备,总是没错的——对吧,艾格?”我问他。
“准备做什么?”他问,“今天又不上课——寒假还没结束呢。”
“那你为什么穿这一身衣服睡觉?”我问他,但他没有作答。他在一堆堆的衣服里找着什么。“你在找什么?”我问他,“你这不是穿着衣服吗?”每当艾格发现我对他说话满是嘲弄的口气,他就不再理我。
“派对上见吧。”他说。
艾格很喜欢新罕布什尔旅馆,他或许比父亲更喜欢这家旅馆,因为父亲喜欢的只是开旅馆这个想法。事实上,这个生意能不能取得实际的成功,父亲越来越没有把握了。艾格喜欢所有的房间,喜欢楼梯井,喜欢这个空空****的前女子中学。父亲知道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太空闲了,但艾格觉得这样挺好。
客人们来用早餐的时候,有时会把他们在房间里发现的各种奇怪的东西带过来。“房间确实很干净。”他们的话一般这样开头。接下来是:“可是这个东西一定是别人留下的吧……”一个橡皮捏成的牛仔的一只右胳膊;干蛤蟆的一只皱巴巴的蹼足。还有扑克牌:方块J的脸上又画了一张脸,梅花5上写着大大的“恶心”两个字。一只装了六个弹珠的小袜子。衣柜里挂着一件变装(艾格把警察徽章别在他的棒球服上了)。
新年前一天,天气温暖,冰雪就要融化——艾略特公园笼罩着一层薄雾,昨天的雪已经融化,露出了一个星期之前下的那层灰色的雪。“约翰·欧,今天早上你到哪里去了?”朗达·雷问我——我们正在为今晚的新年前夜派对忙得不可开交。
“今天没有下雨。”我说。这个借口很无力,我知道——她也知道。我没有对朗达不忠——也没有人可以让我移情别恋——但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象一个与弗兰妮年龄相仿的女孩。我甚至请求弗兰妮找她的一个朋友来跟我约会,求她为我推荐一个女孩。不过,弗兰妮老是喜欢说,对我来说,她的几个朋友年纪都太大——她的意思是,她们都十六岁了。
“今天早上你不去举重?”弗兰妮问我,“你不怕身体走样?”
“我在为派对做准备呢。”我说。
我们期待着三到四个德瑞中学的学生会来参加派对(他们缩短了圣诞假期,提前回来了),要在新罕布什尔旅馆过夜,其中有小琼斯,他是来与弗兰妮约会的,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一个姐妹,她不是德瑞中学的学生。小琼斯是专门带她来见我的——我感到害怕的是,小琼斯的姐妹马上就会长成小琼斯那样的个头儿。另外我很想知道,这是不是哈罗德·斯瓦罗跟我说起过的他那个被人强奸过的姐姐。说起来有点不厚道,但这事太重要了,我必须知道。我将要约会的这个女孩,是一个被人强奸过的大块头女孩,还是没被人强奸过的大块头女孩?——不管怎么样,一个大块头女孩,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要紧张。”弗兰妮对我说。
我们拆掉了那棵圣诞树。我父亲不禁泪流满面——那可是艾奥瓦鲍勃的圣诞树啊。母亲不忍心看他,只好离开了房间。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鲍勃的葬礼是非常令人压抑的——这是我们正式参加的第一个葬礼。我们已经不记得“荣休拉丁语教授”和我外祖母的葬礼的样子了,因为那时我们太小。那头名叫“缅因州”的熊死的时候,没有给它办葬礼。我想,考虑到艾奥瓦鲍勃死的时候周围动静那么大,我们原本想着他的葬礼的动静也会大一些——“至少得有杠铃落地的哐当声。”我对弗兰妮说。
“严肃点。”弗兰妮说。她似乎觉得她的年纪比我大多了,我觉得她的想法没错。
“这就是被人强奸过的那个姐姐吗?”我突然问弗兰妮,“我是说,小琼斯带来的是他哪个姐妹?”弗兰妮看着我——从她的眼神里,我感到我的这个问题把我们之间的年纪一下子拉开了好几岁。
“他只有这么一个姐姐。”弗兰妮说,她的眼睛依然直盯着我,“她被人强奸过,这对你来说有那么重要吗?”
我当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重要吗?一个人不会与被人强奸过的人讨论强奸问题,而与一个没有被人强奸过的人就会直截了当地谈论这个话题?一个人会去挖别人身上那些持久的伤痕,还是不会?一个人会认定他人身上的那些永久的伤痕,觉得跟那个人说话就像跟一个病人说话似的?(一个人如何跟一个病人说话?)或者说,不重要吗?确实很重要。我也知道这为什么重要。我那时十四岁。在我的那些幼稚的岁月里(在强奸这个问题上我总是很幼稚),我的想法是,一个人碰触一个被强奸过的人的时候,他的方式会有所不同,或者说,会触碰得少一些,或者说,那个人根本不会去碰她。我终于把我心里的这些想法说给弗兰妮听了。她对我瞪大了眼睛。
“你错了。”她说——这可是她对弗兰克说话时常用的口气——“你是个浑蛋。”我觉得我或许会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艾格在哪里?”父亲大声吼道,“艾格!”
“艾格什么活也不用干。”弗兰克抱怨道。他正漫不经心地在餐厅打扫圣诞树落下的松针。
“艾格还是个小孩,弗兰克。”弗兰妮说。
“艾格也许比他表面的样子成熟多了。”父亲说。我是要给他施加成熟影响的那个人——我自然很清楚这会儿艾格为什么听不见父亲在叫他。他正躲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某个空房间里,面对着那一大堆湿漉漉的东西,想着该怎么办才好。在他面前的,就是那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猎犬,就是索罗。
等我们把圣诞节的最后一点装饰清理完毕,我们开始考虑该如何为新年前夜的派对来装饰新罕布什尔旅馆。
“没有人会很看重新年前夜的。”弗兰妮说,“我们干脆什么都不要装饰了。”
“派对就是派对。”父亲开心地说——尽管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家里,就数他最不喜欢开派对了。大家都知道,搞新年派对是谁出的主意——就是艾奥瓦鲍勃的主意。
“反正也不会有什么人来。”弗兰克说。
“呃,那是说你自己,弗兰克,”弗兰妮说,“我可是邀请了几个朋友过来。”
“今晚可能有一百个客人,但你还不是照样会闷在你自己的房间里,弗兰克?”我说。
“再去吃根香蕉。”弗兰克说,“赶紧跑步去——跑到月亮上去吧。”
“啊,我喜欢开派对。”莉莉说。大家都转头看着她——原因当然很简单:她不开口说话,我们都不会注意到她,她变得越来越小了。莉莉十一岁了,但她看起来比艾格还小;她站起来勉强到我的腰部,体重不到四十磅。
为了这个派对,大家的兴致高涨起来:只要让莉莉喜欢,我们好像个个都来了情绪。
“莉莉,我们该怎样装饰餐厅呢?”弗兰克问她。他与莉莉说话时,总是弯下腰去,就像对着坐在婴儿车里的婴儿说话一样。但他的话没有一句是正经的。
“什么也不要装饰。”莉莉说,“就让我们好好玩吧。”
我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好像刚刚听到了一份死刑判决书。母亲马上说:“这是个好主意!我要去请梅森一家!”
“梅森一家?”父亲说。
“还有福克斯一家,或许还要请考尔德一家。”母亲说。
“不要请梅森家了!”父亲说,“考尔德家早已邀请过我们去参加他们的派对——他们每年都举办新年派对。”
“好吧,只有几个朋友来我们家了。”母亲说。
“呃,还有我们旅馆的那些常客。”父亲说,但看他的表情,好像并不是那么有把握他们一定能来。我们赶紧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看向别处。所谓“常客”,也就那么几个朋友,大多数是鲍勃教练的旧日酒友。我们想他们不见得会再次露面——他们能来新年派对?我们表示怀疑。
尤里克太太不知道厨房里要备多少食物;马克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把整个停车场的地都犁上一遍,还是只要犁平常犁的几个地方就行了。朗达·雷的兴致好像很高,就像在开她自己的新年派对一样。她有一件非常喜欢的连衣裙,很想在今晚穿给大家看——她早把这件事告诉我了。这件连衣裙我知道:就是弗兰妮送给母亲的那个性感的圣诞节礼物,母亲转手送给了朗达。看过弗兰妮试穿过,我真担心朗达怎么把自己塞进去。
母亲找了一支乐队来现场演奏。弗兰妮说:“也算得上是一支现场演奏的乐队了吧。”因为她以前听过这支乐队的演奏。他们在夏天的时候到汉普顿海滩演出过。在其他时间,这支乐队的大多数乐手由高中生组成。电吉他手是一个名叫斯莱兹·威尔斯的高中生,他的母亲是乐队主唱兼原声吉他手,身材高大,嗓音洪亮,名叫多丽丝——朗达·雷狂热地称她为**。这支乐队名叫“多丽丝飓风”,这个名字不是来自主唱多丽丝,就是来自几年前那场温和的飓风——那场飓风就叫多丽丝。“多丽丝飓风”的主要成员就是斯莱兹·威尔斯和他的母亲,再加上两个斯莱兹的高中朋友,一个弹原声贝斯,一个打鼓。我想这几个男孩放假期间在同一个汽车修理厂打工,因为乐队的制服就是汽车修理厂的男工制服,胸口都有GULF[1]的标记,旁边绣着他们的名字:丹尼、杰克、斯莱兹——他们都是GULF成员。多丽丝穿得很随意,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就连朗达·雷都觉得多丽丝穿得太不体面了。弗兰克当然没有什么好话,说“多丽丝飓风”令人作呕。
乐队最喜欢猫王的歌曲——“如果观众中有很多成年人,就会演奏很多慢节奏的东西,”多丽丝在电话里告诉我母亲,“如果观众多为年轻人,那就演些快节奏的东西。”
“噢,天哪。”弗兰妮说,“我真等不及了,很想听听小琼斯对‘多丽丝飓风’有什么看法。”
我手里掉了几只本来应该分发到各个桌子上的玻璃烟灰缸,因为我迫不及待地想听小琼斯的姐姐怎么看我。
“她多大了?”我问弗兰妮。
“要是你够幸运的话,小子,”弗兰妮拿我开玩笑说,“她马上就十二岁了。”
弗兰克把拖把和扫帚放回一楼的杂物柜里,他在杂物柜里发现了索罗的蛛丝马迹。他看到了一块木板,切割得大小合适——这就是他安装进攻姿势的索罗的那块木板。木板上面有四个干干净净的螺丝钉孔,上面还有索罗的爪印——他就是用螺丝钉将索罗的爪子固定在木板上的。
“艾格!”弗兰克尖叫一声,“艾格,你这个小偷!”
原来,艾格把索罗从木板上取了下来。也许就在这一刻,他正躲在什么地方,在修改索罗的姿势,想把索罗修改成他心目中的那只老宠物本来的模样。
“幸好‘缅因州’没有落到艾格手里。”莉莉说。
“幸好‘缅因州’没有落到弗兰克手里。”弗兰妮说。
“这个地方没有多少空地可以跳舞。”朗达·雷略带倦意地说,“这里的椅子一把都移不开。”
“那就围着椅子跳舞好了!”父亲大声说道,口气非常乐观。
“一辈子都固定在这里了。”弗兰妮嘟囔了一句。父亲听到了她的话,但他不想听别人说起艾奥瓦鲍勃曾经说过的那些老话——反正现在不想听。他面露极为受伤的神情,然后移开视线,看向别处。我想起来了,在一九五六年的新年派对上,大家都不怎么相互正视,人人都在不停地“看向别处”。
“噢,该死。”弗兰妮小声对我说——这一次她的脸上确实有羞愧之色了。
朗达·雷快速地拥抱了一下弗兰妮。“你得再长大一点,亲爱的。”朗达·雷对弗兰妮说,“你必须明白:成年人不像小孩子那样容易恢复过来,不是说没事就没事了。”
我们听到弗兰克在楼梯井哭喊着艾格的名字。弗兰克“恢复”得也不太好,我想。在某种程度上说,弗兰克从来就不是个小孩子。
“闭嘴!别闹了。”四楼的马克斯·尤里克向弗兰克喊道。
“你们都下来准备派对——你们两个!”父亲喊道。
“这些小孩子!”马克斯喊道。
“他对小孩子了解多少?”尤里克太太咕哝道。
这时,哈罗德·斯瓦罗从底特律打来了电话。他不能这么早就回德瑞镇了,他只好错过这个派对了。他说,在他的记忆里,新年前夜总让他心情沮丧。到头来整个晚上都泡在电视上。“在底特律我也可以这样做。”他说,“我就不坐飞机回波士顿了,也不与小琼斯他们一帮人挤在小汽车里,到一个滑稽的旅馆里去看新年晚会的电视节目了。”
“我们不会打开电视的。”我告诉他,“电视节目会与乐队演出发生冲突的。”
“好吧。”他说,“我只能错过了。我还是留在底特律为好。”
与哈罗德·斯瓦罗说话,你永远不要想着讲什么逻辑,我永远不知道该如何接他的话。
“鲍勃的事,我很难过。”哈罗德说。我感谢了他,并向大家转告了他的问候。
“‘讨厌鬼’也不来了。”弗兰妮说。“讨厌鬼”是弗兰妮的朋友欧内斯廷·塔克的波士顿男朋友。欧内斯廷·塔克是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市人,除了弗兰妮和小琼斯,大家都叫她比蒂。因为在一个非常可怕的夜晚,她母亲叫了她一声“小比蒂”,从此这个绰号就传开了。欧内斯廷似乎并不介意这个绰号,她也能容忍小琼斯叫她另一个名字,泰西·塔克——这是因为她的**太美妙[2]。弗兰妮也这么叫她。比蒂·塔克很崇拜弗兰妮,她可以忍受弗兰妮对她的任何取笑。对于来自小琼斯的取笑,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只好乖乖接受——我以前总这样想。比蒂·塔克很有钱,长得又漂亮,刚到十八岁,人也不坏——就是很容易被人取笑——她要来新罕布什尔旅馆参加新年晚会,因为她是弗兰妮所说的派对女郎——凡是有派对,就要参加。她也是弗兰妮在德瑞中学唯一的女性朋友。十八岁的比蒂处事已经相当老练——这是弗兰妮的看法。弗兰妮向我解释过,他们原本是这样安排的:小琼斯和他姐姐自驾从费城出发,途中在格林尼治把泰西·塔克接上,然后到波士顿接上泰西的男朋友彼得·拉斯金(绰号“讨厌鬼”)。弗兰妮说,现在情况有变,“讨厌鬼”来不了了,家里人不让他出门,因为他在一次家族婚礼上侮辱了一位姑妈。泰西还是决定与小琼斯和他姐姐一起过来。
“这么说,多出了一个女孩子——可以介绍给弗兰克。”父亲不无善意地说。我们都默不作声,房间里死一样寂静。
“就剩我没有女孩子。”艾格说。
“艾格!”弗兰克突然一声吼,把我们都吓了一大跳。我们谁也没有注意到艾格原来就在我们中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已经换了一件衣服,煞有介事地整了整衣服,好像他一整天都在餐厅忙碌,与我们一起干活似的。
“我想与你谈谈,艾格。”弗兰克说。
“什么?”艾格说。
“不要冲着艾格大喊大叫!”莉莉恼火地说,把艾格拉到旁边,就像母亲护着孩子。我们都知道,从莉莉的个子长得超过艾格的那一天起,她就对艾格产生了母亲照顾小孩那样的兴趣。弗兰克跟着莉莉和艾格走进餐厅的一个角落。弗兰克冲着艾格嘶嘶地叫着,那声音就像一桶蛇在那里嘶嘶地响。
“我知道它在你手里,艾格。”弗兰克边说边嘶嘶作响。
“什么?”艾格说。
有父亲在餐馆里,弗兰克不敢提起“索罗”这个名字。我们照看着艾格,不让他受人欺负。艾格是安全的,他自己也知道。艾格穿一身步兵战斗服。弗兰妮告诉过我,她觉得弗兰克可能希望拥有那样一身制服,而且每次艾格穿上制服,弗兰克都气得不行——艾格有好几套制服。如果说弗兰克喜欢制服让人觉得怪异,那么艾格喜欢制服才合乎他的天性;毫无疑问,弗兰克就讨厌别人这么看。
过了一会儿,我问弗兰妮,新年一过,德瑞中学重新开学,小琼斯的姐姐怎么回费城?弗兰妮一脸的困惑,不知道怎么办。我解释说,我想小琼斯不会开车送他姐姐回费城,然后再开车回到德瑞中学上学,学校不让学生把车放在校园里——这是学校的规定。
“我想她会自己开车回费城吧。”弗兰妮说,“我的意思是,这是她的车——我想应该是她的。”
我突然想到,既然他们开的是小琼斯姐姐的车,那她一定到了开车的年龄。“她至少十六岁了!”我对弗兰妮说。
“别一惊一乍的。你猜朗达多大了?”弗兰妮小声说。
想到这是一个比我大的女孩,就够让我胆战心惊的了,更何况是一个年纪比我大的大块头女孩:年纪比我大,个头比我高,还被人强奸过。
“我有理由认为她长大也是个黑人。”弗兰妮对我说,“难道你没想到这一点?”
“这个并不让我烦心。”我说。
“噢,什么事都能让你烦心的。”弗兰妮说,“泰西·塔克十八岁了,她就会让你烦心死,她也会来这里。”
这倒是真的:比蒂·塔克当着别人的面夸我“可爱”——一副富家小姐的高傲口气。我的意思是,她人很好,就是从不把我放在眼里,除非是为了跟我开句玩笑,才看我一眼。她让我觉得不安,就像一个永远记不住你名字的人让你感到寒心一样。“你一心想让别人对你过目不忘,”弗兰妮说过,“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忘记他们曾经见过你。”
在新罕布什尔旅馆,大家为新年派对做着各种准备,但是大家的心情起落不定: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天我们所有人时而感到愚蠢,时而感到悲伤。这倒是正常的感觉。但是另有一种心情,比这种感觉更明显,好像我们时不时地意识到,我们对艾奥瓦鲍勃几乎很少表现出哀悼之情,而在别的时候,我们又意识到,我们最紧要的职责是好好享受人生的乐趣(这并非与鲍勃无关,相反,恰恰是因为鲍勃才让我们得出了这个结论)。这也许算得上是对我们的家训——从老艾奥瓦鲍勃传到我父亲手里的那个家庭格言——的第一次考验。这是一条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向我们宣讲的家训。我们已把这条家训熟记于心,我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不照此执行,好像我们对此坚信不疑。或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到底相不相信——直到很久以后才有机会搞清楚。
这条家训与艾奥瓦鲍勃的一种说法有关。他认为我们都坐在一艘大船上——“坐着大游轮,走遍大世界”。尽管我们随时都有被海浪卷走的危险——或许就因为有这个危险——我们不允许自己沮丧或不快乐。这个世界运行的方式,不是导致我们盲目玩世不恭或轻易绝望的原因。根据我父亲和艾奥瓦鲍勃的说法,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运行得确实很糟糕——反而是一种强烈的刺激,能促使我们有目的地生活,促使我们下定决心好好生活。
“快乐的宿命论。”弗兰克后来谈到他们的哲学时,给起了这个名字。他是心里很乱的一个年轻人,不会相信他们那一套的。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们盯着新罕布什尔旅馆吧台上的那台电视机,看一部情节悲惨的电视剧。我母亲说:“我不想看它的结局。我喜欢看幸福的结局。”
父亲说:“世上就没有什么幸福的结局。”
“说得对!”艾奥瓦鲍勃大声说道,他嘶哑的声音里混杂着某种热情和坚忍,“死亡是可怕的,人最终都是要死的,而且往往是死得过早。”
“那又怎样?”父亲说。
“说得对!”艾奥瓦鲍勃大声说道,“这就是重点:那又怎样?”
因此,我们家的家训是:即使结局不幸,也不会妨碍我们过一个色彩丰富、充满活力的人生。这条家训就是基于天下没有幸福的结局这样一个信念。母亲不相信最后的结局都是不幸的。弗兰克对这个信念感到闷闷不乐。我和弗兰妮可能是相信的——或者说,如果我们有时候怀疑过艾奥瓦鲍勃,但世界上不断发生的事总是证明那个老前锋的说法是对的。我们从来不知道莉莉相信什么(毫无疑问,她心里有她自己的小想法)。从不止一种意义上说,艾格将会把索罗找回来。找回索罗也是一种信念。
弗兰克找到的那块留有索罗的爪印和螺丝孔的木板,看起来像是四足基督的被遗弃的十字架,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不祥之兆。我说服弗兰妮赶紧对各个房间进行监听,看看有什么新的情况——弗兰妮说我和弗兰克都疯了。她还说,艾格想要的或许只是那块木板,于是把索罗扔了。对讲系统当然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因为索罗是不会呼吸的,你永远听不到它的呼吸声——不管它被丢弃在哪个房间,还是被隐藏在哪个房间。位于四楼走廊一个尽头的4A房间发出一种奇怪的呼呼声,就像气流飞速经过。四楼走廊的另一个尽头是马克斯·尤里克先生那个满是静电声的房间。弗兰妮说4A可能开着一扇窗户:朗达·雷正在为比蒂·塔克铺床,房间里的空气可能非常闷。
“我们为什么要把比蒂·塔克安排在四楼?”我问。
“因为妈妈想让她与讨厌鬼一同住在这里,”弗兰妮说,“这样的话——躲在四楼的角落,可以多些隐私,免得你们这些小孩骚扰。”
“你应该说,免得我们这些孩子骚扰。”我说,“小琼斯睡在哪里?”
“他不与我睡一起。”弗兰妮干脆利落地说,“小琼斯和萨布丽娜在二楼有自己的房间。”
“萨布丽娜?”我说。
“是啊。”弗兰妮说。
萨布丽娜·琼斯!想到这里,我的喉咙一下子合上了,差点喘不过气来。我脑子里想象着这样一幅画面:十七岁的女孩,六英尺六英寸的个子,不穿衣服都一百八十五磅——还能卧推二百磅的杠铃。
“她的块头有多大?”我问莉莉。我真不该问莉莉——在莉莉眼里,哪个人的块头不大?萨布丽娜·琼斯到底有多高大——我得自己亲眼去看。
“他们来了。”莉莉来到总控室,用纤细的声音对我们说。看到小琼斯的身材,总叫莉莉喘不过气来。
弗兰克穿上了大巴司机的制服,当起了新罕布什尔旅馆的门卫——他这会儿显然自我陶醉得很。他拿起比蒂·塔克的行李往门厅送。比蒂·塔克这个女孩不简单,她每次出门都是带行李的。她一身男装,但这身男装显然是为女人改造过的。她还穿着男衬衫,纽扣扣到衣领,领带扎得一丝不苟——除了鼓鼓的胸部很显眼,一切都很完美。小琼斯观察到了:即使最标准的男装,也无法掩盖她那对圆浑的奶子。她跟在正满头大汗地拿着她的行李的弗兰克后面,快步走进大堂。
“嘿,约翰——约翰!”她说。
“嘿,泰西。”我说。我本不想叫她的外号的,因为只有小琼斯和弗兰妮叫,她才不会生气,不会冷嘲热讽。她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匆匆从我身边跑过,一边奇怪地尖叫着,一边抱住了弗兰妮——像她那样的女孩好像天生就会发出这种奇怪的尖叫。
“把这些袋子送到4A去,弗兰克。”我说。
“天哪,现在不行。”弗兰克还没说完,就拿着比蒂的行李瘫倒在了大堂里,“要好几个人才行。等你们这些傻瓜在派对上玩兴奋了,或许就有乐趣搬这些行李了。”
我隐约看到小琼斯出现在大堂里。我想,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比蒂·塔克的行李提到四楼的,连同弗兰克一起提上去都没问题。
“嘿,有趣的人来了。”小琼斯说,“这就是有趣的人,老兄。”
我的眼睛努力从他的身旁看过去,或者说绕过他的身体,朝门口看去。我的视线越过小琼斯的头顶看过去的时候,心里真的一阵恐慌,好像我真的看到了他的姐姐萨布丽娜在我眼前耸立着。
“嘿,萨布丽娜。”小琼斯说,“这是你的举重手。”
门口站着一个瘦高的黑女人,身高大概与我一样。她头上戴着一顶高檐软边帽,或许这让她显得比我高了一点——何况她还穿着高跟鞋。她的一身女人装,与比蒂·塔克的衣服一样时髦。她穿着一件奶油色的丝质外套,领子宽大,从长长的脖颈一直开下来,可以看见胸罩上的红色蕾丝边。她的每个手指上都戴着戒指,两个手腕上都有手镯。她的肤色呈现一种奇妙的、苦味的巧克力色,眼睛大而明亮,嘴巴也大,一笑便露出那副奇特而漂亮的牙齿。她身上的气味特别好闻,远远地就能闻到——闻着萨布丽娜·琼斯身上的气味,我觉得比蒂·塔克的尖叫声都不那么刺耳了。我猜她大概二十八岁或三十岁的样子,小琼斯把她介绍给我的时候,她显得有点惊讶。小琼斯很快离开了我和萨布丽娜——以他这样的身材来说,这动作算是迅捷的了。
“你是举重运动员?”萨布丽娜·琼斯问。
“我才十五岁。”我说——我对她撒了个谎。不过,我很快就要满十五岁了。
“天哪。”萨布丽娜·琼斯说。这女人太漂亮了,我都不敢直视她。“小琼斯!”她叫了一声。小琼斯在躲着她——他一百多磅的身体躲开了她。
为了不让弗兰妮失望,他必须来参加这个新年派对,但是他得找个车从费城开到德瑞镇来,他最后叫上了他姐姐——开上了她的车——借口是,让她与我约会。
“他对我说,弗兰妮有一个哥哥。”萨布丽娜说,口气有点悲伤。我猜小琼斯可能一直在她旁边念叨弗兰克。萨布丽娜·琼斯在费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秘书。她二十九岁。
“十五岁。”她露出牙齿吹了声口哨。她的牙齿不像她弟弟的那么白,那么亮。萨布丽娜的牙齿大小很完美,而且长得很直,不过是珍珠色的,牡蛎色的。不是说她的牙齿难看,但也算是她身上唯一明显有缺陷的部分了。在慌乱不安中,我需要找点她的缺点,于是注意到了她的牙齿。我感到自己又土又傻——就像弗兰克常说的,肚子里尽是香蕉。
“我们请了一支乐队来现场演奏。”我说,但说完之后马上后悔了。
“装装门面吧。”萨布丽娜·琼斯说,不过没有恶意。她莞尔一笑。“你会跳舞吗?”她问。
“不会。”我说了实话。
“噢,好吧。”她说。她努力不让这谈话冷场。“你真的在举重?”她问。
“不如小琼斯举得多。”我说。
“我喜欢把举重片压在小琼斯的头上。”她说。
弗兰克摇晃着身体穿过大堂,手里很吃力地拎着一只装满了小琼斯冬衣的箱子。到了楼梯底部,比蒂·塔克的几件行李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只好腾的一声放下了箱子——把坐在最下面一级楼梯上的莉莉吓了一跳,她正出神地看着萨布丽娜·琼斯呢。
“这是我妹妹莉莉,”我对萨布丽娜说,“那个是弗兰克。”我指着弗兰克的背影说——弗兰克在前面悄悄走开了。我们听到弗兰妮和比蒂·塔克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尖叫声。我知道小琼斯一定会对我父亲说几句话——对鲍勃教练的去世表示哀悼。
“你好,莉莉。”萨布丽娜说。
“我是个侏儒。”莉莉说,“我再也长不大了。”
我觉得,听了莉莉的这句话,萨布丽娜·琼斯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表情,与她刚才知道我的年龄时的那种失望之情完全一样。萨布丽娜好像并不感到吃惊。
“呃,很有意思。”她对莉莉说。
“莉莉,你会长大的。”我说,“至少,你会长大一点点,你不是个侏儒。”
莉莉耸耸肩。“我才不管。”她说。
一个人影迅速在楼梯的转弯平台闪过——他手拿一把战斧,脸上涂着勇士的颜料,腰上缠着一块黑布,屁股上挂着彩珠。
“那是艾格。”我说。我看到萨布丽娜·琼斯那令人炫目的眼睛一闪,张开了漂亮的嘴巴——好像想说什么话。
“好一个印第安小男孩。”她说,“他怎么叫艾格?”
“这个我知道!”莉莉自告奋勇地说。她坐在楼梯上,举起小手,好像在教室里上课,等着老师点名让她回答问题。我很高兴莉莉在这里,我从来就不喜欢给别人解释艾格这个名字的由来。艾格[3]从一开始就叫艾格,从怀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起就叫艾格。当时弗兰妮问母亲,这个小宝宝叫什么名字啊。“现在还只是一个受精卵。”弗兰克一脸阴沉地说——他的生物学知识丰富得让我们所有人都震惊。母亲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这件事也越来越确定:这个受精卵就叫“艾格”了。我的父母希望能得到第三个女儿,因为预产期在四月,他们连女儿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爱普尔[4]。但他们还没有想好,如果是男孩,该取什么名字。要是与父亲一样也叫温,父亲也不在意。母亲虽然很喜欢艾奥瓦鲍勃,但她也不愿意给小宝宝取名为小罗伯特[5]。等大家都知道未来的小宝宝就是一个男孩时,全家上上下下都在叫他艾格了。他就注定是这个名字了。艾格没有再取别的名字。
“他一开始是个受精卵,到现在还是。”莉莉对萨布丽娜·琼斯解释说。
“我的天哪。”萨布丽娜说。我真希望这个时候新罕布什尔旅馆突然发生一件大事才好,这样就能让人分散注意力——特别是能分散我此时的尴尬之情——我总是觉得,我们家的人在外人看来总是那么怪异,这叫我难堪万分。
“你要明白,”多年后,弗兰妮这样解释,“我们家的人不神经,不是怪人。我们彼此相处起来都不觉得怪。”弗兰妮总说:“我们像天上下雨一样正常。”她说得没错:在我们家人彼此看来,我们都很正常,就像面包的清香一样美好,我们就是一家人。在一个家庭中,我们即使夸张做作,那也是完全合理的,那只不过是合乎逻辑的夸张做作而已。
但是,我在萨布丽娜·琼斯面前所感到的难堪,使我对我们全家人感到难堪。我为之感到难堪的人甚至不只是我的家人。每次与哈罗德·斯瓦罗说话的时候,我都为他感到难堪——我总是害怕有人会嘲笑他,伤害他的感情。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新年派对上,朗达·雷穿着弗兰妮为母亲买的那件性感连衣裙,我为朗达·雷感到难堪。我甚至为那支勉为其难的现场乐队感到难堪,为这支名为“多丽丝飓风”的烂摇滚乐队感到难堪。
我认出来了,这个斯莱兹[6]·威尔斯就是我几年前在星期六的日场电影院里遇到的那个朋克,他当时想对我动手。他用修理厂的机油和污垢将面包揉成灰不拉叽的一团,塞到我鼻子底下。
“想吃吗,小子?”他问。
“不,谢谢。”我说。弗兰克从座位上跳起来,冲到过道,但斯莱兹·威尔斯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死死按在座位上。“别动。”他说。我说我不会动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钉子,插进面包团里。然后一只手握紧这面包团,那钉子从中指和无名指之间恶心地伸出来。
“想让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吗?”他问我。
“不,谢谢,”我说。
“滚!”他说。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还是为斯莱兹·威尔斯感到难堪。我出去找弗兰克。在电影院,每次遇到什么事感到害怕的时候,他总是跑到冷水机旁。弗兰克也无数次让我感到难堪。
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这个新年派对上,我一看就明白了,斯莱兹·威尔斯没有认出我来。我们之间相隔遥远:中间隔了多少英里的跑步,隔了多少次的举重,隔了多少根香蕉。如果他再用面包团和铁钉来威胁我,我只要将他轻轻一抱,将他抱死。从那个星期六的日场电影到现在,他好像没有长高一英寸。他骨瘦如柴,脸色灰白,整张脸看起来就像一个肮脏的烟灰缸。他穿一件带GULF标记的衬衫,肩膀向前弓着,走起路来好像每只胳膊都有一百磅重。据我估计,他的整个身体,即使加上扳手和其他一些沉甸甸的工具,也不会超过130磅。我轻轻松松卧推他五六次不在话下。
“多丽丝飓风”的成员看到没有多少观众看他们演出,似乎并不觉得特别失望。这几个男孩子拖着亮晶晶的廉价乐器忙着从一个插座插到另一个插座,看到没有几个人盯着他们看,或许感到高兴也说不定吧。
我听到多丽丝·威尔斯说的第一句话是:“把麦克风往后推一下,杰克,别傻站着。”原声贝斯手叫杰克,又是一个长相油腻的瘦小子,穿一件GULF衬衣,缩手缩脚地俯身在麦克风前,好像生怕被电击似的——害怕成为一个傻瓜。斯莱兹·威尔斯对着另一个男孩的腰部亲热地打了一拳。那个男孩胖胖的,名叫丹尼,是个鼓手。这一拳显然打得他很疼,但他欣然接受了。
多丽丝·威尔斯长着一头草黄色头发,她的身体好像在玉米油中浸泡过,要不,就是穿着湿漉漉的连衣裙。这身连衣裙紧贴她的各个部位,使她的身体凹凸有致,曲线毕现。她的胸部和颈部布满了爱的吻痕,爱的咬痕——弗兰妮称之为“爱的吮吸痕”——就好像出了严重的皮疹一样,或者像被鞭子抽得满是伤痕。她嘴唇上涂着李子色的口红,连牙齿上都涂上了一点。她对我和萨布丽娜·琼斯说:“你们想听热舞音乐,还是慢慢晃脖子的音乐?或者两种都想听?”
“两种都想听。”萨布丽娜·琼斯毫不迟疑地说。但我在想,如果这个世界不再沉溺于战争、饥荒和其他危险之中,我们人类仍有可能因为彼此难堪而死。那样的话,我们的自我毁灭过程可能会持续得长久一些,但我相信仍旧是完全的毁灭。
那个与她同名的飓风过后几个月,多丽丝·威尔斯第一次听到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歌曲《心碎旅馆》,那时她真的住在一家旅馆里。她告诉我和萨布丽娜,那是一次宗教般的体验。
“你明白吗?”多丽丝说,“当这首歌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时候,我正和一个家伙住在一家旅馆里。那首歌告诉我该如何去感受。”多丽丝解释说,“那是大约半年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我就好像换了一个人。”
我想知道的是,多丽丝·威尔斯经历那种体验时与她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怎么样了?他现在在哪里?从那以后,那个人还和以前一样吗?
多丽丝·威尔斯只唱猫王的歌,高兴的时候,她会把猫王的歌词改一改,把“他”改成“她”(或者反过来)。因为这种即兴改编,加上她“不是黑人”这个事实——这是小琼斯发现的——听她的歌,真叫人无法忍受。
作为与姐姐的一种和解姿态,小琼斯请萨布丽娜跳了第一支舞;我记得多丽丝唱的是《宝贝,我们来过家家》,斯莱兹·威尔斯好几次用他的电声压倒了他母亲的歌声。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我们要付给他们多少钱?”
“你不用管。”母亲说,“大家都玩开心就好。”
大家都玩开心?这似乎不可能。艾格好像玩得很开心——他穿着宽袍,戴着母亲的太阳镜,远远避开弗兰克,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弗兰克悄然躲进光亮不足的角落,在空****的桌子和椅子之间走来走去——毫无疑问,自我哼哼着,发泄着厌恶之情。
我对比蒂·塔克说,很抱歉叫了她泰西这个绰号——我无心说漏了嘴。
“没事,约翰——约翰。”她说,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不定不是装的,那就更糟:她对我真的满不在乎。
莉莉请我跳舞,可是我羞于与她跳。接着朗达·雷请我跳,我又羞于拒绝她。莉莉看上去好像受了伤,对父亲的盛情邀请,她都断然拒绝了。朗达·雷把我拉进舞池,使劲地晃动着我的身体。
“我知道我就要失去你了。”朗达对我说,“给你个忠告:如果你要把别人甩了,先告诉她们一声。”
此时,我真希望弗兰妮来救我。朗达拉着我旋转着,碰到了小琼斯和萨布丽娜——他俩一边跳一边争论着。
“交换舞伴!”朗达高兴地大叫一声,一把抓来了小琼斯。
在一阵令人难忘的混杂声、破碎的乐器声和多丽丝刺耳的歌声之后,“多丽丝飓风”乐队变换了节奏,给我们演奏了一曲《我爱你,因为》——这是一首缓慢的舞曲,适合于舞伴贴身慢舞。我在萨布丽娜·琼斯沉稳的臂弯中一边跳,一边颤抖着身体。
“你跳得还不错,”她说,“你怎么不去挑逗一下那个叫塔克的女孩——就是你姐姐的朋友?她和你差不多年纪。”
“她十八岁了,”我说,“再说我也不知道如何去挑逗别人。”我很想告诉萨布丽娜,虽然我和朗达·雷有过肉体关系,但从中学不到任何东西。朗达还不让我吻她的嘴。
“最危险的细菌就是这样传播的。”朗达十分肯定地对我说,“从嘴巴传播的。”
“我甚至还不知道该如何与别人亲吻。”我对萨布丽娜·琼斯说。对这个在她看来似是而非的结论,她好像有点困惑不解。
弗兰妮不喜欢朗达·雷与小琼斯跳慢舞,于是上前拆散了他们。我屏住了呼吸,希望朗达不要来找我跳。
“把身体放松。”萨布丽娜·琼斯说,“你简直就像一个线团。”
“对不起。”我说。
“永远不要向异性道歉。”她说,“如果你想走远一点,你就不能道歉。”
“走远一点?”我说。
“比接吻更进一步。”萨布丽娜说。
“我连接吻还不会呢。”我对她说。
“这个简单。”萨布丽娜说,“要想与别人成功接吻,你就要做出你会接吻的样子,那么别人就会让你吻。”
“但我不知道怎么做。”我说。
“这个容易。”萨布丽娜说,“一练就会。”
“找不到人练啊。”我说——我脑子里飞快地想到了弗兰妮。
“与比蒂·塔克试试吧。”萨布丽娜笑着小声说道。
“我先得让人觉得我会才行啊。”我说,“可是我不会。”
“又回到这个问题上了。”萨布丽娜说,“我年纪太大,不能让你与我练这个。这对我们两个人都不好。”
朗达·雷在舞池里到处转悠,看到了空桌子后面的弗兰克,但她还没来得及请弗兰克跳舞,他就溜之大吉了。艾格不见了,所以弗兰克可能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借口去找艾格。莉莉在与父母的一个老朋友马森先生跳舞,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不幸的是,马森先生个子很高——问题是,即使他个子不高,也不可能矮到正好适合与莉莉跳舞的地步。他们一起跳舞的样子非常难看,或许可以说简直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动物表演吧。
父亲在和马森太太跳舞,母亲站在吧台边,和一个几乎每晚都来新罕布什尔旅馆的老朋友聊着天,他叫默顿,是鲍勃教练的酒友,是伐木场的工头。他长得很胖,走起路来有点瘸,两只脚很大,很臃肿。他三心二意地听着我母亲说话,因为鲍勃不在了,他面露哀容。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多丽丝·威尔斯,好像在想,鲍勃死了没几天,就请来了这个乐队,这是不合适的。
“花样要多。”萨布丽娜·琼斯在我耳边说,“这是接吻的秘密。”
“我爱你,有一万个理由!”多丽丝·威尔斯低声吟唱道。
艾格回来了,这次是一身公鸡装,很快他又不见了。比蒂·塔克看上去很无聊的样子,她似乎不确定要不要打断小琼斯和弗兰妮的跳舞。就像弗兰妮说的,塔克小姐生活太高级了,所以不知道该如何跟朗达·雷搭腔——这会儿朗达·雷在吧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我看到马克斯·尤里克在厨房门口呆呆地往外看着。
“轻咬几下,轻咬几下舌头。”萨布丽娜·琼斯说,“但最重要的是,不断移动你的嘴巴。”
“想喝点什么吗?”我问她,“我的意思说,你年纪够大,可以喝酒了。父亲把一箱啤酒放在送货口边的雪地里,给我们这些孩子到那里偷偷喝。他说他不能让我们在酒吧喝酒,但你是可以的。”
“带我到送货口去。”萨布丽娜·琼斯说,“我和你一起去喝杯啤酒,只是别胡来。”
我们离开了舞池,幸运的是,正好避开了多丽丝·威尔斯小姐唱的那首劲歌《我不在乎太阳有没有出来》——这首歌速度很快,比蒂·塔克不由得上前打断弗兰妮和小琼斯的跳舞,抓住小琼斯跳了起来。我离开舞池的时候,看到朗达闷闷不乐地看着我。
弗兰克正对着送货口的垃圾桶撒尿,萨布丽娜和我一去,把他吓了一跳。他摆出一副他特有的尴尬姿势,马上装模作样地把啤酒箱指给我们看。“有开瓶器吗,弗兰克?”我问,但他早已消失在艾略特公园的浓雾中了——在冬天,我们这里总是浓雾弥漫,让人不爽。
我和萨布丽娜在大堂的前台开了啤酒。开瓶器缠在一根麻绳上,挂在一颗钉子上——是弗兰克雷打不动地挂在那里的,因为弗兰克每次在前台值班接电话的时候,总是用它来开启百事可乐。我想坐到萨布丽娜旁边,坐在小琼斯的冬装箱上去,但笨手笨脚的,手里的啤酒晃了出来,洒到了比蒂·塔克的行李上。
“你可以主动要求帮她把这些行李拿到她的房间,”萨布丽娜说,“这样就能讨得她的欢心。”
“你的行李呢?”我问萨布丽娜。
“不就一个晚上吗?”萨布丽娜说,“我没带行李。你不用主动带我去我的房间。我自己能找到的。”
“不过我还是要带你去。”我说。
“好吧,那你就带吧。”她说,“我有一本书要看。我并不需要这个派对。”她补充说,“另外,我还得准备长途驾车回费城。”
我陪她走到她二楼的房间。我没有幻想过要“挑逗”她,“挑逗”——这是她刚才跟我说到的字眼儿。我没有那个勇气。“晚安。”我在她的门口咕哝了一声,就让她悄声进去了。但她很快又出来了。
“嘿。”她说。她打开了门,这时我还在走廊里。“不试一试,你哪一步都到不了。你甚至没有想过要吻我吗?”她说。
“对不起。”我说。
“永远不要向别人道歉!”萨布丽娜说。
她站在走廊里,紧贴着我的身体,让我吻她。
“第一件事,”她说,“你的口气一定要好闻——这是个首要条件。身体不要摇晃。一开始不要有牙齿接触,不要想着用你的舌头硬舔我。”我们又试了一次。
“把手插到口袋里。”她对我说,“小心不要碰到牙齿,这下好多了。”她边说边往后退,退到房间里。她示意我进来。
“不要胡来。”她说,“把手一直插在口袋里,两脚着地。”我跌跌撞撞地向她走去。
我们吻了起来。我们的牙齿狠狠地碰撞了一下。她猛地把头往后一甩,放开了我。我看着她。难以置信的是,我看到她手里拿着一排上门牙。她大声说,“我说要小心牙齿接触!”就在那一瞬间,我感到很害怕,以为我把她的牙齿撞掉了。她转过身来,面对着我说:“别看我。这是假牙。把灯关掉。”我关掉了灯。房间里黑乎乎的。
“对不起。”我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永远不要道歉。”她低声说,“我被人强奸过。”
“我知道。”我说,我心里想着,她迟早会说到这件事,“弗兰妮也是。”
“我听说了。”萨布丽娜·琼斯说,“但他们没有用烟斗敲掉她的牙齿。我说得对吗?”
“对的。”我说。
“每次他妈的接吻,都让我难受。”萨布丽娜说,“正吻到兴头上呢,我的上门牙就松了——要不就是哪个傻瓜狠碰了我的牙齿。”
我这次没有道歉,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马上说:“把手插到口袋里。”过了一会儿,她走到我跟前,说:“如果你帮助我,我就帮助你。我教你所有的接吻技巧。但是,有一件事我一直想知道,你必须告诉我。我从来不敢问别人。我一定会保密的。”
“好的。”我答应了她,但心里很害怕——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她什么事。
“我想知道,我把那该死的牙齿拿掉是不是更好,”她说,“还是让人恶心。我一直觉得那样很让人恶心,所以从来没拿掉过。”
她走进浴室。我在黑暗中等着她,看着浴室门框四周的那道光线。灯光熄灭了,萨布丽娜走出来,回到我身边。
她的嘴巴很暖和,活动起来很灵活,就像世界中心的一个洞穴。她的舌头又长又圆,牙龈很硬,她咬起来,我从不觉得疼。“少用一点嘴唇,”她喃喃地说,“多用一点舌头。不,不要那么多。太恶心了!是的,轻轻咬一下就好了。很好。把手插回口袋里——我不开玩笑。你喜欢这样吗?”
“噢,喜欢。”我说。
“真的吗?”她问,“这样真的好多了吗?”
“更深了!”我说。
她笑了起来。“也好多了?”她问。
“好极了。”我向她坦白。
“把手放回口袋里。”萨布丽娜说,“控制住,不要胡来。哎哟!”
“对不起。”
“不要道歉。别咬得那么狠。双手插在口袋里。我不开玩笑。不要胡来。把手放到口袋里!”
我们如此这般练习着,一直到萨布丽娜·琼斯宣布我已经入门了为止——她说我已经可以去吻比蒂·塔克了,可以去吻这个世界所有的女人了。她打发我离开了她的房间。我的双手还插在口袋里,一不小心撞到了2B房间的门上。“谢谢你!”我大声对萨布丽娜说。在走廊的灯光下,她壮着胆子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对我微微一笑——那是一个如玫瑰般灿烂的微笑,比她那副奇怪的、珍珠色的假牙好看多了。
她对我说,她刚才使劲吻着我的嘴唇,弄得我的嘴唇都膨胀起来了。我于是噘着嘴走进了新罕布什尔旅馆的餐厅,我知道了自己嘴巴的威力了,我马上就要开启与比蒂·塔克的亲吻史了。“多丽丝飓风”乐队正在哀怨地演奏《我忘记了要记得去忘掉》。朗达·雷趴在吧台上昏睡,穿在她身上的我母亲的那件新连衣裙滑落到她屁股上,上面有一块拇指指纹形状的淤青,好像一只眼睛,直盯着我看。
伐木场的工头默顿正在与我父亲说着往事——我知道他们在谈艾奥瓦鲍勃的往事。
“我忘记了要记得去忘掉……”多丽丝·威尔斯哀怨地唱道。
可怜的莉莉已经上床睡觉了。她的个子实在太小,在派对上总是感到不自在,不过她还是不停地带着愉快的心情期待着各种派对。艾格现在换了一身平常穿的衣服,坐在固定在地板的椅子上闷闷不乐。他的小脸发灰,好像他吃了什么东西感到不舒服,好像他愿意一直不睡,要待到半夜——好像他已经失去了索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