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权品寓言2(1 / 1)

狼狈时代 邱文权 1799 字 1个月前

齐庄公出猎

齐庄公出猎,有螳螂举足将搏其轮,问其御曰:“此何虫也?”御曰:“此是螳螂也。其为虫,知进而不知退,不量力而轻就敌。”庄公曰:“此为人,必为天下勇士矣。”于是回车避之,而勇士归之。

——韩婴《韩诗外传》卷八

[老权译]

齐国领导人庄公外出打猎,其间有只螳螂高举两把“大刀”挡住庄公,看架势要跟庄公坐车的轮子拼个你死我活,庄公忙问司机:“我说,这是什么虫啊?”司机答:“这叫螳螂。这种傻虫只知前进不懂后退,从不掂量自己的力量就随便跟敌人搏斗。”庄公说:“哦,这家伙如果是人,一定是位超级勇士。”于是庄公恭敬地绕过螳螂,这件事传出后,天下勇士纷纷归顺庄公集团。

[老权曰]

“螳臂挡车,不自量力”的典故大家都清楚,通常人们会笑那只螳螂是傻B,没有江湖经验,明明斗不过人家还白白送死,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螳螂未尝不是一个勇士(即便有勇无谋),而“勇”是人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养成的非凡品质,这种品质可不比衣帽鞋袜信手拈一拈就能来,不信把你搁黄山迎客松上试试?所谓勇者无畏,无畏者勇,勇者尽管失败,却永远比那些自己不肯付出又要共享勇者劳动成果或只会缩在自家暖房说勇者风凉话的人儿高大。由此我联想到当今社会上为数不多的维权人士,他们冒着个人身家受累的隐患,为自由平等、为法治公义挺身而出,与不法强权“顽抗到底”,功成则大众受益,功败亦无怨无悔——如此凛然,不是勇士又是什么?当然,本文的精彩之处不止于螳螂的“举足将搏其轮”,更在于第一主角齐庄公的“回车避之”。庄公能做到天下“勇士归之”,与他识勇重勇的明君风范是分不开的;庄公不笑螳螂之愚,反敬螳螂之勇,可谓慧眼独具——这种战略眼光可不是平庸领导人能有的哟。

中国的勇士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你可以不做勇士,但请尊重勇士;你可以不支持勇士,但请别嘲笑勇士。

鸲鹆与蝉

鸲鹆之鸟生于南方。南人罗而调其舌,久之,能效人言。但能效数声而止,终日所唱,惟数声也。

蝉鸣于庭,鸟闻而笑之。蝉谓之曰:“子能人言,甚善。然子所言者,未尝言也。曷若我自鸣其意哉!”鸟俯首而惭,终身不复效人言。

——庄元臣《叔苴子?内篇》

[老权译]

八哥这种鸟生在南方。南方人将它捉来加以**,久而久之,八哥就能学人说话了。但只学了几句简单的而已,整天唱的,也不过这几句。

有天,一只蝉在庭院中“B”、“B”大叫,毫无美感,八哥听后就耻笑它。蝉遂对八哥说:“嗯,你能说人话,确实很OK。但你所说的没一句是自己的,说了等于没说嘛。怎比得上俺想啥说啥畅所欲言这般痛快!”八哥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从此不再模仿人说话。

[老权曰]

八哥者,学舌也,传声筒也,照本宣科也。这种人表面上看起来很忙、很风光,但由头到尾都是瞎忙活别人的东西,甚至于成了别人的工具或玩具。这种人的人生词典里啥都有,就是没有“自我”。譬如学生,读了一些在考试后可以扔进垃圾桶的书;譬如老师,教授了一些自己都觉得恶心的知识;譬如作家,写了一些可以在其它作家的书上找到的内容;譬如官员,发表了一些自己都弄不懂啥意思的讲话……蝉者,自鸣也,说真话、说人话也。这种人踏实、求真,能在混世浊流中保持独立人格。这种人的人生词典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迎合”。譬如学生,在作文中写了一些批判学校的话而被判不及格;譬如老师,在课堂上向学生说“资本主义许多方面强于社会主义”而被勒令写检讨;譬如作家,身陷牢狱仍写下大量醒世名作;譬如官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反被同僚们划作异类……做个什么人,八哥还是蝉?这是个问题。

枭将东徙

枭逢鸠,鸠曰:“子将安之?”

枭曰:“我将东徙。”

鸠曰:“何故?”

枭曰:“乡人皆恶我鸣,以故东徙。”

鸠曰:“子能更鸣,可矣。不能更鸣,东徙犹恶子之声。”

——刘向《说苑?谈丛》

[老权译]

猫头鹰碰到斑鸠,斑鸠问:“老弟,你这是去哪呀?”

猫头鹰说:“老哥,我准备搬往东方。”

斑鸠又问:“哦,这是为啥?”

猫头鹰说:“郁闷啊,村里人都讨厌我的叫声,所以我要搬到东方去。”

斑鸠说:“如果你能改变你的叫声,就搬吧。如果你不能为此改变,即便到了东方,人们照样讨厌你的叫声。”

[老权曰]

猫头鹰的叫声是天生的,无法改变亦无须改变——正如人类的鼻子长在嘴巴之上也是天生的,不必调换过来。

人们讨厌猫头鹰的叫声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人类先天的听觉基因与之抵触。

斑鸠的劝告同样是有道理的,它一语道破猫头鹰问题的本质:“不能更鸣,东徙犹恶子之声。”

但是,人类不能太自私——既要猫头鹰帮捉田鼠,又不能容忍它的叫声。是容忍而得助,还是不容忍而失助,人类必须作个选择。

而猫头鹰也有必要作出选择:是远离人类,还是从此闭口?

纣为象箸

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鉶,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于茅屋之下,则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吾畏其卒,故怖其始。居五年,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纣遂以亡。

——《韩非子?喻老》

[老权译]

很久以前,商纣王这家伙吃饭使用象牙筷子,国家高级干部箕子先生对此忧心忡忡。因为在箕子先生看来,象牙筷子肯定不会放在土钵子里,一定会跟犀角、美玉做成的精美杯盘配用。而象牙筷和精美杯盘肯定不会配粗汤淡饭,要配的当然是珍禽异兽的胞胎。吃珍禽异兽胞胎的人,肯定不会穿着粗陋衣服在茅屋里用饭,而一定会裹着里三层外三层的华丽衣裳,在高楼大厦就大餐、唱高档环绕立体声卡拉OK。如此下去,我不敢想象那是个什么结局,所以我对事情的苗头担惊受怕。此后五年,纣王筑造了到处挂肉的园子,发明了炮烙酷刑,登上了酒糟堆积的山丘,在酒池旁大醉特醉,极尽奢侈残暴之能事,由此灭亡。

[老权曰]

箕子的远见,让我想起了知微见着、一叶知秋等成语,他竟能从纣王手中一双小小的象牙筷,推断出商纣日后的灭亡,整个过程神奇而不失理据。象着——犀玉之杯——旄象豹胎——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多么形象的一条自取灭亡之路!一个平民荒**无度,祸害的也许仅为一个家庭;一个帝王荒**无度,祸害的却是整个国家!无独有偶,日前南京“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被南京纪委正式双规了,不可思议的是,事情起缘为周久耕在2008年12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一句话:“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这话尤如开场白,接下来便引出一场令大家伙尤其是周久耕本人始料未及的年度大戏,剧情是这样的:各方批评质疑——网民因对周观点不满而对其发起“人肉搜索”——搜索结果显示,周久耕抽的是1500元人民币一条的“南京”牌“九五至尊”香烟,戴的是售价10万元人民币的名表“江诗丹顿”,并且开名车——南京纪委为周久耕案成立专案组——周久耕涉嫌贪污受贿,数额高达200万元人民币,此外还在南京市江宁区拥有3处房产——2009年2月9日周久耕被南京纪委双规。(新民网)周久耕案遗留的问题是,官场上还有多少个“幸运的”仍逍遥法外的“周久耕”?还有多少个纪委对“周久耕”无动于衷或束手无策?——网民,你不应是纪委的代名词!

大江东去,周久耕已成为他众多同类的前车之鉴,他为官场贡献出一条新的潜规则:网络时代,贪官不可显摆。

子罕之宝

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

——《韩非子?喻老》

[老权译]

宋国有个小百姓得到一块美玉,将它献给高级干部子罕先生,子罕先生不接受。小民说:“先生,这可是块稀世珍宝哟,稀世珍宝应是配你们正人君子的器物,而不应是俺们小民所拥有的。”子罕答道:“你把玉当宝贝,而我却以不接受你的玉为宝贝呀。Understand ?”

[老权曰]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体制下,老百姓只能是“鄙人”,而鄙人是不配拥有宝贝的——当然,送璞玉的鄙人怀有其它目的也未可知;另一方面,士大夫则高高在上,拥有宝贝是理所当然的,随手接受百姓的宝贝也是正常不过的……如此引申开去,鄙人行贿、士大夫受贿的恶性循环堂而皇之形成矣。时至今日,封建社会固不复存在,然其糟粕思想并未全退,君不见“鄙人”已演变为求人办事的无权人、“大夫”已演变为相“钱”行事的有权人乎?子罕的难能可贵,在于手有“贪权”而不用(人家可是自愿送上门的,不必劳咱去敲诈),居然“以不受子玉为宝”,遂为后世官宦树立起清正的典范。试想,这社会若多一些“子罕”、少一些“鄙人”,腐败何愁不止?发展何愁不和谐?——当然,社会进步不能单从人的因素出发、寄望于官的“不贪”,更重要的还应在法治方面加以巩固,以法治贪,使贪者举步维艰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