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国的集权主义的成功,此时使关于我们的制度的批评,显得更苛刻、更危险。特殊事故之能转变一般思想,历史上已有明证。君主立宪的英国的胜利,在18世纪初叶使多少倾向君主专制的思想都为之转变。“不列颠海军与玛鲍罗葛[134]产生了洛克[135]与其他英国哲学家趋向欧洲大陆的潮流。”拿破仑的败灭,更增强了欧洲各国倾向英国政体的风气。19世纪时,不列颠工商业称霸世界,1870至1885年间,法国迅速复兴,1918年,协约国战胜。这些史实又增加了自由议会制的威信。凡由国际条约产生的新国家,没有一个敢不采两院制。非洲,甚至在亚洲,也似乎被这传染病征服了。
1920至1930年这十年间,协约国无力重建欧洲的均势了,于是威信隳落。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成功,它的创立者的天才,俄罗斯的革命,创造了全然相反的一种方式。德国,最先想仿效战胜国的法律,后来终亦拥出一个“狄克推多”[136]。政治哲学家正在寻找理由来罢黜他们以前崇拜的制度。
要从这些国际的模仿中去找出定律来是很难的。传染病在某些疆界上也会停止蔓延。在法国大革命时,许多英国人对于革命的普遍的胜利,有的表示害怕,有的表示期望。事实上,法国大革命并没此种普遍的胜利。但虽然没有表面上的革命,别的民族亦会借用邻国的新制度,因为它适应实际的需要,适应一般风俗的转变。我们可说,大战以后,德国史上最重要的事变,莫过于模仿罗马了。
然而,如果思想真会传染的话,它从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时,亦能变形。制度成功之后,常使名字与象征具有一种暗示力,而那些名字、口号即以渗透作用深入邻国。“帝国”“凯撒”这些名词,直至两千年后的今日,还保有相当的力量。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姿态、字汇,被全世界抄袭了去。但无论哪一个民族,尽管自以为承受了别一个民族的组织,实际上总以自己固有的民族天才,把别人的组织改变过了,这天才即是他的历史的机能。法兰西共和国,不论他自己愿或不愿,确是继续着路易十四[137]与拿破仑的“集中”事业(l' oeuvre centralisa trice)。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在俄国亦不得不承受沙皇时代的官僚传统。在德国,罗马的法西斯主义变成了异教的,狂热的,极端的。字汇的混淆,造成了思想的混淆,令人相信使用相同的名词即能造成相同的制度。
多少谈论议会制度的人,不论是颂赞或诅咒,似乎都相信,这种制度在一切采用它的国家内,都是相同的。事实上,从英国输入法国和美国的制度,在三个国家中各有特殊的面目。不列颠宪法以解散议会权为基础,这便构成了执行政权的人的威力与稳定,又如各大政党对于领袖的忠诚,各个政党领袖共同对于君王的忠诚,亦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在美国,总统成为权力远胜英王几倍的独裁者,但他是选举出来的,而他的议会亦远没有英国下院般的权力。法国的个人主义,则使稳固的政党组织变得不可能,一桩历史上的事故,例如马克·马洪[138]的冒险的举动,使解散国会这武器成为无用。可见,即在国家内部,未经任何新法律所改变过的宪法,亦会受着事变的影响而演化。
因此,把民主和独裁、自由和集权对峙,好似确切固定的形式一般,是完全不正确的。我们可再说一遍:一切制度,随着自然的节奏,在自由与集权之间轮流嬗变。没有一种民主政治可以不需权威,也没有一种独裁不得大多数被统治者的同意而能久存。泰勒朗[139]曾言:
“有了刀剑,你什么都可以做,但你不能坐在刀剑上面。”
没有一个领袖,单靠着卫队,不得大多数国民的同意或至少是不干涉态度,而能创造一种持久的政体的。最煊赫的威名,也不能使一个领袖把他的民族导向违反本国历史传统的路上去。邻国新政体的成功,能以传染与模仿之力,左右一个依违于自由和集权之间的国家的政治生活;但经过了一番迷离歧途的痛苦之后,它仍将继续它固有的历史传统。
由此可知,在法国,问题绝不在于抄袭俄、意、德诸国的制度,那是和它不同的历史的产物,而且那些制度之有无价值,还需因执行者的品格而定,问题是在这些外国食粮中辨识何种才能拿来消化成自己的本体,更进一层,还得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其错综变幻,以探寻其与现社会发生冲突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