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军异国诗坛(1 / 1)

1914年的春天,罗伯特全家人移居在莱特布雷郡,附近的环境很富诗意,吉本生先生住在离那不远的一间古老茅屋中,罗伯特和他的孩子常常散步去拜访吉本生先生。附近有一座迪恩森林,普鲁克、戴维斯及德林瓦三位诗人就住在这附近。罗伯特新居的附近全是苹果园和菜园,临近的古鲁斯特郡是一片大草原,其间有许多牛群。

罗伯特在写给锡尼的信中提到:“我们现在住的地方,离任何城市都很远,最重要的是吉本生先生就住在附近。新居附近还盛产一种菜,我们常用这种菜叶酿的酒招待客人。”

全家人常常到森林或原野去野餐,艾莉娜准备一些凉食,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室外,孩子们以摘水仙花为乐。他们的同伴以及他们在汉瑞福夏的生活方式,是标准的乡村生活,这是罗伯特来到英国后最理想的作诗环境。

罗伯特对大自然的爱好,经过这么多年的培养,仍然只会用诗来表达,对他来说,对大自然的喜好,是他作诗的源泉。

他所作的十四行诗《播种》,日后被书评家蓝道先生推崇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强而有力的诗歌之一。艾德华·汤玛斯在春天,曾两次来访,罗伯特与他很愉快地聊天。汤玛斯先生十分喜欢罗伯特家附近的环境,决定在夏天的时候全家搬来附近居住。

梅山常有许多诗人悠游其间,特别是罗伯特,此山离他所住的地方仅6英里远,从屋后可以远远望见这座山,他常在屋后院子里改写诗及信件,而这座山给他很多灵感。罗伯特与汤玛斯喜欢爬到梅山的山顶上聊天,下山的时候,常在山脚下的旅店休息,并买些午餐吃。

罗伯特生活上虽然这么惬意,但他仍念念不忘《波士顿以北》一书出版的事。《一个男孩的愿望》是他踏入世界诗坛的第一步,给大家很好的印象,第二本书——《波士顿以北》道出了他的个性以及他的人生观,但是他很怀疑,他不知道这本书会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当然,他的忧虑是多余的,艾德华·汤玛斯在《伦敦日报》上称赞《波士顿以北》是现代诗的大作,并具有古典性质,他推崇罗伯特·弗罗斯特是当代世界大诗人之一,书评中是这么写的:

“这是一本近代最具革命性的书……这些诗都具有革命性,因为它没有夸张的修辞,让人第一眼看上去便觉得它缺少一般诗所共有的修辞特色。

“文中所用的字,都是白话,而大部分的句子与段落都很明朗,而且彼此之间紧紧地联系着,借着冷静的感情,描写自然……”

在这一篇长文中,汤玛斯指出罗伯特作诗的风格将成为日后写作的潮流,而且他似乎还觉得自己称赞得不够,在8月的《英国书评》上又写到:

“从该书的最后部分如《雇工的死亡》《家庭葬礼》《黑色的木屋》以及《木堆》,我们可以发现作者描写感情的细腻,以及他本人的个性。”

赖索先生在6月《国家杂志》也上称赞道:

“作者使用的方法,总是引导着我们,一直到诗的最后,才使人了解诗中的力量,令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高明……”

赖索与汤玛斯虽然是罗伯特的好朋友,但是对于书评的工作却是一丝不苟。除此之外,不认识罗伯特的作家,也不得不承认他引起了作诗方法的改革,甚至通常对美国人所作的英诗非常鄙视的《伦敦时报》,也称赞起罗伯特的第二本书来了。

见到那么多的好评,罗伯特与艾莉娜都感到非常欣慰,想起1900年祖父替他们买农场,以便他安顿下来作诗,距今已有14年之久,到了现在才获得成功。

庞得先生也在莫洛小姐的杂志撰文,他在美国极力推崇罗伯特的第二本书,因为他本人也是美国人,他不希望罗伯特在异邦闻名,而自己家乡人却无所听闻。

波士顿《抄本杂志》刊出赖索在《国家杂志》上推崇罗伯特第二本书的全文,引起新英格兰各界的注目。而庞得撰文于12月号的《诗评杂志》,更引起美国中、西部读者与出版商的注意。此外,在伦敦的美国女诗人艾美·诺威小姐,也注意到她的同胞罗伯特,几年后在她所作的书评《美国诗的趋向》中,曾经提到罗伯特当时受欢迎的程度:

“1914年的夏天,我在英伦听到不少关于《波士顿以北》的佳评,我自己也买了一本,读着该书时,令人有一种莫名的喜悦……罗伯特·弗罗斯特因为此书而立刻闻名于世界。”

诺威小姐原属英国诗界某集团,庞得曾力促罗伯特加入,但遭受拒绝。后来诺威小姐渐渐与该集团疏远,回到美国具有维多利亚贵族气息的布鲁克林,自创一个集团,拉拢并结合美国的一些诗人。

罗伯特把《一个男孩的愿望》中的第一首与《爱》有关的诗《草原》列在第二本书的最前面,以表示两者的连续关系。第一本书叙述年轻男孩的愿望,在第二本书中,这个男孩已经成熟,可以正确判断是非及理解人类的本性。在稍晚的作品中,这首《爱》,常会出现在诗集的前面,以表示这些诗的出发点,全是基于“爱”。

七月中旬,艾德华·汤玛斯真的信守诺言,一家人搬到附近的农舍来,距罗伯特所住之处,仅有一片草地的距离。他们的来临,让这一年的整个夏天,显得更加热闹了。

艾德华的夫人海伦,是一位健壮、笑容满面的威尔士妇人,她为人爽朗而且富于幽默感,比起她丈夫的寡言少语,实在是天壤之别,她很快就成了艾莉娜的好朋友。而汤玛斯的两个孩子,一个还不会走路,一个是马维,与莱丝莉年纪相仿,他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汤玛斯的好朋友伊丽·法乔偶尔来访时,很喜欢与这两家人的孩子一起游戏。

罗伯特与艾德华常一起漫步于乡间,时间一长,罗伯特逐渐发现他的朋友不仅是散文作家,更是一位诗人,他生平总是替比他差的诗人写诗评,而自己却很少作诗。罗伯特曾经建议他以诗的方式著作《春天的追求》,此书在他去世的前一年,使他正式加入英国诗人之列。

罗伯特与艾德华·汤玛斯交往甚深,他在1917年写给诺威小姐的信中,也曾经提到过:

这个世界上,与我友谊最深厚的人,莫过于艾德华·汤玛斯先生,他于去年春天逝于威米,1914年,我与他的交往最密,这一年的夏天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今生我将难再碰上如此的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