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虽未受责罚,却也不能不反躬自省。一回到南京,他立刻清点事变中无作为的西北区相关负责人。
特务处在西北区职务最高的,自然是西北区区长。但西北区成立仅一年余,区长换了三任。
第一任区长张毅夫,1935年10月上任,1936年1月离职另有任用;
第二任区长江雄风,被胡宗南看上要走;
派谁接任呢?戴笠环顾左右,蓦地想到了王天木。当时对日形势日趋紧张,特务处人手不够,正是释放王天木的好机会。一纸报告打上去,果然被蒋介石批准。被判无期徒刑的王天木,在丙地被关押两年后得以释放,即刻领命走马上任,出任西北区第三任区长。
时近年末,华北局势吃紧,正需要王天木这种有留日背景的“日本通”。戴笠一个指令,又将王天木调到北平,出任北平区区长去了。
接替王天木的是上海区区长王新衡。王新衡与张学良关系密切,戴笠对他寄予厚望。但王天木走后王新衡却因故耽搁,暂由江雄风代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西安事变发生了,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换了三任区长,情况都没怎么熟悉何谈作为?要怪也只能怪戴笠换将太勤,向几任区长问责显然不妥。
实际上,最应该处罚的是陕西站站长马志超。
马志超是最早到西北的特务机构负责人,且一直在站长的位子没挪窝。
马志超生于1903年,甘肃平凉人,在陕西华阴长大,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一期,与胡宗南是同一个大队的同窗。第一师开赴西北的时候,胡宗南送给戴笠两个人,一个是特务处急需的电讯专家魏大铭,另一个就是马志超。戴笠将他安排到浙江警校做了教育副官。
区区教育副官,似乎难让马志超一展平生抱负,正在无聊地念叨着“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的时候,“冯唐”真的就来了——
1934年特务处成立陕西省站,马志超的西北出身,使他成为戴笠眼中陕西站站长的不二人选。
戴笠用人,一向自诩善于量才器使,但这次,西安事变结束之后,他不得不承认选错了人。
为了便于工作,戴笠在任命马志超为陕西站站长的同时,又给他一个公开身份——陕西省会警察局局长,为的是让他以警察局长的公开身份掩护省站的秘密工作,同时也可利用警察局资源为特务工作提供便利。
临行前,戴笠一再告诫马志超:“公开掩护秘密”的前提,就是公开机关必须与秘密机构分开,电台更要单独设置一处,与省站本部分离,以避免出事后被一网打尽,这是特务处的厉禁,切记!
然而马志超成了特务处省级站大员,又有一个警察局局长的官职,一时间“衣锦还乡”的美梦做得有滋有味,根本没把戴笠的话当回事,到西安走马上任后,立刻将特务处陕西站和电台一起搬进了警察局,将公开单位与秘密单位设在一起,联合办公。
陕西站书记岳烛远曾提醒马志超,必须将陕西站本部转入地下,否则会出大事,也被马志超当成了耳旁风。
在秘密机构公开的情况下,张、杨等事变发动者躲避特务耳目的工作便简单了许多,抓捕陕西站特务也变得简单而省事。事变当天上午,陕西站本部被连窝端掉,马志超本人却侥幸逃脱了。
马志超的逃跑也是事出凑巧。那天是检阅西安警察和“义勇军”的日子,马志超特地起了个大早赶去警察局,走到半路忽然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在这件事上马志超所表现出的机敏,可以说作为一个特工还算称职的,只不过他想到的是个人安危,忘记了肩负的责任。
他发现情况异常后,当即拦了一辆黄包车,高价买下黄包车和车夫的衣服,化装成车夫,拉起车子,一口气跑到一个熟人家里,在熟人家里藏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一早又化装成农民逃到潼关,投奔到他的同乡、第一期同窗某部副师长处。副师长毫不犹豫地将他藏起来,直到事变结束。
马志超违反特务工作保密原则,导致站本部遭受覆灭性打击已罪不可恕,发觉事变后不是设法潜伏继续工作,而是个人逃之夭夭。追究责任,马志超首当其冲!
然而,马志超却处罚不得。
马志超是胡宗南送给戴笠的人,与胡宗南是同窗兼好友,处分马志超,胡宗南面子上不好看,不处分似乎又太无章法。看在胡宗南的面子上,戴笠决定对马志超“冷处理”,将他挂了起来,一挂就挂到了抗战爆发,戴笠这才重新起用马志超,任命他为甘肃站站长。
马志超不能处分,戴笠的目光又转回到西北区,毕竟西北区对陕西站的工作有失查之过,应负领导责任。但江雄风早已调离,如今只是临时代理,属于帮忙性质,处理他未免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而且事变发生后,同样是逃跑,江雄风总算还有起码的责任感——冒着生命危险给特务处发了一封电报,报告西安出事的消息,也算将功补过了。戴笠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赶回南京,正是得益于这封电报。
江雄风也不能抓,戴笠的目光落在了尚在上海的王新衡身上。若不是王新衡推说有事,怎会有江雄风的临时代理!
戴笠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要有人出来担责,不处罚一个人是没法交代的,毕竟对于张、杨发动事变,这层层特务机构竟无一人发觉。即使王新衡是冤枉的,也只好拿来当替罪羊了。
戴笠立即下令,将王新衡从上海拘来。不过戴笠对王新衡还算客气,将他送进了管制略宽松一些的“乙地”羊皮巷,也就是当初拘押陈恭澍的地方。直到抗战爆发后,王新衡才被释放,同时被任命为香港特区少将区长,旋即走马上任。
回到南京后,戴笠与张学良的关系也调了个,“保护”张学良的任务非特务处莫属,戴笠从此成为张学良的“保护”人。还是在飞机抵达洛阳的时候,戴笠就通知梁干乔和刘乙光,做好接机准备,安排好张学良的警卫工作。
从洛阳返京时,蒋介石为错开抵京时间,特地让戴笠与宋子文陪同张学良乘坐第二架飞机。抵达南京明故宫机场后,张学良与宋子文一起乘车开往北极阁宋公馆,早已等候在机场的刘乙光,立即率便衣特务队跟随保护。
在宋公馆居住的数天里,张学良的警卫工作内由随侍的警卫人员负责,外由刘乙光的特务队负责。
这是张学良赴京后唯一几天相对自由的日子。到12月31日,张学良开始失去自由。
这天,南京政府军委会高等军事法庭,对张学良进行军法会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公民权五年。宣判结束后,由戴笠亲自安排,将张学良“护送”到中山门外孔祥熙公馆。
与张学良一样,戴笠也是投桃报李之人。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相比对蒋介石的忠诚,戴笠与张学良的友谊显然要苍白许多。戴笠所能做到的,就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关照张学良的生活。
1937年1月4日,国民政府发布“特赦令”,被特赦的张学良并未恢复自由,而是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张学良从此开始了幽居生涯。
由于蒋介石在西安事变中腰部受伤,其兄蒋介卿在闻知蒋介石被扣押后不堪打击,中风跌倒,不治身亡,为筹办兄长后事和休养身体,蒋介石于1月2日偕宋美龄返回奉化,临行前指示戴笠,将张学良护送到奉化幽禁。
1月13日,戴笠亲自护送张学良飞赴奉化,先将张安顿在武岭学校,他本人前往雪窦山,将建在雪窦寺一侧的中国旅行社十几间房屋包租下来,改为“张学良招待所”,对内则称“特务处派驻张学良先生招待所特务队”。然后将张学良移居此处,由刘乙光、许建业分别任特务队正副队长,率特工人员30名负责内部看守,另有一个连武装宪兵负责外围警戒。
此后张学良先后转移到江西南昌、湖南益阳桃花坪、沅陵凤凰山、贵州修文县阳明洞、桐梓等处,均由戴笠派人负责看守和照顾生活。时年34岁的特务队长刘乙光,从此与张学良结下不解之缘,大半辈子也只干了一件事——看守张学良,从大陆看到台湾,从看守和被看守的对立关系,看成了私交甚笃的朋友,刘乙光在这个位置上也一步步晋升为少将。