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的主要压力来自“二陈”——陈果夫与陈立夫。
戴笠与“二陈”的矛盾由来已久。自打在上海交易所第一次见到陈果夫,戴笠就对这个鸠形鹄面的“痨病鬼”留下了深刻印象。那句充满鄙夷的“小瘪三”,在时隔20年之后每每想起,戴笠还会感到莫大的侮辱与愤慨。作为陈其美的侄子,“二陈”有太多骄傲的资本,尤其陈其美对蒋介石有提携之恩,“二陈”对蒋介石执子侄礼,深得恩宠与庇护。“革命后代”加国民党新贵,哪里会把打流出身的“小混混”戴徵兰放在眼里!
偏偏冤家路窄,本属于复兴社的特务处,在成立不久又从属于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为其二处。由暗处到了明处,原本可以为开展工作提供很多便利,可该局局长却是陈立夫,也就是说,陈立夫成了戴笠的顶头上司。这个留洋归来的洋硕士对戴笠更是充满鄙夷与不屑,对特务处不放过一切机会实施打压和限制,甚至连军委会的证章都不肯多发给二处,戴笠只得通过郑介民向参谋本部要了许多证章和差假证,以致大多数特工的对外活动统统都是用参谋本部第五处的名义。
陈立夫的打压没能阻止二处的发展,相反,抗战爆发后,二处摇身一变独立顶起了“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牌子,将领导这个统计局的陈立夫“踢出”局外,另行成立一个从属于国民党中央党部的调查统计局——“中央组织部调查统计局”。
虽说两局平级,但“二陈”把持党务多年,让陈立夫回中央组织部组建调查统计局,等于把他“打回”了大本营,“二陈”伸向军事委员会的臂膀被斩断。在蒋介石看来,战时扩大军事特务组织势在必行,一个覆盖各战区、沦陷区乃至东南亚开展对日情报工作的特工组织是十分必要的,尽管军统的工作不仅仅是对日情报,军统的触角深入到了经济、金融、邮检、缉私等等多个领域,这也大幅度地拉开了与中统的距离。
尽管蒋介石为平物议,在职务上仅仅给了戴笠一个少将副局长,但对“二陈”来说,军统的强大就代表着中统的衰微。只要有机会,“二陈”就不会忘记对戴笠及军统的攻讦与削弱。
韦孝儒案的侦破为“二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报复机会。
韦孝儒是多年的国民党党务干部,“CC系”岂会善罢甘休?与韦孝儒同时遇害的教务主任南西光,其兄南西成就是中统干部,“二陈”岂能不为他们伸冤?
“二陈”毕竟是蒋介石的晚辈,又是心腹干将,他们的意见对蒋的影响不能说不大。但终归蒋介石要权衡利弊,倘若凶手换作他人,也许他不会犹豫,却偏偏是赵理君。在杨杏佛、史量才案中赵理君是出过力立过功的,这一点他不能不考虑。同时,他也要考虑戴笠的意见,戴笠的最起码请求是保赵理君不死。
其实,为韦孝儒案找个“替罪羊”,比长沙大火要容易得多,而且名正言顺得多。毕竟坑杀韦孝儒等六人,是曹银屏发起并实施的。没有曹银屏的坚持,就不会有韦案的发生。也可以说,赵理君在此案中仅负领导责任。所以赵理君被送至第一战区长官部军法执行监部组织军法会审之初,内定中赵理君并不在必杀之列,但一个人的洛阳之行改变了赵理君的命运。
这个人就是副参谋总长白崇禧。
白崇禧经西北到洛阳视察第一战区工作,在洛阳周公庙的宴会上谈及韦案。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表示必须严惩凶犯,蒋鼎文未发表意见。当时在座的还有第三十一集团军总司令汤恩伯。汤恩伯与戴笠私交甚好,他的表态明显站在赵理君一边,强调应彻查双方交恶始末和各自应负的责任。言外之意,在这场交恶中,死的不仅仅是韦孝儒,因此双方都有责任。
但作为桂系首领的白崇禧,向来对黄埔系抱有成见,对黄埔学生更是看不顺眼。这也难怪,在众多反蒋地方军阀中,桂系是蒋介石的头号“冤家”,而蒋介石正是靠黄埔系起家的,因而对于黄埔系,只要有机会,无论李宗仁还是白崇禧,都会大加挞伐,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心慈手软。
这次也不例外,白崇禧一回到重庆,立即面见蒋介石,陈述案发经过,要求严惩赵理君等人。
此时蒋介石正被缅甸战场的失利所困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蒋介石就任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美国陆军部发表史迪威为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然而,史迪威从一开始就没把自己放在蒋介石的参谋长的位置上,对蒋介石综合中国各方面情况做出的战略计划——在曼德勒地区纵深配置兵力在防守中俟机反攻,不仅一点听不进去,而且以辞职和自己的国籍来要挟并逼迫蒋介石让步。最终史迪威完全按照自己的主张突击南进,将远征军置于进退失据的危险境地;而且在英军消极避战的情况下,多次以中国军队作为英军逃跑退却的掩护。
短短几个月时间,中国十万精锐部队损失六万,令蒋介石痛心疾首。盟军在缅甸战场的失利,直接导致日军完全控制了滇缅公路,切断了西南最大的援华通道,中国的抗战面临新的严峻困境。
这个时候,蒋介石正为开辟中印驼峰航线与英美交涉,哪里还顾得上赵理君!而且白崇禧的意见他不能不尊重,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最怕桂系给找麻烦,于是直接电令蒋鼎文,将赵理君执行枪决。
戴笠在第一时间得知了这个变化,但这次他没有像几年前救张超时那样的冲动与冒失。或许是因为张超事件的教训,使他这次多了些冷静的分析。以白崇禧说话的分量,连蒋介石都不会轻易否定,哪里轮得到别人说话?何况“必杀令”已经下达,此案已无转圜余地,不管戴笠如何对赵理君不舍都得接受这个现实。
蒋鼎文接电后,即令军法执行监对赵理君、曹银屏及曹的部属(参与坑杀韦孝儒等六人的另一凶犯)执行死刑。
“杀头”也要走个程序,当执行监对三凶犯宣判判处死刑的时候,赵理君当即反问:
“谁敢判我死刑,蒋鼎文龟儿子吗?”
“是蒋委员长判你的死刑。”
执行监的回答让赵理君既意外又无话可说,原本寄希望于蒋介石会念及他的“功劳”对他网开一面,如今蒋介石下了“必杀令”,戴笠就更指望不上了。
赵理君的罪名是“唆使犯”,这让他感到很冤,韦案并不是他唆使,只能说他是默认,或者顺水推舟。但什么罪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蒋介石要他死他就得死。
尽管赵理君作为重刑犯被判处死刑,但在军统内部,以军统的“家法”而论,他依然像其他为抗日牺牲的特工一样,享有同等“哀荣”。如被日伪杀害的、曾领导抗日锄奸团的原天津站的王文、曾澈,从南京回到天津的陈国瑞及天津区的其他同志,被“七十六号”处死的钱新民、尚振声等,均在每年“四一大会”被祭奠,赵理君亦如此。
对赵理君的家属,军统同样给予厚恤,不仅资助赵理君的弟弟赵泽伦到四川大学读书,而且在抗战胜利后将其送到美国深造。在军统遴派的40名赴美学习人员中,赵泽伦是唯一的非军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